【招标公告】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攀枝花市 | 采购单位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PGGTYJFGZHD260407279573)招标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2年(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类似轧辊修复的业务业绩证明资料。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任意一份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具有机加工(车床)、修磨(磨床)、焊接(激光熔覆或堆焊)、热处理(加热炉)及检测设备(硬度计),注:提供对应设备铭牌照片。2、投标方为生产型企业,具备7名以上加工操作人员。注:提供加工操作人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本项目中招标人描述由“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分中心”统一变更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PGGTYJFGZHD260407279573)招标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钛钢联合实验室冷热轧机轧辊修复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2年(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类似轧辊修复的业务业绩证明资料。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对应的任意一份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具有机加工(车床)、修磨(磨床)、焊接(激光熔覆或堆焊)、热处理(加热炉)及检测设备(硬度计),注:提供对应设备铭牌照片。2、投标方为生产型企业,具备7名以上加工操作人员。注:提供加工操作人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分中心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桃源街90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 电话: | *** |
8.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本项目中招标人描述由“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保障中心物资采购分中心”统一变更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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