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叙永县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的澄清文件

所属地区:四川泸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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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采购单位 叙永县后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叙永县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叙永县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6-04-08 17:08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4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978,121.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LZ_FJZDTBJF_New[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叙永县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施工叙永县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新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标段补遗01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1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更改为:3.1.1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更改为: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最终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40%计取(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更改为: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最终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预计金额:22708.00元,实际金额以中标价计算)。
4、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叙永县后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04月08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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