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广安市 发布日期:2026-04-11

【招标预告】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安市 采购单位 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021 年版)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 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招标。 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 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 用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招标人采用经评审 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参照本标准文件编制。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 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 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 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编码:) 招标文件 招标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蒋静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包春鑫、毛建、杨磊、杨靓黧 附件: 日期:2026-04-10 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 人员。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定标方案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发改(2022)969 号(批文名 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 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邻水县华 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为邻发改(2022)96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 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邻水县东部未来城。 2.2 建设规模:新建配套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1 座,规模 30000m³/d,新建配套污水 管网 30km,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40 日历天内完成,(其 中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新建配套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1 座,规模 30000m³/d(污水处理厂最大排水管网管径为 1200mm),污水管网 30km,完善相关 附属设施。 2.4.1 勘察:包括不限于原始地形测绘、工程测量、土石比、管探、物探、岩土工程勘 察、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时,含基坑支护、抗浮锚杆、边坡支护及外降排 水设计地基处理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等)工作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相关 工作等。 2.4.2 设计: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 算(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图,后期设计变更(含勘察、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及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相 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 目是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 察业绩(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项 目、勘察设计项目均可)。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 目是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3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 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提 供。设计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均可)。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业 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 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 围、工程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牵头人必 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 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1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s://gasggzy.cn/)—“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7 09:30,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26-3211249、0826-338160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袁九路 450 号 邮 编:638500 联 系 人:*** 电 话:*** 真:/ 传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 A 座 9 楼 邮 编:610200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蒋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04-10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 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 察设计标段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 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 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已完 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已完 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 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 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市(州))(网址:)—“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 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 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 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年 月 日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 称: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袁市镇袁九路 450 号; 联系人:***;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 A 座 9 楼; 联系人:***; 电 话:***
1.1.4招标项目名称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
1.1.5项目建设地点邻水县东部未来城。
1.1.6项目建设规模同招标公告。
1.1.7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 35000 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同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同招标公告。
1.3.2勘察设计服务期 限同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 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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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无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 形;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勘察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 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 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 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 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 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 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 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 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 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未列入国 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和国家未发布职业标准的人员资格,否则属于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 绩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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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 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4.2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 求: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 工程范围、工程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 程设计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投 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 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 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 责。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6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7)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 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2)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 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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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踏勘现场□组织, 时间地点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 ☑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2.3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补遗、澄清、说明等(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向招标人提出需澄 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 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 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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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 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 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 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若修改文件发出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投标人确定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固定总价: 勘察固定总价 1201244.00 元,设计固定总价 3980178.00 元 注:勘察单价项目名称招标人可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岩土类别进行 分类设定,勘察单价项目的费用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进出 场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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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注: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 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 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 (¥100000 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 系统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的电子交 易系统在线支付(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 (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 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 险合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电子交易系 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4.3投标保证金□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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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退还☑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 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原路径退还。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标情形,确 定中标人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 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行为)。(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 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 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5)投标 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投标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0”项规定的视为“串通投标”的 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近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时 间要求□本次投标不提供 ☑具体要求: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1投标文件格式(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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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 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 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需要 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6)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 GATF 格式文件。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所附证书证件应清晰可辨。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过渡期内,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 人亲笔手写签字 (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 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投标人电子 签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 属)单位印章代替。 (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应使用投标人电子签章。
4.1.1(B)投标文件 加密要求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加密。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05-07 09:30
4.2.2(B)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制作的数 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4.2.3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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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B)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不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解密授权时间为准。
4.2.5(B)逾期提交的投标 文件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招投标 系统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予以拒收。
4.3.2(B)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不发出回执通知。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 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电子交易系统 参与在线开标。
5.2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电子 交易系统。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 织线上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 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查 询公告信息,对处于被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企业的投标文件,予以拒 绝接收。 (3)投标文件解密。 (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5)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7)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5)项程序后 10 分钟内在线提出异 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 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 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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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6.1.1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 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54 号)、川办规〔2025〕8 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 不能增加。
6.3.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3.2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3 人。当有效投标为 2 人时,可推荐 2 人,不足 2 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 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7.1中标候选人公 示、定标结果公 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定标结果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 3 日内将定标结果通过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7.6.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 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 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 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 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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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 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 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 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 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 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 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 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9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编页码不需要。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费结算价参照原国家计委 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实际中标金额按照收费标准下浮 50%并计算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勘察设计周期的要求、管理 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 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 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的勘察或设计投标报价任意一 项低于其各自的最高限价的 50%(不含 50%)。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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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 因。
10.6确定中标人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 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 标人。招标人按照定标方案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确 定中标人。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 人或重新招标。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10.7投标文件的 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 或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 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 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 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 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 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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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的解决及 优先适用次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 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 为准。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 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 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 解释。
10.10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以下情形视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2(2)项的“串通投标”情 形,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注(7)”的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可 以视情况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a.同一标段的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CPU 编号和硬盘信息)均相同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格 清单的计价软件编号、机器码任一条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 上传投标文件;b.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 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 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发现的以上情形,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报告。
10.11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 □采用(适用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设计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方 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且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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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 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按零分处 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 2.在评审暗标部分时,需要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澄清回复 内容除加盖的电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 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 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 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时,系统不显示投标人加 盖的电子印章。评标报告中的澄清回复包含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盖 章。 3.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暗标部分内容,投标文件编制工 具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此部分内容规范成统一格式。 4.暗标部分的页数不得超过页(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设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其他要求1.工程变更严格按照邻府规〔2024〕4 号文件、邻委办〔2025〕16 号、邻府办发〔2023〕48 号及邻水县最新文件执行。2.本次投标报价不 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最终合同结算价=工程设计结算费用+工程勘察 结算费用。 工程设计结算费用:以财评审定后的建安预算为计费基础,工程设计结算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包含基本设计收费和施工图预算编 制费}×48%×(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的工程设计结算费用不 超过本项目的设计中标价。 工程勘察结算费用:以项目勘察实际工作 量为基础,最终完成量以满足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要求及招标人收方为 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规定按实计算后×48%×(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的勘察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的勘察中标价。 说明:①参照《国 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计算勘察设计费。②合同结算价按照中标价 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③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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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合同的暂定勘察设计费。④工程类别:建筑、市政工程;专 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附加调整系数:1.0。⑤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标准为基本设计费的 10%。3.本工程 招标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为暂定规模和金额,实际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 额以招标人下达的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中的规模和投资额之和为 准。当招标人下达终止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时,该项目则终止勘察 设计任务。 4.本项目中的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费 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费。 5.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所述内容 不一致或招标文件中表 述不明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为准,当补遗书与招标文件 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为准。
2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 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勘察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29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由于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 工程质量事故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0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 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31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纲要、设计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 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 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32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勘察纲要、设计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3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 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 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 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 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 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 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 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 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 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 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 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纲要、设计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 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 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 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 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 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 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 36 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 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 37 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 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 人、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勘 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 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 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38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9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40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 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 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41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_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 情况投标 保证金勘察 投标报价设计 投标报价勘察设计 服务期限项目 负责人投标人代表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43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_______(投标人名称): 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 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________ __ __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接到通知 分钟内通过在线形式递交至评标 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 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 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 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该投标人的两 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4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_______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投标人可另行附页)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时 分 评标委员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5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______________。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_______日历天。 完成内容:。 。质量: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__日内到__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勘察设 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6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中标人名称)于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_____标段的投标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__(中标人 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 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设计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勘察纲要、设计大 纲得分由高到低(3)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 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 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B) 项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和第 5.2 项要 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 项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资格 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勘察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8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投标要求不存在本章第 3.1.2 项任何一种情形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 性评 审标 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勘察纲要设计大纲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00 分)资信业绩部分:52.00 分 勘察纲要、设计大纲部分:18.00 分 勘察报价部分、设计报价部分:30.00 分 (勘察报价部分 5-10 分,设计报价部分 10-2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00 分
3.2.4低于成本评审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 项规定进行 评审。
2.2.2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采用下列方式: ☑A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 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 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min,amin 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B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 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
49
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1 +……+an)/n,a 为有效的投 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2.3投标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 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条款号评分因 素(偏 差率)分值评审标准
2.2.4(1)资信 业绩 评分 标准勘察类 似工程 业绩12.0满足资格业绩要求得 4 分,每增加 1 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1 个单 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 绩加 4 分。本项满分 12 分。 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 勘察工作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项目、勘察 设计项目均可。
设计类 似工程 业绩12.0满足资格业绩要求得 4 分,每增加 1 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1 个单 项合同金额在 3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 程类设计业绩加 4 分。本项满分 12 分。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 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项目、勘察 设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均可。
项目管 理机构 人员28.01、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提供具有注册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 3 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1 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加 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勘察单位: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 土)资格得 3 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中级 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岩土工程类高级及以 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3、岩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50
设计单位: 4、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3 分,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 程类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 程师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 3 分,本项最高 得 3 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 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 3 分,本 项最高得 3 分。 8、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负责人、岩土专 业负责人由勘察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设 计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如为注册人员须注 册在投标单位,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网络截图 证明,注册类、职称类等证书均须提供复印 件或扫描件。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 绩、拟投入的勘察设备等方面设置。
2.2.4(2)勘察 纲要 设计 大纲 评分 标准勘察、设计范 围和工 作依 据、目 标3.0对勘察、设计范围、内容和工作依据、目标 内容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3.0 分、良得 2.8 分、无得 0 分。
勘察工 作方案3.0对勘察工作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3.0 分、良得 2.8 分、无得 0 分。
勘察工 作的进 度、质 量、安 全及后 续服务 措施3.0对勘察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及后续服务 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施性进 行综合评审。优得 3.0 分、良得 2.8 分、无 得 0 分。
51
设计工 作方案3.0对设计工作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 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3.0 分、良得 2.8 分、无得 0 分。
设计工 作的进 度、质 量及后 续服务 保证措 施3.0对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及后续服务保证措 施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3.0 分、良得 2.8 分、无得 0 分。
勘察、设计工 作重 点、难 点分析3.0对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 3.0 分、良得 2.8 分、无得 0 分。
注:勘察纲要评分因素可从勘察范围、勘察内容;勘察依据、勘察工作目标;勘察机构设置和岗位 职责;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勘察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勘察安全保证措施;勘察工作重 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设计大纲评分因素可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计构思,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
2.2.4(3)设计投 标报价 评分标 准偏差 率设计报价部分:20 分(设计报价部分 10-20 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不少于 0.25)分。 /。 (招标人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
52
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 办规〔2025〕8 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规定,增加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2.2.4(4)勘察投 标报价 评分标 准偏差 率/ 权重勘察报价部分:10 分(勘察报价部分 5-10 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 少于 0.5)分,每低 1%扣(不少于 0.25)分。 /。 (招标人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 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 号)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规定,增加 相应评分奖励内容。)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 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注: (1)招标人应科学合理地设定评标办法,以保证足够的竞争性。 (2)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 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办公室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布的目录以外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招标 项目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奖项申报条件的,方可设置相应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设定奖项 53 年限为近 3 年(或 4 年,或 5 年)的,个数不得超过 1 个,设定奖项年限为近 6 年及以 上的,个数不得超过 2 个;评标办法中各类奖项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 3 分。 (3)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 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设定的业绩每类别个数不得超过 3 个(含 资格条件个数)。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 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精神,不得设定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或 其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信用评价作为加分条件。 (5)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也不得将其他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设定为加分条件。 (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 标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 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 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该投标人的两 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 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 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时,应予说明。 (8)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 分处理的具体原因。 在评审暗标部分时,需要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除加盖的电 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 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 理的具体原因。 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时,系统不显示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评 标报告中的澄清回复包含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盖章。 54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 消其中标资格。 55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有效投标为 2 人时,可推荐 2 人,不足 2 人时,评标 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设计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纲要、设计大纲得 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评标委员会须对中标候选人逐一出具评审意见,相关评 审意见应针对性阐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不足、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不得泛泛 而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纲要、设计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6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 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 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纲要、设计大纲部分计 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C=C1+C2; (4)按本章第 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5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在评审暗标部分时,需要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除加 盖的电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 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 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 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时,系统不显示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评 标报告中的澄清回复包含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盖章。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 排序。当有效投标为 2 人时,可推荐 2 人,不足 2 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评标委员会须对中标候选人逐一出具评审意见,相关评审意见应针对性 阐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不足、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不得泛泛而谈。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58 附表 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名单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
1
2
3
4
5
…………
59 附表 2: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 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1投标人名称
22签字、盖章
33投标文件格式
44联合体投标人
55报价唯一
66备选投标方案
77……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60 附表 3: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营业执照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
2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
44业绩要求
55信誉要求
66项目负责人
77其他主要人员
88勘察设备
99其他要求
10联合体投标人
11投标要求
12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
13……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61 附表 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 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投标报价
2投标内容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4质量标准
5投标有效期
6投标保证金
7权利义务
8勘察纲要 设计大纲
9……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62 附表 5:低于成本评审记录表 低于成本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低于成本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63 附表 6:资信业绩评审记录表 资信业绩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1…………
22…………
33…………
………………
资信业绩得分合计 A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64 附表 7: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审记录表 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1…………
22…………
33…………
………………
得分合计 B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65 附表 8:投标报价评审记录表 勘察投标报价评审记录表(固定总价适用)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评分项目分值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
投标报价得分 C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设计投标报价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评分项目分值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投标人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
投标报价得分 C2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66 勘察投标报价评审记录表(固定单价适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_______标段
评分项目 1分值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单价项目 名称:投标人投 标报价
评标基 准价
偏差率
投标报价得分 C1-1
……
评分项目 n分值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单价项目 名称:投标人投 标报价
评标基 准价
偏差率
投标报价得分 C1-n
投标报价得分 C1=C1-1+……+C1-n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67 附表 9: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 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1…………
22…………
33…………
………………
其他因素得分合计 D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68 附表 10: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序 号评分因素分值代码投标人名称及其得分
1资信业绩AA
2勘察纲要 设计大纲B
3投标报价C=C1+C2
4其他因素DD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69 附表 11: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______(项目名称)勘察设计_______标段
评标委员会成员 姓名投标人名称及其得分
……
得分合计
得分平均值
投标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7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10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7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工程地点:邻水县 3.工程规模、特征:新建配套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1 座,规模 30000m³/d,新建配套 污水管网 30km,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包括不限于原始地形测绘、工程测量、土石比、管探、物探、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时,含基坑支护、抗浮锚杆、边坡支 护及外降排水设计地基处理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等)工作及工程建设全 过程的相关工作等。 2.技术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建筑工程勘察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进行验收。 3.工作量:按甲方收方确定实际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成果提交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接到招标人各个子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40 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 72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工程设计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验 收。 五、合同价款(暂定)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 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3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勘察人执 贰 份。 发包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7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 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 75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 1 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__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要求_____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要求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 无_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3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双方应对项目相关资料和成果等文件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2 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义务 2.1.1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资料真实、完整、及时,必须达到国家技术 规范要求 2.1.2 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遵守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3 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1 关于分包的约定:禁止分包________ 3.2 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3.2.1 授权范围:代表勘察单位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承担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权负责项目勘察进度、质量、勘察文件交付及后期服务等合同内容,完成本合同范围 内的勘察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 3.2.2 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勘察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违法转包处理。 3.2.3 勘察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3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勘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违法转包处理 。 3.3 勘察人人员 。3.3.1 勘察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 天 3.3.3 勘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勘察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主要勘察 人员无法胜任本项目工作的,有权要求勘察人更换该人员,勘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 77 该主要勘察人员的,处以人民币 10 万元/次的处罚,并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及项目本身 其他损失的责任 。 3.3.4 勘察单位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表 拟委任的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 职姓名专业技 术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1勘察负责 人
2岩土专业 负责人
第 4 条 工期 4.1 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4.2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2.1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___ 第 5 条 成果资料 5.1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4_份。 5.2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符合发包人要求 第 6 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勘察问题,以及参与土建等工程 的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认为需要中标人提供的指导服务,部分节点细化设计等 相关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 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78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第 7 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同通用合同条款。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本次投标报价不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最终合同结算价=工 程设计结算费用+工程勘察结算费用。工程勘察结算费用:以项目勘察实际工作量为基 础,最终完成量以满足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要求及招标人收方为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规定按实计算后×48%×(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的勘察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的勘察中标价方式 确定。 7.1.3 说明:①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 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计算勘察设计费。②合同结算价按照中标价与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③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仅作为勘察设计合同的暂 定勘察设计费。④工程类别:建筑、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 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⑤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标准为基本设计费的 10%。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 7.1.4 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79 项目施工图通过审查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勘察费的 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 付至勘察费的 70%,经竣工结算审计后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勘察费的 97%,另 3%在 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7.4 合同价款结算 7.4.1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本次投标报价不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最终合同 结算价=工程设计结算费用+工程勘察结算费用。工程勘察结算费用:以项目勘察实际工 作量为基础,最终完成量以满足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要求及招标人收方为准,根据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的规定按实 计算后×48%×(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的勘察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的勘察中 标价方式确定。 说明:①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 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计算勘察设计费。②合同结算价按照中标价与最高投 标限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③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仅作为勘察设计合同的暂定勘察 设计费。④工程类别:建筑、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 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⑤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标准为基本设计费的 10%。 7.4.2 税票 本合同费用为含税金额,乙方在申请甲方按付款节点付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正 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若联合体中标,甲方按拨款进度将勘察费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其 资金分配由联合体内部自行协商。 第 8 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工程变更严格按照邻府规〔2024〕4 号文件、邻委办〔2025〕16 号、邻府办发〔2023〕48 号及邻水县最新文件执行。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80 8.2.2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第 9 条 知识产权 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 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适用于本项目 外的其他用途 9.2 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适用于本 项目外的其他用途 9.3 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第 10 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 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 另行协商确定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 另行协商确定 第 13 条 责任与保险 13.1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勘察人自行承担和购买。 第 14 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同通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通用合同条款。 14.2 勘察人违约 81 14.2.1 勘察人违约责任 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当除应退还发包人已经支付的勘察费、设计费,勘 察人还应向发包人承担因重新招标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同通用合同条款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勘察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费的千分之二。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勘察费总 额的 100% 。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通用合同条款 第 15 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15.2 勘察人索赔 同通用合同条款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第 16 条 争议解决 16.1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17 条 其他 1.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因勘察设计原 因导致的工程量变更,严格按照《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 (邻府办发〔2023〕48 号) 第四章第二十条“勘察单位职责及要求”、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职责及要求”和第六章“责 任追究第二十七条执行。因勘察、设计导致延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减勘察费、设计费 用的 10%;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变更,工程增量在中标价 8%一 10%的,扣减勘 察费、设计费的 15%作为失信违约金;增量在 10%一 20%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比 例在 15%基础上相应增加一个百分点;增量超出 20%的,扣减勘察费、设计费的 50%, 82 且不得无条件不履行订立的合同服务。不按照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等不良行 为将由住建部门扣减勘察、设计单位相应诚信分值。 勘察、设计、预算存在(一)提供服务或者生产活动时弄虚作假的;(二) 提供的服务 或者生产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审批文件,影响项目推进的;(三) 因其过错造 成项目投资超批准概算的;(四)因其过错造成工期延误的;(五)因其过错造成质量安全 事故的;(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行为的,将扣减相应诚信分值;根据其情节轻重,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项目业主单位 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有关单位追偿。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邻府规〔2024〕4 号文件、邻委办〔2025〕16 号、邻府办发〔2023〕48 号及邻水县最新文件执行。 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履约担保形式:(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4)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 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5)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4.承包人必须听从发包人的工作指令,若不听从,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5.承包人被发包人约谈 3 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更换,除以下 3 种情形外: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不 能继续担任本项目勘察工作;②因退休、患不能继续担任工作的疾病、死亡的;③本人 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视为违约,甲方将按 10万元/人·次 收取违约金,且更换人员的资质要求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要求,并上报行业主管 部门依法处理。 7.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需求按时保质提供服务并提交高质量成果;承包人不按照 发包人时限要求提供成果或提供成果未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承包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整 改,整改仍未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视为违约,按照发包人需求服务内容计算服务费的 10% 为违约金;违约金在服务费中扣除后不予退还。两次及以上未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视为严 重违约,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 造成的损失。 83 8.承包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完成省外建 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即:入川备案)工作。 84 GF—2015—0210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8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 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邻水县东部未来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工程地点:邻水县 3.工程规模、特征:新建配套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1 座,规模 30000m³/d,新建 配套污水管网 30km,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邻水县。 5.工程投资估算:XXX 万元。 6.工程进度安排:接到招标人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之日起,40 日历天内完成,(其 中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基础配套设施(加工中心及配套建筑、竹笋粗加工、农产品及材竹周转场地、自然教育基地、设施设备购置、产业配套基础设 施)的方案设计、初步(基础)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送评审及后续相关服务、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竣工图,后期设计变更(含勘察、预算编制、工程量清 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及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 果资料及后续工作等。 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图,后期设计变更 86 (含勘察、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及施工全过程和竣工 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工作等。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 计、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图,后期设计 变更(含勘察、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及施工全过程和 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工作等。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其他价格形式; 2.签约合同价为(暂定): 元)。人民币(大写)(¥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7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设计人执 贰 份。 发包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88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8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 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9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 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履约保证金(保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资格审查 资料、勘察纲要、设计大纲、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其他合同文件。 1.2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同通用条款。 1.3 技术标准 1.3.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无;1.3.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无;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无。 1.3.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以甲方要求为准。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 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发包人要求(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技术标准,其他合同文件。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91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6 保密 保密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 发包人其它义务:保护设计人的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2.3.2 发包人应在 7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2 设计人其他义务: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 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对整个项目设计内容负质量责任:设计质量审查、成果 质量把关、统筹协调等。 3.2 项目负责人 92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单位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承 担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权负责项目设计进度、质量、设计文件交付及后期服务等 合同内容和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工作,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 备案手续等。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违法转包处理。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违法转包处理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 天。 发包人认为主要设 3.3.2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计人员无法胜任本项目工作的,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该人员,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 换该主要设计人员的,处以人民币 10 万元/次的处罚,并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及项目本 身其他损失的责任 。 3.3.3 设计单位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表 拟委任的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
序 号本项目任职姓 名专业技 术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1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3结构专业负
93
责人
4给排水专业 负责人
5造价专业负 责人
6电气专业负 责人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关键性工作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无。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无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由甲方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无。 5.1.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5.3.2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0 年。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94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编制依据及说明、全部设计 文件提交时间节点、前置条件、详细节点计划、保证措施等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 天。 6.2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2.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设计进 度。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3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在发生该情形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3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3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3.1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CAD、WORD、EXC EL、RVT等格式。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天。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15 8.2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 送工程设计文件。 8.3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审查,10 日内审查完毕。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至竣工合格 时间内提供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5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形式:本次投标报价不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最终合同结算价=工程设计 结算费用+工程勘察结算费用。以财评审定后的建安预算为计费基础,工程设计结算费 用=工程设计收费{包含基本设计收费和施工图预算编制费}×48%×(中标价/最高投标 限价),项目的工程设计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的设计中标价。 (4)说明:①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计算勘察设计费。②合同结算价按照中标价与最高 投标限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③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仅作为勘察设计合同的暂定勘 察设计费。④工程类别:建筑、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 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⑤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标准为基本设计费的 10%。 (4)本合同费用为含税金额,乙方在申请甲方按付款节点付款时,应向甲方提供 国家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若联合体中标,甲方按拨款进度将设计费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其 资金分配由联合体内部自行协商。 10.2 定金或预付款 10.2.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2.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96 10.3 进度款支付 10.3.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项目施工图通过审查并 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设计费的 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的 70%,经竣工 结算审计后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勘设计费的 97%,另 3%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 息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7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7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 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 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做本项目外 的其他用途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做本项目外 的其他用途 。 13.3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同通用合同条款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同通用合同条款。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同通用合同条款。 97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交付,每延 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设计费总额的 100%。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设计费总额的 100%。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提供 的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必须无偿进行修正,并承担因 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及其他损失。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双倍扣除设 计人投标时该分包部分报价,并承担因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等。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16. 合同解除 1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7 天。 16.2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3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17.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7.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17.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98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1.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因勘察设计原 因导致的工程量变更,严格按照《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 (邻府办发〔2023〕48 号) 第四章第二十条“勘察单位职责及要求”、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职责及要求”和第六章“责 任追究第二十七条执行。因勘察、设计导致延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减勘察费、设计费 用的 10%;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变更,工程增量在中标价 8%一 10%的,扣减勘 察费、设计费的 15%作为失信违约金;增量在 10%一 20%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比 例在 15%基础上相应增加一个百分点;增量超出 20%的,扣减勘察费、设计费的 50%,且不得无条件不履行订立的合同服务。不按照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等不良行 为将由住建部门扣减勘察、设计单位相应诚信分值。 勘察、设计、预算存在(一)提供服务或者生产活动时弄虚作假的;(二) 提供的服务 或者生产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审批文件,影响项目推进的;(三) 因其过错造 成项目投资超批准概算的;(四)因其过错造成工期延误的;(五)因其过错造成质量安全 事故的;(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行为的,将扣减相应诚信分值;根据其情节轻重,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项目业主单位 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有关单位追偿。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事项严格按照邻府规〔2024〕4 号文件、邻委办〔2025〕16 号、邻府办发〔2023〕48 号及邻水县最新文件执行。 3.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编制职责及要求。清单应由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 编制,编制单位须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清单编制单 位延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减编制费用总额的 10%;通过评审后,差异率(审减、审增不 能相互抵消)超过 8%应减半支付编制费用,超过 15%不予支付编制费用;一个年度内所 编制工程造价与评审中心出具的正式评审结果差异率累计两次超过 8%以上的,两年内不 得参与我县工程清单编制工作。 99 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履约担保形式:(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4)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 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5)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5.承包人必须听从发包人的工作指令,若不听从,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6.承包人被发包人约谈 3 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更换,除以下 3 种情形外: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不 能继续担任本项目设计工作;②因退休、患不能继续担任工作的疾病、死亡的;③本人 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视为违约,甲方将按 10万元/人·次 收取违约金,且更换人员的资质要求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要求,并上报行业主管 部门依法处理。 8.承包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完成省外建 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即:入川备案)工作。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100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01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 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 事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102 附件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 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
2
3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 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 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 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103 附件 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 业资格 或职称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造价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104 附件 5: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实际投资额×费率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人次日,每人每 次不超 2 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 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 为。(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3)其它: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项目施工图通过审查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设计费的 50%。项 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的 70%,经竣工结算审计后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勘 设计费的 97%,另 3%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105 第二卷 106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一部分 勘察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明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 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 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勘察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 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勘察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勘察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2. 勘察范围及内容:。 3. 勘察依据:。 4. 基础资料:。 5. 勘察人员和设备要求:。 6. 其他要求:。 二、适用的规范标准 1.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如勘察说明、图纸等)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107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 空调等) 2. 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 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如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 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等)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等) 4. 技术标准、规范:。 5. 其他资料:。 ……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 2.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 ……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 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 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 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六、勘察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勘察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108 2. 勘察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 印机、照相机等) 3. 勘察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勘察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5. 勘察人自备的安全设施:6. 勘察人自备的勘察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 第二部分 设计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 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 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 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 2.设计范围及内容注意:。 3.设计依据:。 4.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5.设计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109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如设计说明、图纸等)2.成果文件的深度:。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6.成果文件的展板、模型、沙盘、动画要求:。 7.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建筑工程设计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 篇。。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 1.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 调等) 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 机等) 3.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如施工场地及毗邻区 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 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等)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如规划许可证)3.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 5.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6.其他资料:。 …… 110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 2.发包人财产退还要求:。 ……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发包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发包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发包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 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 。(如出行车辆等)4.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5.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 111 第三卷 11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_______(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 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 113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14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勘察纲要、设计大纲 八、其他资料 注:投标文件无须编制页码。 11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勘察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小 写)的设计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为(姓名),勘察设计服务期 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勘察纲要、设计大纲; (8)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 弄虚作假或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116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地 址: 网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7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负责人姓名:……
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年 月 日 11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119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 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 明)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 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 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为牵 头人)的人员。 (3)最近 6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社保证 明是指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的连续、不 间断的缴费证明。 120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 立如下协议。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 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由委托代理 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无需填写。 121 四、投标保证金 (1)若采用转账方式,投标人应附银行给投标人的转账回单扫描件、人民银行颁发的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扫描件。 (2)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方式,投标文件中 无需附相应材料。提交电子保函的,参考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担保人名称,日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项目投标,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 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 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注:(1)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有效期等 实质性内容应符合上述要求。 (2)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填报。 122 五、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注: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报价的构成,格式自拟。 投标报价构成:。 123 六、资格审查资料 注:(1)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 情况,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都应提供(明确不提供的除外)。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124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勘察设计 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 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金其中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专业技术 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开户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与投标人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 系的单位
与投标人存在管理关 系的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25 (一)基本情况表(成员单位)
联合体成员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 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金其中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专业技术 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开户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与投标人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 系的单位
与投标人存在管理关 系的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非联合体投标时无需填写。 12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 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 “近年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例:招标文件开始下载的时间在 6 月 1 日以前的,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近 3 年”,“近 3 年”是指当年之前的 3 个年度或当年的 上一年之前的 3 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开始下载的时间是 2020 年 5 月 1 日,“近年财务状况表”是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财务状况,或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财务状况,采用哪 3 个年度,由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开始下载的时间 在 6 月 1 日以后(含 6 月 1 日)的,“近 3 年”是指当年之前的 3 个年度,如某项目 招标,招标文件开始下载的时间是 2020 年 6 月 5 日,“近年财务状况表”是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不足 3 年的,以此类推。 (2)新设立企业只提供设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破产重整企业视为新设立企业。(3)若无要求,无需填写。 12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设计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3)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4)若无要求,无需填写。 128 (四)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交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4)若无要求,无需填写。 129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序号案由双方当事人名称判决、裁决时间
1………………
……………………
……………………
注: (1)本表为调查表,填写投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仲裁情况,并按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诉讼、仲裁的起算时间为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文书的时间。 130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 任职姓名专业技 术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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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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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执业或职业资格 证书名称
专业技术职称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勘察(设计)工 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 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 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 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 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若未要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可不提供。 (4)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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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33 七、勘察纲要、设计大纲 第一部分 勘察纲要 134 第二部分 设计大纲 135 八、其他资料 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 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列出。 136 第七章 定标方案
序 号条款名称内容
1定标时限定标时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0 日内 注:定标一般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
2是否进行 中标候选 人核查□不进行 ☑进行 核查的内容:(1)基本信息核查;(2)信用状况核查;(3)履约能力核查;(4)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核查;(5)是否被标注“资质异常”核查;(6)是否被安全生产许可预警标注 核查。 注:核查可包括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 行政处罚、是否被标注“资质异常”、是否被安全生产许可预警标注 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核查应在定标前完成 并将相关核查结果作为定标资料提交定标会议。
3是否进行 现场考察☑不进行 □进行 考察的内容: 注:开展考察的,应当基于公平原则涵盖所有中标候选人,不得 区别对待。考察期间,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质性内 容进行谈判。考察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 档备查。考察应在定标前完成并将相关考察结果作为定标资料提交定 标会议。
4是否进行 拟派项目 团队现场 答辩□不进行 ☑进行 答辩内容与要求: 一、答辩内容 1 、对项目区域现状和勘察设计内容进行分析与研究,并提出明确勘 察设计策略与构思。 2 、提供项目总图规划设计、部分重点节点效果图、服务承诺和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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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措施等并解答。 3 、对拟派团队能力、水平以及履历进行阐述。 4 、其他内容 :投标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 5 、招标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 答辩要求 1 、中标候选人参加答辩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在内 不超过 3 人。 2 、答辩人员应携带《答辩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 反两面,加盖公章),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签到并向工 作人员提交身份验证(验证时应摘除口罩 ),验证通过方可参加答辩,未准时签到或验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答辩。 3 、身份验证后工作人员留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注:开展答辩的,应当基于公平原则涵盖所有中标候选人,不得 区别对待。答辩期间,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质性内 容进行谈判。答辩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 档备查。答辩应在定标前完成并将相关答辩结果作为定标资料提交定 标会议。
5定标因素定标因素: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答辩情况 注:(1)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定标因素,不宜将投标 文件编写水平优劣、评标专家评价高低、报价高低作为唯一依据,还 应结合项目特征、规模、技术难度等,重点考察企业实力、信用状况、拟派团队管理技术实力等直接关系到履约能力和水平的因素。定标可 参考以下要素: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 队能力与水平、提供产品服务质量、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合理 因素。
6定标方式□招标人领导班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党委、党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三重一大”决策层级)集体决策 (具体规则) ☑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直接票决制□逐轮票决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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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前述定标因素的具体情 况,对所有进入定标环节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并注明详细理由,根据得票数确定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组成: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标委员会成员 数量: 5 人及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参加过该标段评标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不得进入定标委员会,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 响定标公正性的相关人员也不得进入定标委员会。
注:招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定标方案,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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