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招标公告】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公开竞价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会理市金材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优化国有资产运营,提升城市便民服务品质,现对位于金江河驿站进行公开竞价招租,诚邀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运营能力的合作伙伴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招租标的位于顺城西路与县府街交界处红绿灯旁,为独立绿化玻璃房。标的以现状招租,竞租人可自行实地勘察,参与竞租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全部已知、潜在风险。
名称
位置
参考面积㎡
竞租起拍年租金(元/年)
竞拍保证金(元)
金江河驿站
商业门面
顺城西路与
县府街交界处
54.70
52000.00
5000.00
注:以上面积为参考面积,实际以现状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租金优惠
为支持承租人前期装修及经营筹备,首年给予2个月免租期(含装修期)。免租期内免收租金,但承租人仍需自行承担水、电、物业、垃圾清运等因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免租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计算,首年实际应缴租金按10个月计算(即中标年租金÷12×10)。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然人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不存在以下情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会理市境内租赁国有资产时,曾因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或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未结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止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止(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周末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会理市66号政务办公区B栋6楼617室(会理市金材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个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须备查)。
(2)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均须备查)。
(3)企业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时间距报名日期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按要求备注)。
5.竞租保证金:
(1)缴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缴纳一份保证金可参与本标的竞租。
(2)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缴纳视为报名无效。
(3)缴纳账户:
户名:会理市金材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理市支行
账号:22639101040033040
转账备注: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竞租保证金
6.保证金处理:
(1)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月租金的3倍收取,不足部分需在签约当日补足)。
(3)缴纳保证金后未按时参与竞价、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2026年4月30日10:00
竞价地点:会理市66号政务办公区B栋6楼会议室
竞价规则:采用现场多次正向竞价方式,起拍价以本公告公布的“竞租起拍年租金”为准。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现场主持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得人需在竞价结束后当场签订《中选确认书》,未签订的视为弃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注意事项
1.签约及付款:竞得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竞得人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完成首期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补足差额)的缴纳。
2.违约责任:竞得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签约、缴款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3.装修管理: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需在实施前报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风格需与周边景观协调。合同终止时,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保留装修,承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装修补偿。
4.经营业态:承租人需合法合规使用租赁资产,鼓励开展符合公园及周边环境的便民服务、文化体验、休闲配套等业态。
5.严禁业态:严禁引入高污染(重油烟、异味)、高噪音、明火加工及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业态。若承租方擅自变更业态或超范围经营,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费用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物业、垃圾清运等经营产生的全部费用。
7.风险提示:招租方对标的仅作现状展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质量、瑕疵等任何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自行核查标的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等要求,因未取得相关许可导致的经营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0834-5889920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
2026年4月16日
附件: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
名称
位置
参考面积㎡
竞租起拍年租金(元/年)
竞拍保证金(元)
金江河驿站
商业门面
顺城西路与
县府街交界处
54.70
52000.00
5000.00
注:以上面积为参考面积,实际以现状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5年,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租金优惠
为支持承租人前期装修及经营筹备,首年给予2个月免租期(含装修期)。免租期内免收租金,但承租人仍需自行承担水、电、物业、垃圾清运等因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免租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计算,首年实际应缴租金按10个月计算(即中标年租金÷12×10)。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然人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不存在以下情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会理市境内租赁国有资产时,曾因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或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未结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止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止(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周末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会理市66号政务办公区B栋6楼617室(会理市金材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个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须备查)。
(2)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均须备查)。
(3)企业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时间距报名日期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按要求备注)。
5.竞租保证金:
(1)缴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缴纳一份保证金可参与本标的竞租。
(2)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缴纳视为报名无效。
(3)缴纳账户:
户名:会理市金材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理市支行
账号:22639101040033040
转账备注: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竞租保证金
6.保证金处理:
(1)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月租金的3倍收取,不足部分需在签约当日补足)。
(3)缴纳保证金后未按时参与竞价、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2026年4月30日10:00
竞价地点:会理市66号政务办公区B栋6楼会议室
竞价规则:采用现场多次正向竞价方式,起拍价以本公告公布的“竞租起拍年租金”为准。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现场主持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竞得人需在竞价结束后当场签订《中选确认书》,未签订的视为弃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注意事项
1.签约及付款:竞得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竞得人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完成首期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补足差额)的缴纳。
2.违约责任:竞得人未按上述要求按时签约、缴款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3.装修管理: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需在实施前报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风格需与周边景观协调。合同终止时,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保留装修,承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装修补偿。
4.经营业态:承租人需合法合规使用租赁资产,鼓励开展符合公园及周边环境的便民服务、文化体验、休闲配套等业态。
5.严禁业态:严禁引入高污染(重油烟、异味)、高噪音、明火加工及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业态。若承租方擅自变更业态或超范围经营,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6.费用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物业、垃圾清运等经营产生的全部费用。
7.风险提示:招租方对标的仅作现状展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质量、瑕疵等任何担保责任。竞租人应自行核查标的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等要求,因未取得相关许可导致的经营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0834-5889920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
2026年4月16日
附件:金江河驿站商业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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