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屏山县中医医院化粪池污泥清掏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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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屏山县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中医医院化粪池污泥清掏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屏山县中医医院化粪池污泥清掏及危险废物
处置项目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屏山县中医医院化粪池污泥清掏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PSXZYYY-2026036
(三)招标内容:本院化粪池浮渣、污水站污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置;院内现存化学性废物、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规范转运及无害化处置,全程合规环保、杜绝二次污染。
1.化粪池污泥 841-001-01
2.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
3.COD 在线监测废液:HW49 900-047-49
硬性要求:
1.化粪池、污水池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均持有效有限空间作业合格证书;
2.全部危险废物转移须严格执行国家危废转移制度,统一填报国家危废管理系统电子转移联单,特殊临时纸质联单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补录;
3.所有作业台账、转移联单、处置合同、检测资料、称重记录等全过程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接受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及院方随时抽查。
(四)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均不发生变更,在中标人年度考核合格前提下,经比选人院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单次续签期限为 1 年,本项目累计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续签均须重新履行院内决策流程,不变相规避采购程序。
(五)最高限价:各分项单独限价,综合最高限价:单项单价不超过13 元 / 公斤。按各类废物实际处置称重重量据实结算,任意分项报价超出对应限价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服务需求表
医院危险废物委外合规处置需求表
| 序号 | 医废代码 | 医废名称 | 单项最高控制单价(元 / 公斤) | 备注 |
| 1 | 841-001-01 | 废水处理浮渣、污泥清掏处置 | ≤13 | 有限空间作业、密闭清运、无害化处置 |
| 2 | 900-039-49 | 废活性炭 | ≤13 | 分类包装、防渗贮存、合规处置 |
| 3 | 900-047-49 | 在线监测废液 | ≤13 | 耐腐蚀容器、专业转运处置 |
注:1.每年处置费用按中标分项单价、实际处置重量据实核算;
2.本次限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危废收集、清掏、分类包装、防渗贮存、装车、密闭运输、人工、设备、无害化处置、检测、税费、差旅费、安全防护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七)报价表模板
分项报价明细清单
报价人:(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项目: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医废代码 | 医废名称 | 单价(元 / 公斤) | 是否超过限价 |
| 1 | 841-001-01 | 废水处理浮渣、污水站及化粪池污泥清掏处置 | | |
| 2 | 900-039-49 | 废活性炭 | | |
| 3 | 900-047-49 | 在线监测废液 | | |
注:1.每年处置金额按中标的分项处置单价、实际称重重量据实核算;
2.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清掏、包装、运输、装车、处置、税费、人员、安全等全部费用。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名称(盖章):
说明:本表项目序号必须与采购清单中项目序号一致。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专项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完整涵盖HW49(900-039-49、900-047-49),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危废处置全部要求;污泥处置须具备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合法资质及备案手续。
(二)人员要求
1.配备固定专业作业团队,人员稳定,服从院方日常管理及现场调度;
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专职现场监护人员均持有有效期内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证书;
3.危废运输、处置操作人员具备对应岗位资格,危险废物运输押运人员持有效押运资质;
4.现场作业人员配齐全套职业健康防护用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及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三)设备要求
1.自备合规密闭吸污清运车辆、高压疏通设备、污泥抽吸设备、管道疏通专用器械;
2.配备完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装备:气体浓度检测仪、强制通风设备、空气呼吸器、安全绳、应急救援器材、警示防护设施;
3.配备符合国标六防(防渗、防流失、防腐、防雨、防晒、防扬散) 要求的危废专用收集桶、贮存容器、防渗托盘;
4.所有作业、运输、安全设备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建立完整设备台账及维保记录,确保设备完好合规运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三、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投标函(承诺响应全部招标条款、报价真实有效、无转包分包、严格合规作业);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投标的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般固废处置相关备案资质复印件;
4.作业人员资质:有限空间作业证、监护人员证书、危废操作及押运人员资质证明;
5.全套设备清单、安全设施清单、设备定期检测及维护保养记录;
6.规范填写、无涂改的分项投标报价表;
7.合规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落实危废电子联单制度、合规无害化处置、台账资料留存 10 年、承担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等);
8.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服务要求(实质性条款,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一)总体服务要求
1.承包范围:院内所有化粪池、污水井、检查井、下水管道、沉淀池、污水收集池的不定期清掏、抽吸、清运、管道疏通、场地保洁、常态化隐患巡检。
2.服务原则:专人定点负责、按需定时作业、2 小时应急响应、文明规范施工、全程合规处置,严控异味扩散、污水外溢、土壤及水体二次污染。
(二)作业频次要求
1.应急处置:出现管道堵塞、池体满溢、污水反灌等突发问题,30 分钟响应、2 小时到达现场处置;
2.重点时段:节假日、汛期、雨季来临前,完成全院排水及污泥贮存设施全面排查、预防性清掏。
(三)现场作业规范要求
1.作业区域规范摆放警示锥、警示牌、临时围挡,夜间作业增设警示爆闪灯;
2.采用全密闭抽吸设备作业,彻底清理池底淤泥、浮渣、沉淀物、油污杂物,保留合理清水层保障正常排水功能;
3.同步疏通上下游支管、主管,清除管道结垢、淤积、堵塞物;
4.作业完成后,冲洗井口、路面及周边区域,清理杂物污物,消杀除味,恢复院区原貌;
5.避开医院诊疗高峰、午休及夜间休息时段施工,严控作业噪音,做到文明施工。
(四)清运与环保处置要求
1.所有污泥、危废全程密闭运输,运输车辆无滴漏、洒落、异味外泄,严禁沿途随意倾倒、丢弃;
2.危险废物须转运至许可范围内合规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理,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按一般固废规范处置,严禁私自简易填埋、非法倾倒;
3.作业全过程采取防渗、防流失、除臭、防扬尘环保措施,不得破坏院区绿化、市政设施及地下水环境。
(五)安全管理要求(强制)
1.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前检测氧气、硫化氢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不合格严禁下池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全程配备专职监护人员,严禁单人作业,配齐应急救援器材并做好应急值守;
3.作业人员全程穿戴防护服、防腐蚀手套、护目镜、防毒口罩等全套防护用品;
4.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规范操作,定期检修排查隐患;
5.作业期间若发生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环境污染、第三方纠纷等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行政处罚,全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六)人员、设备及台账要求
1.固定班组驻点服务,人员保持稳定,服从院总务科日常管理;
2.自备全套清掏、转运、安全防护、应急救援设备,建立定期维保机制;
3.每次作业完成后,同步提交作业记录、现场影像照片、称重单据、隐患排查说明;
4.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建立危废及固废管理台账、电子转移联单、处置凭证,分类归档,留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七)质保与售后要求
1.单次清掏作业质保期不少于 3 个月,质保期内同一点位出现重复淤积、堵塞,服务商免费返工处置;
2.每月开展排水及污泥设施隐患排查,主动向院方上报安全、环保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
3.日常零星疏通、小型排污维修,需配合院方上门无偿处置。
五、合同结算条款
(一)结算依据:以中标固定分项单价、各类废物实际称重重量为唯一结算依据;每次清运处置前,由院总务科与服务商双方共同现场称重、签字确认称重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留存,单价包干,无任何额外增项费用。
(二)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中标人汇总提交当期作业记录、称重单、危废电子转移联单、处置台账、合规票据等完整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支付。
(三)发票要求:结算前服务商须开具合法合规、等额增值税正式发票;未按要求提供合格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对公银行转账。
(五)违约梯度扣款:
1.轻微违规:无有限空间作业资质、无专职监护、台账资料缺失、未按时补录危废联单,扣除当期20% 服务费;
2.严重违规:违规作业造成轻微环境污染、多次响应不及时、服务整改不到位,扣除当期50% 服务费;
3.重大违规:违规倾倒、非法处置固废危废、造成环境污染被行政查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剩余款项,并依法追偿全部损失。
资料归档:所有处置台账、转移联单、检测报告、合同协议、称重记录等资料持续留存不少于 10 年,环保督查、院内审计随时备查,资料缺失直接认定为违约。中选标准及评审细则
(一)组织实施
1.采购人:屏山县中医医院
2.评审小组:由采购人自行组建,成员 3 名及以上单数,包含技术、管理、监督岗位人员,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技术、环保、安全要求。
3.评审原则: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择优确定中选人。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对报价人进行资格核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后续评审。审查重点: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商业信誉及财务制度、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约设备技术能力、未列入各类失信黑名单。
2.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核查,有任一不符即为无效报价:
(1)文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2)分项报价均未超出最高限价;
(3)技术、安全、环保要求无重大负偏离;
(4)质保、售后、付款、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完全响应;
(5)无虚假陈述、无重大遗漏。
3.中选原则
采用低价中标法,在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中,以整体报价最低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整体报价完全相同,按资质文件完整度、危废经营许可范围匹配度、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度依次择优确定;资质条件全部一致时,采用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低价中标。
(三)异常低价认定与处理
1.异常低价认定:评审小组综合研判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可能降低服务标准或无法正常履约的,直接认定为异常低价。
2.处理方式: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及佐证材料,无法合理解释或无法提供证明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中选候选人确定
1.评审小组推荐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为第一中选人;
2.评审小组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3.中选结果在院内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五)评审纪律
1.评审全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评审细节、报价信息;
2.评审人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3.严禁私下接触供应商、收受财物、偏袒意向单位;
4.供应商不得围标、串标、干扰评审,违者作废标处理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六)时间安排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7:30
2.比选评审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
3.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 3 家,评审活动有效;不足 3 家则本次比选终止,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选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法定时限内核实并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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