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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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广安市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057
二、项目名称: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恩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桃源路162号1幢2层1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佛手街49号
被投诉人: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一段106号2幢201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健生医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三栋11楼1106、110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N511602202600005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相关供应商投标时提交了承诺函,然而厂家《说明函》证明未对相关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属于弄虚作假。
投诉事项2:相关供应商回复函称所投产品为合格产品,且中标后提交的产品资质均合法有效,但厂家《说明函》证实该承诺内容虚假。
投诉事项3:相关供应商明知厂家未同意供货,仍以该品牌产品投标,属于虚假承诺履约能力。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6年05月11日
二、项目名称: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恩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桃源路162号1幢2层1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佛手街49号
被投诉人: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一段106号2幢201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健生医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三栋11楼1106、110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耗材试剂配送服务(N511602202600005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相关供应商投标时提交了承诺函,然而厂家《说明函》证明未对相关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属于弄虚作假。
投诉事项2:相关供应商回复函称所投产品为合格产品,且中标后提交的产品资质均合法有效,但厂家《说明函》证实该承诺内容虚假。
投诉事项3:相关供应商明知厂家未同意供货,仍以该品牌产品投标,属于虚假承诺履约能力。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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