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安农商银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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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安农商银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安农商银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PRJ202605150002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安农商银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1177.65 万元,招标人为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编号:PRJ2026051500029,2.项目名称:广安农商银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3.预算金额:1177.65 万元。4.最高限价:392.55 万元/年。5.采购需求(项目简介):采购 1 家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需求派遣服务人员 74 人(以实际为准),完成采购人指定服 务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其 他:/。9.(□是/☑否)划分标段,标段划分情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安农商银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安农商银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被列入四川农商银行采购“黑名单”的企业、自然人及该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不能参与 本项目;
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 录;
9.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允许/☑不允许)分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四川省公安厅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 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 点 00 分至 17 点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扫描件;②经办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0 元#。4. 获取的招标文件格式包括 pdf、word 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 pdf 格式为准。5.代理机构将本 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s://purchase-mgmt.scrcu.com/)向 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可申请获取(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在招标文 件获取时间方可审核发出招标文件,因供应商临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提交招标文件获取 申请而导致代理机构无法审核发出招标文件,以及报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提供 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后,如有澄清或者修改且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通过四川农商银行采购 管理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 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 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
七、其他
一、☑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3.1 以线上递交电子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四川农商银行 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5.投标人代表须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 倒计时结束后,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四川农商银行官网-招标采购栏目(https://purchase-mgmt.scrcu.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二)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及地址:https://purchase-mgmt.scrcu.com/)。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 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首页查看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 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四川农商银行电子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和信息完善。注册步骤:第一步进入系统点“登录”,第二步点“没有账号,立即注册”。2.供应商应当使用四川农商联合银行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数字 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登录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 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 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3.已办理数字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数字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 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数字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数 字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CA 办理。(供应商应按 照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CA 办理的要求及时申请办理 CA 证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 致无法在开标前取得 CA 的,后果自负。)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及
有
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4.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 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四川农商银行采购管理系统首页操作指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 113 号附 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8 层 810 室,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 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号楼 801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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