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射洪市主城区排水设施系统化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澄清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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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遂宁市 | 采购单位 | 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射洪市主城区排水设施系统化治理建设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射洪市主城区排水设施系统化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澄清1号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6,777,00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射洪市主城区排水设施系统化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01号 至本项目潜在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现澄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现澄清: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本项目技术标(ZBJ)文件已重新上传;报名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査询、下载澄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 未上网査询、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射洪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2026 年 05 月1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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