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江市妇女联合会2026年巾帼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项目询价公告(一)
【招标公告】内江市妇女联合会2026年巾帼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项目询价公告(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 采购单位 | 内江市妇女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巾帼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家好,
我是甜妹儿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拟对“2026年巾帼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巾帼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00元及最高限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年度活动结束完成
服务时间:根据服务内容完成服务项目并递交结项报告书
二、项目采购技术(服务)概述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精神,落实全国妇联、省妇联、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用时代使命鼓舞妇女,紧扣“十五五”起步开局,以“实干开新局”为主题,针对农村妇女、新兴领域妇女、女大学生等不同妇女群体特点,开展分众化、对象化、精准化巾帼大学习大宣讲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强信心、稳预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宏伟实践。
(二)服务内容:
1.开展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进农村”“进社区”等基层宣讲不少于10场;
2.开展专题宣讲不少于3场;
3.发行推广妇联系统宣讲资料,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4.创建1个“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室。
(三)服务需(要)求:
1.所有活动在11月10日前完成,11月20日前验收。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并完成6场群众性宣讲后,乙方开具60%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结束后,乙方提交成册资料及结项报告后,乙方开具40%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40%款项。
3.售后服务:活动结束后需形成成册结项资料,包括相关文案、图片及视频资料等,并提供结项报告,便于存档。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请供应商提供)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使用承诺函,格式不限,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四、其他要求:被市级及以上官媒采用新闻条次不少于10条,有一定浏览量,官方媒体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供应商响应要求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挂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递交响应函。
报送地点:内江市妇联4楼办公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5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547号(内江市妇女联合会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内江市妇女联合会2026年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项目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547号(市妇联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内江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5月20日
供 稿 | 内江市妇联
初 审 | 谢春欣
复 审 | 李怡
终 审 | 黄敏
内江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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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甜妹儿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拟对“2026年巾帼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巾帼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00元及最高限价***.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年度活动结束完成
服务时间:根据服务内容完成服务项目并递交结项报告书
二、项目采购技术(服务)概述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精神,落实全国妇联、省妇联、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用时代使命鼓舞妇女,紧扣“十五五”起步开局,以“实干开新局”为主题,针对农村妇女、新兴领域妇女、女大学生等不同妇女群体特点,开展分众化、对象化、精准化巾帼大学习大宣讲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强信心、稳预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宏伟实践。
(二)服务内容:
1.开展群众性思想引领宣讲活动“进农村”“进社区”等基层宣讲不少于10场;
2.开展专题宣讲不少于3场;
3.发行推广妇联系统宣讲资料,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4.创建1个“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室。
(三)服务需(要)求:
1.所有活动在11月10日前完成,11月20日前验收。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并完成6场群众性宣讲后,乙方开具60%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结束后,乙方提交成册资料及结项报告后,乙方开具40%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40%款项。
3.售后服务:活动结束后需形成成册结项资料,包括相关文案、图片及视频资料等,并提供结项报告,便于存档。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请供应商提供)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使用承诺函,格式不限,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四、其他要求:被市级及以上官媒采用新闻条次不少于10条,有一定浏览量,官方媒体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供应商响应要求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挂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递交响应函。
报送地点:内江市妇联4楼办公室。
六、开启
时间:2026年5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547号(内江市妇女联合会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内江市妇女联合会2026年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项目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547号(市妇联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内江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5月20日
供 稿 | 内江市妇联
初 审 | 谢春欣
复 审 | 李怡
终 审 | 黄敏
内江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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