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小型等离子体电源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小型等离子体电源扩容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小型等离子体电源扩容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现委托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小型等离子体电源扩容项目
1.1.2 项目编号:CECOM-2025-BDSC-MY-0055/03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照项目总承包模式开展,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内容包括:等离子体电源的设计、制备、运输、安装、调试及配置相应附属系统。采购包含5项内容:整流变压器单元1套、直流单元1套、控制单元1套、引弧单元1套、附属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492万元(含税价)。
(3)完成时限:项目总周期为6个月: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系统施工设计方案,并通过甲方参加的评审;
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附属系统中空气管道的安装,具备流量控制调试条件;
c.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产品加工及交付,开展电源性能测试,并提交合同验收申请。之后由甲方组织合同验收。
(4)质保期: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年。
说明:
1.★投标报价(含修正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软件和国(境)外品牌设备软件,所涉及设备软件应选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进口设备软件。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1.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存在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操作间等施工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操作间等施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2操作间等施工图纸设计工作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操作间等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明确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3操作间等施工图纸审图工作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二类(含)以上审图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操作间等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明确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4空气及氮气管道安装工作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含工业管道GC1)"许可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位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空气及氮气管道安装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的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5月25日起到2026年5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9室。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提供1.5中“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潜在投标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1.5.1 购买文件登记表原件(详见公告附件1);
1.5.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3 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2);
1.5.4 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3);
1.5.5 提供声明函原件,声明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且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存在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⑥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4)。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须对声明函第⑤项进行如下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以及是否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外网(www. plap.mil.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并保存查询截图存档;招标人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内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并保存查询截图存档。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1.6 购买文件流程
1.6.1 登录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注册;
1.6.2 注册完成,审批通过后,进入采购平台,鼠标移至页面左侧黑色隐藏菜单,点击“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进行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找到项目点击“立即购买”;
1.6.3 采购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支付方式为电汇和网上支付,以上两种支付方式均可以选择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标后在采购平台【发票管理】自行下载;
1.6.4 采用线下领取招标文件,请在采购平台购买流程提交成功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领取;
1.6.5 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文件、开具发票等相关事宜联络人信息: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881119958 邮箱:hexl@ce-com.cn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7.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7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7.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13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3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17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4 开标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13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8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1.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邹老师
联系电话:17719499643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监督人反映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gongm@ce-com.cn、luodawie@ce-com.cn
绵阳办事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9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1号楼3层310
对招标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或者复议的,投标人应当依法获取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材料,证明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无法按期补充的不予受理。
询问函、质疑书代为接收及回复部门:***
联系电话:***
询问、质疑处理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处理部门联系人:母先生
联系电话:13981164503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小型等离子体电源扩容项目
1.1.2 项目编号:CECOM-2025-BDSC-MY-0055/03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照项目总承包模式开展,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内容包括:等离子体电源的设计、制备、运输、安装、调试及配置相应附属系统。采购包含5项内容:整流变压器单元1套、直流单元1套、控制单元1套、引弧单元1套、附属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492万元(含税价)。
(3)完成时限:项目总周期为6个月: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系统施工设计方案,并通过甲方参加的评审;
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附属系统中空气管道的安装,具备流量控制调试条件;
c.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产品加工及交付,开展电源性能测试,并提交合同验收申请。之后由甲方组织合同验收。
(4)质保期: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年。
说明:
1.★投标报价(含修正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软件和国(境)外品牌设备软件,所涉及设备软件应选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进口设备软件。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1.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存在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操作间等施工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操作间等施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2操作间等施工图纸设计工作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操作间等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明确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3操作间等施工图纸审图工作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二类(含)以上审图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操作间等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明确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4空气及氮气管道安装工作承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含工业管道GC1)"许可资质。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分包,分包单位位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后续将把空气及氮气管道安装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承诺函的格式自拟,承诺函中可不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若承诺函中明确分包单位名称,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5月25日起到2026年5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9室。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提供1.5中“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潜在投标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1.5.1 购买文件登记表原件(详见公告附件1);
1.5.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3 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2);
1.5.4 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3);
1.5.5 提供声明函原件,声明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且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存在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⑥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4)。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须对声明函第⑤项进行如下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以及是否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外网(www. plap.mil.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并保存查询截图存档;招标人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内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并保存查询截图存档。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1.6 购买文件流程
1.6.1 登录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注册;
1.6.2 注册完成,审批通过后,进入采购平台,鼠标移至页面左侧黑色隐藏菜单,点击“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进行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找到项目点击“立即购买”;
1.6.3 采购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支付方式为电汇和网上支付,以上两种支付方式均可以选择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标后在采购平台【发票管理】自行下载;
1.6.4 采用线下领取招标文件,请在采购平台购买流程提交成功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领取;
1.6.5 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文件、开具发票等相关事宜联络人信息: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8881119958 邮箱:hexl@ce-com.cn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7.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7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7.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13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3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17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4 开标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13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8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1.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邹老师
联系电话:17719499643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监督人反映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gongm@ce-com.cn、luodawie@ce-com.cn
绵阳办事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2楼2-9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1号楼3层310
对招标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或者复议的,投标人应当依法获取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材料,证明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无法按期补充的不予受理。
询问函、质疑书代为接收及回复部门:***
联系电话:***
询问、质疑处理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处理部门联系人:母先生
联系电话:13981164503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