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锦拓维公司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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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成都兴锦拓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川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锦拓维公司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兴锦拓维公司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CPZB-2026-5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锦拓维公司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6.144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兴锦拓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兴锦拓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对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相关事宜
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锦拓维公司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锦拓维公司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自 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等渠查询投
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单中的
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08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法定假日除
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
种方式之一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127号嘉好大厦10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127号嘉好大厦10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采购范围:
成都兴锦拓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对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充电服务相关事宜进行采购。
充电总量预估1辆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天充电量为400kWh,一年充电量(365天*400)
14.6万kWh,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共计27辆一年充电量(27*146000)394.2万kWh。
(2)服务期限:12个月,首次充电服务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
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名并
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一:通过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报
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ichuancp@163.com)
经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2)方式二:通过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
证明和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在四川川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127号嘉好大厦813室)现场报
名。
注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报名经办人员在该报名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
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
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
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报名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复
印件或扫描件。
②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开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代理机构不提供除第1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供应商未按以上获取要求的报名视为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兴锦拓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瑞路396号7栋附40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127号嘉好大厦81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sichuancp@163.com 段黪他
李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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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项目管理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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