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大街非诊疗区域化粪池清掏及管道疏通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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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北大街非诊疗区域化粪池清掏及管道疏通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北大街非诊疗区域化粪池清掏及管道疏通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北大街非诊疗区域化粪池清掏及管道疏通项目(项目编号:CGB2026-042)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控制价
备注
1
北大街非诊疗区域化粪池清掏及管道疏通项目
1项
***元/年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
(1) 北大街院区非诊疗区域内1个化粪池的定期清掏、抽运、清洗、消毒。
(2) 化粪池进出水连接管道的检查、疏通、维护。
(3) 清掏物(粪渣、污水、杂物)密闭抽运、合规处置。
(4) 作业区域现场清理、冲洗、消杀、恢复原状。
(5) 全年应急疏通、堵塞抢修、污水外溢处置。
2.服务时间
(1) 年度清掏:服务期内1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彻底清掏;医院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必要时要求增加清掏次数,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 清掏周期:首次清掏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续可按医院要求调整时间。
(3) 作业时间:避开就诊高峰,优先安排夜间19:00—次日6:00或节假日;如需白天作业,须提前24小时书面报备,做好围挡、警示、降噪、除臭措施。
    3.作业标准
(1) 清掏后池内无浮渣、无硬结块、底部无明显淤积,出水见清水,无明显浑浊、无恶臭外溢。
(2) 管道疏通后水流通畅、无堵塞、无回流、无渗漏;检查井内无大块杂物、淤泥厚度≤5cm。
(3) 全程密闭作业、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滴漏、洒落;现场做到人走地净,地面无污渍、无残留污泥,作业后清水冲洗+消毒除臭。
(4) 严禁损坏池体、井盖、管道、周边路面及绿化;如有损坏,供应商须无偿修复并承担全部损失。
(5) 严禁人员下池作业,全程采用机械+高压水枪作业;确需下池的,必须按规范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气体检测、通风监护、持证上岗,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 配备密闭吸污车、高压疏通车、应急抢修车,车辆年检合格、保险齐全;配备气体检测仪、通风设备、防化服、警示围挡、除臭消毒设备等。
(7) 供应商须建立台账:作业记录、照片、视频、处置联单、报修记录、验收单,每半年提交医院存档。供应商须服从医院现场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4.应急处置要求
(1) 服务期内发生管道堵塞、污水外溢、化粪池满溢等情况,供应商须24小时受理处置。
(2) 响应时限:接到医院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完成应急疏通处置;重大堵塞(主干管、大面积外溢)6小时内控制险情,24小时内彻底修复。
(3) 应急作业后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异味、恢复环境,并提交《应急处置报告》。
5.污泥处置要求
(1) 清掏产生的粪渣、污泥、污水、杂物须全部密闭抽运,不得就地倾倒,就地掩埋、随意排放。
(2) 必须按政府主管部门(住建、环保、城管)要求,转运至指定合规处置场所,提供处置回执/联单备查。
(3) 严禁违规倾倒、偷排漏排;如造成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费用及法律后果,并赔偿医院全部损失。
6.安全文明作业要求
(1) 作业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围挡隔离,夜间加设警示灯,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 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通风、气体检测、监护、应急救援准备。
(3) 作业人员穿戴统一工装、防护用具,文明施工,不得喧哗扰民。
(4) 全程降尘、除臭、降噪,减少对院区环境及人员的影响。
(5) 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 供应商应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负责每次对现场施工的指挥、协调及与医院对接事宜。
7. 验收要求
(1) 定期清掏验收:双方现场验收,附前后对比照片、视频。
(2) 合格标准:池内见清水、无明显淤积;管道通畅无堵塞;现场干净无污渍;资料齐全合规。
(3) 应急验收:处置完成后双方现场确认,确保无残留问题。
(三)商务要求
1. 项目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街院区非诊疗区域(含指定化粪池、检查井、连接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具体点位由医院现场说明)
2.供应商通过验收后,医院付款
3.违约责任
(1) 未按时完成定期清掏,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价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2) 应急响应超时,每超时1小时,支付违约金100元;造成污水外溢、环境影响的,每次罚款1000–1500元,并承担全部损失。
(3) 违规倾倒、污染环境,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全部款项、追偿损失,并上报主管部门。
(4) 作业造成设施损坏、人员伤害,供应商全额赔偿。
(四)开标要求
参加开标的报名公司至少三家,现场递交比选文件,未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环境卫生服务、环保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九)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宜宾市翠屏区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在有效期内;
(十)供应商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有限空间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健康证)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注]: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后,原则上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如因故无法参加,务必提前来函告知并说明缘由,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
4.《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一;
5.《技术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二;
6.《商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三;
7.《参选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8.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9.拟投入作业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健康证复印件。
10.提供(2023年1月1日(含)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类似项目履约业绩的相关资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注]:比选申请文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且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
六、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一轮或多轮报价;
报价均应包含税费、人工、设备、运输、处置、应急、保险等在内的一次性包干,合同期内不再调价;
报价含所有风险、责任、处置费、合规费、罚款风险等所有费用。
七、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2026年 6 月 5 日—2026年 6 月 11 日
八、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街96号教学办公楼三楼采购办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注:报名文件可加盖鲜章后以PDF文档形式(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至邮箱1441573964@qq.com,如未收到邮箱报名回执,请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进行电话确认,谢谢!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十、监督及投诉电话
监察室联系电话:0831-825203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一:项目报价表.xlsx
附件二: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
附件三: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
附件四:参选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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