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标段

所属地区:四川眉山市 发布日期:2026-06-06

【招标结果】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眉山市 采购单位 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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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眉山市•2026 年版)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 年 2 月 使 用 说 明 一、《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眉山市·2026 年版)(以 下简称《普通公路标准文件》),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等 施工项目。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可参照使用,具体从业企业资质、信用管理等要求按照部、省 普通公路养护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公路标准文件》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 工招标文件》(2025 年版)为基础,结合眉山市施工招标特点和电子招标管理需要编制而 成。 三、招标人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 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四、招标人在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原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 件(2007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 标文件(2018 年版•第一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 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 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五、《普通公路标准文件》条款符号说明: (1)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2)以空格标示的部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确实 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或“无”标示。 (3)文中“□”表示可选择项,招标人、投标人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或者对选择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视为不采纳该内容(在可以编辑的情形下,没有被选择的项后 面相应的内容删除)。 (4)文中的“□”选择项可为单选或多选,在多选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设定选择 项之间是“或”还是“同时”的关系。 (5)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内的内容可以编辑。 (6)标有下划线的引用条款内容,当国家、部、省等有相关新的规定出台时,招标人 根据实际情况及项目具体特点进行调整。 六、招标人按照《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 标公告编入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 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七、《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规定,编写了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四种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 全部条款。招标人在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注释的前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和 分值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合理确定。 八、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2018 年版)》,并由招标人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含补充技 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含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相衔接。 九、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 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相衔接。 十、第七章“技术规范”、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 要编制。“技术规范”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 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 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 准时,则应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一、招标人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在线选择相应招标类别《普 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十二、各使用单位对《普通公路标准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或修改意见 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 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标段 ①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印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① “招标项目名称”由“(项目名称)”、“(招标类别)”、“标段”三项组成, “招标项目名称”中的“标段”有 多个时,标题中的标段可编辑归纳为诸如“TJ1~TJ5 标段”。 目 录 第一卷.......................................................................................................................................................................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招标条件...................................................................................................................................................1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11 4.招标文件的获取.......................................................................................................................................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2 6.评标方法...................................................................................................................................................13 7.发布公告的媒介.......................................................................................................................................13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3 9.联系方式...................................................................................................................................................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9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41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42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44□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45□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49□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50□附录 8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机电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51 1. 总则............................................................................................................................................................52 1.1 项目概况 ............................................................................52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2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5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52 1.5 费用承担 ............................................................................54 1.6 保密 ................................................................................54 1.7 语言文字 ............................................................................54 1.8 计量单位 ............................................................................54 1.9 踏勘现场 ............................................................................54 1.10 投标预备会 .........................................................................54 1.11 分包 ...............................................................................55 1.12 响应和偏差 .........................................................................55 2. 招标文件....................................................................................................................................................5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5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5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5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57 3. 投标文件....................................................................................................................................................5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57 3.2 投标报价 ............................................................................58 3.3 投标有效期 ..........................................................................59 3.4 投标保证金 ..........................................................................59 3.5 资格审查资料 ........................................................................60 3.6 备选投标方案 ........................................................................61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62 4. 投标............................................................................................................................................................62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6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3 5.开标..............................................................................................................................................................63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63 5.2 开标程序 ............................................................................63 5.3 开标补救措施 ........................................................................64 5.4 开标异议 ............................................................................64 6. 评标............................................................................................................................................................64 6.1 评标委员会 ........................................................................ 64 6.2 评标原则 ............................................................................65 6.3 评标 ................................................................................65 7. 合同授予....................................................................................................................................................65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65 7.2 评标结果异议 ........................................................................66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66 7.4 定标 ................................................................................66 7.5 中标通知 ............................................................................66 7.6 中标结果公告 ........................................................................66 7.7 履约保证金 ..........................................................................66 7.8 签订合同 ............................................................................66 7.9 合同内容公告 ........................................................................ 67 8. 纪律和监督................................................................................................................................................6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6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67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6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68 8.5 投诉 ................................................................................68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6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8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69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7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72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73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74 附件六确认通知.............................................................................................................................................75 附件七异议书.................................................................................................................................................76 附件八投诉书.................................................................................................................................................7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78 评标办法前附表.............................................................................................................................................78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正文).....................................................................................................................88 1.评标方法 ..............................................................................88 2.评审标准 ..............................................................................88 3.评标程序 ..............................................................................8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9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9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94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94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1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59 1.工程量清单说明.......................................................................................................................................160 2.投标报价说明...........................................................................................................................................160 3.计日工说明...............................................................................................................................................161 4.其他说明...................................................................................................................................................162 5.工程量清单...............................................................................................................................................162 第二卷................................................................................................................................................................... 194 第六章 图纸(另册).........................................................................................................................................195 第三卷................................................................................................................................................................... 196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197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198 第四卷................................................................................................................................................................... 199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200 一、投标函...................................................................................................................................................202 二、投标函附录...........................................................................................................................................204 三、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05 四、联合体协议书.......................................................................................................................................207 五、投标保证金...........................................................................................................................................209 六、施工组织设计.......................................................................................................................................210 七、项目管理机构.......................................................................................................................................211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212 九、资格审查资料.......................................................................................................................................21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13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215(三)近年财务状况 .....................................................................216(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19(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232□(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235□(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240□(八)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241□(九)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242□(十)拟用于本项目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表 ...............................243 十、其他资料(如有)...............................................................................................................................245 目录...............................................................................................................................................................248 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249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5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 道路改建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道路 改建段)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7-511423-04-01-434832】FGQB-0401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①, 招标人为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 ②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建设地点:洪雅县瓦屋山景区;建设内容:洪雅县瓦屋山景区金花桥经 代国槽至半山古佛坪约 22 公里道路维修及沿线旅游服务、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本次招标 标段为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总长度约 3.7 公里。 2.2 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③ 2.3.1 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 /。 2.3.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 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见 工程量清单 ④。 ① 出资比例若没有,用“/”表示。 ② 招标“标段”有多个时,标段描述可编辑归纳为诸如“TJ1~TJ5”。 ③ 招标范围可为选择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未勾选的项,视为不含该项内容。④ 招标人在附表一中应至少反映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所设置要求对应的工程内容。 2.3.3 计划工期 标段:工期 6 个月(180 日历天)①,试运行期 1 个月 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本次招标,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发包: 否 ③ 是,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 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标段,面向中小企业发包 ④。具体标 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 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 河道路改建段)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 ⑤ 件要求:/。 对于面向中小企业发包的项目,若允许联合体投标,则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 所有成员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并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 ⑥ 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 允许中 2 个及以上标段的,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0 00:00 至 2026-06-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网址 https://www.msggzy.org.cn /),凭注册 ① 多个标段施工工期相同的,可归类表示。 ② 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含隧道机电)施工时,应列明试运行期时间。 ③ 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招标控制价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施工标段,原则上预留给中小企业 。④ 若投标人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 业。 ⑤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对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要求。 ⑥ 招标人可根据《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四川 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对投标人拟投标段数量及中标标段数量进行调整。 ⑦ 适用于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多标段投标,且可以中 2 个及以上标段的情形。 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①。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 ② 要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可同时在交通运输局同级政府网站(网址:)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 参考 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 ,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③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7-01 09:3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 ④登录“电子交易 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⑤,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即为递交时间。 ⑥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 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 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⑦。 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不能提供线上图纸、参考资料的,由招标人指定获取方式。② 投标人办理“注册”的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首页→网上办事→诚信入库→工程建设投标人,按照相关指南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 ③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公布下载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④ 投标人办理单位 CA 数字证书的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首页”→“网上办事”,并领取单位 CA 数字证书。 ⑤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首页”→下载中心。 ⑥ 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如有变化,应对应调整第 5.2 款的要求。 ⑦ 远程电子开标方式,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 ①: 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以及 交通运 输局同级政府网站(网址:)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 ttps://www.msggzy.org.cn/)、以及 交通运输局同级政府网站(网址:)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 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 ②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 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 org.cn/)、以及 交通运输局同级政府网站(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截 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澄清与异议”③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①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含有主跨 200 米及以上的特殊结构桥梁、长度 6 公里及以上特 长隧道等技术特别复杂的主体工程或有公路数字化等特殊要求的机电工程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有 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通用性材料采购应采 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② 招标人将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列入资格审查条件的,须在法定的平台进行公示。 ③ 交易平台根据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相应要求,提供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版块。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澄清与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 11 日国 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 则》(川交规〔2024〕7 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 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禾森大道 42 号 电话:028-37412576 传真: / 邮政编码: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东大街 23 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①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科工园三路 333 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① 招标项目未进行委托招标的,此项可删除。 ① 附表一 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桥至大寺河 道路改建段)(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号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备注
MSGCZB20 24154-KC0 02
MSGCZB20 24154-KC0 02
MSGCZB20 24154-KC0 02
MSGCZB20 24154-KC0 02
MSGCZB20 24154-KC0 02
MSGCZB20 24154-KC0 02…………
①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本表格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和填写,与正文无抵触且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内容与本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项目名称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花 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标段
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合格房建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①:合格其他 ②:
1.3.4③ 安全目标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资质最低要求:见附录 1 财务最低要求:见附录 2 业绩最低要求:见附录 3 信誉最低要求:见附录 4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5无 其他要求 ④:见附录 6
① 该选项仅适用于招标工程范围包括房建工程的情形。 ② 该选项针对招标人有其他特殊招标范围的情形时对质量提出的要求,但招标人应依法依规设置,不得提过高的要求。③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施工中的人员安全提出目标要求。 ④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可增加附录 6 对投标人的其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见附录 7 见附录 8 无 注:上述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九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1.4.2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洪雅县瓦屋山金花桥至古佛坪段道路改建工程(瓦屋山金 花桥至大寺河道路改建段)施工标段,不接受 标段,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 对于面向中小企业发包的项目,若允许联合体投标,则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属于中 小企业,并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次招标未列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段均视为不接受联 合体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关联情形1.第(3)目补充: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第(4)目补充: 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 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 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 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第(12)目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 用记录1.本项第(4)、(5)、(6)目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中“信誉最低要求”; 2.第(7)目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附录 7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对于公路机电工程 (含隧道机电)可增加附录 8 对关键机电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提出要求。 ① 招标人要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方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资格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内部职责分工,以及 本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中对应的专业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等要求最终认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 输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 录具体要求见附录 1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时间:在召开预备会时间之前(如有) 形式:以匿名方式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澄清与异议”菜单中提出问题。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1.12.3细微偏差本项细化为: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 以外的情况均视为细微偏差
1.12.4细微偏差的处理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1构成招标文件 ① 的其他资料答疑书、补遗书(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日前。 形式:以匿名方式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澄清与异议” 菜单中提出
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以及 交通运输局同级政府网站(网址:)发出招标 文件澄清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无须确认。投标人应实时关注补遗书发布媒介,并及时下载 澄清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 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明确。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3.1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发出媒介见本 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无须确认。投标人应实时关注补遗书发布媒介,并及时下载 修改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本款补充: 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澄清与异议”菜单中进行
3.1.1①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3.2.1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其它:
3.2.1工程量清单的 ② 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 工程量清单 其他填写方式:
3.2.3③ 报价方式单价 总价 其他 ④:
3.2.8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
⑤ 最高投标限价为:
标段号: 最高投标限价:2048.6313 万元,其中: (1)竞争性部分报价:1960.8413 万元;(2)非竞争性部分报价:87.79 万元,其中:①安全生产费:28.1211 万元; ②暂估价:/万元; ③暂列金额:59.6689 万元。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控制上限, 最高投标限价包括竞争性部分报价和非竞争性部分报价。凡
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明确。 ② 一般情况下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有特殊情形的可进行调整。 ③ 指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的报价方式。 ④ 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在此约定具体内容,同时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需做相应调整。⑤ 招标人将招标项目公布的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内容填写在该图框内,图框中为总价方式的最高投标限价示例,招 标人根据不同的报价方式,对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在该图框内进行修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是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布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① 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②: 标段 19.60 万元; 对信用评价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 优惠待遇。 ③ ①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投标人:/。④ ②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人:/。 ③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企业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⑤ ④信用评价等级信息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 厅网站公布的“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 查询网页截图;中小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中小企业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若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等级以牵头 人为准;联合体中既有中小企业,又有大型企业的,不享受 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 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真实性进行复核,对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而少缴、不 缴投标保证金的,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对于减免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如有)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 有)(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参考格式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 式)
① 根据眉市发改法规规〔2025〕232 号文件,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划分标段后,招标控制价低于 400 万元 的施工标段,免收投标保证金。 ②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 ③ 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保单保函方式缴纳。 ④ 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保单保函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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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①: 电子保单保函 若采用电子保单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认真阅读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 公告栏目,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推广眉山市国家投 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单保函的通知》(眉政管〔2020〕29 号)文件,完成电子保单保函的申请。 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www.msggzy.org.cn/front/xzzx/policy.html。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 按本章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同时还应按照规定参加远程电子开标 现金 若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诚 信库中绑定企业网银账户,再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按网上提示通过投标人在诚信库中绑定的企业网银交纳投 标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转账支票 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招标人指 定的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投标人须将转账回执单原件原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 件。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3)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 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联系电话:028-38169007
① 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保单保函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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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8-38186089
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 ① 算原则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 利息计算原则: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时,投 标保证金的计息期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但最长不超过投标有效 期,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利息金 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其他规定 ②: 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单保函的,不适用
3.4.3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方式 电子保单保函的退还: 按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约定执行。 现金形式的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通过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其投标保证金转 账至投标人设立的网银账户。 (2)针对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在招标人与确定的中标人 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网上收到投标人申请且资料完备起 3 个工作日内,通过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其投标保证 金转账至中标人设立的网银账户;其余中标候选人,在公示 期满 15 日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 其投标保证金转账至其余中标候选人设立的网银账户(投标 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招投标 监督部门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的除外)。(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向项目审批部门递交招 标情况报告后,中标人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合同协议 书、盖章的招标材料签收清单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转账支票形式的退还: 按照现金的退还方式,由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原路 退还至投标人设立的账户。
① 此内容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时。 ②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与上述要求不同的,在此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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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市本级:028-38162233、天府新区 028-367 81777、东坡区:彭山区:028-37352586、仁寿县:028-350 39015、洪雅县:028-35079781、丹棱县:028-37208875、青神县:028-38860309 传真:028-38186089
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且对其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产生 影响的行为;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有行贿行为; 投标人有其他行为: 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具体情形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 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中要求为准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时间要求:2025 年 证明材料为: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时间要求:XXXX-XX-XX ~投标截止日 证明材料为: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九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4投标人信誉 情况表证明材料为: “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中要求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 历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证明材料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的证明 材料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 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附件四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 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 展工作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 技术人员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的证明材料 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 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 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五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 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 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 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 设备“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 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 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主要试验检测设备”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 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六 主 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的本标段配备的主要 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 许更换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主要试验检测设备”均不做要求,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现场需 要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8拟用于本标段的关键 机电设备不适用 “拟用于本标段的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表”应附的证明材料的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 准 拟用于本标段的“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 标”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 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十 五 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表”要求的拟用 于本项目的关键机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品 牌及型号,并附该表要求的证明材料
3.5.12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 求本项最后补充: 并依据□《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 法》;☑《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①给予 信用处理
3.6.1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MSTF”)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 后缀名为“tMSTF”) 注:投标人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大小建议控制在 200M 以 内。
3.7.4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 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 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提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以解密成功的为准
3.7.5投标文件上传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系统”规定的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否则“电 子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无法上传
① 本项为单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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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投标文件的加密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 收
4.2.3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否 是,退还时间如下: (1)当标段投标人少于 3 个(不含 3 个),该标段将不予 开标,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还”给投标人;(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二次解密,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3.1投标文件的撤回本项补充: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上传或递交都视为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若开标现场证明是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3.1 项进行补救。 采取补救措施仍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通知方式 ①: 投标人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消息通知。
5.2.1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 及技术文件)〕开标 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 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监督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数量;
①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由招标人通过系统发送短信方式,或人工电话通知方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投标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投标人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 CA 数字证书解密 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 30 分 钟内在线同时完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或在所有投标人提前完成解密 后,招标人使用其单位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6)出现本章正文第 5.3.3 项所列情况以及非投标人原因导 致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3. 1 项(2)目进行补救。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3.1 项(3)目进行补救。采取补救措施仍未解密的,应对未解 密成功的情况记录在案。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 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7)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8)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9)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项目经理(如有)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0)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不见面开标大 厅”中的“开标异议提问”栏 10 分钟内在线提出 ①,否则视 为无异议; (11)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对已开标解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 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二次封存; (12)招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13)开标结束 注:开标后标段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仅有 1 家时,将不进行下 一步的评标工作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 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已导入电子 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①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 10 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 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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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信用 评价等级真实性进行复核,对提供虚假承诺而少缴、不缴投 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5.2.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开标前的处置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前,投标人的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始终处于加密状态。自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起,“电子交易系统”方可允许 招标人开始解密
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 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公布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结果,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开标现场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设置评标基准价 计算参数。当评标基准价计算涉及随机抽取参数的,均应由 招标人或监督人随机抽取,且抽取过程须经公证机构现场公 证。 (4)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二次解密,当场“退 还”给投标人; (5)招标人使用其单位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出现本章正文第 5.3.3 项所列情况以及非 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按本须知 前附表第 5.3.1 项(2)目进行补救。采取补救措施仍未解密 的,应对未解密成功的情况记录在案。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 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内容; (7)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 (8)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 (9)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不见面开标大 厅”中的“开标异议提问”栏 10 分钟内在线提出 ①,否则视
①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 10 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为无异议; (10)招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11)开标结束
5.2.4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 算的情形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5.3.1补救措施(1)出现本章正文第 5.3.2 项所列原因的补救措施: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止“电子交易 系统”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异常记录单后,按投标人撤回投 标文件的情形处理,并在收到异常记录单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出现本章正文第 5.3.3 项所列情况以及招标人原因导致 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和证明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现场无 法解密的补救措施: 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 时间开标。同时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 出妥善保密处理; (3)其他补救措施:
5.4开标异议本款补充: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异议 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6.1.1评标委员会 ① 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专家: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② □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名(若不足 3 名,则 按相应数量推荐) 评标报告的形式: □书面形式
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①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评标专家由招标人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②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 号)第十条规定,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 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评标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特殊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相应专业领域 的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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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公示媒介:见招标公告 公示期限:见招标公告 公示的其他内容: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 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本款补充: 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澄清与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 书面方式进行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是 □否,按以下方式选择: 非评定分离机制 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 (1)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 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评定分离机制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第 7.4.2 项 约定的方法、规则、程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未列入资格审查条件、评审因 素以及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作为定标因素; (2)在定标前依法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或中标候选人 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不能行使合同履约的或存在 违法行为的,不再纳入定标名单; (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以及项目实际情 况约定本项目的定标因素,最终确定符合项目需要、履约能 力强、报价合理的中标人
7.4.2评定分离的定标方 式、规则、程序1.定标方式及规则 ☑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议事制度确定中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 人数 ①: 。定标委员会成员以记名方式进行表决,计票数最 高且获得定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票数的为中标 人,单轮计票均未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通过多轮投票
① 定标委员会的人数应为 5 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全部进入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确有需要, 可邀请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定标委员会,但第三方机构人员不应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2 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 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 号)规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确定 ①。 2.定标因素 ②(不少于 2 个):价格因素: ; 企业实力: ; 企业信誉: ; 投标方案: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 提供产品服务质量 ; 其他合理因素 ③: 。 3.定标程序: (1)中标候选人核查(如有)。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 候选人组织核查,包括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 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 他内容。除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而 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外,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仅 1 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 其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所有中标候选人都被取消资 格的,重新招标; (2)考察、答辩(如有)。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 人开展实地考察,也可组织拟派项目团队现场答辩。考察、答辩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考察、答辩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档备查; (3)定标。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方法、规则确定中标人,形成定标报告。
① 招标人可根据本单位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投票轮数等 ②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定标因素,定标因素不少于 2 个。定标因素的内容应是资格审查条件、评审因素及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并结合项目特征、规模、技术难度等,重点考察企业实力、信用状况、拟派团队管理技术实力等 直接关系到履约能力和水平的因素。招标人参考的主要定标因素: a.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b.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专业技术能力、近几年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c.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d.投标方案:主要考量的包括技术指标情况、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等; e.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的资信实力等; f.提供产品服务质量:主要包括承诺的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等(承诺应明确未达到目标的违约责任);g.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合理因素。 ③ a.面向中小企业发包的,在其他定因素相当的情况下,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小微企业。 b.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其他定标因素相当的情况下,鼓励招标人优先确定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为中标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定标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相关音视频、记录均 纳入招标档案保存; (4)定标结果公告。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7.6 款约定的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定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包 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中标单位拟任项目团队主要人 员、 定标时间、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的理由等内容。 (5)定标一般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0 日内 完成
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 ① 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 ☑电子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 期限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 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以及县(区)交通运输行 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公告期:3 日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②: ☑银行保函☑现金、支票□其他: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③。根据□四川省 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四川省农村公路建 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 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的信用评价结果设置的信用奖惩措施约 定为:/ (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要求:□无限制 ☑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4)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应从投标人单位账户中转出(5)采用其他担保形式的规定:/
① 招标人可选择电子形式、书面形式中的一种或两种发出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 ② 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履约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不得拒绝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其 中任意的方式提交其履约保证金。 ③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注: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若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该银行的上级 银行机构出具。 采用除现金以外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等其他形式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合法、真实、有效,投标人承诺授权招 标人到出具凭据的相关单位核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7.8.1签订合同(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7.7.1 项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 (2)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 30 日内,中标人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3)合同协议书形式 ☑书面形式 □电子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 标人签订
7.8.3签约合同价的 确定原则(1)签约合同价: ☑为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上的投标报价 大写金额 □其他: (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如需对工程量清单子项进行相应修 正的,修正原则如下: ☑方式一: 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依据工程 量清单子目数量及单价(或总额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单价:首先按照工程量清单中有关规定,对于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 报价予以修正;然后再对其他单价(或总额价)按比例进行 修正; ① □方式二: / (3)修正后的价格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人不 接受招标人按本项约定进行的修正,则视为中标人拒签合 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
① 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在此约定具体修正原则内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以赔偿。并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 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7.8.5签订合同事项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费用承担:□招标人 ☑中标人 合同文件的份数(如有)根据需要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 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 双方
7.9合同内容 公告媒介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 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以及
交通运输局同级 政府网站(网址:)
8.5.1投诉行政监督部门:见招标公告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 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 规〔2024〕7 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 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投诉。依 法应先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异议人对答 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投诉;(2)投诉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八。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 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的线索、证据,难以查证 的; ③投诉书未署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的;委托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 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④应当在规定时间提出诉求而未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 者司法程序的; ⑦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受理的
8.5.2异议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不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 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 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 (1)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①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 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②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 查和开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期间当场提出; ③对评标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格式见【投 标人须知附件七】 ,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 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真 实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 异议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 ①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②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③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④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⑤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⑥针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的; ⑦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 项提出异议的; ⑧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题提出异议的; ⑨异议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的。 招标人对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以 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责令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 起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的通讯和其他 要求(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 标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 (2)投标人在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人信息及 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至评标结果公 示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合同权利义务要求(1 新 (2(3(4(5(6)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 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6)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3纳入信用处理的放弃 中标行为投标人有下列放弃中标行为的,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 议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的
10.4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 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常态化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 权益,确保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各投标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位及从业人员应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 建设领域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7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 恶意竞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6 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0.5扫黑除恶斗争 举报方式举报邮箱:2543371150@qq.com 举报信箱:眉山市交通运 输局一楼大厅 市局扫黑办: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楼 353 室 举报电话:028—38117011 邮政编码:620000
10.6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有,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10.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① 评审是否采用暗标☑否 □是,具体编制要求: (1)如果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暗标方式的,投 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 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 (2) 注: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不 适用。
① 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可以对上述以外的其他资质提出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①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 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 叁 级及以上);□和□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级及以上;□和□或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级及以上;□和□或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级及以上;□和□或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级及以上;□和□或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级及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 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和□或 □ 其他 ②:。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路基路面养护资质 级及以上;□和 □或 □桥梁养护资质 级及以上;□和 □或 □隧道养护资质 级及以上;□和 □或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 工企业名录(建筑工程施工资质除外),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 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下述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 (□甲级; □乙级及以上); □或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 (□甲级; □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或 □ 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和 □或 □ 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6)其他 ③: □(7)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1.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
①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上表中选择确定。 ② 本项为单选项,下同 ③ 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可以对上述以外的其他资质提出要求
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 投标人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2.若面向中小企业发包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①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的_2025_年 ②净资产收益率≥0。 (2)其他 ③:/ □(3)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 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中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 要求。 ② 指投标人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③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以对其他财务指标提出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①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_年(指_年_月_日~投标截止日,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的 已完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至少完成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②_级及以上公路 标段长度 ③_公里及以上的路基土建工程 ④施工项目; □至少完成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大桥;□特大桥)⑤施工,□其中须至少包含(□同时包含;□包含其中之一)主跨桥梁类型 ⑥: □拱式桥,主跨跨径 ⑦_米及以上_座 □悬索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斜拉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刚构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座 □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其他:,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 至少完成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中隧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特长隧道;□单洞长度 ⑧_米及以上特 长隧道)⑨掘进长度_米的施工; □至少完成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标 段长度_公里及以上的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至少完成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标 段长度_公里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波形梁钢护栏工程、□其他:_); □至少完成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
①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上表中选择确定,但不得 设置过高的业绩条件。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宜设置业绩要求。 ②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上表中选择确定,但不得 设置过高的业绩条件。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宜设置业绩要求。 ③ 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填入具体数值。 ④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的项目。 ⑤ 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桥梁合同的项目。 ⑥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跨径进行 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勾选,但建议 原则上最多不超过 2 种类型。 ⑦ 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以长度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数据为准。 ⑧ 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⑨ 本项为单选,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施工内容或者单独隧道合同的项目。
标段① 业绩要求
________(□机电工程;□隧道机电)施工项目; □至少完成 _个国内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累计完成房建工程施工建筑面积_平方米及以上; □其他 ①:。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企业“业 绩信息 ”中登载的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房建工程或市政类施工业绩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 ”中查询到的企业数据“工程项目 ”中登载的业绩;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企业“业绩信息 ”登载的业绩。 □ 其他要求:
…………
①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以外的其他类型施工业绩提出 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标准。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①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下述信用评价等级评定为 C 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②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或☑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或□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 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 的,不得参加投标 ③。 □(5)其他: □(6)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投标人信誉要求中第(1)~(3)项均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核查的上述对 应网站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4)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
① 本表所列信誉要求中其他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并填写,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 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信誉条件。 ② 该选择项为单选或多选,多选时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定选择项之间是否为“或”的关系。 ③ 主要人员被列入资格审查条件时,相应的人员也须对该项信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①□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② 在岗情况
□ 具有 公路工程 (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③及 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注册建造师 二级 (专业: 公路工程 )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单位)且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 资格;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类);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 续 6 个月参加社保; □至少在_个 ④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⑤_ 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⑥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⑦职务。 □至少在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 ⑧的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 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其中须至少包含(□同 时包含;□包含其中之一)主跨桥梁类型 ⑨: □拱式桥,主跨跨径 ⑩_米及以上_座□悬索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斜拉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刚构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其他:,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 后签约前能 够从该项目 撤离)
① 对于施工招标项目,除含有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的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以在招标文中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体人选外,其他招标项目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 报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具体人选。对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如有)>的最低要 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② 如项目经理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③ 本项为单选项。 ④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填写具体数值。 ⑤ 本项为单选项,下同。 ⑥ 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的项目。 ⑦ 本表该选择项由招标人对主要人员业绩经验担任的相应职务进行要求,可为单选或多选,下同。 ⑧ 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桥梁工程合同的项目 ⑨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跨径进行 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勾选,但建议 原则上最多不超过 2 种类型。 ⑩ 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② 在岗情况
□至少在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中隧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特长 隧道;□单洞长度 ①_米及以上特长隧道)②施工项目中担任 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 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 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其他 ③: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注: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公路施工业绩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 绩。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房建工程业绩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 □其他要求:
…………
① 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② 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隧道合同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隧道或特长隧道 或特别复杂的隧道,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隧道形式或隧道单洞长度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③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主要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项目总工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① 在岗情况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工程师;□高级工 程师)②及以上技术职称; □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 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 □至少在_个 ③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④_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⑤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 工、□或项目副总工)⑥职务。 □至少在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其中须至少包含 ⑦:(□同时包含;□包含其中之一)主跨桥梁类型 □拱式桥,主跨跨径 ⑧_米及以上_座 □悬索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斜拉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刚构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其他:,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至少在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中隧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特长隧道;□单洞长度 ⑨_米及以上特长隧道)⑩施工 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 后签约前能 够从该项目 撤离)
① 如项目总工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上述人员能够在中标后签约前从该项目撤离。② 本项为单选项。 ③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填写具体数值。 ④ 本项为单选项,下同。 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的项目。 ⑤ 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的项目。 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以及桥涵或隧道”的项目。 ⑥ 本表该选择项由招标人对主要人员业绩经验担任的相应职务进行要求,可为单选或多选,下同。 ⑦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跨径进行 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勾选,但建议 原则上最多不超过 2 种类型。 ⑧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⑨ 隧道单洞长度(隧道长度)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 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⑩ 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隧道合同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隧道或特长隧道 或特别复杂的隧道,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隧道形式或隧道单洞长度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① 在岗情况
_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 建)_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担 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 建)_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 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 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 其他 ①: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以对主要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验要 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①□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
①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 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 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①□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
…………………………
①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①□附录 8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机电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② **系统
1③ **设备④ (1)**指标
(2)
2**设备(1)
(2)
**系统
1**设备(1)
(2)
2**设备(1)
(2)
注:如本表“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与技术规范不一致,以本表中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为准。 ① 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时,招标人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可对关键机电工程设备提出具体技术指标要求。② 招标人对关键机电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从三大系统(通信、监控、收费),或者隧道机电(监控、通风、供配电、照 明、消防、其他)等方面分系统描述。例如“通信系统”、“监控系统”、“隧道监控系统”、…。 ③ 招标人对关键机电设备技术指标要求,此栏列明需要提出要求的具体“设备名称”,例如“高清智能球机”“高清车辆 识别一体机”、…。 ④ 此栏逐一列出各项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可为具体的参数或是功能性的要求或是使用业绩要求。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 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且可 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 认定为行贿犯罪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 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① 将被否决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 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 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 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 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 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 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 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 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 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 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 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 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 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 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 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 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 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 1.12.3 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和资料;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时收悉澄清内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澄 清发布媒介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 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 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时收悉修改内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澄 清发布媒介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如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第二个信封);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第二个 信封)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招标文件规 定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 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 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 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 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 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按 照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修正。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 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 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列有上 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7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 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 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1 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 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 围,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 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 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支票、电子保单保函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2)若采用电子保单保函,则按照电子保单保函约定缴纳。电子保单保函递交方式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 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指成立以来的年份。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 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如有)”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如投标人未提供主要人员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如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人员投标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中标后签约前可以从该项目撤离。 3.5.6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对应附录规定的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 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附录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 设备。 3.5.8 “拟用于本标段的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表”(如有)应对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对应附录规定的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作出响应,应附的证明 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10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 换。 3.5.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①,信用等级信息 应以“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 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12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 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 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原件原色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 格式一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之处,投标人均 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 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 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形 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上传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4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 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 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的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3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4 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时,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 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 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 项中所述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的任一情形,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 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 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 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 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 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补救措施 5.3.1 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3.2 项、第 5.3.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因“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 的投标文件的情形,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 5.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 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 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予以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6.3.1 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 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 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提交的评标报告形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 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 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联合体中 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 担的违约责任。制作合同文件及费用、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9 合同内容公告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应当将合同签订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公告合同 主要内容。公告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2)发包人名称、地址和电话; (3)签订合同标段号、承包人名称、地址和电话; (4)签订合同日期、合同价、合同工期; (5)履约担保形式、金额及提交情况; (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姓名、证件及证号; (7)主要合同工作内容:填写承建合同段的施工范围、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8)应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既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 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 第 2.4 款、第 5.4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如有)投标保证金 提交情况工期备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印章)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名称① 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 最高投标限价备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印章) 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当场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 予以记录: ①投标函(第二个信封)未填写投标报价; 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限价; ③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④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因投标文件错误或内容缺失等源文件原因)不能成功导入。 ① 一般情况下投标报价单位指人民币“元”,有特殊情形的可进行调整。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 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投标文 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① 工期: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标准。 工程安全目标:。 □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总工:(姓名)。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的___日内与我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8.1 项约定的方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7.7.1 项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① 一般情况下中标价单位指人民币“元”,有特殊情形的可进行调整。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招 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异议书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 异 议 书 异议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异议人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此致 (招标人) 异议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八投诉书 投 诉 书 就所投诉事项,投诉人已于 年 月 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于 年 月 日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后附异议及答复材料)。 投诉人: 住所地: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授权代表: 性别: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此致
(投诉受理机关)
投诉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程序。招标人根 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并补充全部评审因素、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内 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及正文没有规定 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原则为: ☑允许中 1 个标段时适用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多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①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②□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 □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③投标人财务评审中近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 ④若上述情况都相同时,则排序按照: 。 □(2)若同一投标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排序均第一,按以下原则依次 排序: □保留该投标人在评标价高的标段的第一排名,取消其在评标价低 的标段的排名,其余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重新排序。评标价也 相同时,则排序按照: 。 □ 排序方式为: 。 □(3)若同一投标人参与 2 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在其中一个标段已 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余 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重新排序。 (4)评标委员会按最终排序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 名,则 按相应数量推荐)。 □允许中 2 个及以上标段适用 2.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 3 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 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
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 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诀全部投标,并在评 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3.协助评标 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 022〕8 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 交规〔2024〕7 号)规定,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誉和从业人员各类注册资格证书等信息 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网站进行核实; (3)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4)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 差,并进行匿名归类汇总; (5)在出具评标报告前,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表进行复核,统计 汇总;对评标过程资料进行整理。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 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2.1 初步 评审 标准 (第 一个 信封)2.1.1 形式评 审标准1.投标文件格式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内容填写(1)投标函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招 标项目名称、标段号、工期。 (2)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 的规定。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 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的电子签名章 或个人电子印章、投 标人的单位电子印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1)投标函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电 子印章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 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投标函及投标 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 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 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 电子印章。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函由联合 体牵头人按上述要求完成签字、盖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金额、形 式、时效、内容提供 了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求,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2)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 交。
4.如由投标人法定(1)提交了授权委托书。
代表人的委托代理 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本目适用于如果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 代理人签署的情形)(2)授权委托书上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 章;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 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 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 (4)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原色的扫描件,且身份证原件 原色扫描件应清晰、有效。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授权委托书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5.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若亲自签署投标 文件的,提供的相关 证明材料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本目适用 于如果投标文件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情形)(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要求盖单位电子 印章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 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 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人电子印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原色的扫描件,且身份证原件原色 扫描件应清晰有效。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 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6.投标人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时,联合体 协议书满足招标文 件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签字、盖章符合第 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7.投标文件应符合 的其他规定(1)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按第九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 表”。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 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3)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 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4)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 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
2.1.2 资格评 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开户许可证(基 本账户或基本存款 账户)或基本存款账(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 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有效。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户信息表表”的附件要求。
2.投标人的资质等 级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
3.投标人的财务状 况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
4.投标人的类似项 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
5.投标人的信誉符 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
6.投标人的主要人 员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
7.投标人的其他要 求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
8.投标人还应符合 的其他规定(1)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按本项资格评审标准第 5 目信誉要求已 评审的,此处不再评审)。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 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标段中投标;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 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面向中小企业发包的,投标人(包括 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 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 求。 ……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投标函上载明的招标项目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投标函作出响应。
合同权利义务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函中做出承诺。
2.1 初步2.1.1 形式评1.投标文件中的重 要内容按照招标文(1)投标函(第二信封)符合第九章“投标 文件格式”要求;
评审 标准 (第二个 信封)审标准件规定的格式、内容 填写,字迹、印章清 晰可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 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 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的个人电子签 名章或个人电子印 章、投标人的单位电 子印章盖章齐全,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要求盖单位电 子印章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 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投标函(第二 个信封)中要求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 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函(第二 个信封)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完成签 字、盖章。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1.投标文件应符合 的其他规定(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 标限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若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方式,投标 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 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 行修改。 ……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评标价:0.00 分 信用等级:0.00 分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2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投标函(第二 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① (2)评标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 ①未在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④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XX%②。 □⑤其他情形:
(3)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若在投标截止期后撤销,也应按程序对投标 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若其通过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则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也应开启;若 其投标报价不属于本项第(2)目情形,将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参与评审。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③: 评标基准价计算涉及随机抽取参数的,均应由招标人或监督人或随机 选定的投标人代表(现场开标时)随机抽取。 □当所有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值 %时,以招标人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值的 %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该值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比例值相同 □方法一(随机权重法): ①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 2× Q2 其中: A—按本项规定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参与计 算的评标价个数≤10 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参与计算的评标价 个数>N×10 家时,去掉其中的 N 个最高评标价和 N 个最低评标价后取算 术平均值为 A,N 为自然数); B—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Q1—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 所占权重系数,取值范围④: ; Q2— 为最高投标限价 B 所占权重系数, Q2=1- Q 1; K1—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 下浮系数,取值范围⑤: ; K2—为最高投标限价 B 下浮系数,取值范围⑥: 。 M 值、Q1 值、K1 值、K2 值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要 求见各系数的确定。 ②K1、M 、K2、Q1 的确定:
抽取号码值
对应 K1 值
K1 值的确定(□每个标段分别抽取一次;□抽取一次适用于所有标段): M 值的确定(□每个标段分别抽取一次;□抽取一次适用于所有标段):
抽取号码值
对应 M 值012345
K2 值的确定(□每个标段分别抽取一次;□抽取一次适用于所有标段):
2.2.3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前数值的位数)
2.2.4评标价 F100.0 分评标价得分 F 计算公式: ☑方式一: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F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F0-偏差率×100×E2 其中:F0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 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
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人评标价得分最低为 0 分。 本次招标 E1:20% E2①:10% 注:评标价计算得分每偏离评标基准价 1%的扣分分值不得低于 1 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幅度应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 幅度大 □方式二:<方式二:仅适应于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的情形。> 评标价得分 F=(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价权重 分
2.2.4信用等级 ΔF0.0 分信用等级得分: 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等级;□或;□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 位信用评价等级。 AA 级及以上得分:信用等级权重分值×1.0,A 级得分:信用等级权重分值×0.8, B 级得分:信用等级权重分值×0.6, C 级得分:0。 允许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 人在上述同一信用评价体系的信用评价等级以 联合体中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1 第一个 信封初 步评审3.1.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 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仅有 2 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5.2.3 项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 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仅有 1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 第二个 信封初 步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的原则: (1)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 (2)清单汇总表投标报价金额与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的大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大写金额为准。
3.3.3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进行修正的原 则: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阶段不作修正,在签订 合同时以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大写金额为准,按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7.8.3 项规定修正。
3.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 第二个 信封详 细评审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得分=F+ΔF。
3.4.2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四舍五入”至少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3.4.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3.5 投 标文件 相关信 息核查3.5.1经核实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管理系统”以及“信用交通·四川”等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 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 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 件的澄 清和说 明3.6.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投标人收到问题澄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 交易 系统”给予澄清,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 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注脚内容以条款号作为序号排列,同一条款号内以数字序号①②...的形式排列并与原文相对应。2.1.2:①此处指只有招标人设置了投标人须知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人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或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或附录 8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机电设 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时对应的资格评审标准。 2.2.1:①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 信用评价等级或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 价等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信用评分设置分值不超过 2 分,且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 设立行政许可。 2.2.2:①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可调整评标价的定义。例如:评标价=投标人投标 报价-非竞争性部分报价。 ②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于投标最高限价 R 的投标报价(范围:85%~95%)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 计算。 ③上述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应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 项目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④Q1 取值范围 30%~70%,Q1 取值的步长不大于 1%,Q1 值取值建议“%”前取整,形如“**%”. ⑤K1 取值范围 95%~100%, K1 取值的步长不大于 0.5%,K1 值取值建议“%”前取最多保留 1 位小数,形如“**.*%” ⑥K2 取值范围(85%+M%)~(90%+M%),其中 M 为 0~5 的自然数,K2 取值的步长不大于 0.5%,K2 值 取值建议“%”前取最多保留 1 位小数,形如“**.*%” ⑦x%取值应与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设定值保持一致。如投标人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设 定为招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 85%时,x%即为 85%。 ⑧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在取值范围中设定。 2.2.4:①招标人可以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E1、E2 值建议最多保留 2 位小数,形如“*.**%”。 3.3.2: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在此约定其他投标报价修正方式。 3.3.3: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在此约定其他投标报价修正方式。 3.5.1:①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综合得分,按照本章第 3.8.1 项的约定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信用等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信用等级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 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原则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得分(即 评标价得分+信用等级得分)。 3.4.2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位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进行核实,信用等级信息应以“信用交 通·四川”上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与上述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对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h.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 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j.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与投标人串通 投标: a.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 给其他投标人; b.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 会成员等信息; c.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 价; d.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 供方便; f.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 其他串通行为。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以外的情况均视为细 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细微偏差的处理可以按照澄清规定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 表第 1.1 款原则以标明排序或不标明排序的方式 ①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不排序方式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应逐一出具评审意见,相关评审意见应针对性阐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不足、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①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①本部分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相关内容。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①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 第一册) ①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一册)。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 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 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 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 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 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投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
11.1.2.2发包人: 地址:邮政编码:
21.1.2.6监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31.1.4.5①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个月
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 程相应部位施工前____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是□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是□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①缺陷责任期一般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
9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 □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 ①:元/天
1011.5(3)②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限额 ③:%签约合同价
11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 提前交(竣)工的奖金 ④:
12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提前交(竣)工的奖金限额 ⑤:
13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___%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
1416.1⑥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约定的原则处理: □第 16.1.1 项,采用价格指数方式每 个月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 一次调整,调价内容:。 □第 16.1.2 项,采用造价信息方式每 个月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 一次调整,调价内容:。
1517.2.1(1)⑦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
1617.2.1(2)⑧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____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份
1817.3.3(1)⑨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签约合同价或 万元
1917.3.3(2)⑩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天
20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格⑪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①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②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一般应为 10%签约合同价。 ③a.逾期交(竣)工违约金限额一般应为 10%签约合同价。 b.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④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⑤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⑥对于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的工程(例如工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可以不进行调价。 ⑦ 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 10%签约合同价。 ⑧ 指主要材料,一般应为 70%~75%,最低不少于 60%。 ⑨ 国际上一般按月平均支付额的 0.3~0.5 倍计算,我国可按 0.2~0.3 倍计,以利承包人资金周转。 ⑩ 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项内容或降低利率。⑪ 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3%。
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
□ 否
2117.5.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份
2217.6.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份
2318.2.(2)竣工资料的份数:份
24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 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25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是□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2619.7(1)①□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个月 ② □ 房建工程保修期:
27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28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 额) 保险费率:‰
29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
① 保修期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60 个月。 ② 房建工程施工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填写。 ①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 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同时也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招标人 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6 监理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约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1.1.3 工程和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标段范围内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② □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等永久工程。 1.1.3.11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承包人驻 地建设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取土场、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及便桥等。 1.1.4 日期 第 1.1.4.2: 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1.1.4.3 工期 指本合同工程从开工至交工的时间,均从监理工程师根据工地进度实际情况发布开工令 之日起至交工验收证书上写明的交工日期止。 1.1.4.4 竣工日期 指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号)及交通运输部《关 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 号)进行竣工验 收签发的竣工验收证书的日期。 ①本章节内容仅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编制。 ②招标范围对应的主要工程范围可为选择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未勾选的项,视为不含该项内容。 本项补充第 1.1.4.8 目: ① 1.1.4.8 交工日期 指实质上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合格通过交工验收后,在发包人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上写 明的日期。 1.1.6 其他 本项 1.1.6.7、1.1.6.8、1.1.6.9 目细化为: 1.1.6.7 专业分包: 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专业工程和综合工程按照 规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按整体结算。分包人应当依据分包合 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不 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1.1.6.8 劳务合作:由承包人负责主要材料采购以及施工组织、相关试验检测、工程 测量、工程资料、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与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劳务合作企业合作完成的以 劳务为主的施工活动。 1.1.6.9 雇佣农民工:指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劳务合作单位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 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原 条款中“雇佣民工”修改为“农民工”。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细化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 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①公路房建工程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此项不适用。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含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如有);(8)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如有);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补遗书具体内容分别归入上述各项文件中)。 1.5 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 制备合同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合同文件的份数视 需要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 方。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本项补充: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补充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 2.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补充: 临时占地由承包人按照第 4.1.10(1)目要求自行负责办理。 2.6 支付合同价款 本款补充: 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 4.8.7.2 项(2)目规定,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 担保,具体约定为:。 3.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 3.1.1 项(6)~(10)目约定为: (6)针对变更工程,监理人的权力范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及合同 约定执行。 (7)审查第 15.4 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8)按照第 15.6 款审查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 (9)审查第 15.8 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 (10)审查第 23.1 款项下的索赔金额。 4.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本项补充: (1)承包人应遵守现行的所有法律,不论是国家、省、市还是影响合同执行并对承包 人有约束的法律。如果因承包人或其派遣人员违反了这些法律,从而导致债务、损失、索赔、罚金、处罚等费用,不论其性质如何,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的疏忽不当行为造成的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的责任。 4.1.2 依法纳税 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一切税、费,应缴纳的税、费包含在 其合同价格内。工程量清单相关子目单价、总额价和投标总报价均为包括增值税及各种附加 在内的全部税、费。 承包人按照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方法向发包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发包人才向承 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如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承包人须 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一般情形下增值税调整的,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发包人若有特别约定的,具体约定为:。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项补充: (1)承包人除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工程实施、完成及修复缺陷外,还应配合经发包人接 受的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对施工有交叉、有衔接的施工项目,承包人应按监理人、发包人要 求做好配合工作。若出现矛盾或纠纷,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安排协调,由 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承包人在配合工作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已实施工程损 坏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与第三方单位(包括检测、监控、科研单位等)的配合(如有) ①承包人应协助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第三方单位的工作,委派专人积极做好配合工作;②承包人应熟悉第三方单位的检测、监控、科研实施方案和流程,对此提出相应的配合 工作方案,并须经监理人审批同意; ③施工检测、监控、科研过程中,在监理人的统一调配下,承包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人员、材料、设备的便利,以便施工检测、监控、科研工作顺利地进行; ④承包人应参与检测、监控、科研资料的总结与分析工作; ⑤承包人对科研项目进行辅助、协调、配合工作,所发生的关于科研项目辅助、协调、配合工作的工作量及费用约定为:。 承包人须充分认识和考虑由于科研项目造成其施工作业的暂时中断或者产生相关费用 对承包人的影响,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工期、费用的索赔依据。 (3)与项目审计(含跟踪审计)、稽查、检查、汇报等的配合 ①与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服从;②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报告等,承包 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并 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 ④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本合同工程有关材料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发包人和监 理人备案。取材的料场或供货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发包人和 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监理人征得 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料场,承包人必须接受。 4.1.10 其他义务 本项(1)目,其中临时占地的退还约定为: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和处理,与当地政府办理权属移交手续,并将移交 协议等报发包人备案。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 达到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 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第(6)目细化为: (6)未经发包人事先批准,承包人不得在任何报纸、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任 何与本合同或与本工程有关的详细资料。承包人不应在现场或施工设施上展示或允许展示任 何贸易和商业性广告。在工地现场张贴广告,应事先得到发包人、监理人的批准,当发包人、监理人指示撤除时,应立即执行。 (7)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补充第 4.1.11 项~第 4.1.13 项: 4.1.11 品质工程及“五化”建设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建各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品质工程”指导意见、四川 省交通运输厅“品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标准化建设和品质工程 以及发包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1)项目管理专业化 组建专业的管理人员、专业的施工队伍、专业的施工设备,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配备 具有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组织等方面成熟经验的人员参与到现场管理;组建不同专业 特长的专业化队伍分工协作,实行专业化施工;要加大施工设备的投入,实现“工厂化生产、流水化作业”。 (2)项目施工标准化 承包人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减少人工作业,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切实关心参建人 员,重视劳务用工权益保障,做到施工工艺标准化。 ①为进一步提升普通公路项目施工标准化程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四川省交 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钢筋数控集中加工等四项施工标准化专项技术的通知》(川交函〔201 5〕349 号)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交函〔2018〕184 号)等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同时建设期间,执行发包人根据建设需要 推行的标准化建设管理的新标准、新要求以及推广“四新技术”,全面落实“四新技术”。 ②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包括工艺流程、技术指标、验收标准),通过首件工程认可的 工程才能进行全段、大规模的推广建设。 ③强化原材料与产品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加强原材料料源、材质、加工工艺、生产能力、稳定性、保管、运管、仓管、质检等环节的控制。对工程项目中使用的主要材料严把材料或 产品的质检关,加强原材料或产品的自检及抽检工作,所有进场材料都应分批次进行检验,在源头杜绝伪劣、低劣、不合格材料或产品进入工程实体。 ④承包人应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调研及创新,做 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升其安全管理水平。对于危险作业“机械 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承包人工地建设“两 区三场”(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场、拌和场、预制场)需满足相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 规、规章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且须进行专项安全评估,符合 要求后才能进场使用。 ⑤承包人应从项目人员管理、施工现场作业、施工设施设备等方面采取文明施工的相关 措施,加强施工环保管理。做好临时工程的规划和选址,统筹布设施工临时便道、驻地、预 制场等,工地建设“两区三厂”(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场、拌合站、预制场)标准化, 充分利用、减少重复建设,减少对周边环境破坏。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采取必要的水、气、声、渣控制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环境污染,营造文明施工良好环境。 (3)工程管理精细化 倡导工程全寿命周期集成化管理,强化施工精细化管理,推动实施精益建造,提升工程 整体质量。建立“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保证每个施工环节受控,每个施工细节都符合标准。 (4)项目管理信息化 ①项目采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承包人应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发包人完善和维 护该系统,及时办理各类文件的编制、审核、归档,同时还应将建设期间有关的基础资料、数据及图纸录入发包人指定的系统。 ②发包人搭建基于 BIM 技术的项目管理平台,改进技术复杂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技术 交流方式,压缩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管理水平。为后期养护、运营管理工作提供 数据和技术支撑。 ③严格落实拌合站、工地试验室等试验数据实施上传,重点工点远程视频监控等技术。 ④项目将对重要质量把控环节(路基试验室、路面试验室、桥梁预应力智能张拉、循环 压浆、混凝土拌合站、数字化软基处理、隧道掘进施工等)等进行实时质量管控,实现过程 透明化,确保产品质量,承包人自购的各类质量智能管控产品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发包 人整体需求,并将质量管控数据接入发包人建设管理系统。 (5)班组管理规范化 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重点交通建设领域推行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的 指导意见》(川交函〔2018〕185 号),建立健全施工班组管理制度,落实全员班组化,推 行班组作业信息化,严格履行班组准入制,强化班组长负责制,落实农民工全员班组化,实 行班组日常作业标准化,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承包人应定期对班组员工开展培训教育,提升 班组员工知识素养。实施管理规范化的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打造班组文化,增强班组凝聚力 和归属感。定期对各班组的管理、教育、施工安全、质量等进行考核,鼓励施工班组和一线 人员开展工艺、设备、工法、管理等“微创新”。 4.1.12 绿色交通建设 为践行绿色交通,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现公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承包人应按照《交 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 号),坚持可持续发 展、统筹协调、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公路。 4.1.13 工程收尾 工程实施末期,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处理和解决所在标段收尾的问题(如劳务用工工资、零星扫尾工程、临时设施的拆除及完工机械设备的撤场、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等)。属承 包人责任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上述问 题,监理人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发包人可将发生的费用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 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 4.2 履约保证金 本款补充: (1)承包人的履约现金担保(若有)应由发包人设立银行专户储存,履约现金担保所产 生的活期存款利息归承包人所有。 (2)如果该承包人在本工程项目中不严格履行合同,根据监理人建议,发包人可动用履约 保证金解决对发包人利益可能带来风险的有关问题。 (3)当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安全、质量、进度、环保、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发生,根据监理人建议,发包人可动用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完成合同。 (4)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保函)在发包人颁发工程交工证书前一直有效。 ①:。(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4.3 分包 第 4.3.7 项细化为: 本项目的各项分包工作均应遵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 面清单(2024 年版)>的通知》(交办公规〔2024〕6 号)及四川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 川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规〔2022〕5 号)的有关 规定。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第 4.6.3 项补充: 承包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合同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的承诺和 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一致。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更换主要人员,需报请发包人批准,替换者应 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好的资格和经历。承包人更换主要人员的,发包人按违约处理,同时将 上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信用管理办法处理。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① 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程进度,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退还进度。但最迟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 证金后 28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本款补充:因上述原因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将按违约处理,具体在 第 22.1 款中约定。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款补充 4.8.7 项: 4.8.7 农民工管理 承包人必须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在项目参与建设的农民工进行全面管理。承包人对其所管理的农民工行为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监理人负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监 督管理。 同时应积极推广《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 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交公路规〔2022〕35 号)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 求等前提下,要充分挖掘工程建设等方面用工潜力,平衡好建设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 劳务用工之间关系,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施工组织 阶段,要压紧压实有关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明确各方以工代赈服务工作人员 质量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职责。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要合理确 定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并及时足额发放,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 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加强劳务报酬发放的监管,坚决杜绝劳务报 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1)农民工信息化管理 ①合同制管理制度:承包人、分包单位(如有)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 工按照“先考核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的程序,与考核合格的农民工本人或劳务 合作单位签订合同,并依合同约定要求劳务合作单位与每一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 资标准(工日单价或计量单价、计件单价等)和支付方式等。承包人临时或短期聘用的农民 工应签订短期临时合同,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 农民工合同需由承包人统一按照班组名称统一编号后,报监理人审批同意核备后,报发 包人备案。建设期间,承包人应就农民工变动情况,每月清查梳理后,就变动情况报监理人 审批同意核备后,再行报发包人备案。 ②实名制及备案管理制度:承包人要建立农民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实名管理 台账。农民工台账反映农民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进场时间、出勤情况、退场时 间、工资卡号、工资发放等基本信息。 承包人应督促分包企业和劳务单位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将分包企业和劳务单位的农 民工管理并入承包人实名台账管理,并对分包企业农民工管理负总责。承包人应将承包合同 段内的全部农民工(包括分包企业和劳务单位)基本信息汇总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地方派 出所、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建设期间,承包人应每月对民工变动情况进行 清查梳理,更新基本信息台账后,报上述单位备案。 承包人和分包企业或劳务合作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 存至项目竣工验收后 5 年以上备查。 ③现场信息管理制度:农民工进场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农民工人员颁发含有姓名、性别、年龄、照片、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班组、工种、进出场时间等信息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 公章的农民工身份证明。进场农民工实行挂牌上岗制度,统一着装。 对未纳入监理人审批同意核备、发包人核备或派出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人 员,不管其在项目有无务工事实的,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均不认同其农民工身份,不纳 入项目农民工管理范畴;同时,对无农民工身份在项目有务工事实的实际务工人员,对承包 人进行违约处理,承包人缴纳违约金并不能使违约行为合法化,承包人应继续纠正,且应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2)农民工工资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工程建设 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 号)、《四川省解决企业 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川 人社办发〔2018〕180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保 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规〔2022〕13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 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发〔2013〕128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交通建设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7〕49 号)等文件及在项目建设结束期间,国家、省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印 发的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的相关文件精神。 ①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见合同条款第 2.6 款。 ②发包人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的拨付不受第 17.3.3(1)目所要 求的最低额度的限制。 ③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加强对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④因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包人应当以未结 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⑤发包人应当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承包人加强 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发包人应当会同承包人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 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⑥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如有)、劳务合作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 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 责任。承包人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先 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⑦发包人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 工资专用账户。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承包人妥善保存备查。 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后,须向监理人、发包人、地方协调部门、交通建设项 目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发包人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⑧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 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发包人或承包 人,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 入欠薪预警系统。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公示 30 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承包人所有。 ⑨承包人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3 年。书面工资支 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 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 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承包人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 工资清单。 ⑩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 或者休息日前支付。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 付。 ⑪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 a 发包人、施工承包人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 管员等基本信息; b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c 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 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⑫发包人与承包人或者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如有)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 的,发包人不得因争议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承包人也不得因争 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⑬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 承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 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⑭发包人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 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 统进行公示。 ⑮承包人违反农民工用工规定的情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农民工工资银行直付制度 承包人应为每一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项目实行银行直付工资的管理方 式。办理的银行卡,必须严格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上,并保存卡片彩印件、现场发卡记录。 承包人在每期计量后,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按工资表统一发至农民工工资专用卡上,发放记录报监理人、承包人备查。 临时或短期聘用的农民工工资可采用现金支付,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 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 约定。支付时农民工本人应在工资册上实名签字,不得代签。承包人做好发放情况现场记 录、监理人对此进行监督、发包人对此进行督办。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①承包人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保函。 ②承包人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依法不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持 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 证金。 ③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应与经办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并将 协议书副本送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施工合同额的 % ①。 ⑤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存储工资保证金或开立银行保函的承包人名 单及对应的工程名称向社会公布,承包人应当将本工程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纳入维权信 息告示牌内容。 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动用:承包人所承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承包人到期拒不履行 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经办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以下简称《支付通知书》),书面通知有关承包人和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 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银行转账式支付给属地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 金,发生前款情形的,提供银行保函的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依 照银行保函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⑦工资保证金使用后,承包人应当自使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工资保证金补足。采 用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发生前款情形的,承包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原保函相同 担保范围和担保金额的新保函。承包人开立新保函后,原保函即行失效。 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承包人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 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30 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属地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承包人提交书面申请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完毕 3 个工作 日内向经办银行和承包人出具工资保证金返还(销户)确认书。经办银行收到确认书后,工 资保证金账户解除监管,相应款项不再属于工资保证金,承包人可自由支配账户资金或办理 账户销户。选择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并符合上述规定的,属地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承包人提交书面申请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完毕 3 个工作日内 返还银行保函正本。 (5)岗前教育、食宿、安全及保险 ①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 号)规定,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 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额 1%,不超过 3%,单个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 ①农民工到项目后,在务工前,承包人必须就项目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农民工管理、质量控制、地方风俗、宗教信仰、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每位农民工参加不少于 2 天的岗前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文字、声像资料的收集工作。 ②承包人应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为农民工安排食宿,提供各种必须的生活设施,并应采 取合理的卫生防护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农民工的健康和安全。对生病的农民工,承包人要妥 善给予治疗,并不得安排其带病务工。 ③承包人必须负责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适宜的劳 动保护。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对于承包人或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企业的任何农民 工发生的安全事故,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每一位在场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 害险范围内,否则视其为违约并课以 200 元/人违约金,承包人缴纳违约金并不能使其违约 行为合法化,承包人应继续纠正,否则发包人有权课以加倍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6)农民工合同纠纷处理 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第 4.8.7.2 项(2)目的相关文件精神。 ①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及“谁管理工程、谁预防拖欠”的原则,建立承包人、分包 单位(如有)、劳务合作单位和发包人总负责的农民工工资预防拖欠责任机制。承包人应对 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单位农民工情况负管理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 ②承包人依据与劳务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或与农民工签订的合同,确保按期足额支付农 民工工资。如承包人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扰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及合同纠 纷,承包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若劳务合作单位拖欠劳务工资的,由承包人先行垫付,双方结算时按合同约定予以抵扣;若承包人拖欠劳务合作单位劳务工资的,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 号)规定处理。 ③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劳务合作单位的农民工纠纷,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如双方未 按合同约定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意见或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结果或司 法机关判决结果执行。 ④对于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或未给农民工购买保 险等违约行为,发包人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信 用评价。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⑤承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包人将及时 上报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信用管理规定对承包人实行市场禁入,并给予 D 级信用评价。 ⑥对农民工班组、农民工个人以农民工工资拖欠名义讹诈工程款、胁迫解决合同纠纷的 恶劣行为;对采取非法手段(围堵工点、收费站;聚众扰乱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讨薪或以 讨要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为,如查明系承包人未转嫁或规避责任而指使、民工班组 或民工个人作出上述行为的,发包人将及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并依法进行处理。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如有):。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2 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3 个工作日内。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若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其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 点等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若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具体约定。 7.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本款补充:承包人应自行踏勘场外交通通行状况、运距,自行办理车辆通行的相关手续 和承担相应的费用。 7.2 场内施工道路 第 7.2.1 项补充:若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对临时设施造成损坏时,承 包人可通过监理人提出由其他承包人给予修复或赔偿的要求。 7.3 场外交通 第 7.3.1 项补充: 为运输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通过所有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按章缴 纳,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管理车辆、工程、材料运输车辆,要求各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 8.测量放线 施工控制网 8.1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约定。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由承包人完成,但承包人进场后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进行复 核并签字确认。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 9.2.1 项补充: 承包人应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要求,构建工程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体系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管理机构、安 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承包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并须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 监发〔2011〕217 号)的规定进行专项安全评估。按《国务院安委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 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 知》(交办安监〔2014〕193 号)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 号)开展“平安 工地”建设活动,全面落实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做到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 9.2.2 项细化为: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 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以及对桥梁施工、隧道施工、高边坡 施工、水上作业、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特种作业设备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施设备作业的管理。 第 9.2.5 项细化为:根据《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规〔2023〕13 号),安全生 产费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在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按招标文件公布的安全生产费数额单独计 列。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经监理人、发包人认可确认后进行计量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 (1)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应急能力建设设施设备。 (3)风(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与信息化。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评估、咨询服务和标准化建设。 (5)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奖励。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 (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本款补充第 9.2.12 项: 9.2.12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应符合《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规〔2023〕13 号)规定。 9.3 治安保卫 9.3.1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予以协助。 9.3.3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完成。 9.4 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第 9.4.12 项: 9.4.1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费 施工过程中针对第 9.4 款发生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费应符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费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 021〕260 号)的要求。如承包人为满足项目施工需要,需增加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费,则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9.5 事故处理 本款补充:事故报告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 办安监〔2016〕146 号)四川省以及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质量安全报告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本条补充第 9.6 款: 9.6 卫生防疫要求 在遭遇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形下,施工作业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的统 一部署及相关规定。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且措施具有可行、有效性,从严从实把防控措 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0.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本款补充: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约定为:工程进度计划修订时间为 修订一次,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 5 天 前提交给监理人。 天内。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 11.开工和交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由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2.2 发包人导致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导致承担暂停施工的,可以补偿的情形:。 13.工程质量 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通知监理人检查 13.5.1 通知监理人检查的期限: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接到通知书 24 小时内检查。 13.5.2 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本项第一句细化为:监理人未在第 13.5.1 项约定的时间后 12 小时内到场检查的。 14.试验和检验 14.2 现场材料试验 本款补充第 14.2.3 项: 14.2.3 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1)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规模、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应满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两区三厂”建设安全标准 化指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工地试验室应在合同签订后按计划时间组建完毕报监理人审查后,按照四川省交 通运输厅《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2022 年 5 月 1 日 起施行)规定,经发包人验收后报送项目质监机构,项目质监机构应对工地试验室工作进行 检查,并对通过验收的工地试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取得质监机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备案通知书”。 (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均应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 系统”中录入到母体检测机构,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承 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应保持稳定,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但变更后的人员资格条件不得降低,同时将变更情况向项目质监机构报备。 (4)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应优先配置具有自动采集、储存、处理、上传和打印于一体 的智能化检测仪器设备。标准养护室应配置全自动温、湿度同步控制设备;检测区各功能室 应具备实时监控功能,用以记录工地试验室检测行为;拌合站也应安装自动采集设备,对相 关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及上传。 (5)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应纳入发包人的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监控系统,对检 测人员身份进行登记管理,关键试验仪器检测数据做到自动采集、实时上传监控系统,保证 数据的真实性、降低出错率。 (6)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承担施工自检任务,完成相应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和抽样试验。 如果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环境或质量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和 标准时,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强制要求该项试验检测工作由有资质的试验室完成,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 (7)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履行指导和监管职责,并 且定期对其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应对派驻现场的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能力进行考核。 (8)工地试验室应接受监理试验室监督与检查,以及发包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检 查。同时还应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质监机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其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行为。 14.4 试验和检验费用 本款细化为: 14.4.1 承包人应完成的试验和检验 (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 费用。 (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 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配套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 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 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14.4.2 发包人要求的第三方试验和检测 。 15.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细化为: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四川省普通公 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发包人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15.3 变更程序 15.3.1 变更的提出 本项后补充第(5)目:(5)当监理发出变更指令时,承包人不得拒绝,否则,发包人 将变更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实施,发生的费用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 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如果变更指令是监理口头发出的,承包人应当收到监理下达的口 头指令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提交书面的变更确认报告,并附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 期的报告,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按变更程序实施。任何未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实施 的变更将不予认可。 15.3.4 设计变更程序 本项细化为: 设计变更程序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四川省普通公路建 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发包人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第 15.4.4 项细化为: 15.4.4 新增子目单价编制原则 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目或类似子目的,新增子目单价按以下原则编制: (1)设计变更工程新增子目预算单价除房建工程外均按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基 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四川省补充规定进行编制。 (2)新增子目单价可采用下述方法计算: □方法一:新增子目单价=变更预算单价×投标净价/投标控制净价(其中,投标净价 为承包人投标报价扣除非竞争性部分费用,投标控制净价为发包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扣除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 □方法二:发包人具体约定为:。 (3)对于涉及到新技术、新工艺或定额中缺漏的项目,由发包人会同监理人、承包人 根据施工组织方案与施工工艺,参考有关行业定额,合理确定定额消耗量。 15.8 暂估价 第 15.8.1 项约定:依法必须招标时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约定:。 第 15.8.3 项约定: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16.价格波动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 □(1)本项目工程执行期间调价,调价方式如下: □16.1.1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调价范围:只限于建设项目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不予材料价差调整。 调价时间: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价差调整内容:□人工□材料 其中准予材料价差调整的材料品种仅限于:,其他材料均不予材料价差 调整。 风险幅度:材料价差在风险幅度内的波动作为承包人的风险,不进行材料价差调整。各 种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幅度:调整当期价格与材料基准价格变化幅度在±%之内(含)不调 价,超过±%予以调价。 具体要求:______ 16.1.1.1 调价基本公式: 16.1.1.2 价格调整幅度的计算: 16.1.1.3 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16.1.1.4 因价格调整引起的税收、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6.1.1.5 其他约定:。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调价范围:只限于建设项目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不予材料价差调整。 调价时间: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价差调整内容:□人工□材料 其中准予材料价差调整的材料品种仅限于:,其他材料均不予材料价差调整。 风险幅度:材料价差在风险幅度内的波动作为承包人的风险,不进行材料价差调整。各种材料价格 变化的风险幅度:调整当期价格与材料基准价格变化幅度在 ±%之内(含)不调价,超过 ±%予以调 价。 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1.2.1 调价基本公式: 16.1.2.2 价格调整幅度的计算: 16.1.2.3 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16.1.2.4 因价格调整引起的税收、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1.1.5 其他约定:。 □(2)本项目工程执行期间不调价。 17.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2 计量方法 本项补充: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办法 执行;清单以外发生的工作量,属设计变更范围的执行合同专用条款第 15 条。 17.1.3 计量周期 本合同工程按月计量,按月支付。期中支付证书最低金额见第 17.3.3 款。 第 17.1.5 项补充: (5)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之内,应向监理人提交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每 个总额支付项的分目表(含名称、说明、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备注等项),该分目表 须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作为办理支付的依据,承包人在报送计量支付报表的同时,应报送计量支付内业管理台帐复印件。 本款补充第 17.1.6 项: 17.1.6 隐蔽工程的计量 隐蔽工程的计量,须经监理人现场确认,未经监理人现场确认的隐蔽工程自行覆盖后,将不予计量。如发包人有特殊要求,须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在现场共同确认。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预付条件约定为:。 (2)材料、设备预付款: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所列主要材料、设备单据费用(进口的材料、设备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百分 比支付; 预付条件约定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监理人的要求。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发包人按下列方式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本项第(2)目约定为: (2)发包人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 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将按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约定的方式计算逾期付款额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并在支付下一期进度款时,一并支付给承包 人。 17.3.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详见第 4.8.7 项约定。 17.4 质量保证金 第 17.4.2 项约定为: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及返还时间: 17.6 最终结算 本款补充第 17.6.3 项: 第 17.6.3 第三方审计对工程款支付的影响 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提交的交工付款申请后,双方签署交工初审结算报告,除非双 方另有约定,否则,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漏项、变更、费用调差等任何费用调整和索 赔。交工初审结算报告作为提交竣工结(决)算审计的依据,不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若交工初审金额超出竣工结(决)算审计金额,超出部分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任何合同 款项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承包人应当在竣工审计报告出具后 15 日内支付。每逾期一 天按照第 17.3.3(2)目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利率承担应付未付金额的违约金。 发包人不承担因项目竣工审计导致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和利息。 18.交工验收 18.2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本款第(2)项细化为: 竣工资料内容:承包人应按照交通运输部 2004 年第 3 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 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0〕65 号)和 本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18.9 竣工文件 本款补充: 各分部(项)工程竣工图纸须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交给监理人审查,在标段合同工程(含变更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后 个月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均认为 完整的合格的且符合公路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要求的竣工文件。缺陷责任期内应补充的竣 工资料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之前提交。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竣工文件,每拖期一天,发包人 有权对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课以违约金,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 款项中扣除。 20.保险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必须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 ①的合计金额(不含暂估价)②。章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 任期)。 保险费率: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 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和发包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 保险合同支付。 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第 20.2.1 本项补充:承包人须单独为本项目实施期间为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 工伤保险费。该部分保险费用承包人必须投保且由其承担。并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子目单价 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 20.3.2 本项补充:承包人须单独为本项目实施期间为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按 保险金额不低于每人 万元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该部分保险费用承包人必须投保,且由 承包人承担费用,并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关子目单价及总额价,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20.4 第三者责任险 第 20.4.2 本项补充: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 ① 指招标工程量清单最后章节数。 ② 若无施工清单的,工程保险费应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不超过 0.4%费率计算。 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发包人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承 包人必须投保,其所确定投保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和支付,第三者责任险最低保险金额、费率在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调查,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20.5 其他保险 本款补充: 施工开工日起至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期间,承包人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安全生产责任险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失、抢险救援、事故鉴定、法律服务等善后处理费用,以及因意外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施工人 员及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人员的人身伤亡,由保险人进行赔付的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包 含在安全生产费中。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第 20.6.6 项补充: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同时立即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报告。 本款补充第 20.6.7 项、第 20.6.8 项: 20.6.7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如果承包人或发包人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一方应保障另一方不 受由于未能遵守保险单的条件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20.6.8 未能取得保险赔偿的责任 任何未予投保的金额或不能从保险人处收回的偿额(包括免赔额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 分),应根据 21.3 款对发包人和承包人责任的规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但是,由于 下列情况本应却未能从保险人处收回偿额,应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承包人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事故情况; (2)承包人未按 20.6.1 项要求的期限投保; (3)因承包人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应却未能从保险人处收回偿额的。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第 21.1.1 项(6)目约定为: (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违约 22.1 承包人违约 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补充第(11)~(16)目: (11)承包人品质工程及“五化”建设违反第 4.1.11 项的约定,且不按要求整改。(12)承包人出现第 4.6.3 项情形承包人更换主要人员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13)承包人农民工管理违反第 4.8.7 项的约定,且不按要求整改。 (14)若承包人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卫生防疫违反有关规定,须承担违约责任。 (1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拒绝按第 18.8 款的约定,撤除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驻地建设设施以及人员的。 (16)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当承包人发生第 22.1.1 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 约定如下: (1)发生第 22.1.1(8)情形时:承包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施工合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协议书的约定进场。如因承包 人的原因(除不可抗因素外)更换主要人员仍须报请发包人批准,所更换人员应与被更换人 员不低于同等资质与经历,同时并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发包人按项目经理每次更换课以人民 万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次更换课 币 万元、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次更换课以人民币 以人民币 万元,以上违约金均以现金方式交纳发包人。 (2)发生第 22.1.1()情形时:。 同时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 22.2 发包人违约 22.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 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23.索赔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本款第(2)项最后补充: 如果承包人认为他有权获得工期延长或增加费用,承包人应按第23.1款~第23.3款〔承 包人索赔〕的规定,向监理人发出通知,承包人未按此程序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任何一方在得到可能造成工程延迟或中断、或可能导致额外费用索赔的任何情况时,应 尽快通知对方。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延误,承包人均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影响减至最小,若承包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降低损失的,无权就扩大部分损失进行索赔。 承包人按照索赔程序向监理人发出索赔通知,说明延误的工期和人员、机械窝工的具体 费用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未按索赔程序进行索赔的,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顺延工期。 本节补充第 25 条~第 30 条: 25.从业单位信用等级 发包人将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要求,对承包人的人员设备履约、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文明标准化施工、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不定期和定期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和交通主管部门。 26.后续管理办法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规程、办法、规范的颁布实施,本项目将按上级主管部 门的决定采用执行,如有费用增减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15 条有关规定办理。 施工期间,承包人还应执行发包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安全、进度、计量、变更、奖励、资金管理、竣工文件编制归档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27.新材料、新工艺使用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按上级要求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造成的造价变化按变更程序办理。 28.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 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确保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不得存在以下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且若发现下属违法犯罪活动 行为的应积极举报: (1)强揽工程行为 ①强行推荐施工、劳务队伍,强行肢解分包工程的; ②阻挠合法建筑材料进场,强行供料、租赁设备,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提供运输 服务的; ③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强揽工程的。 (2)恶意扰乱建设环境行为 ①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抢建”、煽动闹事、敲诈勒索,故意挑起纠纷事端,矿 产压覆赔偿中漫天要价,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②故意阻断施工道路、强行拉闸限电,阻挠正常施工的; ③破坏、偷盗施工机具、建筑材料或实体工程的; ④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⑤其他故意扰乱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环境的。 (3)暴力施工行为 ①施工队伍组织黑恶势力采用威胁、暴力、滋扰等方式胁迫业主、监理、农民工或沿线 群众的。 对于上述举报线索交通主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 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交通主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深 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 蔓延土壤。 29.节能减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节能规范》(JTG/T 2340-2020)规定,承包人应切实落实设计阶段提出的节能设计方案,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节能方案进行优化和细化,对选用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容量核算,降低施工能耗。 (2)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时,应将能耗作为重要指标,通过信息化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法、标准化工艺、、作业流程、工序等降低施工期能耗。 (3)施工场地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注重节约用地,提高人、车、物资转移的效率,应兼顾永久用地、永久用能设施需求,做好施工期临时用地和临时用能的总体规划。 (4)筑路材料的选择应有利于降低材料消耗,提高材料的循环使用率。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堆放、加工、处理、存储、配发等环节应以减少材料损耗和运转能耗为原则实施。 (5)施工阶段应对重点用能环节进行能耗统计和监测,对主要施工机械加强能耗计量管 理。 (6)施工阶段应根据设计的节能产品清单及国家对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优先选用国家、行业相关节能技术目录中的技术或产品。 30.智慧工地 (1)承包人应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施工中的应用。 (2)承包人应开展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讯等技术的“智慧工地”建设。 (3)承包人应纳入联网联控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___(招标项目名称), 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____标段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标段由 K+至 K+,长约 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_路 面,有立交_处;特大桥_座,合计长_m;大中桥_座,合计长_m;隧道_座,计长_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①。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 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含投标函(第二个信封)];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含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如有); (8)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如有);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② 元(¥)(其中,增值税税率为_)。 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① 该内容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适用招标内容。 ② 签约合同价为其他情形方式的,可做相应调整。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个月。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 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当正本与副 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签字) _年_月_日 承包人:(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签字) _年_月_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 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 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 称“发包人”)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____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 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____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 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 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 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 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 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 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 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 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 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 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 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 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 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 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____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 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 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__标段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 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 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 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 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 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 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 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 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 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 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 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 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 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 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 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 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 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 的通知》(川交规〔2023〕13 号)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 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当正本与 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① 附件四主要人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② 在岗情况
□ 具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③及以上技 术职称; □ 具有注册建造师级(专业:______)执业资格证书(注 册在该投标单位)且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类);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 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 ④; □至少在 个 ⑤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⑥_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⑦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 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⑧职务。 □至少在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 ⑨的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其中须至少包含(□同时包含;□包含其中之一)主跨桥梁类型 ⑩: □拱式桥,主跨跨径⑪_米及以上_座 □悬索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斜拉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刚构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其他:,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至少在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中隧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虽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 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① 当本次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做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本表“主要 人员最低要求”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发包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 ② 如项目经理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③ 本项为单选项。 ④ 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提供“2021 年 6~11 月”或“2021 年 5~10 月”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⑤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填写具体数值。 ⑥ 本项为单选项,下同。 ⑦ 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以及桥涵或隧道”的项目。 ⑧ 本表该选择项由招标人对主要人员业绩经验担任的相应职务进行要求,可为单选或多选,下同。 ⑨ 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桥梁合同的项目。下同。 ⑩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跨径进行 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勾选,但建议 原则上最多不超过 2 种类型。 ⑪ 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② 在岗情况
□特长隧道;□单洞长度 ①_米及以上特长隧道)②施工项目中 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 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 其他 ③: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 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② 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隧道合同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隧道或特长隧道 或特别复杂的隧道,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隧道形式或隧道单洞长度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③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主要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项目总工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① 在岗情况
□ 具有_(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②及以上技 术职称; □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 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 ③; □至少在_个 ④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⑤_级及以上公路路基 ⑥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 工、□或项目副总工)⑦职务。 □至少在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⑧的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_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 □或项目副总工)职务,□其中须至少包含 (□同时包含;□包含其中之一)主跨桥梁类型 ⑨: □拱式桥,主跨跨径 ⑩_米及以上_座 □悬索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斜拉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刚构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其他:,主跨跨径_米及以上_座 □至少在___座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中隧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特长隧道;□单洞长度⑪_米及以上特长隧道)⑫施工项 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① 如项目总工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② 本项为单选项。 ③ 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提供。“2021 年 6~11 月”或“2021 年 5~10 月”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填写具体数值。 ⑤ 本项为单选项,下同。 ⑥ 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以及桥涵或隧道”的项目。 ⑦ 本表该选择项由招标人对主要人员业绩经验担任的相应职务进行要求,可为单选或多选,下同。 ⑧ 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桥梁合同的项目。下同。 ⑨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跨径进行 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勾选,但建议 原则上最多不超过 2 种类型。 ⑩ 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⑪ 隧道单洞长度(隧道长度)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 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⑫ 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隧道合同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隧道或特长隧道 或特别复杂的隧道,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隧道形式或隧道单洞长度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① 在岗情况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 建)_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新建;□改扩建;□新建或改扩建)_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 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至少在_个国内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 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 其他 ①: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①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以对主要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验要 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① 附件五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人 员数 量资格要求
………………
①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a.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 等)。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b.本表不适用于已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 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① 附件六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
……………………
①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a. 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提供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招标人将在合同谈判 阶段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 许更换。如招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数量和规格指标等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b.本表不适用于已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 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附件七 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 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监理人) 附件八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 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的 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 ① 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 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15 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 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或业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① 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如发包人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 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承包人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发包人出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为止。 附件九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 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办银行:(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促进(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 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资金管理的内容 标段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1)乙方为完成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 (3)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 (4)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 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的权责 (1)按照(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 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 为止; (3)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 随时终止本协议; (4)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3.乙方的权责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 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扫描件送 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 票转付手续; (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 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丙方的权责 (1)成立(招标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 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 (2)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3)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4)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 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5)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 一并送甲方。 5.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 他单位或个人。 6.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 结束。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__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十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格式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为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环境自然植被面,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 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环 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2)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 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 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组织对乙方的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乙 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 (5)凡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 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 (2)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 则,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 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的环、水保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境 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临时 雇请的生产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做到 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 生产作业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系统必须作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 持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应配备环、水保专职监督员,专职 负责本合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检查工作,有权发布指令,防止污染环境和破 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3.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破 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违约处罚或终止合同: (1)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并向乙方课以 1—10 万元违约金; (2)累计三次因环境问题被有关方面通报批评,或情节严重,甲方可以终止乙方在标 段的工程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副本一式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由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农民工管理合同格式 本格式仅供参考,若有新的国家相关规定的颁布实施,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用执 行。 农民工管理合同 为体现“人性化”管理原则,稳定施工队伍,切实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管理,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承 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农民工管理合同。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要求,加强 对农民工管理的督察工作。 (2)监督乙方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3)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给乙方工程计量支付资金、人工费用。 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扣留及返还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4)甲方将对乙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全面监控和督查督办。在项目建设期间,总监办定期组织对乙方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日常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发现各项因农民工问题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并合理处理相关事件。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的有关 规定,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 定》(人社部发〔2021〕65 号)等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要求。 (2)所有农民工实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承包人自行组织农民工队伍进场务工的,必须 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合作企业安排适合的农民工进场务工的,由承包 人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合作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相关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副本报监理工程 师及甲方核备,同时须在地方劳动监察部门报备。 (3)乙方要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等管理台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 企业用工管理负总责,并将农民工基本信息汇总后报监理人及甲方备案。农民工进场后,乙 方和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企业应及时向农民工人员颁发含有姓名、性别、年龄、照片、家庭 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进出场时间等信息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和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企业 公章的农民工身份证明。 (4)农民工到项目后,在务工前,乙方必须就项目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农民工管理、质量控制、地方风俗、宗教信仰、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每位农民工参加不少于 2 天的岗前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文字、声像资料的收集工作。 (5)乙方劳务分包所聘用的劳务人员和乙方自行聘用的劳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 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要求为农民工安排食宿,提供各种必须的生活 设施,并应采取合理的卫生防护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农民工的健康和安全。对生病的农民工,承包人要妥善给予治疗,并不得安排其带病务工。 (6)乙方必须负责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适宜的 劳动保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每一位在场的农民工在人身意外伤害险团体范 围内,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对于乙方或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企业的任何农民工发生 的安全事故,均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7)乙方及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为每一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实行由 银行支付工资的管理方式,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按月汇入个人工资账户;临时或短期聘用 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方式由劳务双方约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承包人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 的工资清单。 (8)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9)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实行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10)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企业农民工情况 负管理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 3.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 ①甲方未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 号)等规定,视为违约,将按照上述文件规 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发包人按照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否则将按文件中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理。 (2)乙方违约: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扰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事 件及合同纠纷,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违约处罚、停止 对乙方进度付款或终止合同: ①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并向乙方课以 1~10 万元违约金;②乙方拖欠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企业劳务工资的,甲方可以报人社部门先行动用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及应付或到期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代为支付。甲方保留停止对乙方进度付款的 权利,直至乙方妥善处理好上述事件或纠纷为止。 ③乙方与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企业的农民工纠纷,按照劳务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如双方 未按合同约定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意见或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结果或 司法机关判决结果执行。 ④对于乙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或未给农民工购买保险 等违约行为,甲方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信用评 价。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⑤乙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 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 号)等规定的,视为违约。将按照该文中规定追 究违约责任。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十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样本)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为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企业和银行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 工资保证金)的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资保证金存储企业(以下简称存储企业)依法缴存保障为其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 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保证金,除发生《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十九条的 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工资保证金。 二、存储企业承诺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及本地区确定的具体缴 存比例存储(补足)工资保证金,银行对存储(补足)是否足额不承担审查义务。 三、银行对存储企业缴存的工资保证金,按照(____)年定期、到期自动转存管理。本 金和全部利息收入归存储企业所有。 四、存储企业不得以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有关凭证设定担保,银行应在出具的工资保证金 有关凭证上注明“专用款项不得担保”字样。 五、工资保证金使用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发生《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十九条情形需要使用工资保证金,工程 项目所在地的监管工资保证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书面通知存储企业和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以下简称《支付通 知书》)。银行根据《支付通知书》,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银行转账方 式支付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支付对象(农民工)。 非以上规定的情形而出现工资保证金减少,银行应承担补足责任,但因有权机关依法查 封、冻结、划拨的除外。 对超出存储企业实际缴存的工资保证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六、工资保证金使用后 3 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工资保证金使用的有关情况通知存储企 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银行应每季度出具工资保证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存储企业和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存储企业和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附注一:工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施工合同期限、施工合同造价、 存储比例等) 附注二:存款金额 存款金额: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附注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存储企业和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存储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存储企业:(盖章) 开户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注:样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并结合银行监管和业 务管理要求修订使用。 附件十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 编号: 开立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厅(局):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_____ 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存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需 依法存储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存储企 业申请,我行(担保银行名称、地址)兹开立以贵厅(局)为受益人,金额 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证存储企业支付所承包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款项。 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厅(局)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及本保函正本原件 5 个工作日内,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向贵厅(局)承担担保责任。 本保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保函超 过有效期、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或开立新保函,本保函即行失效,无论本保函是否退回我行注 销。 开户银行:(盖章) 地址: 签字时间: 注:样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并结合银行监管和业 务管理要求修订使用。 ① 附件十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和《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 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 2.1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业主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① 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业主、承包人双方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颁发之前 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质量保修期满。 发 包 人(盖单位章):承 包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① 附近十五拟用于本项目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表 标段:
序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② **系统
1③ **设备④ (1)**指标
(2)
2**设备(1)
(2)
**系统
1**设备(1)
(2)
2**设备(1)
(2)
注:如本表“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与技术规范不一致,以本表中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为准。 ① a.本表适用于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含隧道机电)施工招标的情形。 b.拟用于本项目的关键机电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已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本表删去。 ② 招标人对关键机电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从三大系统(通信、监控、收费),或者隧道机电(监控、通风、供配电、照 明、消防、其他)等方面分系统描述。例如“通信系统”、“监控系统”、“隧道监控系统”、…。 ③ 招标人对关键机电设备技术指标要求,此栏列出需要提出要求的具体“设备名称”,例如“高清智能球机”“高清车辆 识别一体机”、…。 ④ 此栏逐一列出各项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可为具体的参数或是功能性的要求或是使用业绩要求。 ①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① 本章节内容招标人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 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 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 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15.4 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 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 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 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 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 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 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 2.3 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 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 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 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 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2.7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3.计日工说明 3.1 总则 (1)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 15.7 款一并理解。 (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 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 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 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 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4)计日工不调价。 3.2 计日工劳务 (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 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 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 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 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 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 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 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3.3 计日工材料 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 3.2 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 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1)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 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2)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 (3)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3.4 计日工施工机械 (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 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 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4.其他说明
5.工程量清单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100 章 总 则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101通则
101-1保险费
-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
-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
102工程管理
102-1竣工文件总额
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
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
102-4信息化系统(暂估价)总额
103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总额
103-2临时占地总额
103-3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总额
103-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总额
103-5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总额
104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
105施工标准化
105-1施工驻地总额
105-2工地试验室总额
105-3拌和站总额
105-4钢筋加工场总额
105-5预制场总额
105-6仓储存放地总额
105-7各场(厂)区、作业区连接道路及施工主便道总额
清单第 100 章合计 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202场地清理
202-1清理与掘除
-a清理现场m2
-b砍伐树木
-c挖除树根
202-2挖除旧路面
-a水泥混凝土路面m3
-b沥青混凝土路面m3
-c碎石路面m3
202-3拆除结构物
-a钢筋混凝土结构m3
-b混凝土结构m3
-c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m3
-d金属结构kg
202-4植物移栽
-a移栽乔(灌)木
-b移栽草皮m2
203挖方路基
203-1路基挖方
-a挖土方m3
-b挖石方m3
-c挖除非适用材料(不含淤泥、岩盐、冻土)m3
-d挖淤泥m3
-e挖岩盐m3
-f挖冻土m3
203-2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a挖土方m3
-b挖石方m3
-c挖除非适用材料(不含淤泥、岩盐、冻土)m3
-d挖淤泥m3
-e挖岩盐m3
-f挖冻土m3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204填方路基
204-1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a利用土方m3
-b利用石方m3
-c利用土石混填m3
-d借土填方m3
-e粉煤灰及矿渣路堤m3
-f吹填砂路堤m3
-gEPS 路堤m3
-h结构物台背回填m3
-i锥坡及台前溜坡填土m3
204-2改河、改渠、改路填筑
-a利用土方m3
-b利用石方m3
-c利用土石混填m3
-d借土填方m3
205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205-1软土路基处理
-a抛石挤淤m3
-b爆炸挤淤m3
-c垫层
-c-1砂垫层m3
-c-2砂砾垫层m3
-c-3碎石垫层m3
-c-4碎石土垫层m3
-c-5灰土垫层m3
-d土工合成材料
-d-1反滤土工布m2
-d-2防渗土工膜m2
-d-3土工格栅m2
-d-4土工格室m2
-e预压与超载预压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e-1真空预压m2
-e-2超载预压m3
-f袋装砂井m
-g塑料排水板m
-h粒料桩
-h-1砂桩m
-h-2碎石桩m
-i加固土桩
-i-1粉喷桩m
-i-2浆喷桩m
-jCFG 桩m
-kY 形沉管灌注桩m
-l薄壁筒型沉管灌注桩m
-m静压管桩m
-n强夯及强夯置换
-n-1强夯m2
-n-2强夯置换m3
205-2红黏土及膨胀土路基处理
-a石灰改良土m3
-b水泥改良土m3
205-3滑坡处理
-a清除滑坡体m3
205-4岩溶洞处理
-a回填m3
205-5湿陷性黄土路基处理
-a陷穴处理
-a-1灌砂m3
-a-2灌水泥砂浆m3
-b强夯及强夯置换
-b-1强夯m2
-b-2强夯置换m3
-c石灰改良土m3
-d灰土桩m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205-6盐渍土路基处理
-a垫层
-a-1砂垫层m3
-a-2砂砾垫层m3
-b土工合成材料
-b-1防渗土工膜m2
-b-2土工格栅m2
205-7风积沙路基处理
-a土工合成材料
-a-1土工格栅m2
-a-2土工格室m2
-a-3蜂窝式塑料网m2
205-8冻土路基处理
-a隔热层
-a-1XPS 保温板m2
-b通风管m
-c热棒
207坡面排水
207-1边沟
-a浆砌片石m3
-b浆砌块石m3
-c现浇混凝土m3
-d预制安装混凝土m3
-e预制安装混凝土盖板m3
-f干砌片石m3
207-2排水沟
-a浆砌片石m3
-b浆砌块石m3
-c现浇混凝土m3
-d预制安装混凝土m3
-e预制安装混凝土盖板m3
-f干砌片石m3
207-3截水沟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a浆砌片石m3
-b浆砌块石m3
-c现浇混凝土m3
-d预制安装混凝土m3
-e干砌片石m3
207-4跌水与急流槽
-a干砌片石m3
-b浆砌片石m3
-c现浇混凝土m3
-d预制安装混凝土m3
207-5渗沟m
207-6蒸发池
-a挖土(石)方m3
-b圬工m3
207-7涵洞上下游改沟、改渠铺砌
-a浆砌片石铺砌m3
-b现浇混凝土铺砌m3
-c预制混凝土铺砌m3
207-8现浇混凝土坡面排水结构物m3
207-9预制混凝土坡面排水结构物m3
207-10仰斜式排水孔
-a钻孔m
-b排水管m
-c软式透水管m
208护坡、护面墙
208-1护坡垫层m3
208-2干砌片石护坡m3
208-3浆砌片石护坡
-a满铺浆砌片石护坡m3
-b浆砌骨架护坡m3
-c现浇混凝土m3
208-4混凝土护坡
-a现浇混凝土满铺护坡m3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b混凝土预制件满铺护坡m3
-c现浇混凝土骨架护坡m3
-d混凝土预制件骨架护坡m3
-e浆砌片石m3
208-5护面墙
-a浆砌片(块)石护面墙m3
-b现浇混凝土护面墙m3
-c预制安装混凝土护面墙m3
208-6封面
-a封面m2
208-7捶面
-a捶面m2
208-8坡面柔性防护
-a主动防护系统m2
-b被动防护系统m2
209挡土墙
209-1垫层m3
209-2基础
-a浆砌片(块)石基础m3
-b混凝土基础m3
209-3砌体挡土墙
-a浆砌片(块)石m3
209-4干砌挡土墙m3
209-5混凝土挡土墙
-a混凝土m3
-b钢筋kg
210锚杆、锚定板挡土墙
210-1锚杆挡土墙
-a现浇混凝土立柱m3
-b预制安装混凝土立柱m3
-c预制安装混凝土挡板m3
210-2锚定板挡土墙
-a现浇混凝土肋柱m3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b预制安装混凝土肋柱m3
-c预制安装混凝土锚定板m3
210-3现浇墙身混凝土、附属部位混凝土
-a现浇混凝土墙身m3
-b现浇附属部位混凝土m3
210-4现浇桩基混凝土m3
210-5锚杆及拉杆
-a锚杆kg
-b拉杆kg
210-6钢筋kg
211加筋土挡土墙
211-1基础
-a浆砌片石基础m3
-b混凝土基础m3
211-2混凝土帽石
-a现浇帽石混凝土m3
211-3预制安装混凝土墙面板m3
211-4加筋带
-a扁钢带kg
-b钢筋混凝土带m3
-c塑钢复合带kg
-d塑料土工格栅m2
-e聚丙烯土工带kg
211-5钢筋kg
212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
212-1挂网土工格栅喷浆防护边坡
-a喷浆防护边坡m2
-b铁丝网kg
-c土工格栅m2
-d锚杆kg
212-2挂网锚喷混凝土防护边坡(全坡面)
-a喷射混凝土防护边坡m2
-b钢筋网kg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c铁丝网kg
-d土工格栅m2
-e锚杆kg
212-3坡面防护
-a喷浆边坡防护m2
-b喷射混凝土边坡防护m2
212-4土钉支护
-a钻孔注浆钉m
-b击入钉kg
-c喷射混凝土m2
-d钢筋kg
-e钢筋网kg
-f网格梁、立柱、挡土板m3
-g土工格栅m2
213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213-1预应力钢绞线m
213-2无黏结预应力钢绞线m
213-3锚杆
-a钢筋锚杆kg
-b预应力钢筋锚杆kg
213-4混凝土框格梁m3
213-5混凝土锚固板m3
213-6钢筋kg
214抗滑桩
214-1现浇混凝土桩
-a混凝土m3
214-2桩板式抗滑挡墙
-a挡土板m3
214-3钢筋kg
215河道防护
215-1河床铺砌
-a浆砌片石铺砌m3
-b混凝土铺砌m3
续上表
清单 第 200 章 路 基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215-2导流设施(护岸墙、顺坝、丁坝、调水坝、锥坡)
-a浆砌片石m3
-b混凝土m3
-c石笼m3
215-3抛石防护m3
清单第 200 章合计 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300 章 路 面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302垫层
302-1碎石垫层
-a厚…mmm2
302-2砂砾垫层
-a厚…mmm2
302-3水泥稳定土垫层
-a厚…mmm2
302-4石灰稳定土垫层
-a厚…mmm2
303石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303-1石灰稳定土底基层
-a厚…mmm2
303-2搭板、埋板下石灰稳定土底基层m3
303-3石灰稳定土基层
-a厚…mmm2
304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304-1水泥稳定土底基层
-a厚…mmm2
304-2搭板、埋板下水泥稳定土底基层m3
304-3水泥稳定土基层
-a厚…mmm2
305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305-1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
-a厚…mmm2
305-2搭板、埋板下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m3
305-3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基层
-a厚…mmm2
305-4石灰煤渣稳定土基层
-a厚…mmm2
306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
306-1级配碎石底基层
-a厚…mmm2
续上表
清单 第 300 章 路 面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306-2搭板、埋板下级配碎石底基层m3
306-3级配碎石基层
-a厚…mmm2
306-4级配砾石底基层
-a厚…mmm2
306-5搭板、埋板下级配砾石底基层m3
306-6级配砾石基层
-a厚…mmm2
307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
307-1沥青稳定碎石基层(ATB)
-a厚…mmm2
-b厚…mmm2
308透层和黏层
308-1透层m2
308-2黏层m2
309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309-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a厚…mmm2
-b厚…mmm2
309-2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a厚…mmm2
-b厚…mmm2
309-3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厚…mmm2
-b厚…mmm2
310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
310-1沥青表面处置
-a厚…mmm2
-b厚…mmm2
310-2封层m2
311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311-1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
-a厚…mmm2
清单 第 300 章 路 面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b厚…mmm2
311-2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
-a厚…mmm2
-b厚…mmm2
311-3SMA 路面
-a厚…mmm2
-b厚…mmm2
312水泥混凝土面板
312-1水泥混凝土面板
-a厚…mm (混凝土弯拉强度…MPa)m3
-b厚…mm (混凝土弯拉强度…MPa)m3
312-2钢筋
-a光圆钢筋(HPB235、HPB300)kg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
313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 石
313-1路肩培土m3
313-2中央分隔带回填土m3
313-3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m3
313-4混凝土预制块加固土路肩m3
313-5混凝土预制块路缘石m3
314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314-1排水管m
314-2纵向雨水沟(管)m
314-3集水井
314-4中央分隔带渗沟m
314-5沥青油毡防水层m2
314-6路肩排水沟m
314-7拦水带
-a沥青混凝土拦水带m
-b水泥混凝土拦水带m
清单第 300 章合计 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400 章 桥梁、涵洞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401通则
401-1桥梁荷载试验(暂估价)总额
401-2桥梁施工监控(暂估价)总额
401-3地质钻探及取样试验(暂定工程量)
-aФ70mmm
-bФ110mmm
403钢筋
403-1基础钢筋(含灌注桩、承台、桩系梁、沉桩、沉井等)
-a光圆钢筋(HPB235、HPB300)kg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
403-2下部结构钢筋
-a光圆钢筋(HPB235、HPB300)kg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
403-3上部结构钢筋
-a光圆钢筋(HPB235、HPB300)kg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
403-4附属结构钢筋
-a光圆钢筋(HPB235、HPB300)kg
-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
404基坑开挖及回填
404-1干处挖土方m3
404-2水下挖土方m3
404-3干处挖石方m3
404-4水下挖石方m3
405钻孔灌注桩
405-1钻孔灌注桩
-a陆上钻孔灌注桩m
-b水中钻孔灌注桩m
405-2钻取混凝土芯样检测(暂定工程量)m
405-3破坏荷载试验用桩(暂定工程量)m
406沉桩
406-1钢筋混凝土沉桩m
续上表
清单 第 400 章 桥梁、涵洞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406-2预应力混凝土沉桩m
406-3试桩(暂定工程量)m
407挖孔灌注桩
407-1挖孔灌注桩m
407-2钻取混凝土芯样检测(暂定工程量)m
407-3破坏荷载试验用桩(暂定工程量)m
408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
408-1桩的检验荷载试验(暂定工程量)每一 试桩
408-2桩的破坏荷载试验(暂定工程量)每一 试桩
409沉井
409-1钢筋混凝土沉井
-a井壁混凝土
-b封底混凝土
-c填芯混凝土
-d顶板混凝土
410结构混凝土工程
410-1混凝土基础(包括支撑梁、桩基承台、桩系梁,但不包 括桩基)
410-2混凝土下部结构
-a桥台混凝土
-b桥墩混凝土
-c盖梁混凝土
-d台帽混凝土
410-3现浇混凝土上部结构
410-4预制混凝土上部结构
410-5桥梁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混凝土
410-6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
410-7预制混凝土附属结构
411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411-1先张法预应力钢丝kg
411-2先张法预应力钢绞线kg
清单 第 400 章 桥梁、涵洞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411-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kg
411-4后张法预应力钢丝kg
411-5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kg
411-6后张法预应力钢筋kg
411-7现浇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411-8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413砌石工程
413-1浆砌片石
-aM…m3
413-2浆砌块石
-aM…m3
413-3浆砌料石
-aM…m3
413-4浆砌预制混凝土块
-aM…m3
415桥面铺装
415-1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m3
415-2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m3
415-3防水层
-a桥面混凝土表面处理m2
-b铺设防水层
415-4桥面排水
-a竖、横向集中排水管
-a-1铸铁管kg
-a-2钢管kg
-a-3PVC 管m
-b桥面边部碎石盲沟m3
416桥梁支座
416-1板式橡胶支座dm³
416-2盆式支座
416-3隔震橡胶支座
416-4球形支座
417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417-1橡胶伸缩装置m
清单 第 400 章 桥梁、涵洞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417-2模数式伸缩装置m
417-3梳齿板式伸缩装置m
417-4填充式材料伸缩装置m
419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
419-1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m
419-2双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m
419-3钢筋混凝土圆管倒虹吸管涵m
420盖板涵、箱涵
420-1钢筋混凝土盖板涵m
420-2钢筋混凝土箱涵m
420-3钢筋混凝土盖板通道涵m
420-4钢筋混凝土箱形通道涵m
421拱涵
421-1拱涵
-a石拱涵m
-b混凝土拱涵m
421-2拱形通道涵
-a石拱通道涵m
-b混凝土拱通道涵m
清单第 400 章合计 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500 章 隧 道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502洞口与明洞工程
502-1洞口、明洞开挖
-a土方m3
-b石方m3
502-2防水与排水
-a石砌截水沟、排水沟
-b现浇混凝土沟槽
-c预制安装混凝土沟槽
-d预制安装混凝土沟槽盖板
-e土工合成材料
-f渗沟
-g钢筋kg
502-3洞口坡面防护
-a浆砌片石护坡
-b现浇混凝土护坡
-c预制安装混凝土护坡
-d喷射混凝土护坡
-e浆砌护面墙
-f现浇混凝土护面墙m3
-g混凝土挡土墙
-h地表注浆
-i钢筋kg
-j锚杆m
-k主动防护系统m2
-l被动防护系统m2
502-4洞门建筑
-a现浇混凝土
-b预制安装混凝土块
-c浆砌片粗料石(块石)
-d洞门墙装修
-e钢筋kg
-f隧道铭牌
续上表
清单 第 500 章 隧 道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502-5明洞衬砌
-a现浇混凝土
-b钢筋kg
502-6遮光棚(板)
502-7洞顶回填
-a防水层
-a-1黏土防水层
-a-2土工合成材料
-b回填
503洞身开挖
503-1洞身开挖
-a洞身开挖(不含竖井、斜井)
-b竖井洞身开挖
-c斜井洞身开挖
503-2洞身支护
-a管棚支护
-a-1基础钢管桩m
-a-2套拱混凝土m3
-a-3孔口管m
-a-4套拱钢架kg
-a-5钢筋kg
-a-6管棚m
-b注浆小导管m
-c锚杆支护
-c-1砂浆锚杆m
-c-2药包锚杆m
-c-3中空注浆锚杆m
-c-4自进式锚杆m
-c-5预应力锚杆m
-d喷射混凝土支护
-d-1钢筋网kg
-d-2喷射混凝土
-e钢支架支护
-e-1型钢支架kg
续上表
清单 第 500 章 隧 道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e-2钢筋格栅kg
504洞身衬砌
504-1洞身衬砌
-a钢筋kg
-b现浇混凝土
504-2仰拱、铺底混凝土
-a现浇混凝土仰拱
-b现浇混凝土仰拱回填
504-3边沟、电缆沟混凝土
-a现浇混凝土沟槽
-b预制安装混凝土沟槽
-c预制安装混凝土沟槽盖板
-d钢筋kg
-e铸铁盖板kg
504-4洞室门
504-5洞内路面
-a钢筋kg
-b现浇混凝土
505防水与排水
505-1防水与排水
-a金属材料kg
-b排水管
-b-1钢筋混凝土排水管m
-b-2PVC 排水管m
-b-3U 形排水管m
-b-4Ω 形排水管m
-c防水板
-d止水带m
-e止水条m
-f涂料防水层
-g注浆
-g-1水泥t
-g-2水玻璃原液
505-2保温
-a保温层m2
续上表
清单 第 500 章 隧 道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b洞口排水保温
-b-1洞口排水沟保温层m2
-b-2保温出水口暗管m
-b-3保温出水口
506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
506-1洞内防火涂料
506-2洞内装饰工程
-a墙面装饰
-b喷涂混凝土专用漆
-c吊顶
508监控量测
508-1监控量测
-a必测项目总额
-b选测项目总额
509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
509-1地质预报总额
510洞内机电设施预埋件和消防设施
510-1预埋件
-a通风设施预埋件kg
-b通信设施预埋件kg
-c照明设施预埋件kg
-d监控设施预埋件kg
-e供配电设施预埋件kg
……
510-2消防设施
-a供水钢管(Ф…mm)m
-b消防洞室防火门
-c集水池
-d蓄水池
-e泵房
……
清单第 500 章合计 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600 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602护栏
602-1混凝土护栏(护墙、立柱)
-a现浇混凝土护栏m3
-b预制安装混凝土护栏m3
-c现浇混凝土基础m3
-d钢筋kg
602-2石砌护墙m3
602-3波形梁钢护栏
-a路侧波形梁钢护栏m
-b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钢护栏m
-c波形梁钢护栏端头
602-4缆索护栏
-a路侧缆索护栏m
-b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m
602-5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
-a钢质插拔式m
-b钢质伸缩式m
-c钢管预应力索防撞活动护栏m
603隔离栅和防落物网
603-1钢板网隔离栅m
603-2编织网隔离栅m
603-3焊接网隔离栅m
603-4刺钢丝网隔离栅m
603-5防落物网m
604道路交通标志
604-1单柱式交通标志
604-2双柱式交通标志
604-3三柱式交通标志
604-4门架式交通标志
604-5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604-6双悬臂式交通标志
604-7附着式交通标志
续上表
清单 第 600 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604-8里程碑
604-9公路界碑
604-10百米桩
604-11防撞桶
604-12锥形桶
604-13道路反光镜
605道路交通标线
605-1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a……m2
605-2溶剂型涂料路面标线
-a……m2
605-3预成型标线带
-a……m2
605-4突起路标
605-5轮廓标
-a柱式轮廓标
-b附着式轮廓标
605-6立面标记
605-7锥形路标
605-8减速带m
605-9铲除原有路面标线m2
606防眩设施
606-1防眩板
606-2防眩网m
607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
607-1人(手)孔
607-2紧急电话平台
607-3管道工程
608收费设施及地下管道
608-1收费亭
-a单人收费亭
-b双人收费亭
608-2收费天棚m2
清单 第 600 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608-3收费岛
-a单向收费岛
-b双向收费岛
608-4地下通道m
608-5预埋管线
-a(管线规格)m
-b(管线规格)m
608-6架设管线
-a(管线规格)m
-b(管线规格)m
清单第 600 章合计 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 700 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702铺设表土
702-1开挖并铺设表土m3
702-2铺设利用的表土m3
703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
703-1撒播草种(含喷播)m2
703-2撒播草种及花卉、灌木籽(含喷播)m2
703-3先点播灌木后喷播草种m2
703-4铺植草皮
-a马尼拉草皮m2
-b美国二号草皮m2
……
703-5三维土工网植草m2
703-6客土喷播m2
703-7植生袋m2
703-8绿地喷灌管道m
704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
704-1人工种植乔木
-a香樟
-b大叶樟
-c杜英
……
704-2人工种植灌木
-a夹竹桃
-b木芙蓉
-c春杜鹃
……
704-3人工种植攀缘植物
704-4人工种植竹类
706声屏障
706-1吸、隔声板声屏障m
706-2吸声砖声屏障m3
706-3砖墙声屏障m3
清单第 700 章合计 人民币
5.2 计日工表 5.2.1 劳务
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合价
101班长h
102普通工h
103焊工h
104电工h
105混凝土工h
106木工h
107钢筋工h
……
劳务小计金额: (计入“计日工汇总表”)
5.2.2 材料
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合价
201水泥t
202钢筋t
203钢绞线t
204沥青t
205木材m3
206m3
207碎石m3
208片石m3
……
材料小计金额: (计入“计日工汇总表”)
5.2.3 施工机械
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合价
301装载机
301-11.5m3以下h
301-21.5~2.5 m3h
301-32.5 m3以上h
302推土机
302-190kW 以下h
302-290~180kWh
302-3180kW 以上h
……
施工机械小计金额: (计入“计日工汇总表”)
5.2.4 计日工汇总表
名称金额备注
劳务
材料
施工机械
计日工总计: (计入“投标报价汇总表”)
5.3 暂估价表 5.3.1 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5.3.2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5.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
小计:
5.4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标段
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
1100总则
2200路基
3300路面
4400桥梁、涵洞
5500隧道
6600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7700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8第 100 章~700 章清单合计
9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10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 合计(即 8-9=10)
11计日工合计
12①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13投标报价(即 8+11+12=13)
注: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已包括在清单合计中,不应重复计入投标报价。 ①暂列金额的设置不宜超过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700 章合计金额的 3%。 5.5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序 号编 码子 目 名 称人工费材 料 费机 械 使 用 费其 他管 理 费税 费利 润综 合 单 价
工 日单 价金 额主 材辅 材 费金额
主 材 耗 量单位单价主 材 费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三卷 ①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 一、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二册) 二、补充技术规范 ① 招标范围为房建工程或机电工程的,招标人另行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①(另册) 一、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三册)□二、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① 招标范围为房建工程或机电工程的,招标人另行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四卷 ①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①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① 投标人:(全称) ____年____月____日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 一、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施工标段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含所有补遗书),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 陷。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工程质量: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安全目标: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项,工期:____个月。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本标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 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或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 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 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 ① 中标资格。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同时,投标文件中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的规定。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 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① 本条款不适用于已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或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机械设备 和试验检测设备的项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全称)①(盖单位电子印章)②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③:(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 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③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投标函附录
序 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 注
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个月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①□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11.5(3)元/天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逾期交(竣)工违约金 ② 限额11.5(3)% 签约合同价
4□ 提前交工的奖金 ③□ 提前交(竣)工的奖金11.6
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提前交(竣)工的奖金 ④ 限额11.6
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1)□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 差额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 差额
□16.1(2)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
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1)%签约合同价
8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17.2.1(2)等主要材料、设 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签约合同价或 万元
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天
11质量保证金金额17.4.1%合同价格
12保修期19.7(1)
① 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② 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③ 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④ 适用于房建工程施工。 三、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满足下 列要求: (1)投标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其授权无效; 2.如果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允许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由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 章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 年 月 日 注:1.如果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须满足下列要求: (1)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人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由联合体牵头人 的法定代表人加盖其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 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 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 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 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合同的要求全面 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占总 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① ②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③ ④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签字) ①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时指加盖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②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 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③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电子印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时指加盖联 合体成员单位章。 ④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时 指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注:(1)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投标人应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后 再附原件原色扫描件。 (2)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投标人应按上述格式填写并完成电子签 章。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约定办理。 注: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3.按规定减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投标人减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中 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见本章其他资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减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按照招标文件约定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信用状况良好,享受________(填减免情况)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优惠 待遇。 2.我单位如出现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 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其他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自愿按招标文件约定全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否则承 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六、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计划 2.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3.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 标准化、品质工程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9.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0.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七、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
说明: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备注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 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拟分包工程造价合计(万元)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附件 1.1
①□企业施工资质证书附件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 1.3
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 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表附件 1.4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附件 1.5
□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名录”网页截图附件 1.6
□投标人工地试验室母体试 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资 质认定证书附件 1.7
备注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按附件顺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 1.1)、□施工资质证书(附 件 1.2)、□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 1.3)、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表(附件 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 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经登记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 息)(附件 1.5)、□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 企业资质名录”网页截图 ②(建筑工程施工资质除外)(附件 1.6)、□投标人工地试验室 ①招标人要求的施工资质有多个时应附全部要求的资质证书。 ②a.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b. 投 标 人 名 称 和 资 质 有 变 更 , 与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 质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件 1.7)除网页截图外的证明材料附件为 原件原色扫描件。 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且均应提供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上述 相应资料。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注:1.投标人应填写本表。 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本表。 (三)近年财务状况
项目或指标单位
一、注册资本万元
二、净资产万元
三、总资产万元
四、固定资产万元
五、流动资产万元
六、流动负债万元
七、负债合计万元
八、营业收入万元
九、净利润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十二、财务状况附件附件 3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按照要求的内容提供对应年度的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附 件 3 系列 ①: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原件原色扫描件,无须额外提供会 计师事务所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主任会计师身份证明、合伙人 身份证明以及主任会计师授权等相关资料)。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 的数据相一致。 □年度财务状况承诺函(不要求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①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要 求,设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则上为单选项。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财务或其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分别填报本表并提供上述相应资 料。 附件 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年度财务状况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的 年度的财务状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 报告,且财务状况表中的数据与审计报告一致。 如一经查实上述内容不实,将不通过资格审查;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 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①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② 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 章。 ①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情况表 表 4.1
序 号项目 业主项目名 称公 路 等 级项目 建设 形式标 段 号标段 长度(km)开工 日期完成(交 工)日期建设 规模合同价 格(元)□项 目经 理□ 项 目 总 工业绩 证明 材料 附件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 1.1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 1.2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 1.3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1 系列(路基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 页截图 ②。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的项 目。 4.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 分未作要求的分项业绩表可删去,对应表格组成序号顺次修改。 ②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05 月 01 日,表示 为:20210501。2021 年 5 月,表示为 202105。 7.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情况表 表 4.2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 目 名 称公 路 等 级项 目 建 设 形 式标 段 号标 段 长 度 (k m)开 工 日 期完成(交 工)日期建 设 规 模合同 价格 (元)桥 梁 名 称桥梁 总长 (m)桥 梁 类 型主跨 跨径 长度 (m)□项 目 经 理□ 项 目 总 工业绩 证明 材料 附件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2.1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2.2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2.3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2 系列(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在交 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 图 ①。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桥梁合同的项目。 4.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 5.桥梁类型应从“梁式桥、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 选择填写。 6.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 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9.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 近年完成的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情况表 表 4.3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目 名称公 路 等 级项 目 建 设 形 式标 段 号标 段 长 度 (k m)开 工 日 期完成(交 工)日期建设 规模合同价 格(元)隧道 名称隧道 长度 (m)□项 目 经 理□ 项 目 总 工业绩证 明材料 附件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 3.1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 3.2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 3.2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3 系列(隧道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在交 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 图 ①。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项目或者单独隧道合同的项目。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4.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 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5.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 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8.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情况表 表 4.4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目名 称公 路 等 级建设 形式标 段 号标段 长度(k m)开 工 日 期完成 (交 工)日 期建 设 规 模合同价 格(元)路面 结构 类型□项 目 经理□ 项 目 总 工业绩 证明 材料 附件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4.1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4.2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4.3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4 系列(路面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在交 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 图 ①。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 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6.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 近年完成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情况表 表 4.5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 目 名 称公 路 等 级项 目 建 设 形 式标 段 号标段 长度(k m)开 工 日 期完成(交 工)日期建设 规模交通安全设施包含类 型□项 目 经理□ 项 目 总 工业绩证 明材料 附件
□标志(个)□ 标 线 (m 2)□波 形梁 护栏 (km)□其 他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 5.1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 5.2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件 C 5.3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5 系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 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①。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 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6.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机电工程(含隧道机电)施工情况表 表 4.6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目 名称公 路 等 级项目 建设 形式标 段 号标段 长度(k m)开 工 日 期完成 (交 工)日 期建设 规模机电工 程隧道机 电□项 目经 理□ 项 目 总 工业绩 证明 材料 附件
包含的 系统类 型及完 成长度(km)包含的 系统类 型及完 成长度(km)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 6.1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 6.2
□新 建 □改 扩建附件 C 6.3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附件 C6 系列(机电工程(含隧道机电)施工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 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①。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 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6.机电工程施工系统类型应是“监控系统、通讯系统、收费系统”中的一种或多种;隧 道机电工程施工系统类型应是隧道“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 统、其他”中的一种或多种。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长的 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 洞。 7.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房建工程施工情况表 表 4.7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目 名称标 段 号标段长 度(km)开 工 日 期完成 (交 工)日 期建设规 模房建工程□项 目 经理□项 目 总工业绩证 明材料 附件
□主 体结 构形 式□累计 建筑面 积(m 2)□其 他
附件 C 7.1
附件 C 7.2
附件 C 7.3
注:1. 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7 系列(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 项目网页截图 ①。□或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数据“工程项目”网页截图 ②。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 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6.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② 指招标人设定的业绩为房建工程或市政类施工项目时。 ① □近年完成的其他工程:___施工情况表 表 4.8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目名 称公 路 等 级标 段 号标段 长度 (km)开 工 日 期完成 (交 工)日 期合同价 格(元)建设规 模…… □项目 经理□项 目总 工业绩 证明 材料 附件
8. 1附件 C8.1
8. 2附件 C8.2
8. 3附件 C8.3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8 系列(其他工程:_____施工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②。□和□或 ③ □证明材料:。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 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6.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 有)填写本表。 ① 招标人选择前列表格以外的业绩类型时,可在此进行投标文件格式约定。 ②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③ 本项业绩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中的,招标人提出其他证明材料要求。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①:
资料类型评价内容信誉情况 附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下述信 用评价等级网页截图: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 用评价等级;□或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 用评价等级;□或 □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 位信用评价等级。信用等级:□AA+ □AA□A □B □C附件 H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附件 H2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 图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件 H3
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包 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附件 H4
② □其他信誉条件满足附件 H5
注:1. 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 要求提供信誉情况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承诺函等证明材料附件 H 系列。其中附件 H4 无 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成员方均应提供上 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成员方,并对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信誉情况证明 材料。 ② 其它信誉条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其 他要求内容,明确所需信誉情况资料。 述信誉情况资料。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对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共同承诺。 附件 H4 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①、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项目总工(姓名)(身份证号) □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②在 年 月 日至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 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若在中标合同签订之前发现我单位 或承诺人员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取消我单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 格。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现我单位或承诺人员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从 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签约合同价的____% ③作为违约金。 特此承诺。 ④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⑤ _年_月_日 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应逐一 写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内容。 ② 主要人员被列入资格审查条件时,相应的人员也须对该项信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③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违约金占合同款的比例。 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 章。 ①□(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 项目经理资历表 表 6.1
基本信息基 本 信 息 附 件
姓名年龄身份 证号 码附 件 B 1.1
技术职称 等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专业证书 编号附 件 B 1.2
执业资格 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证书 编号附 件 B 1.3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 证□交安类类别□ B 类证书 编号附 件 B 1.4
是否要求 提供社保 资料□是□否提供社保时间段___年___月~__ _年___月附 件 B 1.5
是否在岗□是□否承 诺 见 投 标 函
□担任相应职务完成业绩情况业 绩 情 况 附 件
项 目 业 主项 目 名 称公 路 等 级项 目 建 设 形 式标 段 号标 段 路 线 长 度 (k m)□ 特 大 桥 梁 名 称/ 类 型□桥 梁主 跨跨 径 (m)□ 隧 道 名 称□隧 道单 洞长 度 (m)□ 路 面 结 构 形 式□ 交 安 设 施 类 型□ 公 路 隧 道 机 电 类 型□ 房 建 工 程□ 其 他 工 程职 务
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 审打分未作要求的人员资历表可删去,对应表格组成序号顺次修改。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 件 B 1.6 -1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 件 B 1.6 -2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 件 B 1.6 -3
… …… …… …… …… ………… ………… …… …… …… …… …
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色扫描件)附件 B1 系列(身份证、职称 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个人业绩证明)①。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 其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为: □ 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该人员具有 ②。□或 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 □合同协议书;和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原色扫描件,其中应能够证明该人员具有相关业绩。 4.提供社保时间段要求: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提供“2021 年 6~11 月”或“2021 年 5~10 月”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5.桥梁类型应从“梁式桥、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 选择填写。 6.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 7.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系统类型应是隧道“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其他”中的一种或多种。 8.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9.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① 证明材料构成应与招标人对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要求一一对应,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②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单位人员。 前附表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有)填写本 表。 □项目总工资历表 表 6.2
基本信息基 本 信 息 附 件
姓名年龄身份证 号码附 件 B 2.1
技术职称 等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 工程师专业证书编 号附 件 B 2.2
执业资格 证书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 建造师专业证书编 号附 件 B 2.3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 证□交安类别□ B 类证书编 号附 件 B 2.4
是否要求 提供社保 资料□是□否提供社保时间段___年___ 月~___年 ___ 月附 件 B 2.5
是否在岗□是□否承 诺 见 投 标 函
□担任相应职务完成业绩情况业 绩 情 况 附 件
项 目 业 主项 目 名 称公 路 等 级项 目 建 设 形 式标 段 号标 段 路 线 长 度 (k m)□ 特 大 桥 梁 名 称/ 类 型□桥 梁主 跨跨 径 (m)□ 隧 道 名 称□隧 道单 洞长 度 (m)□ 路 面 结 构 形 式□ 交 安 设 施 类 型□ 隧 道 机 电 类 型□ 房 建 工 程□ 其 他 工 程职 务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 件 B 2.6 -1
□ 新 建 □ 改 扩 建附 件 B 2.6 -2
□ 新 建 □附 件 B 2.6 -3
改 扩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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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在表后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色扫描件)附件 B2 系列(身份证、职称 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个人业绩证明)①。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 其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为: □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该人员具有相 ②。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或 关业绩的网页截图 □合同协议书;和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原色扫描件,其中应能够证明该人员具有相关业绩。 4.提供社保时间段要求: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提供“2021 年 6~11 月”或“2021 年 5~10 月”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5.桥梁类型应从“梁式桥、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 选择填写。 6.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 7.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系统类型应是隧道“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其他”中的一种或多种。 8.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9.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总工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条件(如有)填写本 表。 ① 证明材料构成应与招标人对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要求一一对应,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②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 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单位人员。 □(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注:招标人可参照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资历表格式,并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设定表格形式,但 应反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第三 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如有)要求的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要求)。 □(八)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设定表格形式,但应反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7 资格 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要求的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 要求)。 □(九)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 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设定表格形式,但应反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7 资格 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要求的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 要求)。 □(十)拟用于本项目关键机电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 ① 标表
序 号② 设备名称招标人主要性 ③ 能指标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品牌及 型号
主要技术性 能指标响应 情况本设备的所 有证明材料 总页数本设备技术性能 指标的证明材料 对应所在页码
**系统
1**设备(1)**指标
(2)
2**设备(1)
(2)
**系统
1**设备(1)
(2)
2**设备(1)
(2)
填表须知: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8 资格审查条件(关键机电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要求填写本表。 2.本表中“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对应栏目以及“品牌及型号”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报。3.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栏中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的填写方式: ① 本表适用于招标范围包括机电工程时,招标人对关键机电工程设备提出具体技术指标资格审查要求的情 形。 ② 设备名称栏由招标人提供。 ③ 招标人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栏由招标人提供。 (1)“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如为具体参数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拟提供设备的纸质(或电子)样本或检 测报告或其它纸质(或电子)技术指标材料(以下简称“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 求的指标一一对应填写拟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并在本表后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拟提供设备证明材料中如 有多个系列型号,投标人应在拟用的型号条目上及要求响应的指标上进行标注,以便审阅。 (2)“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如为功能性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拟提供设备的证明材料填写“满足”或“不 满足”。投标人拟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的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则以证明材料为准;如果证明材料中的主要参数不全,投标人可另附说明(具体指标参数以经厂家盖章的说明为准),但须就 具体参数作出针对性的说明或承诺。 (3)“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如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拟提供设备的业绩情况填写“满足”或“不 满足”,并将业绩证明材料附在表后,业绩证明材料为:□发包人证明、□其他:______。 4.“本设备的所有证明材料总页数”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根据填写的该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将拟提供该设备的所有证明材料的总页数填写到对应设备的表栏中。 5.“本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证明材料对应所在页码”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根据填写的本设备主要技术性能 指标响应情况,将拟提供该设备的相应指标证明材料在该设备总页数排序中的所在具体页码填写到对应主 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情况的表栏中。 6.“品牌及型号”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拟提供设备的品牌及型号填写在对应的表 栏中。 7.本表中的某项主要设备未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或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的,投标人的该项关 键设备技术指标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对应的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拟提供设备对于同一类型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进行更换。9.如本表“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与技术规范不一致,以本表中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为准。 10.上述证明材料均指“原件原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扫描件”。 十、其他资料(如有) 注:指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料。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① 投标人:(全称) 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第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所有补遗 书),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下列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 程中的任何缺陷。 □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①。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 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全称)②(盖单位电子印章)③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④:(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① 当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3 项的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在此按照约定 填报具体投标总报价内容。 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 ③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 程量清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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