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S205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所属地区:四川南充市 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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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南充市 采购单位 阆中上弘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S205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 标准施工监理招标 文件 (2025 年版)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2025 年版) 审定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王茂奎 副主任委员: 屈洪斌 马海燕 蒋 军 赵 刚 委 员: 帅宗义 高会晋 高德风 万超琪 陶朝勋 田 东 孟一飞 蒲必宇 编 写 人 员 主 编: 赵 鹏 邢丽文 王爱梅 戚 吉 李 娟 编写人员: 温万君 赖 琳 龙旭东 易铁丁 寇吉汉 李冠迪 李权霏 许 颖 刘 青 张 燕 黄 鑫 杨 星 编制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使 用 说 明 一、为加强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编制并经审定形成了《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25 年版)(以下简称《普通公路标准文件》)。 二、《普通公路标准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 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 年 2 月 4 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 察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商务部令第 20 号)、《公 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交通 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 号)、《四川 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9 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4 号)、《农村公路建设 质量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152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 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 规规〔2025〕380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 办法》(川交规〔2023〕2 号)及《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2 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四川省普通公路工 程施工监理招标特点和电子招标管理需要编制而成。 三、《普通公路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招标的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及农村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可参照使用。 四、招标人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 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 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 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招标人在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原文引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及交通运输 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 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 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 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六、《普通公路标准文件》条款符号说明: 1.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2.以空格标示的部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 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或“无”标示。 3.文中“□”表示可选择项,招标人、投标人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或者 对选择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视为不采纳该内容(若可以编辑的情形下,没有被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 4.文中的“□”选择项可为单选或多选,在多选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 设定选择项之间是“或”还是“同时”的关系。 5.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内的内容可以编辑。 6.标有下划线的引用条款内容,当国家、部、省等有相关新的规定出台时, 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项目具体特点进行调整。 七、招标人按照《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 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八、《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规定,编写了综合评估 法一种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招标人在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注释的前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和 分值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合理确定。 九、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 合同条款”相衔接。 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已按照《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的要 求建设“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人在线选择相应招标类别《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当项目在市(州)交易中心分平台交易时,其电子交易系统应符合《普通公路标准文件》要求。 十一、各使用单位对《普通公路标准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 题或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四川省交通运 输厅公路局。 S205 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名 称)施工监理 / 标段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阆中上弘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盖单位电子印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电子印章)年 月 日 附件: 目 录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二 卷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另册)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205 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 /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S205 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 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15>249 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 以 南市交行审<2018>2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阆中上弘路 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 例为 100% (出资比例若没有,用“/”表示),招标人为 阆中上弘路桥建设有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 /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路线长度 4.578km,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 8.5m,路面 宽 7m,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二级。 。 2.2 技术标准: 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监理服务期限 2.3.1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可为选择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未选择的项,视 为不含该项内容) 起讫桩号: K10+000~K14+578.758 范围内☑ 路基、 ☑ 路面、 □ 桥梁、 □ 隧道、 ☑ 交通安全设施、 □ 机电、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房建、 □ 其他:的施工监理。( ☑ 含监理试验室) 2.3.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 本公告附表一 (招标人在附表一中应反映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所设置要求对应的工程内容)。 2.3.3 机构设置 / 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 程师办公室 / 个(多个标段监理机构设置情形相同的,可归类表示); 2.3.4 监理服务期限 / 标段:施工准备期 0 个月,施工期 12 个月,□ 试运行期 个 月(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的,应明示“试运行期”期限),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多个标段监理服务期限相同的,可归类表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 3.2☑ 本次招标:/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 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 审查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对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业绩、信誉、人 员等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投标人投标标 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四 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 管理办法》规定对投标人拟投标段数量及中标标段数量进行调整 )。 □允许中 2 个及以上标段 时 , 每个标段拟投入 主要人员 不得相同 (适用于招标 人允许投标人可多标段投标,且可以中 2 个及以上标段的情 形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 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 ->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 名下载招标文件、 □ 图纸、 □ 参考资料(招标人对招标图纸、参考资料的提 供方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 可同时在 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免费匿名下 载 招标文件 、 □ 图纸、 □ 参考资料(招标人对招标图纸、参考资料的提供 方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在地 方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按照对应地方交通运输局的 规定执行。)。 □ 图纸、参考资料获取: (招标人指定获取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不能提供线上图纸、参考资料的,由招标人指定获取方 式)。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 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年 月 日 时 ,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年 月 日 时 ,召开地点:。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自招标 文件公布下载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方法见“电子交易系统”)。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如有变化,应对应调整第 5.2 款的要求) (1)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 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 在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 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远程电子开标方式,具体详见“电 子交易系统”相应要求)。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https://ggzyjy.sc.gov.cn/ )、 □交通运输局网站(网 址:) 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s ://ggzyjy.sc.gov.cn/ ) 、 □交 通运输局网站(网址:) 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评标结果 公示期间提 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 中标候选人 、 □ 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 中所提供的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 (招标人将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列入资格审查条件的,须在法定的平台进 行公示)等 内容作为公示资料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https ://ggzyjy.sc.gov.cn/ ) 、 □交通运输局网站(网 址:) 进行公示 。 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 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 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 进行 ,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方式 进行 。 (2)远程开标方式的,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 系统进入异议倒计 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 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 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 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进行 ,也可采用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 8 .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 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 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 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 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阆中市交通运输局、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 248 号、南充市阆中市七里大道 685 号、南充市阆中市华胥路 205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0817-2532866、0817-6304166、0817-6306618 传 真: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上弘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阆中市七里大道 192 号 邮政编码: 6374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 595 号☑ 邮政编码: 610036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年 月 日 附表一(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本表格式 ) S205 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 段招标 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施工标段工期一览表
监理 标段□对应 监理试 验室标 段对应施 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施工标 段 工期
/S205 线 阆中千 佛至仪 陇观紫 公路工 程K10+000~K14+578.758路线长度 4.578km,设计速 度 40km/h,路基宽度 8.5m,路面宽 7m,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 级二级365 日 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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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标段的起讫桩号根据批复施工图可能会发生调整,具体桩号以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附件:模版下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 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和填写,与正文无抵触且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 相衔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 号条款 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 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 代理 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 项目 名称S205 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
1.1.5建设 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建设 规模见招标公告
1.1.7招标 项目 施工 预计 开工 日期 和建 设周 期建设周期 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 为准。
1.1.8建筑 安装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27971373 元
费 / 工程 概 (预)算投 资额
1.2.1资金 来源 及比 例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 落实 情况见招标公告
1.3.1招标 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监理 服务 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 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优良 ☑ 合格 □房建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该选项仅适用于 招标工程范围包括房建工程的情形 ):合格 □ 其他 :( 该选项针对招标人有其他特殊招标 范围的情形时对质量提出的目标要求,但招标人应依法依规设 置,不得提过高的要求 ) 注: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施 工监理服务质量提出目标要求。
1.3.4安全 目标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 求 注: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施 工监理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提出目标要求。
1.4.1投标 人资 质条 件、能资质最低要求:见附录 1 业绩最低要求:见附录 2 信誉最低要求:见附录 3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4
力和 信誉其他要求(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 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提出目标要求 ): ☑ 见附录 5 □ 无 注:上述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1.4.2是否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标段,不接受 □标段,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要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成员方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资格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内部职责分工以及本须知前附表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中对应的专业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要 求最终认定 ) :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 2)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 注:本次招标未列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段均视为不接受联合 体
1.4.3投标 人不 得存 在的 其他 关联 情形1.第 (3)目补充: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 2.第(4)目补充: 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 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 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 。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 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3.第(1 1 )目其他关联 情形 :
1.4.4投标 人不 得存 在的 其他 不良1.本项第(4)、(5)、(6)目要求见本 须知 前附表第 1.4.1 项中“ 信誉最低要求 ”; 2.第(7)目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 信用 记录:
状况 或不 良信 用记 录
1.10. 2投标 人在 投标 预备 会前 提出 问题时间:在召开预备会时间之前(如有) 形式:以匿名方式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 “澄清” 菜单 中提出问题,也可采用 匿名书面方式进行
1.12. 3细微 偏差本项细化为: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以 外的情况均视为细微偏差
1.12. 4细微 偏差 的处 理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1构成 招标 文件 的其 他资 料澄清或补遗文件(如有) 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明确。
2.2.1投标 人要 求澄 清 招标 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以匿名方式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澄清”菜单中 提出,也可采用匿名书面方式进行
2.2.2招标 文件 澄清 发出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https://ggzyjy.sc.gov.cn/) 、 □交通运输 局网站(网址:)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的形 式
2.2.3投标 人确 认收 到 招标 文件 澄清无须确认。投标人应实时关注补遗书发布媒介,并及时下载澄 清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 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招标 文件 修改 发出 的形 式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发出媒介见本须 知前附表第 2.2.2 项
2.3.2投标 人确 认收 到 招标 文件 修改无须确认。投标人应实时关注补遗书发布媒介,并及时下载修 改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而导 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 文件 的异 议本款补充: 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 中进行 ,也可采用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 方式进行
3.1.1投标 文件 的组 成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明确。
3.2.1增值 税税 金的 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报价 方式☑ 总价 注:报价方式 指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的报 价方式。
3.2.4最高 投标 限价☑ 有 ☑ 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将招标项目公布的各标段的 最高投标限价相关内容填写在该图框内,图框中为总价方式的 最高投标限价示例,招标人根据不同的报价方式,对项目的最 高投标限价在该图框内进行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 元,其中: (1)竞争性部分报价:元; (2)非竞争性部分报价:元,其中: ① 暂估价:元; ② 暂列金额:元。 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控制上限,最高投标限价包括竞争性部分报价和非竞争性部分报价。凡是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布(补遗书须包含最 高限价的招标文件,文件格式 zbid )
3.2.5投标 报价 的其 他要 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 分考虑监理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综 合考虑,投标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合同规定范围提供 全部服务所需费用。
3.3.1投标 有效 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3.4.1投标 保证 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 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2%,招标人 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 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三种形式之一提交(招标人不得强 制限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不得拒绝银 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指定接受现金或支票 形式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应不少于 2 个): 1、保险公司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选择电子保险投保 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以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一 览表到账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导致系统不能 准确显示投保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采用银行 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 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选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 子保函投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以系统中的投 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导 致系统不能准确显示投保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 入当前公告的投标保证金提交页面,选择需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标段,点击“生成子账号”,选择投标保证金收 款银行,点击“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该标段的投标保 证金收款银行虚拟子账号(以下简称收款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当前标段指定收款虚拟子账 号(不同标段的虚拟子账号不相同),完成当前标段投标保证
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收款虚拟子账 号。投标保证金支持同行和跨行转账支付,跨行转账需充分考 虑跨行支付到账延迟时间。凡未按要求有效提交投标保证金导 致不能准确到达指定账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是否对信用等级或诚信分值高的中小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 是 □ 否 注: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根据《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联合体中既有中小企业,也有大型企业的,不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 2.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减免规则 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信用等级或诚信分值高的中小企业减 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减免规则如下: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 工、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类别。 企业诚信分为 100 分的,免交投标保证金。 企业诚信分为 95 ~99 分的,缴交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文件要求 金额的 50%。 企业诚信分为 90 ~94 分的,缴交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文件要求 金额的 75%。 (2)交通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类 别。 企业信用等级为 AA 的,免交投标保证金。 企业诚信分为 A 的,缴交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文件要求金额的 50%。 企业诚信分为 B 的,缴交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文件要求金额的 75%。 (3)水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类 别。 企业信用等级为 AAA 的,免交投标保证金。 企业诚信分为 AA 的,缴交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文件要求金额的 50%。 企业诚信分为 A 的,缴交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文件要求金额的
75%。 3.中小企业诚信分值或信用等级查询 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信用等级或诚信分值高的中小企业减 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通过下列方式查询诚信分值或信 用等级并提供查询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 工、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类别,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loyall/Loyal.aspx)查询诚信分值; (2)交通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类 别,通过《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182.150.21.186/gljs)查询企业信用等级; (3)水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类 别,通过《四川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http://101.207.130.194:30005/official/projectIndex)查询企业信用等级。
3.4.3投标 保证 金的 利息 计算 原则☑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利 息计算原则: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时,投标 保证金的计息期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但最长不超过投标有效期,利 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利息金额计算至 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其他规定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担保递交至招标人 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或递交至交易中心虚拟账户的 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 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与上述要求不同的,在此列明 ) □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的 , 不适用 注: 此内容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时。
3.4.3投标 保证 金 的退 还方 式☑ 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 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 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系统 原路径退还。 注:此内容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提交时。
3.4.4其他 不予( 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且对其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产生影
退还 投标 保证 金的 情形响的行为; ☑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 ☑ 投标人有行贿行为; □ 投标人有其他行为: 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具体情形见 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3.5资格 审查 资料 的特 殊要 求☑ 无
3.5.1投标 人基 本情 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中要求为准
3.5.2近年 完成 的类 似项 目情 况的 时间 要求时间要求: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日 证明材料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七章“投 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3投标 人信 誉情 况表证明材料为: “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中要求为准
3.5.4拟委 任的 主要 人员 资历 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证明材料为: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七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3.5.5拟委 任的□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证明材料为:
其他 主要 监理 人员 情况 表“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表”应附的证明材料以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性条 件,投标人若成为中标人,则在签订合同前,须上报满足招标 文件第四章第三节“ 附件三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的相关具体人员,经招标人或委托人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并 按填报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
3.5.9投标 文件 的真 实性 要求本项最后补充: 并依据 ☑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 法》; □ 或; □ 《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 理办法 》 给予信用处理。 注: 本项为单选项。
3.6.1是否 允许 递交 备选 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投标 文件 的制 作由投标人使用“ 电子交易系统 ”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文 件后缀名为“ tbid. p7s”) 。 (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文件 后缀名为“ tbid. p7s”) 。
3.7.4投标 文件 份数 及其 他要 求(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 子交易系统”; (2)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求提交; (3)投标人提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以解密成功的为准
3.7.5投标 文件 上传 的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上传 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否则“电子交 易系统”将无法识别、无法上传。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授权解密(如未授权解密,开标时该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
4.1.1投标 文件 的加 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
4.2.3是否 退还 投标 文件☑ 否 ( 1)当标段投标人少于 3 个(不含 3 个) 时 ,该标段将不 予开 标,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还”给 投标人 ;( 2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二次解密,并当场“退还”给 投标人
4.3.1投标 文件 的撤 回本项补充: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上传都视为投标文件逾期 送达。 若开标现场证明是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 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 时间内未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3.1 项进行补救。采 取补救措施仍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1开标 时间 和地 点投标文件 <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 <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 开标时间: 招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 招标人另行通知 第二个信封 ( 报价文件 ) 开标 通知方式: 投标人自行关 注在线开标大厅消息通知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 间由招标人通过系统发送短信方式,或人工电话通知方式或其 他有效方式告知投标人 )
5.2.1第一 个信 封(商 务及 技术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 统中组织线上开标; (3)宣布开标纪律; (4)宣布监督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5)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开标 程序的投标人数量; (6)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7)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 (8)出现本章正文第 5.3.3 项所列情况以及非投标人原因 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3.1 项进行补救。采取补救措施仍未解密的,应对未解密成 功的情况记录在案。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 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9)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10)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11)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 况、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有关随机抽取事项(如有)。 (13)对已解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 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14)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15)生成开标记录表,招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16)开标结束。 注: 1.开标后标段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仅有 1 家时,将不进行 下一步的评标工作。 2.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13)项程序后 10 分钟 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 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 容和开标结果。 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 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2.2第二 个信 封(报 价文 件)开 标前 的处 置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前,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始终处于加密状态。自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起,“电子交易系统”方可允许招标人 开始解密
5.2.3第二 个信 封(报 价文 件)开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1)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甘孜州电子交易系统》;(2)开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 统中组织线上开标; (3)宣布开标纪律; (4)当众公布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标程 序审结果,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人名单; (5)招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评标基准价系数的抽取(如 有); (6)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解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不予解密; (7)出现本章正文第 5.3.3 项所列情况以及非投标人原因 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3.1 项进行补救。采取补救措施仍未解密的,应对未解密成 功的情况记录在案。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 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8)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的内容; (9)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并记录在案; (10)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如有); (11)对已解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12)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13)生成开标记录表,招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14)开标结束。 注: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11)项程序后 10 分钟内在 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 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 和开标结果。 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 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2.4不参 加评 标基 准价 计算 的情 形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5.3.1补救 措施(1)出现本章正文第 5.3.3 项所列情况以及招标人原因导致 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和证明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现场无法 解密的补救措施: 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 间开标。同时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 善保密处理。
(2)其他补救措施:
5.4开标 异议本款补充 :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的 “开 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6.1.1评标 委员 会的 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专家: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 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 号)第十条规定,对于技术复 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 评标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特殊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 直接确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 ) 注: 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的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评标工作。与招标人受同 一上级公司管理的其他公司参与投标时,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 人代表最多不超过 1 名。
6.3.2评标 委员 会推 荐中 标候 选人 的人 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 名(若不足 3 名,则按 相应数量推荐) 评标报告的形式: ☑书面形式
7.1中标 候选 人公 示媒 介及 期限公示媒介:见招标公告 公示期限:见招标公告 公示的其他内容: □开标记录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 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审分值内容。
7.2评标 结果 异议本款补充: 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 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方
式进行
7.4.1是否 采用 评定 分离☑ 是
是否 授权 评标 委员 会确 定中 标人☑ 否,按以下方式选择: ☑ 评定分离机制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第 7.4.2 项 约定的方法、规则、程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未列入资格审查条件、评审因 素以及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作为定标因素; (2)在定标前依法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或中标候选人 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不能行使合同履约的或存在违 法行为的,不再纳入定标名单; (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以及项目实际情 况约定本项目的定标因素,最终确定符合项目需要、履约能力 强、报价合理的中标人
7.4.2评定 分离 的定 标方 式、规 则、程 序1.定标方式及规则 ☑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议事制度确定中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人 数:( 定标委员会的人数应为 5 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全部进入定标委员会。招标 人确有需要,可邀请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定标委员会,但第三 方机构人员不应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 超过 2 人。定标委员会 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见四川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 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 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 》( 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 号 )规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以记名方式进行表决,计票 数最高且获得定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票数的为中 标人,单轮计票均未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通过多轮投票 确定( 招标人可根据本单位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投票轮数 等 )。 2.定标因素(不少于 2 个): ☑ 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合理性等; ☑ 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专业技术能力、过往业绩(含业 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 企业信誉:主要包括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 价等;
☑ 投标方案:主要考量的包括监理大纲和措施、本工程监理 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对本工程的建议等; ☑ 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拟派项目团队的资信实力 等; □ 提供产品服务质量:; □ 其他合理因素:(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的,在 其他定标因素相当的情况下,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小微企业) 。 注: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定标因素,定标因素 不少于 2 个。定标因素的内容应是资格审查条件、评审因素及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并结合项目特征、规模、技术难度等,重点考察企业实力、信用状况、拟派团队管理技术实力等直接 关系到履约能力和水平的因素。招标人参考的主要定标因素:a.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 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b.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专业技术能力、近几年财务状 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c.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d.投标方案:主要考量的包括技术指标情况、重难点问题 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等; e.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 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的资信实力等; f.提供产品服务质量:主要包括承诺的工程质量目标、安 全目标、进度目标等(承诺应明确未达到目标的违约责任);g.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合理因素。 3.定标程序: (1)中标候选人核查(如有)。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 选人组织核查,包括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影响 履约的行政处罚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 容。除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 不符合中标条件而被取 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外,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仅 1 名 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 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所有中标候选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 招标; (2)考察、答辩(如有)。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
开展实地考察,也可组织拟派项目团队现场答辩。考察、答辩 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 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考察、答辩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 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档备查; (3)定标。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组建定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方法、规则确定中标人,形成定标报告。定 标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并做好记录,相关音视频、记录均纳入 招标档案保存; (4)定标结果公告。 定标结束后, 招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7.6 款约定的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定标结果, 公 告 内容 应 包 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中标单位拟任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定标时间、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的理由等内容 。 (5) 定标一般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 20 日内完 成
7.5中标 通知 书和 中标 结果 通知 发出 的形 式☑ 电子形式: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 注: 招标人可选择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及中 标结果通知 。
7.6中标 结果 公告 媒介 及期 限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s://ggzyjy.sc.gov.cn/)、 □ 交通运输局网站(网 址:) 公告期:3 日
7.7.1履约 保证 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履约保证金必 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不得拒绝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 证金。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之一的方式提交其履约保证金 ):☑ 银行保函 ☑ 现金 ☑ 支票 □ 其他: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 签约合同价( 履约保证金不 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 根据( □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 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 用评价等级)的评价结果设置的信用奖惩措施约定为:
(3) 采用银行保函 时 ,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要求: □无限制 ☑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4) 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 应 从投标人 单位 账户中转出(5) 采用其他担保形式的规定:
7.8.1签订 合同( 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按照本 须知 前附表第 7.7.1 项 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 ( 2)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 30 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协议书; ( 3)合同协议书形式 ☑ 书面形式 □ 电子形式: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以数据电文形式与 中标人签订
7.8.3签约 合同 价的 确定 原则(1)签约合同价为: ☑ 投标人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 其他:(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 他情形时,在此约定具体签约合同价 ) (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如需对监理服务费用清单子项进行相 应修正的,修正原则如下: □ 方式一: 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依据监理 服务费用清单子项数量及单价(或总额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 致的,以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 正单价:首先按照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有关规定,对于投标人 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修正;然后再对其他单价(或总额价)按同一比例进行修正。 □ 方式二( 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 时,在此约定具体修正原则内容 ): (3)修正后的价格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人不接 受招标人按本项约定进行的修正,则视为中标人拒签合同,将 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 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管理系统
7.8.5签订 合同合同文件的制作及费用承担: □ 招标人☑ 中标人
事项合同文件的份数根据需要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在合同 协议书签订之前,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
7.9合同 内容 公告 媒介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s://ggzyjy.sc.gov.cn/)、 □ 交通运输局网站(网 址:)
8.5.1投诉行政监督部门:见招标公告 行政监督 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九 部委令第 23 号 修改)、《四 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 20 24〕7 号) 的规定接受投诉。 投诉 材料要求、 投诉 受理条 件及查处 按照上述 规定执行 。 ( 1 )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投诉。依法应先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异议人对答 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 2 )投诉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 书( 投诉书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八 )。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 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的线索、证据,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 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的;委托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 明,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④应当在规定时间提出诉求而未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 司法程序的; ⑦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受理的
8.5.2异议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 标、评标结果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1)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①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 ②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 标记录、唱标次序等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期间当 场提出; ③对评标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 ( 2)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 ( 异议书格式见投标 人须知附件七 ) ,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 。 (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 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真实有效 身份证明。 (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 议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 ①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②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③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④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⑤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⑥针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的; ⑦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 提出异议的; ⑧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 提出异议的; ⑨异议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捏 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 招标人对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向交 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 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起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 人的 通信 和其 他要 求(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标 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 ( 2)投标人在 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 时登记的投标人信息及 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至评标结果公示 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合同 权利 义务 要求(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 ( 2)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6)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3纳入 信用 处理 的放 弃中 标行 为投标人有下列放弃中标行为的,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建议纳入信用监督管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 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的
10.4开展 扫黑 除恶 斗争 的要 求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 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 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 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各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 应按照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建设 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 2018〕657 号)、《四 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恶意竞标专项整 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6 号) 文件要求做好相关 工作
10.5扫黑 除恶 举报 电话南充市交通运输局:0817-2801661 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817-2810981 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817-2668635 局建设管理处举报电话:0817-2532866 举报传真:0817-2809291 举报邮箱:ncjtshce@163.com 举报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 248 号 邮政编码:637000
10.6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有,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计价格<2002>1980 号”规 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 20%收取。 支付方式:现金或对公转账。 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10.7本项 目技 术建 议书 评审 是否 采用 暗标 评审是,具体编制要求: (1)如果招标人对技术建议书评审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 技术建议书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 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 (2)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暗标方式进行 技术建议书评审。
10.8其他招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2. 技术建议书页数限制在 500 页以内,超过 500 页得 0 分。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 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 公路工程(□甲级;☑乙级及以上)(本项为单选项)监理资质;□和□或  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监理 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4)投标人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资质 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主要质量检测参数应满足质量检测项目(当招标范 围包括监理试验室时,可对监理试验室的资质提出要求,但均须满足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并符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公路工程(□甲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或□或□ 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和 □ 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 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或 □ 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和□或 □ 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注:如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 系时应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与 投标人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合作协议书。 □(5)其他:(如招标范围包括房建等工程时,可以考虑增加相 应资质要求,但均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 况) □(6)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附件:模版下载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业绩要求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省及四川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 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近 3 年 (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投标截止日,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 为准)的已完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 至少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标段长度(招标人在编 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填入具体数值)公里及以上的路基土建 工程(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的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至少完成 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大桥;□特大桥)(该 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桥梁工程合同的项目)施工监 理,□其中须至少包含(□同时包含;□包含其中之一)主跨桥梁类型(根据项 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跨径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 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选择,但建议原则上最 多不超过 2 种类型): □拱式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悬索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斜拉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刚构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座□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其他:,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 至少完成 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中隧道及以上;□长隧 道及 以上;□特长隧道;□单洞长度(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 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 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米及以上特长隧道)(该隧道工程 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隧道工程合同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 情况,若存在特殊隧道或特长隧道或特别复杂的隧道,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隧道形式或隧道单洞长度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施工监理项 目;
□ 至少完成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标段长度 公里及以上 的路 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至少完成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标段长度 公里及以上 交通 安全设施工程(至少包含 □标志、□标线、□护栏、□其他:)施工监 理项目; □ 至少完成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标段长度 公里及以上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至少完成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累计长度 公 里(双洞不累加)(隧道累计长度(双洞不累加)为承担各隧道长度之和)及 以上,且其中至少有 座隧道单洞长度不小于 米。 □ 独立完成 个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累计房建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 米及以上;  其他:至少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根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上述以外的其他 类型监理业绩提出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 投标人提供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企业“业绩信息”中登载的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房建工程类施工监理项目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企业数据“工程项目”中登载的业绩;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 理系统”企业“业绩信息”中登载的业绩。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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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模版下载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信誉要求 (本表所列信誉要求中“其他”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并填写,在满足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 高的信誉条件)
(1)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下述信用评价等级评定为 C 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或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注:该选择项为单选或多选,多选时应“或”的关系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 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招标范围包含监理试验室时,可对监理试验室主要人员提出要求))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主要人员被列入 资格审查条件时,相应的人员也须对该项信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其他:。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投标人信誉要求中第(1)~(3)项均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核查的上述对应 网站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4)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
附件:模版下载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拟投入总监理工 程师、试验室主任(如有)具体人选, 人员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 际情况确定,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选项应与招标项目内容相匹配,不得设置过高 的要求。总监理工 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时,可对驻地监理工 程师具体人选提出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注:如总监理工程师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上述 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在岗情况
□ 具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项为 单选项)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  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 专业:公路工程)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监理工程 师证书(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并在“; □ 其他:(公路附属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单独招标 时,在此列明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 连续 6 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指 “2021 年 6 月~11 月”或“2021 年 5 月~10 月”)参加 社保; □ 至少在 个(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设置并填写具体数值)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路 基土建工程(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的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 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本表该 选择项由招标人对主要人员业绩经验担任的相应职务进行要 求,可为单选或多选,下同)职务。 □ 至少在 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在岗情况
(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桥梁工 程合同的项目)的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 工程师)职务,□其中至少包含(□同时包含;□包含其中之 一)主跨 桥梁类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 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 跨径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式 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选择,但建议原则上最多不超过 2 种类型): □拱式桥,主跨跨径(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 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 桥梁长度数据为准)米及以上 座 米及以上 座□悬索桥,主跨跨径□斜拉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刚构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其他:,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中隧□ 至少在 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特长隧道;□单洞长度(对 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 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 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米及以上特长隧 道)(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 隧道工程合同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特殊隧道 或特长隧道或特别复杂的隧道,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 隧道形式或隧道单洞长度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 求)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 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 至少在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 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在岗情况
□ 至少在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机 电工程、□公路隧道机电)(该选择项为单选或多选,多选 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设定选择项之间是“或”还是“同 时”的关系)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 工程师)职务。 □ 至少在 个国内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 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 其他:(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 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主要人员提出其他业 绩类型经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公路施工监理、公路机电、公路隧 道机电施工监理业绩均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中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房建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指“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中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 其他要求:
□ 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如驻地监理工程师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上述人员能够 从该项目撤离。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在岗情况
□ 具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项 为单选项)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  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 专业:公路工程)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监理工程 师证书(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并在“。 □ 其他:(公路附属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单独招 标时,在此列明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 位连续 6 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指 “2021 年 6 月~11 月”或“2021 年 5 月~10 月”)参加社保; □ 至少在 个及以上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路基土建工程(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的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 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 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本表该选择项由招标人 对主要人员业绩经验担任的相应职务进行要求,可为单选 或多选,下同)职务。 □ 至少在 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 桥梁工程合同的项目)的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 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其中须至少包含主跨桥梁类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 在特殊桥梁或特大桥或特别复杂的桥梁,需要增加特殊要无在岗项 目(指目前 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 撤离)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在岗情况
求时,可对桥梁主跨桥型或跨径进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 高的要求。桥梁类型应从“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 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中选择,但建议原则上最多不 超过 2 种类型)(□同时包含;□包含其中之一):□拱式桥,主跨跨径(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 座 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 米及以上□悬索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斜拉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米及以上 座□刚构桥,主跨跨径□组合体系桥,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座 座□其他:,主跨跨径 米及以上□ 至少在 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中 隧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特长隧道;□单洞长 度(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 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 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米 及以上特长隧道)(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 的内容或者单独隧道工程合同的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中担 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 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 师)职务;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 至少在 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 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 至少在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机电工程、□公路隧道机电)(该选择项为单选或多选,多选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设定选择项之间是“或”还是“同时”的关系)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 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 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 程师)职务。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在岗情况
 在 个国内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 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 其他:(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 对主要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 要求)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公路施工监理、公路机电、公路 隧道机电施工监理业绩均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房建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指“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中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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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室主任 注:如试验室主任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 (对试验室主任提出要求仅适用于监理招标范围中包含 监理试验室的情形,对应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由试验检 测机构提供)在岗情况
□ 具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 项为单选项)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交通运输相关部门颁发的下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信息系统”中登记或录入单位为投标人: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或公路水 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其他:(指取得交通运输相关部门新 的管理办法下颁发的其他同类型资格证书)。 □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 单位连续 6 个月(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指 “2021 年 6 月~11 月”或“2021 年 5 月~10 月”)参加社保; 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工□ 至少在 程项目中担任过(□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本表该选择项由招标人对主要人员业绩经验担任的 相应职务进行要求,可为单选或多选,下同)职务。□ 其他:(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 况,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主要人员 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公路业绩指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了担任相应职务 证明材料的业绩。 其他要求: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虽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 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 (对试验室主任提出要求仅适用于监理招标范围中包含 监理试验室的情形,对应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由试验检 测机构提供)在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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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模版下载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注: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 殊要求的工程。对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要求,由招标人在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 □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
□ 具备(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项为单选项)及以 上技术职称。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 道路与桥梁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以上或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 程)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监理 人员列表中。 □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例 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指 “2021 年 6~11 月”或“2021 年 5~10 月”)参加社保。 □ 至少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并填写具 体数值)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大桥及以上;□特大桥)(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桥梁工程合同的项 目)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 其他:(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足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验要求,
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公路施工监理业绩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 其他要求:
………………
□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
标段数量资格要求
□ 具备(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项为单选项)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 隧道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以上或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公路 工程)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交通运 输工程),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记在投标人 单位的注册监理人员列表中。 □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 6 个 月(例如: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为“2021 年 12 月”,则指“2021 年 6~11 月”或“2021 年 5~10 月”)参加社保。 □ 至少在 座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中隧道及以上;□长隧道及以上;□特长隧道)(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 含的内容或者单独隧道工程合同的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过隧道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 其他:(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在满 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 验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公路施工监理业绩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载的该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业绩。 其他要求:
………………
附件:模版下载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 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 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 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 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 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 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 管理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 w w.creditchina.gov.c n/)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如 有)、驻地监理工程师(如有)、试验室主任(如有) 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 投标人 (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 程施工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 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 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 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发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 1.12.1 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 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12.3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 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 内容的偏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12.4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 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 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 1.12.3 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 偏差进行澄清。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 文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图纸和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时收悉澄清内容。投标人应 注意及时浏览澄清发布媒介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 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 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 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时收悉修改内容。投标人应 注意及时浏览澄清发布媒介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 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1)投标函; (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联合体协议书; ( 4)投标保证金; ( 5)资格审查资料; ( 6)技术建议书; ( 7)其他资料 (如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1)投标函 (第二个信封) ; ( 2)监理 服务费用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项(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 章第 3.1.1 项(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服务费用清单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监理服务费 用。投标报价应涵盖投标人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如有)、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监理服务费用清单”的要求填 报监理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 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修改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服 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项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 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 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银行开具,并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银行保函递交方式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 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 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利息计算原则、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 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5.4“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如投标人未提供主要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 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 项业绩不予认定。 如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如有)、试验室主任(如有)等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承诺可以从该项目 撤离。 3.5.5“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对应附录规定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应附的证明材料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 人员不允许更换。 投标人在 投标文件 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 相关业绩等 3.5.8 信息, 应与其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 管理系统 ”上 填 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信用等级信息应以“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结果 为准 。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 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9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 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 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 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 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3.6.3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 求、安全目标、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 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原件原色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 文件格式一致。 (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电子印章之处,投标人均应使 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 求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人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 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人电子印章 。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 行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7 )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上传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 在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4 .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 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 退还。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 4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 本次投标。 采用 银行保函 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 ,银行保函原件 逾期送达 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 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 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 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 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 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5.2.2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的处置: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5.2.3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 .2.2 项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 发现投标文件出现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 .2.2 项中所述 不参加评标 基准价计算的 任一情形。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 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 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 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 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 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补救措施 5.3.1 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3.2 项、第 5.3.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 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因“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 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情形,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 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 5.3.3 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3.4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记 录。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 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 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或者招标 代理项目的评标。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 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 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 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6.3.1 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 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 织评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提交的评标报告形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 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1) 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有) (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办式的,不公布中标 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 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如 有)、试验室主任(如有)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 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 法确定中标人,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机制。 7.4.2 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招标人或其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定标方法、规则、程序确定中标人,形成定标报告详细记录定标过 程、阐述定标理由,纳入项目招标档案统一归档备查。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按 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期限公告定标结果。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 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 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 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无 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 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 担的违约责任。制作合同文件及费用、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9 合同内容公告 合同签订后, 招标人 应当将合同签订情况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公告 媒介 公告合同主要内容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 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 准进行评标。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 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4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 金 提交情况监理服务 期限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证书编号备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印章)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 一般情况下 投标报价单位 指人民币“元”,有特殊情形的 可进行调整 )是否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备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印章) 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经监督人确认后当场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予以记录: ① 投标函(第二个信封)未填写投标报价; ②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限价; ③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④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因投标文件错误或内容缺失等源文件原因不能 成功导入。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 编号:) ________(投标人名称): 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 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印章/盖 单位章) ____年 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____________ (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 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 工监理____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 标 价:____________元(一般情况下中标价单位指人民币“元”,有 特殊情形的可进行调整)。 监理服务期限:____________月。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安全目标: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姓名)。 □副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姓名)。 □驻地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姓名)。 □试验室主任:_____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的____________日内与我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8.1 项约定的方式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7.1 项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印章/盖 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 印章/盖单位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________(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 的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招标投标文件,确定________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________(盖单位电子印 章/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盖单位电子印章/ 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六 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________(招标人名称): 你方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 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____标段关于________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________(盖单位电 子印章/盖单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七 异议书 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 异 议 书 异 议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异议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年 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请求及主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招标人) 异议人(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八 投诉书 投 诉 书 就所投诉事项,投诉人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并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后附异议及答复材料)。 投 诉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龄: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年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请求及主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投诉受理机关) 投诉人(盖单位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程 序。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并补充全部评审因素、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评 标办法前附表” 及正文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 据 。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 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 原则为: ☑ 允许中 1 个标段时适用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投 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多个投 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原 则排序: ①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② □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 价等级高的优先; □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 信用 评价等级高的优先; ③ 投标人注册资本高的优先; ④若上述情况都相同时,则排序按照: 有利于招 标人的原则 。 (2)若同一投标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排序均为第 一,按以下原则依次排序: □ 保留该投标人评标价高的标段的第一排 名,取消其在评标价低的标 段的排名,其余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 重新排序。 评标价也相同 时,则排序按照:。 □排序方式为:。 □(3)若同一投标人参与 2 个及以上标段的 投标,在其中一个标段已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余 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重新排序。
(4)评标委员会按最终排序推荐前 3 名中标候 选人(若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 允许中 2 个及以上标段适用 2. 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 3 个,评标委 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 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 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 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并在评标报 告中作出说明。
1评标 方法□ 3.协助评标(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 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的项目或预计评审投标文 件数量 50 份以上的项目,在具备相关工作条件的 基础上,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 作) 招标人按照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公 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 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 规定,协助 评标委员会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人的 资质、业绩、信誉和从业人员各 类注册资格证书 等信息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网站 进行核实。 (3)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4)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 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匿名归类汇总。(5)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 表进行复核,统计汇总;对评标过程资料进行整理。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 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 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2.1 初步评 审标准 (第一 个信封)2.1.1 形式评 审标准1.投标文件格 式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1)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填报了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监理服务期限。 (2)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 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的个人电子签 名章或个人电 子印章、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 章盖章齐全,符 合招标文件规 定(1)投标函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 求盖单位电子印章之处,投标人 均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盖 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投标函 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之 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 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 子印章。 □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要求完成 签字、盖章。
3.投标人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 的金额、形式、时效、内容提供 了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求,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 少于投标有效期。 ☑ (2)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担 保,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在 规定的时间到达招标人指定账 户。 ☑ (3)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 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级别、银行保函有效期及银行保函提交 均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3.4.1 项要求,且其提交 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作出降低担 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 □ (4)若采用上述情形以外的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 的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 交。
2.12.1.14.如由投标人(1)提交了授权委托书。
初步评 审标准(第一 个信封)形式评 审标准法定代表人的 委托代理人签 署投标文件的,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本 目适用于如果 投标文件由投 标人法定代表 人的委托代理 人签署的情形)(2)授权委托书上要求盖单位电 子印章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单 位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 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签 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 章;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 书加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 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只 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4)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法定代表 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原色 扫描件,且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 件应清晰、有效。 □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 按上述要求出具。
5.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若亲自 签署投标文件 的,提供的相关 证明材料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本目适用于 如果投标文件 由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 情形)(1)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要求 盖单位电子印章之处,投标人均 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 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 代表人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 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人电子印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 件,且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件应 清晰、有效。 □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要求出 具。
□ 6.投标人以 联合体形式投 标时,联合体协 议书满足招标 文件的要求(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 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 协议书中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7.投标文件应 符合的其他规 定(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 报价的内容。 (2)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 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但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除外 。 (3) 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 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 关投标均无效。
2.1 初步评 审标准 (第一 个信封)2.1.2 资格评 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基 本账户或基本 存款账户)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 息表(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 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表有效。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 附件要求 。
2.投标人的资 质等级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投标人的类(1)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
似项目业绩符 合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 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的信 誉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投标人的主 要人员符合第 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 初步评 审标准 (第一 个信封)2.1.2 资格评 审标准☑ 6.投标人的 其他要求符合 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1)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特 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 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设置了 投标人须知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时对应的资格评审标准 。
7.投标人还应 符合的其他规 定(1)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本项 资格评审标准第 4 目信誉要求已 评审的,此处不再评审)。 □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 中投标;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未 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 准1.投标文件载 明的招标项目 服务期限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 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对 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 件在投标函作 出响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在投标函作出响应。
3.合同权利义 务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在投标 函作出承诺。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 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 初步评 审标准 (第二 个信封)2.1.1 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中 的重要内容按 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格式、内容 填写,字迹、印 章清晰可辨(1)投标函(第二个信封)符合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已标价监理服务费用清单说 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 修改和删减。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 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的个人电子签 名章或个人电 子印章、投标人(1)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要 求盖单位电子印章之处,投标人 均应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盖 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要求签字之处,投标人均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
的单位电子印 章盖章齐全,符 合招标文件规 定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的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 印章。 □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函(第二个信封)由联合体 牵头人按上述要求完成签字、盖 章。
2.1.3 响应性评审标 准1.投标文件应 符合的其他规 定(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 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2)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 定具体数值(当报价方式采用单 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投 标报价能够确定具体数值)。(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 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续上表
条款 号条 款 内 容编列内容
2.2. 1分 值 构 成 ( 总 分 100 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各评分因素权 重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 25~35 分;主要人员 25~40 分。其他因 素包括:技术能力 0~5 分;业绩 10~25 分;履约信誉 0~5 分; 其 它允许 0 分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含评标价)合计应为 100 分 ):技术建议书:35 分 主要人员: 40 分 其他因素: 业 绩:15 分 技术能力:0 分 履约信誉: 0 分 其 他: 0 分 注: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
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 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 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 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在有特 别复杂的情形或特殊结构,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对技术能力设 置评分要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 超过 10 分): 评标价: 10 分
2.2. 2评 标 基 准 价 计 算 方 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元”时,评标基准 价计算结果应“四舍五入”取整到元。投标报价单位采用比例时,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应明确保留小数点位数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投 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 (2)评标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人的评标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投标人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无法确定 具体数值( 当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他情形时,投标报 价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 ☑ ④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招标人可 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于投标最高限价一定比例的投标报价(该比例 值取值范围为 85%~95%)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⑤ 其他情形:。
2.2. 2评 标 基 准 价 计 算 方(3)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若在投标截止期后撤销的,应按程序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评审,若该投标文 件通过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则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也应开启;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不属于本项第(2)目情形 的,将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再进 行评审。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上述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供招标人参 考,招标人应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
的评标基 当评标 或随机选 经公证机 ☑当所 招标文件 标人公布 与评标基 □ 方 第一次 平均值( 若参与计 价和 n 个 第二次 价(不含 标基准价。 □ 方 以最高投 范围中设 二 个 信 的算术平 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基准价计 定的投标人 构现场公证 有评标价低 中约定的不 的最高投标 准价计算的 法一(二次 平均:按本 若参与计算 算的评标价 最低评标价 平均:对所 第一次平均。 法二( ( 标限价下 定随机下浮 封 (报价 均值即为随 准价。方法 ) 算涉及随机 代表(现。 于招标人 参与评标 限价的 8 比例值相 平均法)项规定应 的评标价 个数>n 后取算术 有小于或 已去掉的 随机下浮 浮 系数 ,该 文件) 开 机下浮: 机 抽取参数 场开标时 公布的最 基准价计 5 %( 该 同 )作为 : 进入评标 个数≤10 ×10 家时,平均值,n 等于第一 最低价) 系数法) % ( 系数 的 标现场随 系数,其取时,均应由)随机抽取 高投标限价 算的比例值 值与招标文 评标基准 基准价计算 家时,直 去掉其中 为正整数 次评标价算 的二次算术 : 招标人根据 取值范围为 机抽取确定 值的步长招标人或,且抽取 85 %( 相同 )时 件中约定 价。 的评标价 接取算术平 的 n 个最)。 术平均值 平均值后 项目情况 85%~95% 三个数,不大于 0.5监督人 过程须 该值与,以招 的不参 的算术 均值;高评标 的评标 即为评 在取值,在第 三个数 % )作
下浮系 数抽取85%
☑ 方 按第一 前 5 名(现并列情 的评标价 价计算的 □ 方 评标基 n 在第二法三(直接 个信封( 取值范围 形的,则全 作算术平均 投标报价除 法四( 随 准价=去 个信封开平均法)商务及技术 为 5~8 名 部选取) (按规定 外),将 机低价法 掉 n 个最低 标现场随机: 文件)评 ,若不足 投标人,对 在开标现 该平均值 ) : 低 评标价后 抽取,n 审得分由高 的,则选取 其第二个 场被宣布为 直接作为评 的最低评 的取值范围到低的顺 相应数量 信封(报 不进入评 标基准价 标价。 为按本项序选取 ;若出 价文件)标基准 。 规定参
与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 数量的(0.2~0.7 倍)( 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在取值范围中设定 ,取值最多保留 2 位小 数,形如“*.**” ) 向下取整后的所有 正整数 。 □方法五(最低价法) : 按本项规定参与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 中的最低评标价作 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六 (5)评标基准价确定场合: 评标基准价按以上规则计算后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 场公布,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 出,经监督人当场核实确认后,可重新计算和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开标时计算的评标基准价 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不因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评审否决投标而改变,也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 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 3评 标 价 的 偏 差 率 计 算 公 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建议“%”前最多保留 2 位小数,形如“*.**%”)
2.2. 4评 分 标 准见“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续上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3.1 第一个 信封初 步评审3.1.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 仅有 2 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 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 标人应当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2.3 项 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 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 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 推荐中标候选人。 (3)当通过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 标人仅有 1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 信封详 细评审3.2.1(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建议最多保留 2 位小数,形如“**.**”)。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4 第二个 信封初 步评 审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的原则: (1)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 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清单汇总表投标报价金额与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投标函(第二个 信封)中投标总报价 大写金额为准。 (3)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
标阶段不作修正,在签订合同时以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 投标总报价 大写金额为准,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8.3 项修正。
3.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 信封详 细评审3.5.1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 价计算出得分 F,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 “四舍五入”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建议最多保留 2 位小数,形如“*.**”)。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F。
3.5.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的,其投标将予 以否决。
3.6 投 标文件 相关信 息的核 查3.6.1经核实评标委员会认定 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 相关业绩等信息 与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监督管理系统”上发布的信息 以及“信用交通·四川”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7 投标文 件的澄 清和说 明3.7.1本项细化为: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 或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投标人收到问题澄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给予澄清,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加盖投 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 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理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 ( 招标人应明确各 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如有)的 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 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 据 )
2.2.4(1)技术建议 书 A35 分监理大纲和 措施 A110 分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 分计算方式:根据项 目提出的施工监理大 纲及措施科学性、合 理性,无此项得 0 分,一般得 2-4 分,良得 5-7 分,优得 8-10 分。
本工程监理 工作的重点 与难点分析 A215 分根据项目重点与难点 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 学性、合理性,无此 项得 0 分,一般得 4-7 分,良得 8-11 分,优 得 12-15 分。
对本工程的 建议 A310 分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 建议,无此项得 0 分,一般得 2-4 分,良得 5-7 分,优得 8-10 分。
注: (1)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 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 重分值合计应为本项评分因素权重分值满分。各评分因素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 重分值的 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计算方式: 方式一: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仅适用于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 人时)。 方式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含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 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适用于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7 人及
以上时)。 方式三: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计算步骤如下(仅限于招标人组成的评标 委员会人数为 9 人时,可选用的方式之一): ① 计算各专家对所有投标人评分因素细分项最高评分与最低评分的差 值(简称“分差值”),确定分差值最大专家的个数。 ② 同一细分项,若分差值最大的专家个数≤2 名,则去掉分差值最大的 专家该细分项评分;若分差值最大的专家个数≥3 名,则保留所有专家细分项 评分。 ③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最终得分应以完成上述 ① ② 步骤后,再对仍保 留的专家细分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无内容的得 0 分。☑ (4)招标人对技术建议书评审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技术建议书中出现 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时,其技术建议 书评审得分为 0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续上表
条款 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 因素评 分 因 素 权 重 分 值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分 值评分标准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 各 评分因素细分项权重分值合计应为各项评分因素权重分值满分 。各评 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 值的 6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主要人员得分为各人员得分合计,即:B=B1+B2+B3+B4+…。
2.2.4(2)主要 人员40 分总监理工 程师任职40 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40 分;
B资格与业 绩 B1□ (2)技术职称每升高一级加 分,累计加 分(资格条件最低 要求为工程师时,最多按升高 2 级 考虑,即最多加分至正(教授级或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下同 );□ (3)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个新建或改扩 建 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土 建工程( 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 含“路基工程”的项目,下同 )施 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座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 公路 特大桥( 该桥梁工程可为路基土建 工程中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桥梁工 程合同的项目 ,下同 ) 施工监理 资格审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 □ 每 分,累计加 增加完成资格审查条件设置跨径的 桥型 ① ( 此编号为资格审查条件 中招标人作了桥型要求的桥梁类型 顺序编号,按照设置前后顺序编列。原则上建议桥梁类型不超过 2 种,下同 )特大桥 1 座加 分; 每增加 分,累计加 完成资格审查条件设置跨径的桥型 ② 特大桥 1 座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座国内新建或改 级及以上公路( □扩建 中隧道及以上; □ 长隧道及以上;□ 特长隧道; □ 单洞长度(对于 具有双洞的隧道,其承担隧道长度 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 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 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 米 井、竖井、支洞,下同)
及以上特长隧道)(本项为单选项,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包 含的内容或者单独隧道工程合同的 项目,下同)施工监理项目资格审 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路 面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职务 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 公路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资格审查要求 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座单洞长度不 米的 级 小于 及以上 公路隧道机电施工监理 资 格审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房建工 程施工监理 资格审查要求职务业 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其他:( 根据招标 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招标人 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对主要人员提出其他业绩类型经 验加分条件。下同 ) (1) 、 (2)、(3)合计得分最 多至满分为止。
□ 驻地 监理工程 师任职资 格与业绩 B2(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分; □ (2)技术职称每升高一级加 分,累计加 分; □ (3)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路 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 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座国内新建或 级及以上 公路 改扩建 特大桥 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职 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资格审查条件 设置跨径的桥型 ① 特大桥 1 座 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资格审查条件 设置跨径的桥型 ② 特大桥 1 座 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座国内新建或改 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中隧道及以上; □ 长隧道及以上;□ 特长隧道; □ 单洞长度 米及以上特长隧道)施工监理资格 审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 级及以上 公路 改扩建 路面工程施工监理 资格审查要求 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 公路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资格审查要求 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座单洞长度不 小于 米的 级 及以上 公路隧道机电施工监理 资 格审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房建工 程施工监理 资格审查要求职务业
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其他: (1) 、 (2)、(3)合计得分最 多至满分为止。
□ 试验 室主任任 职资格与 业绩 B3(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分; □ (2)技术职称每升高一级加 分,累计加 分; □ (3)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改 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资格审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其他: (1) 、 (2)、(3) 合计得分 最多至满分为止。
□ 桥梁 专业监理 工程师任 职资格与 业绩 B4.1(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分; □ (2)技术职称每升高一级加 分,累计加 分; □ (3)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座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 大桥及以上; □ 特大桥)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加 分。 □ 其他: (1) 、 (2)、(3) 合计得分 最多至满分为止。
□ 隧道 专业监理 工程师任 职资格与 业绩 B4.2(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分; □ (2)技术职称每升高一级加 分,累计加 分; □ (3)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的业绩数量: □ 每增加完成 1 座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 中 隧道及以上; □ 长隧道及以上;□ 特长隧道)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 求职务业绩加 分,累计 加 分。 □ 其他: (1) 、 (2)、(3) 合计得分 最多至满分为止。
注: 本项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 殊要求的工程。对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所列人 员的资格条件内容进行详细评审综合打分。其他主要人员得分为各专业监理工 程师人员得分合计,即:B4=B4.1+B4.2+…
2.2.4(3)评标价 F10 分评标价得分 F 计算公式: ☑ 方式一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 评标价得分 F=F 0 -偏差率×100×E 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 评标价得分 F=F 0 -偏差率×100×E 2 其中:F 0 为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 1 为评 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 2 为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 标人可以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 1 、E 2 , E 2 值取值不得低于 0.5, E 1 应大于 E 2 。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最低为 0 分。 本次招标 E1:0.6 ( 招标人可以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 E2:0.5 和实际需要设置 E 1 、E 2 , E 1 、E 2 值建议最 多保留 2 位小数,,形如“*.**” ) □ 方式二 ( 方式二仅适用于以最低价法计算评标 基准价的情形 ) : 评标价得分 F=(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价权重分
注:其他因素 D 得分为技术能力 G、业绩 C、履约信誉 H 等得分合计,即:D=G+C+H+…。
技术能力评分因素为可选项,若不存在特别复杂或特殊结构需要特殊要 求时,原则上不采用。 业绩得分为各分项业绩得分合计,即:C=C0+C1+C2+C3+C4+C5+C6+…。
2.2.4(4)其 他 因 素 D技 术 能 力 G
2.2.4(4)其 他 因 素 D业 绩 C15 分(1)业绩 基本要求 C015 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5 分;
□ (2)新建或改 扩建公路 路基土建 施工监理 业绩 C1(2)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标段长度 公里及以上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监 理项目 个加 分,累计加 分。
□ (3)新建或改 扩建公路 桥梁施工 监理业绩 C2(3)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业绩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座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 大桥及以上; □ 特大桥)施工监理 项目加 分,累 计加 分; □ 每增加完 成 1 座资格审查条件设置的主跨 桥型及主跨跨径桥梁 ① 加 分,累计加 分, □ 每增 加完成 1 座资格审查条件设置的 主跨桥型及主跨跨径桥梁 ② 加 分,累计加 分。
□ (4)新建或改 扩建公路 隧道施工 监理业绩 C3(4)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 求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座资格审查条件 设置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 □ 中隧道及以上;□ 长隧道及以上; □ 特长隧道;
□ 单洞长度(对于具有双洞的隧 道,其承担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 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以承担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 洞)米及以上特长隧道(该隧道工程可为路基土建工程中 包含的内容或者单独隧道工程合同 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若存 在特殊隧道或特长隧道或特别复杂 的隧道,需要增加特殊要求时,可 对隧道形式或隧道单洞长度进行要 求,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施工 监理项目加 分,累计加 分。
□ (5)新建或改 扩建公路 路面施工 监理业绩 C4(5)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 低要求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个标段长度 公里及以上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 目加 分,累计加 分。
□ (6)新建或改 扩建公路 交通安全 设施工程 施工监理 业绩 C5(6)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 求数量后: □每增加完成 1 个标段长度 公里及以上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 工监理项目加 分,累计 加 分。
□ (7)新建或改 扩建公路 机电工程 施工监理 业绩 C6(7)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 求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或 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机 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加 分,累计加 分。
□ (8)新建或改 扩建公路 隧道机电(8)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 求数量后: □ 完成国内新建或改扩建 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
工程施工 监理业绩 C7理项目累计长度每增加 公里加 分,累计加 分。
□ (9)房建工程 施工监理 业绩 C8(9)扣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 求数量后: □ 每增加完成 1 个房建工程施 工监理项目加 分,累计 加 分。
□ (10)其他 C9:
注: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得分 与扣除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完成数量后 的 所有 加分项 合计得分最多至满分 为止。 (2)其他要求:
2.2.4(4)其 他 因 素 D□ 履 约 信 誉 H0 分□ 投标 人在四川 省 重点 公路建设 从业单位 信用评价 或四川省 农村公路 建设从业 单位信用 评价等级 H10 分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 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 四 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 价等级 。 AA 级及以上得分: 信用评价等 级权重分值×1.0 A 级得分: 信用 评价等级权重分值×0.8 , B 级得分:信用评价等级权重分 值×0.6 , C 级得分:0。 注: 允许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上述同一信 用评价体系的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 体中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指投 标人承担工作对应资质类别的信用 评价等级)。
注: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 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 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或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对其履约信 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2.2.40
(4)他 因 素 D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 ( 正文)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本章第 3.9.1 项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 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 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 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 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位数:见评标办法 前附表。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2.4 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初步评审、详 细评审的均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 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原则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 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 价计算出得分 F,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位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F。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 相关业绩 等信息进行核 实,信用等级 信息应以“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结果为准 。若投标文件提供 的信息与 上述 信息发布平台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 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对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 码相同; h.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 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j. 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 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 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 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 抬高投标报价; d.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 件; 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 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或其人员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 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 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 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 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以外的 情况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细微偏差的处理可以 按照澄清规定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第 1 条原则以标明排序或不标明排序的方式( 不标明 排序的方式适用于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情形 )推荐中标候选人。 以不排序 方式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应 逐一出具评审意见,相关评审意见应针对性阐述中 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不足、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注:本部分不加修改地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 版)相关内容。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详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 注:本部分不加修改的引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本《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 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 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 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 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注:本章节内容仅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编制(普 通国省干道工程建设管理可参照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 的规定)。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委托人:。 □本项补充第 1.1.2.10 目~第 1.1.2.12 目(适用于招标项目包含监理试验室 时): 1.1.2.10 试验检测机构:指监理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 1.1.2.11 监理试验室(即“监理工地试验室”):指由试验检测机构派出并代表 其履行监理试验室合同的现场试验检测机构。 1.1.2.12 试验室主任:指由试验检测机构任命,代表试验检测机构行使权力和履 行义务的全权代表,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本次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项目为:公路工程。工程地点:。 起讫桩号:。 施工合同标段划分:。 监理合同标段划分:。 工程概况:。 1.3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细化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当事人针对各类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5 合同协议书 本款细化为: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 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合同文件的份数视需要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投 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 委托人负责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 (1)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份。 (2)委托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 份。(3)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 套。 (4)其他相关资料。 除上述文件、资料外,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都由 监理人自行购买。 提供期限:委托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且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后 7 日内。 1.8 转让和分包 第 1.8.1 项细化为: 监理人不得转让本监理合同。 1.12 委托人要求 1.12.3 委托人提供国外规范和标准的时间:,提供数量:,提 供期限:。 2. 委托人义务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本款细化为: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2.3 提供设备、设施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不为监理人提供其现场人员在服务期间的办公、生活等条件。监理人自行解决现场人员在服务期间的办公、生活驻地的建设以及 办公生活设施、交通设施、试验检测设施(如有)、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进 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3. 委托人管理 3.3 决定或答复 3.3.2 委托人应在收到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 天(委托人对监理人的书 面请示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自收到书面请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7 天,重大问题 不得超过 28 天,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内作出书面 答复。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本项补充: (1)监理人应遵守现行的所有法律,不论是国家、省、市的还是影响合同执行 并对监理人有约束的法律。如果因监理人或其派遣人员违反了这些法律,从而导 致债务、损失、索赔、罚金、处罚等费用,不论其性质如何,由监理人自行承担。(2)监理人应保护和保障委托人免于承担由于监理人的疏忽不当行为造成的所 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的责任。 4.1.2 依法纳税 本项细化为: 监理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一切税、费,应缴纳的税、费包含在其合同 价格内。 监理人按照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方法向委托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委托人 才向监理人支付合同款。如监理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监理人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一般情形下增值税调整的,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发包人若有特别约定的,具体 约定为:。 4.1.4 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1)监理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现场人员,在服务期间的办公、生活驻地的建设以 及办公生活设施、交通设施、试验检测设施(如有)、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的费用。 (2)文明施工、农民工管理、品质工程及“五化”施工监理 监理人应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做好质量、安全、环 保、费用、进度监理,还应按照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办法做好文明施工、农民工管 理、品质工程、标准化施工监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在监理建议书中,明确文明监理的具体措施,同时执 行委托人的文明管理办法。督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除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 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外,同时应按照委托人的有关管理办法做好安全管理与文明 施工等现场管理。 农民工管理:监理人应按委托人制定的农民工务工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监管,监理 人的合同管理工程师负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监理管理。 品质工程及“五化”施工监理:监理人应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 程”建设的实施,同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委托人出台的相关标准化建设和品 质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监理。监理人应在项目建设理念中体现以人 为本、本质安全、全寿命周期管理、价值工程;管理举措体现精益建造导向,突 出责任落实和诚信塑造,深化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班组 管理规范化,努力将项目建设成为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 品质工程。完善总监办标准化建设,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精细化、施 工作业标准化、施工流程规范化、建设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班组管理 规范化“五化”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以满 足施工现场的发展需要。 (3)安全监理 监理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工 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 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 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等规定对承包人安全生产工作,从承包人的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生 产条件、施工工艺、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等 各个环节进行监管,落实安全措施及责任,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人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 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加强巡视检查,做到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 准化监督管理。 监理人应当检查承包人驻地建设、临时工程以及重大危险源等安全管理和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理人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 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 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 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监理人员也应当 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以及委托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伙同他 人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并督 促、监督承包人将安全生产计划、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费能专款专用并 有效发挥其作用。 (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理 监理人应在监理技术建议书中明确环保监理的具体措施。同时按照国家、部厅及 委托人的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督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 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以及委托人的有关管理办法做好环保工作。 监理人对承包人进场后提交实施性的施工环水保方案及环水保监控措施进行审 查,对承包人开展环保及水土保持教育,监督承包人落实施工场地相关环保措施 符合布设要求。及时纠正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环境保护等 未达到省、市的有关规定的做法,由于监理不到位造成后果的,监理人也应承担 相应的责任。 (5)信息化管理 本项目按照“五化”建设要求开展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设计变更、计量支付、试验检测(如有)等管理内容纳入信息管理系统。 监理人的信息化管理应符合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执行委 托人关于信息系统方面的管理办法。 □(6)机电监理 监理人还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要求开展软件 开发、系统功能测试及试运行期的监理工作。 承包人提交的应用软件测试大纲经监理人审核,合格后方可上线正式运行。监理人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系统测试大纲,承包人完成自测并提交自测报告后,监理人应主持现场系统检验测试并对各项指标是否合格进行评定。 在试运行期,监理人应巡视检查各系统的试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系统工作状况和 试运行人员的值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监理人应核查承包 人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数量、质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7)廉洁与防腐 委托人与监理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保持最高的道德水准,在签订监理合同时 一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施工承包人或供货人任何有价 物品;不得参与承包人邀请的有可能影响监理公正的任何活动;也不得私自要求 承包人安排亲朋好友工作或购买推荐材料;更不得获取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 费用。 (8)卫生防疫 在遭遇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形下,监理人除了监督施工作业应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规定外,监理人也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且措施 具有可行性、有效性。监理人员要倡导社交文明、加强公共卫生,做好人员、驻 地、设施设备的消毒、防疫以及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注重卫生勤洗手、树立良好 的卫生习惯。高度警惕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提高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上岗人员安全健康,工程顺利推进。 (9)事故报告必须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 制度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46 号)、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的要求办理及四川省现行有关规定的质量安全报告程序进行。(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的颁布实 施,本项目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用执行,如有费用增减将按专用合同条款 第 6.2 款有关规定办理。 (11)为实施本合同工程的监理车辆,经过相关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用,由监理人 自行按章缴纳。 (12)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第 4.2.1 项细化为: (1)监理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委托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形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监理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时,委托 人可动用监理人履约保证金另外选择新监理人完成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原监 理人承担。 (2)履约保证金从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签发交工验收 证书之日后 14 日后失效。在签发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后,监理人应按委托人 要求的格式、额度向委托人提交缺陷责任期保函。履约保证金(若为履约现金担 保,所产生的同期活期利息归监理人所有)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监理人向委托 人提交了缺陷责任期保函后 7 日内退还给监理人。 缺陷责任期保函金额:的 3%)。 (缺陷责任期保函金额不超过监理服务总费用 委托人向监理人返还缺陷责任期保函的时间: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 14 天内。 第 4.2.2 项细化为: 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 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缺陷责任期保函,但不影响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 到的其他款项的支付,履约保证金或缺陷责任期保函被扣划后,监理人有义务 7 个工作日内补充到合同约定的金额。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4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属人员履行的职责:。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2 主要监理人员包括:(主要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招标范围包括监理试验室时,还包括试验室主 任、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员/助理检测工程师)。 其他人员包括:(其他人员指监理人现场服务需要配置 的辅助人员,诸如:文秘、管理、炊事员、驾驶员、后勤人员等)。 本款补充第 4.5.5 项: 4.5.5 监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如下: (1)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人员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协议书的约定进场。合同签订后,更换监理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监理人 员,视为监理人违约,按照第 11.1.2 项课以违约金。 (2)监理人员进场前,委托人有权对主要监理人员进行岗前考核,不能满足要 求的监理人员将被清退,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约定重新安排满足 要求的监理人员。 (3)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各类监理人员必须保证每月不少 于 22 天的出勤率(按日历日计算),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向委托人代表请 假并经同意。若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出勤,将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 11.1 款规定 处理。 (4)辅助人员 监理人自行聘用满足监理人日常需要的辅助人员(包括行政办公人员、驾驶员、后勤人员等辅助人员),费用由监理人计入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5)对监理的考核 ①劳动考核制度:凡进场监理人员必须与监理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委托人备案。②信用评价制度: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信用评价,并定期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③委托人对监理人的具体考核办法在监理人进场后提供。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 4.7.3 项补充: 监理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有关规定,为本项目服务期内的 监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 金等规费,该费用计入监理人员服务费中。 本款补充第 4.7.4 项: 4.7.4 监理人员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如下: 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监理人应提高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主动监理、超 前监理的意识;同时监理人应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不 同职责和岗位,定时足额发放工资和津贴,确保现场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 其工作质量。 委托人将不定期对监理人员工资发放进行核查,未达到要求的,将责令监理人进 行整改,整改后仍然不达标的,将视为监理人违约进行处理。 4.9 党建工作要求 本款最后补充: 监理人完成党建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不单独报价。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2 工程范围包括:。5.1.3 阶段范围包括:。5.1.4 工作范围包括:。 5.3 监理内容 监理机构的设置方式约定为: □ 工程同时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均不设立工地试验室,由委托人 另行委托成立监理试验室。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立工地试验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不设立工地试验 室,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相应的检查项目和抽检频率:。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立工地试验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立工地试验室,总监办和驻地办工地试验室相应的检查项目和抽检频率:。 □ 工程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不设立工地试验室,由委托人另行委托成立监理试验室。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立工地试验室,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相应的检查项目 和抽检频率:。 。各阶段监理服务内容调整(如有):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还包括的其他监理管理文件如下: (1)竣工文件:监理人应按照有关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编制竣工图表和文件,在其监理标段全部工程交工后 个 月内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提交 套合格的竣工文件,缺陷责任期内应补充的竣工 资料须在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前提交。若未能按时提交竣工文件,每拖期一 元违约金,由委托人在应付或到期应付给监理人的任何款项 天课以人民币 中扣除,累计不超过委托人设定的限额(如有)。 (2)其他监理管理文件(如有):。 5.5 监理服务形式 监理服务机构设置方式见本合同条款第 5.3 款,具体设置要求:。 5.6 监理服务目标 5.6.2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5.7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 5.7.1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权限 在工程质量监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 在工程费用监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按合同工程量清单核实已完工程的数量和 价格、审核监理人每期计量支付证书的权力,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 的施工活动,有暂拒计量支付的权力,委托人保留计量支付的终审权。 在工程进度监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的进度监理职责和权力。监理人应对监理人计划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合同事项进行管理,当发现问题和违约风险时应要求纠正。 在合同事项管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对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方案、数量、单价、金额的初审权(委托人不授予总监之外的其他监理人员对索赔的方案、数量、单 价、金额的初审权),委托人具有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方案、数量、单价、金额的 最终审定权。除上述权力外,经委托人批准,委托人还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 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的其他合同管理职权。 在农民工管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按农民工务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 进行监管的职责和权力。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农民工管理、品质工程、标准化施工监理上,委托人除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的全部 职责和权力外,还授予监督承包人完成相应施工合同中规定事项的权力。在竣工文件编制监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对监理人竣工文件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和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在信息化管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建立监理资料管理、统一试验检测数据平台、现场监控监测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的权力。 本款补充第 5.7.3 项: 5.7.3 索赔事项发生的管理权限 (1)监理人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报告,并 就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请求是否成立向委托人提出审核意见。在委托人未就索赔事 项是否成立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回复意见前,监理人不得就索赔是否成立向承包人 出具或签署任何书面审核意见。在未经委托人同意或认可前,也不得向承包人出 具或签署与索赔相关的任何现场文件资料。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或出现可能引发索赔纠纷的事件时,监理人应当立即向 委托人报告,并与委托人共同对索赔事件产生的后果或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调查 和收集证据,并向委托人提供证明依据。监理人不得在未经调查核实损失后果和 未经委托人认可的前提下,向承包人出具任何索赔审核意见或其他与索赔事件相 关的证明文件。监理应当对委托人负责,监理向委托人提出的请示、审核意见、调查报告等文件,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向承包人提供。 (3)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向承包人出具证明文件的,或向承包人提供与 委托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函件的,或监理人违反前述约定对索赔损失后果擅自进 行调查核实和提供证明依据的,委托人将课以监理人履约保证金 2%~5%/次的违 约金。监理人未经调查核实和未对索赔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而向承包人出具不真 实的索赔证明文件的,因此导致委托人向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监理人应承担 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满足以下条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监理人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监理人完成驻地建设,监理建议书及相关 监理细则编制完成报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主要监理人员进场满足工程施工监理要 求后,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监理人应结合工程施工进程,合理安排施工监理人员进出场,并在技术建议书中 写明施工监理人员的安排计划。监理合同从总监办下达所管辖的施工标段的开工 令之日起算服务期,完成施工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施工合同相一致。监理人在合同 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已满,并实质上办理完了工程的缺陷责任终止证 书后方可退场。 第 6.1.2 项细化为: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不 得提出价格调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要求。 6.2 监理周期延误 延长监理服务期限的计算方法:;增加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 6.3 完成监理 6.3.4 监理文件的份数、纸幅、装订格式要求:。 6.4 监理工作的暂停与监理合同的解除 本款补充第 6.4.6 项: 6.4.6 当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施工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某些特定节假日或其 他特殊情况下需要暂停施工时,委托人将视实际产生的影响结果做出是否适当延 长工期的决定。除非委托人同意的工期延长,否则因此的工程暂时停工,引起监 理服务暂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对此监理人不得消极怠工、应做好本 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第 7.1.4 项细化为: (1)监理人与监理试验室的关系 监理试验室为对应监理标段总监办下辖的试验检测机构,业务上归总监理工程师 管理。接受总监办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对监理服务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 工作以及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监理试验室应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独立完成主要原材料、混 合料和关键质量指标的验证检测。现场监理机构应加强对监理试验室的管理,并 明确双方职责边界及工作内容。 监理试验室应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为监理工程 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监理试验室在总监办的监督和管理下完成 主要原材料的平行试验和主要混合料的配合比、路基填料击实试验的验证试验,并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抽检工作。监理人应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及工程进展 情况及时通知监理试验室进行现场抽检。 当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或实体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抽检(该项抽检的频率不 受上述抽检频率比例的限定);对承包人外部采购和委托制作的主要工程构配件 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承包人自检报告,进场后对关键 项目进行抽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在施工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监理工 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到厂监督检验。负责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质量检查时要求的 本标段范围内有关试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监理试验室应协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并参与关键质量 控制项目的检测见证。对施工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不符合资格、设备不满足精度、环境不满足要求、行为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应报送现场总监办或驻地办严肃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委托人和项目监督机构。 监理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核查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场地环境、管 理制度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及工程施工管理需要。 □(2)本项目监理试验室由监理人组建。 ①监理人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9 号)、《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厅质监字〔2012〕200 号)、《“两区三场”建设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路水运 工程工地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管理办法》(川交函〔2022〕73 号)的规定建 设标准化监理试验室。经委托人验收后报送项目质监机构,项目质监机构应对监 理试验室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并对通过验收的监理试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取得质 监机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室备案通知书”。 ②监理试验室应取得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授权内容应包括工地试验室可开展 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监理试验室的公章、授权期限等。③监理试验室应落实监理关键指标抽检职责,按照施工监理规范要求开展抽检。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或实体质量有疑问时,应加大抽检频率。 监理试验室应独立完成抽检验证等工作,全程记录抽检验证过程,不得委派他人 进行取样、制样、试件养护或外委送样等工作。 ④监理试验室应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纳入委托人建立的工程质量检测信息 监控系统。系统通过关键试验检测设备上安装的自动采集设备,实现对关键材料、结构等检测参数的试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上传,实现试验检测报告实时上传,具有提醒和监控功能,确保检测数据、报告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在系统内 对检测人员身份进行登记管理。 ⑤对包含在委托人资格审查条件设置的资质检测范围(含必测和选测)内,但监 理试验室有可能不具备该项参数检测资质和能力的或现场不能承担的检测项目,监理人经委托人核准同意后,可委托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和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 来完成,该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不单独支付。 ⑥对未包含在招标要求资质检测范围(含必测和选测)的项目,监理人报请委托 人同意可委托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和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来完成,该费用具体约。定为: 对需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项目,由监理试验室负责取样、送样或进行 见证。且第三方试验检测资料应归口监理人。 ⑦监理试验室的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均应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到母体检测机构,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地试验室从事检测工作。 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应保持稳定,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报委托人审批同 意,但变更后的人员资格条件不得降低,同时将变更情况向项目质监机构报备。 ⑧监理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设置监理试验室,应报请委托人对其工地试验室检 测大纲及实施细则验收。母体检测机构应加强对其工地试验室履行指导和监管职 责,并且定期对其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应对派驻现场的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能 力进行考核。 ⑨试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当按照有关 规定对参与项目试验检测的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 ⑩试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 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⑪监理试验室应接受委托人的管理和检查。同时还应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 目质监机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行为。 □(3)本项目监理试验室由委托人另行招标确定。 7.2 监理责任保险 □ 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 效。 监理责任保险的费率:。 □ 由监理人自行选择,委托人不作要求。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变更时,监理服务费用(含利润)的调整方法:(1)监理服务期限调整方法:。(2)监理人员服务费用的调整方法:。(3)监理设施设备的调整方法:。 8.2 合理化建议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 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给予监理人如下奖励:。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 监理服务费用组成细化为: (1)监理人员服务费; (2)监理办公设施费; (3)监理交通设施费; (4)监理生活设施费; □(5)监理试验设施费; (6)专项暂估价; (7)暂列金额; (8)其他; (9)利润。 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于人工、材料、设备等因素的市场价格变化导致本项目监理 服务费用变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 本款补充第 9.1.4 项、第 9.1.5 项: 9.1.4 法定节、假日加班和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的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 用之中,不再另行计算。 9.1.5 监理服务资金管理 (1)在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必须保证委托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专款 专用,不允许擅自调走资金或挪作他用。 (2)合同执行期间,监理服务费的支配权必须在现场施工监理,委托人有权监 督和检查监理人的资金流向。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的额度、支付及抵扣方式约定为:。 9.3 中期支付 9.3.2 中期支付原则 其中第(1)~(5)目细化为: (1)施工期间的监理人员服务费根据各级监理人员的人月单价及本月实际完成 的监理服务时间(包含变更工程)按 计量,按 支付(各岗位监理人员 的人月数以监理人记录并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监理人员出勤情况为依据)。 本项目各期累计支付的监理人员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监理人在监理服务费报价 清单中填报的施工期监理人员服务费合计金额,超过部分委托人将不再予以支付。 (2)施工期间的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及生活设施费、□试验设施费由 监理人包干使用,上述设施费支付方式为:。 监理人必须保证实际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施、交通设施及生活设施、□试验设施 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且不低于监理人投标文件中所列设 施,否则委托人将根据本合同第 11.1.1 项按违约处理。 (3)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人员服务费、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试验 设施费、生活设施费将在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开始后,按 方式支付给监 理人。 (4)监理服务变更费用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在监理服务所对应工作期限内按 方式支付。 (5)根据本合同条款第 8.2.2 项约定对监理人的奖励:。 第 9.3.2 项补充第(8)目: (8)委托人单列的“其他”项(委托人如有单独列项报价的子项诸如:信息管 理费、竣工文件费……,可在此款内容中细化计量支付要求。否则视为包含在报 价清单相关子目中,不单独报价)费用计量支付要求:。 9.3.5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支付规定如下:。 9.5 暂列金额 本合同暂列金额为监理服务费的 总额的 5%)。 本条补充第 9.7 款: 9.7 专项暂估价 %(暂列金额最高不宜超过监理服务费用 专项暂估价:指委托人在报价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 格的服务的金额。专项暂估价见监理服务费清单,由委托人据实掌握使用并支付。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监理人的违约情形 第 11.1.1 项(8)目修改为第(16)目。 本项补充第(8)~(15)目: (8)当监理试验室由监理人组建时,监理人的工地试验室违反专用合同条款第 7.1.4 项中任一规定。在监理人的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过程中,由于监理试验室 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及时,数据缺乏科学真实性,给工程造成损失或损害;(9)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有意弄虚作假者,或和承包人有关人员互相勾结,在工程材料、工程质量、工程投资等方面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或在施工期间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以合格工程签字验收 的; (10)质量检测、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等资料(指基础资料)相关监理人员签字 程序不合理,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未经认真审查草率签字,经委托人审查后发 现明显错误或工程计量数量和变更数量不属实的,或无故拒签、签字不及时的;(11)总监办及其各监理人员忽视质量管理工作,所管辖施工标段出现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定义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办安 监〔2016〕146 号)执行; (12)总监办及监理人员忽视安全管理,忽视安全隐患,监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的; (13)监理人忽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造成不良后果的; (14)总监办及监理人员对委托人通知、指令贯彻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监理 人课以违约金; (15)由于监理人监督不力,造成工程进度滞后; 第(16)目细化为: 。(16)其他违约情形: 第 11.1.2 项细化为: 监理人发生第 11.1.1 项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 在限定的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 除合同通知。 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委托人有 权向监理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为:。 以上违约金将在监理人的任何款项中扣支,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按第 11.1.3 项相应条款处理。同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规 定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11.2 委托人违约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违约赔偿,具体约定 为:。 委托人因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时,由监理人提出处理意见 与委托人协商,并由委托人据实向监理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为监理人的直接 经济损失。 12. 争议的解决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诉讼 诉讼机构名称:法院。 □仲裁 仲裁机构名称:。 本节补充第 13 条: 13. 后续管理办法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规程、办法、规范的颁布实施,本项目将按上级 主管部门的决定采用执行,如有费用增减将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办理。施工期间, 监理人还应执行委托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计量、变更、 奖励、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注:在签订合同前,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果需要,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项目名称), 已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第 标段的投 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 K+至 K+,长约 km,公路等级 为,设计速度为,路面。有立交 处;特大桥 座, 合计长 m;大中桥 座,合计长 m;隧道 座,合计长 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该内容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适用招 标内容)。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 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含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如有)投入的承诺;(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 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签约合同价为其他情形方式的,可做相应调整)。 元;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 □ 试运行期阶段(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时,应明示“试运行期”期限,为了保证机电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机电工程的试运行期可在缺 陷责任期开始时即进入试运行期)元; 缺陷责任期阶段 元; 。4.总监理工程师 □ 副总监理工程师。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试验室主任:。 。安全目标:。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 ,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 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月,□试运行期(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时,应明示“试运行期”期限,为 了保证机电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机电工程的试运行期可在缺陷责任期 开始时即进入试运行期)监理 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 月。 9.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 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 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签字)年 月 日 监理人:(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监(项目名称)第 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 理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四川省交通运 输厅等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第 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 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 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 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 监理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 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 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 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监理队伍。 3.监理人的义务 (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支付的任何费用。 (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 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 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 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委 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 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监理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监理合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第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委托人和监理人各执一份,送交委托人和监理人的监督单 位各一份。 委托人:(盖单位章) 监理人:(盖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监理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 章) 附件三 其他主要监理 (□含监理试验室)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一、监理岗位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 师
□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 师
路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 师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监理工 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颁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 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或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的监理工程 师证书(专业:交通运输工程),
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中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 监理人员列表中。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员2具有监理员培训合格证
□ 二、监理试验室岗位
技术负责人
试验检测工程师
……
……………………
注:其他主要监理(□含监理试验室)人员最低要求的一般规定: a.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其他主要监理(□(含 监理试验室)人员。监理人员的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要求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规定设置。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监理人员。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 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b.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已作要求的监理人员,在本表中不得重 复设置。 c.招标人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本表所列人员要求,中标人仅在签订合同时提供。 □ 附件四 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 求
注: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的一般规定: a.当招标范围包含监理试验室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须提供 的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招标人将在合同谈判阶段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 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如中标人拟提供的设备 数量和规格指标等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b.招标人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本表所列试验检测设备要求,中标人仅在签订合同时提供。 附件五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 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第 标段 招标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交工验收“本 证书且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缺陷责任期保函之日止(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担保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如委托人接受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应增加保证监理 人在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委托人出具后续阶段履约保函的约束性条款,直至委托 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缺陷责任保函之日为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 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盖单位章或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 二 卷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注: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 行补充、细化。 委 托 人 要 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 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检 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 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 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项目地理位置;项目的 起讫地点、主要控制点;桥涵的结构形式;独立特大桥的桥型、荷载标 准、跨径、桥长、桥宽、基础、水深、引道长度等;独立隧道的长度、宽度、防水排水、衬砌和设施等;附属设施标准、规格等; 2.项目周边环境、文物情况; 3.水文、气候、气象及地质简况;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等。 (二)监理范围及内容 包括监理范围及主要监理内容,与监理范围对应的施工标段划分及各标 段主要工程数量表等。 (三)监理依据 (四)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五)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一)通用施工监理规范 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二)专用施工监理规范 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公路工程施工监 理规范》(JTG G10—2016)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并纳入“委托人要求”中,但不得与国家、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部门的法规、标准、规范等矛盾。针对本工程或仅在本地区实行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管理办法、制度应一 并纳入“委托人要求”中。 (三)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的公路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 文件。 (四)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适用本工程的其他规范、标准或规程 三、成果文件要求 (一)成果文件的组成 (二)成果文件的深度 (三)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四)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五)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六)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 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公路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资料 ……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一)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二)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三)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信条件 (四)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一)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二)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软件、投影仪、打印机、复 印机、照相机等 (三)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四)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五)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六)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七)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另册) 附件: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 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 投 标 文 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允许联合 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目 录 注: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保留“联合体 协议书”标题即可。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技术建议书 七、其他资料(如有) 一、投 标 函 阆中上弘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S205 线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全部补遗书),在考察工程现 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监 理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技术职称:,3.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年龄: 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4. 质量要求: 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 ,安全目标: 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项 ,监理服务期限: 同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 。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本标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 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及主要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本标段的 主要监理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 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本条款不包括已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 件要求提供了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以及拟投入的主要设备)。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同时,投标文件中合同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的规定。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 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1)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单位全称。 (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3)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 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 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投 标 人: ________________(全称)(盖 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个人电子签名章 或 个人电子印章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 (个人电子签名章 或 个人电子印章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注: 1.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须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 人电子印章 ; (3)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其授权无效。 2.如果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3.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 头人提供,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加盖个人 电子签名章或 个人电子印章 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 1.如果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满足下列要求: (1)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人电子印 章 ; (2)投标人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 合体牵头人提供,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其个人电子签名章或 个 人电子印章 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保留“联合体协 议书”标题即可。 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招 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 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 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 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 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____________,占总工程量的__________%; (成员一名称) 承担_________,占总工程量的________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 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盖单位电子 印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_____(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 印章/签字) ……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1 . 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投标人应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成并 签字盖章后再附原件原色扫描件。 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保留“联合 体协议书”标题即可。 3 .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投标人应按上述格式填写并完 成电子签章。 4.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 印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时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5.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个 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6.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电子印 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时指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章。 7. 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上电子签署方式时指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个人 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采用线下签署方式时指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网银在线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附网银支付回单扫描件、人 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 证明扫描件。若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供附资料,以开标 时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 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 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对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降低 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 按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4. 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 人提交。 5. 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填报。 银行保函参数格式如下: 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 段_______________的投标,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 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中标后无 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4 项明确 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 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 方。 担保人名称:________(全称)(盖单位章或业务专用章)(投 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指提交银行保函的担保机构加盖其单位章或业务 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 签名章)(提交银行保函的担保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 注: 1.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 银行保函内容不得对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降低担保效 力的实质性修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按第二 章“投标人 须知 ”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也相应延长。 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 头人提交。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 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 称电话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附件 1.1
开户许可证(基本账 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表附件 1.2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附件 1.3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证书 或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证书附件 1.4 注: 若招标范围包括监理试验室,招标人对监理 试验室提出资质要求时,应附本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附件 1.5
□ 交通运输部“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 理系统”中的“公路 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名 录”网页截图附件 1.6
备注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按附件顺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 1.1)、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附件 1.2)、监理资质证书副本(招标人要求的监理资质有多个时,应附全部要求的资质证书 副本)(附件 1.3)、 □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附件 1.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 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经登记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 息)(附件 1.5)、 □ 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 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名录”网页截图(附件 1.6),除网页截图外的证明材料附 件为原件原色扫描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三章“评 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未作要求的分项业绩表可删去,对应表格组成序号顺次修改。 □ 近年完成的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 工监理情况表 表 2.1
序号项目 业主项目名 称公路 等级项目建设 形式标 段 号合同 签订 日期开工 日期交工 日期监理 服务 期限监理 内容项目总 投资 (万 元)合同 格(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1 系列(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 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路基土建工程指须至少包含“路基工程”的项目。 6.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7.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情况表 表 2.2
序 号项目 业主项目 名称公路 等级项目建设 形式标 段 号合同 签订 日期开 工 日 期交工 日期监理 服务 期限监理 内容项目 总投 资 (万 元)合同 价格 (元)桥梁 名称桥 长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2 系列(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 项目网页截图。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桥梁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的施工监理内容或单独合同的项目。 4.“桥梁长度”对于左右幅桥长不相同的桥梁,其桥梁长度以左右幅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幅的,则以单幅桥梁长度数据为准。 5.“桥梁类型”应从“梁式桥、拱式桥、悬索桥、斜拉桥、刚构桥、组合体系桥、其他”内容中选择填写。 6.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9.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情况表 表 2.3
序 号项目 业主项目名 称公路 等级项目建设 形式标 段 号合同 签订 日期开工 日期交工 日期监理 服务 期限监理 内容项目总 投资 (万 元)合同 价格 (元)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3 系列(隧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 项目网页截图。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隧道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的施工监理内容或单独合同的项目。 4.“隧道长度”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 有单洞的,则以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5.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8.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情 况表 表 2.4
序号项目 业主项目名称公路 等级项目建设 形式标 段 号合同 签订 日期开工 日期交工 日期监理 服务 期限监理 内容项目 总投 资 (万 元)合同 价格 (元)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4 系列(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 项目网页截图。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路面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的施工监理内容的项目或单独合同的项目。 4.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7.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情况表 表 2.5
序号项目 业主项目名 称公路 等级项目建设 形式标 段 号合同 签订 日期开工 日期交工 日期监理 服务 期限监理 内容项目 总投 资 (万 元)合同价 格(元)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5 系列(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 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 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的施工监理内容或单独合同的项目。 4.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7.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情况表 表 2.6
项目名 称公路等 级项目建设 形式标 段 号合同 签订 日期开工 日期交工 日期监理 服务 期限监理 内容项目总投 资(万元)合同 价格 (元)机电工程 (包含系统 及完成长度)(km)总监理工程 师或驻地监 理工程师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6 系列(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 项目网页截图。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机电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的施工监理内容或单独合同的项目。 4.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7.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情况表 表 2.7
序号项目 业主项目 名称公路 等级项目建 设形式标 段 号合同 签订 日期开 工 日 期交工 日期监理 服务 期限监理 内容项目总 投资 (万 元)合同价 格(元)隧道 名称隧道长 (m)
□新建□改扩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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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7 系列(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 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隧道机电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的施工监理内容或单独合同的项目。 4.对于具有双洞的隧道,其隧道长度以左右线隧道长度较长的为准;若只有单洞的,则 以单洞隧道长度数据为准。隧道单洞长度不含斜井、竖井、支洞。 5.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8.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 近年完成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情况表 表 2.8
序 号项 目 业 主项目 名称标 段 号合 同 签 订 日 期开 工 日 期交(竣)工日期监 理 服 务 期 限监 理 内 容项目 总投 资合同 价格 (元)房建工程总监 理工 程师 或驻 地监 理工 程师业绩证 明材料 附件
主体 建筑 结构 类型累计建 筑面积(m 2)
附件 C8.1
附件 C8.2
附件 C8.2
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件 C8 系列(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 □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数据“工程项目”网页截 图(适用于招标人设定的业绩为房建工程或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 □ 证明材料:。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提供附件或提供的附件不能与所证明的内容相匹配,造成业绩或其 他内容不予认可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表所列合同价格一般为项目结算价格,无结算价格的以签约合同价格为准。4.房建工程可为合同中包含的施工监理内容的项目或单独合同的项目。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表中的“日期”填写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1 年 5 月 1 日,填写为 20210501;2021 年 5 月,填写为 202105。 7.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对应业绩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打分 条件(如有)填写本表。 附件:模版下载 (三)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处指联合体牵 头人及所有成员方 ):
资料类型评价内容信誉情 况附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 下述信用评价等级网页截图:☑ 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 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 或□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 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信用等级: □ AA+ □ AA □ A□ B ☑ C附件 H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页截图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附件 H2
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 “失 信被执行人”链接 “ 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 ”网页截图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件 H3
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 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 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赂罪等)附件 H4
□ 其他信誉条件满足: 注: 其他信誉条件,根据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 要求)的其他要求内容,明确所需 信誉情况资料。附件 H5
注: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 誉最低要求)的要求提供信誉情况相关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承诺函等证明材料附 件 H 系列。其中附件 H4 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 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成员 方均应提供上述信誉情况资料。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对联合 体所有成员的共同承诺。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 名)(身份证号)(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 名称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应逐一写明联合 体所有成员的内容)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身份证号) 、□驻地监理工程师 (姓名)(身份证号) 、□试验室主任 (姓名)(身份证 号) ] (主要人员被列入资格审查条件时,相应的人员也须对该项信誉条件进 行资格审查) 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 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若在中标合同签订之前发现我单位或承诺人员 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取消我单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若在合同 执行期间发现我单位或承诺人员在上述期间存在行贿犯罪的,可从合同款或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签约合同价的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违约金占 合同款 或履约保证金 的比例)作为违约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印章)(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职务、姓名)(个人电 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 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附件:模版下载 □ (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表 附件:模版下载 六、技术建议书 投标人应编制技术建议书,其内容包括(文字易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一、监理大纲和措施 1. 工程概述:主要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工程总体概况进行简单描述。 2. 监理工作范围: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 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必要的阐述。 3.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通过框图形式,明确拟投监理合同段的 组织机构设置。 4.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投标人根据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现场工作 需要,对其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等情况作简要介绍。 5. 监理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 工安全控制、费用控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控制、廉政、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 二、本工程监理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对本工程 监理工作需要特别给予重视的问题逐一论述并给出解决方法。 三、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工作建议:为更好地完成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 单位可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本工程监理工作提出建议。 □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技术建议书评审采用暗标方式的,技术建议书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 识等。 七、其他资料 (如有) 注:指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料。 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 标段 投 标 文 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全称,允许联合 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 二、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 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标段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含全部补遗书),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下列投标报价,按合 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其 中增值税税率为________(若招标人要求投标报价不作价税分离的,税费综合在 相应的综合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函中的增值税率填写为“/”,否则投标人应 填写实际税率))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 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个人电子签名章或个人电 子印章) 地 址: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1)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全称。 (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若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二、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附件:模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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