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农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招标信用】农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农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邓某某使用伪造拖拉机牌证案
2024年12月20日,邓某某驾驶悬挂豫0151***拖拉机号牌的三轮车被交警挡获,经农机部门查验甄别,邓某某提供的该车行驶证与现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式样不符,签注内容多处错误,系假牌证。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农业机械)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对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收缴假拖拉机行驶证和牌照,并处罚款350元。
石某某操作驾驶拼装拖拉机案
2025年6月16日,石某某驾驶湘02A2***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被交警、农机联合查获,发现该拖拉机外观与行驶证照片不符,现场测得机组外廓尺寸超过行驶证标注数据5%,货箱、后轴轮胎等有较大改动。通过比对该机组登记注册机关提供的信息,确认存在拼改装。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操作拼装或者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要求,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六、七、八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农业机械)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责令石某某将拼改装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恢复原状,并处罚款300元。
2024年12月20日,邓某某驾驶悬挂豫0151***拖拉机号牌的三轮车被交警挡获,经农机部门查验甄别,邓某某提供的该车行驶证与现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式样不符,签注内容多处错误,系假牌证。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农业机械)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对邓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收缴假拖拉机行驶证和牌照,并处罚款350元。
石某某操作驾驶拼装拖拉机案
2025年6月16日,石某某驾驶湘02A2***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被交警、农机联合查获,发现该拖拉机外观与行驶证照片不符,现场测得机组外廓尺寸超过行驶证标注数据5%,货箱、后轴轮胎等有较大改动。通过比对该机组登记注册机关提供的信息,确认存在拼改装。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操作拼装或者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要求,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六、七、八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农业机械)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责令石某某将拼改装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恢复原状,并处罚款300元。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