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
【招标公告】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眉山市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眉彭发改〔202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2025〕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山区凤鸣街道、观音街道、谢家街道、江口街道、黄丰镇、公义镇。
2.2 建设规模:对眉山市彭山区2个区级、4个街道、2个乡镇共计8个应急物资仓储储备库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改扩建仓库共计9500平方米,仓储设备(含常温库、冷藏库、恒温库)、应急物资综合监察设备、智慧调度指挥平台设备、物资调度数据汇总中心设备等内容。(实际招标范围及内容以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2.3 总投资:7274.05 万元,本次招标限价5617.89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01.94万元,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819.24万元,信息化建设最高投标限价2696.71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满足预算编制、评审要求,参加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的技术处理,项目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
(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3)信息化建设:本项目涉及的信息化建设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5 计划工期:9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100 日历天;施工及信息化建设 80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满足预算编制、评审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信息化建设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质量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信息化建设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支持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3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信息化建设单位不超过1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 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8至2026-06-2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0时至11:59:59时,下午12:00至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front/),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08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www.msggzy.org.cn),开标现场地址为: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 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南街144号
邮 编:62086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140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邮 编:62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28-37611550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2026-06-17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眉彭发改〔202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2025〕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山区凤鸣街道、观音街道、谢家街道、江口街道、黄丰镇、公义镇。
2.2 建设规模:对眉山市彭山区2个区级、4个街道、2个乡镇共计8个应急物资仓储储备库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改扩建仓库共计9500平方米,仓储设备(含常温库、冷藏库、恒温库)、应急物资综合监察设备、智慧调度指挥平台设备、物资调度数据汇总中心设备等内容。(实际招标范围及内容以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2.3 总投资:7274.05 万元,本次招标限价5617.89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01.94万元,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819.24万元,信息化建设最高投标限价2696.71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满足预算编制、评审要求,参加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的技术处理,项目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
(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3)信息化建设:本项目涉及的信息化建设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5 计划工期:9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100 日历天;施工及信息化建设 80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满足预算编制、评审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信息化建设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质量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信息化建设(EPC)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信息化建设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支持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3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信息化建设单位不超过1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 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8至2026-06-2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0时至11:59:59时,下午12:00至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front/),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08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www.msggzy.org.cn),开标现场地址为: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 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南街144号
邮 编:62086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140号(乐山商业银行旁)
邮 编:62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28-37611550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2026-06-17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