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院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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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引入共享充电宝院内服务项目比选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优化院内就医便民服务体系,成都市新都中医医院现开展引入共享充电宝院内服务项目比选工作。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采用比选方式采购该项目,特邀具有相关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使用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香樟路 120 号。
(二) 使用 范围: 医院收银台、电梯口、自助服务台座区等公共区域,设备摆放点位严禁占用消防通道、遮挡公共设施。
(三)服务 背景及 用途: 解决患者、家属及院内职工手机电量不足、通信中断、线上缴费受阻、扫码就医不便等问题,完善医院便民服务配套。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内容
1. 建立 24 小时服务热线,配备专职本地运维人员;
2. 具备完善的设备巡检、物资补充、故障维修体系;
3. 承诺为项目统一购置公众责任险及设备财产险,严格保护用户隐私与数据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信息;
4. 设备须满足 12V 安全低压设计,搭载过充、过压、短路、漏电多重防护功能,机身采用防火阻燃材质,无尖锐边角。
二、项目预算:为保证服务质量,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履约成本不能低于 *** 元/台/月。
三、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共享充电宝运营、智能设备租赁、便民服务运营等相关业务;可提供共享充电宝整机及充电宝单品第三方质检报告 ;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名单 ;
(四)具备近 3 年医院、商超、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共享充电宝投放运营同类项目业绩,可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备查,熟悉公共场所运营规范、院感防控及安全管理要求 ;
( 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竞价评选小组组成: 由采购人选派熟悉业务工作的 5 名工作人员组成。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
(请添加公众号客服获取完整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使用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香樟路 120 号。
(二) 使用 范围: 医院收银台、电梯口、自助服务台座区等公共区域,设备摆放点位严禁占用消防通道、遮挡公共设施。
(三)服务 背景及 用途: 解决患者、家属及院内职工手机电量不足、通信中断、线上缴费受阻、扫码就医不便等问题,完善医院便民服务配套。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内容
1. 建立 24 小时服务热线,配备专职本地运维人员;
2. 具备完善的设备巡检、物资补充、故障维修体系;
3. 承诺为项目统一购置公众责任险及设备财产险,严格保护用户隐私与数据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信息;
4. 设备须满足 12V 安全低压设计,搭载过充、过压、短路、漏电多重防护功能,机身采用防火阻燃材质,无尖锐边角。
二、项目预算:为保证服务质量,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履约成本不能低于 *** 元/台/月。
三、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共享充电宝运营、智能设备租赁、便民服务运营等相关业务;可提供共享充电宝整机及充电宝单品第三方质检报告 ;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名单 ;
(四)具备近 3 年医院、商超、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共享充电宝投放运营同类项目业绩,可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备查,熟悉公共场所运营规范、院感防控及安全管理要求 ;
( 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竞价评选小组组成: 由采购人选派熟悉业务工作的 5 名工作人员组成。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
(请添加公众号客服获取完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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