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2026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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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6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
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
社区简介
     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于2004年村改居,属涉农社区,位于金泉街道西南部。2020年7月,社区合并原两河社区,成为新的清水河社区,辖区内IT大道、货运大道横跨东西南北,东至摸底河,西至清水河,北至清风路,南至青羊清源社区交界处。与淳风桥社区隔路相邻,摸底河、清水河贯穿其中,与高家社区隔摸底河相邻,东南与白仁社区隔河相邻,南与青羊区清源社区相邻,西南与青羊区隔河相邻,西北与淳风桥社区相邻,社区面积1.92平方千米。                                     
  社区由原清水河社区13个涉农居民小组及原两河社区9个城市居民小组组合而成全新的22个居民小组,有常住户8640户,常住人口20034人,户籍人口2168户,户籍人口数6139人,流动人口14310人(2026.4.15数据);社区党委下设 9个二级支部,目前共有正式党员217人;划分为18个⽹格(其中11小区院落网格,7个专属⽹格,5个学校,1个铁路,1个合作社),有⽹格员11⼈(不含前台),微⽹格员120⼈,按照上级要求实⾏⽹格化管理。                                 
  截至目前大部分居民已完成拆迁安置,仅余农户几户未拆迁安置,土地挂钩整理工作基本完成;辖区院落仅清淳家园一期6个区和清淳家园二期A、B两个区,共8个院落,皆为拆迁安置小区。                    
  2026年社区换届选举后,邓超同志担任党委书记及居委会主任;贺晓林同志担任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周飞同志担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社区两委成员共计9人。
项目具体情况
     按照社区保障资金管理要求,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2026 年可使用社区保障资金资金总额 56.8万元,其中用于运行资金 2.4万元,用于项目资金 54.4万元。经前期需求征集、议事会审议通过,街道备案等程序,委托第三方承接主体实施的项目共4个,合计资金34万元。现发布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2026 年委托第三方承接主体实施的项目如下:
  项目一:
“清水育苗”社区青少年自助互助服务项目
项目周期: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31日
项目金额:9万元
1.回应的需求或解决的问题:
以儿童需求为导向,激活社区多元主体参与,通过儿童视角推动社区治理提质、邻里关系融合与社会支持网络构建,为儿童打造安全、包容、可参与的成长环境;持续升华“清苗系列”儿童品牌。
2.项目围绕以下内容形成公益产品(含产出、效果、问题解决程度):     
①在寒暑假开展2个儿童主题系列活动;
②开展社区儿童品牌活动“清苗之音”儿童有声电台活动3次;
③对“小小清苗儿童观察团”开展培育实践活动3次;孵化家长自组织队伍1支,开展培育实践活动2次;
④开展儿童友好、未成年人保护社区宣传倡导活动2次,儿童心理健康关爱类活动2次,家庭支持力提升活动2次;
⑤撬动儿童、家庭共建打造儿童友好“微场景”1处。
⑥市级媒体报道3次以上
项目二:
“清淳爱老”社区老人自助互助服务项目
项目周期: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31日
项目金额:8万元
回应的需求或解决的问题:
以社区老年居民多元化的需求为出发,整合链接各类资源,撬动居民参与,开展各类老年人公益服务,持续发挥“清益老党员”自组织队伍力量,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区氛围,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参与感。
2.项目围绕以下内容形成公益产品(含产出、效果、问题解决程度):
①收集老年人需求,根据需求开展小组活动1个;
②对已有的“清益老党员工作室”开展赋能提升,培育老年人互助自组织队伍1支;
③开展家庭支持能力提升、代际关系融合类服务5次;
④指导协助社区老年人自组织队伍开展“微活动”6次,为社区老年人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创造条件;
⑤撬动院落居民参与,打造院落老年友好氛围营造点位1处;活化已有院落空间使用,并形成相关维护机制;
⑥区市级媒体报道3次以上。
   项目三:
“安享清淳”社区安全自治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周期: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31日
项目金额:8万元
1.回应的需求或解决的问题:
  通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提升辖区内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居民公共安全能力;宣传居民安全公约;提高居民在公共安全方面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及自我监督能力。                            
2.项目围绕以下内容形成公益产品(含产出、效果、问题解决程度):
①按每季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劝导等工作全年不少于 4 次,对辖区院落开展100% 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院落安全隐患清单,实现安全排查与劝导工作常态化。
② 面向院落骨干、门卫、居民代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通过安全知识培训、典型案例警示、现场实操等方式,开展多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与技能提升活动,累计不少于 5 次。
③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逃生等安全应急演练1次,提升居民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及协同处置能力。
④ 开展「安全共治・人人有责」主题活动4次,引导院落骨干及安全自治队伍主动排查院落配套短板,多方统筹整合资源,实现区域内6个院落354个单元安全宣传提示广泛覆盖。
⑤ 加强项目宣传推广,区级以上媒体宣传2次。
项目四:
“清水为邻”社区生态环境优化提升项目
项目周期: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31日
项目金额:9万元
1.回应的需求或解决的问题:
  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推动党员居民关心环境问题,引导其全程参与环境治理实施与维护,优化更新院落空间功能,改善院落环境,让空间适配多元生活需求;打破邻里隔阂,培育居民参与意识与议事协商能力,激活院落自治内生动力。
2.项目围绕以下内容形成公益产品(含产出、效果、问题解决程度):     
①收集院落居民意见需求,挖掘积极骨干居民参与项目实施。
②开展院落议事协商会议4次及以上,针对居民需求进行讨论,形成院落环境提升“微改造”议案。
③根据议案打造院落环境提升“微改造”点位3处,
④推动居民成立环境维护类自组织,引导其针对新改造点位制定后续维护机制,落实维护责任,并开展相关院落公益服务4次。
⑤支持院落自组织进行开展环境治理改造类微公益创投项目不少于3个。
⑥链接社会资金、物品或相等价值服务1000元,区市级媒体报道2次及以上。
⑦撰写项目案例1个,提炼经验教训。
申报要求
一、 申报主体资质等级要求
     申报上述项目需是在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社区社会企业。 申请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合格;
2、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团队和专业执行能力(项目负责人持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证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每家社会组织最多应申报三个项目,申报资金不超过社区当年资金总额的40%。
二、 申报材料要求
1、社会组织相关资质证明(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项目计划书(需明确具体方案、项目目标、资金使用方案及其他承诺事项),同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好社区全年活动意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一份、纸质项目资料5份(加盖鲜章);
5、单位介绍或参评初版PPT(其中参评PPT可以参评时提供,初审时不作为必要项,单位介绍必须提供);
6、一场活动的完整资料(策划、通知、活动过程资料、验收情况等)(选择性提供);
7、各级奖励及优秀案例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
8、针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充分的社区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三、项目书、法人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模板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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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
2026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以下简称“社区保障资金 ”)项目发包管理,切实提高社区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修订深化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管理使用“ 五步法 ”有关内容的通知》 (成社通〔2026〕 15号) 、《金牛区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金社发〔2024〕 1号)文件精神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以居民群众迫切需求的公共服务为重点,突出服务的基础性、普惠性和公益性,规范购买第三方专业化、多元化服务。
第二章 项目发包主体和承接主体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的主体( 以下简称“ 发包主体 ”),根据群众需求,按照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范围,采取服务外包方式购买第三方服务。
第四条:承接社区保障资金项目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 ”)包括企业(社会企业) 、社会组织、社区自组织 。企业(社会企业) 、社会组织须提供相应服务的有效资质;社区自组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章 项目发包范围
     第五条:发包的项目须同时满足:在社区保障资金“ 负面清单 ”之外、为社区本职工作之外的公共服务类项目、经社区居民议事会审议通过,主要包括社区社区总体营造、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社区志愿服务、社区生态环境优化提升、“阳光共治”小区治理和小区、院落(网格)营建、社区微更新、“一老一小一新”自助互助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等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按年初议定的金额范围实报实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参照街道有关规定组织具体实施。
第四章 项目发包流程
     第七条:项目发包前,应通过社区公开栏、成都社区保障资金E管家平台等线上线下载体发布发包公告,发包公告应注明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及指标、参与条件、发包时限等相关内容;发布发包公告的同时应公布发包办法;项 目发包应按议定的发包办法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第八条:对居民议事会议定的拟实施项目, 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分类实施。具体发包方式及流程如下。
     (一)实施项目金额预算 10万元以下的,由社区居委会采用评审会议方式,研究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实施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受委托的第三方组织不得与项目 申报机构有利益关联) ,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优化建议 。社区应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布项目征集公告,接受机构报名,审查机构资质,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评审会由社区党委召集,参会人员包含部分居民代表,街道干部,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利益相关人员代表,参会人数不少于21人 。社区须安排人员清楚完整记录评审过程,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实施项目金额预算10万元(含) 以上的,根据项目符合情形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依规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 由社区居委会参照政府采购要求或上级要求的其他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总额20万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类项 目在发包前,应进行项目听证(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
(三)一家机构在一个社区最多承接三个项目,项目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社区保障资金总额的50%(含) 。承接街道平台类项目的机构不得同时承接本社区其他项 目,避免“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
第五章 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承接主体按照协议约定实施项目,受益群众、居民议事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全程监督,适时开展中期评议和结项评议,确保承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 由社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根据承接主体提供的项 目 自评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现场验收记录等材料,参照金牛区社区保障资金质效评估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制定结项评估报告 。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今后年度编制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社区根据项目实际,在合同(协议) 中约定项目执行前预先支付不超过合同(协议)金额40%的资金,再结合项目进度,根据中期、末期验收考评结果序时比例支付 。单次项目(活动)在评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第十二条: 当年议决发包项目未实施的, 由社区党组织最迟在年底居民议事会上向与会人员说明未实施原因并予以终止。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社区党委、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2026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评审办法》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修订深化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管理使用“ 五步法 ”有关内容的通知》 (成社通〔2026〕 15号)、《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指导手册》(2024修订版)、《关于学习推广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公益微创投项目工作方法的通知  (〔2024〕-25)中相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会人员组成
社区评审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召集,参会人员包含部分村(居)民代表、相关镇(街道)干部、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利益相关人员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21人。
二、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评审会由社区党组织主持。
2.主持人报告2026年本社区公告的社区保障资金优先项目方向。
3.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通报征集到的项目计划书情况;
4.评审会成员对评审工作充分讨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答疑;
5.评审会成员听取拟承接项目陈述人的介绍,并打分;
6.对所有项目打分排序后,逐一讨论对每一项目拟支持金额,形成社区拟实施项目建议方案。
三、评审原则
1.评审项目是否符合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范围,是否属于优先需求项目。对征集到的项目计划书由社区按类别分类,凡是在社区保障资金禁止使用范围中的项目,经评审会确认后,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
2.符合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按照100分制原则打分,以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各项目按照平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资金总量选择能够支持的项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序支持,平均分低于70分的项目,不得实施。
3.为了体现专业引导,社区党组织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不少于2人的项目评审专家团,专家团评审打分,占项目最终得分的40%;评审委员会其他成员打分,占项目最终得分的60%。计算方法为:项目评审最终得分=专家团平均分*40%+居民评审委员平均分*60%。
4.项目申报方,应回答评审会成员提出的问题。
四、评分标准
本社区拟实施的社区保障资金项目,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属于社区保障资金优先项目的,计10分;
2.项目与社区居民的需求相关,能够切实解决当前矛盾和问题,服务于社区居民,计15分;
3.项目具有公益性,居民参与度高,受益对象多,计10分;
4.项目开展的时机好,属于当前社区亟需开展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紧迫性,计10分;
5.项目方案设计科学,操作性强,具有示范带动性,计15分
6.项目执行团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执行力强,有责任心,计10分;
7.项目资金预算科学,各项成本支出控制合理,计15分;
8.项目居民需求强烈,具有普遍性,在项目征集当中意见较为集中,所占比例排列前位,计15分。
五、注意事项
1.每一参评人员对每一项目单独打分,并签名。
2.由3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计分统分,并当场公告每一项目平均得分。
3.所有评分表作为原始档案保存。
4.评审现场,欢迎相关居民列席旁听。
六、其它说明
以评审代表评分为主,居民参评仅做参考。
本评审办法经社区居民议事会审议通过,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解。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0日,今年由于保障资金新政策实施,保障资金E管家没有同步更新,所以凡参与申报的组织需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并提供电子材料。
提交邮箱:32654268@qq.com
联系人:***            
电话:***(微信同号)
社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新二巷149号三楼
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党委  居委会
2026 年 7 月 3日
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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