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泸古高速项目地材临采采购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泸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28

【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泸古高速项目地材临采采购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采购单位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泸古高速项目地材临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泸古高速项目地材临采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CRCC2306--2026-WZYJCL25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所属项目,建设资金也落实,具备询价条件,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泸古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现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泸古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所需1号地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泸古项目地处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起点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九君村,经天仙镇天星村、天仙镇观音村、止于护国镇德红村。起讫里程为K0+000~K14+929,标段全长14.929公里,含路基工程17.5km(单幅),桥梁10493延米/13座,人、车行天桥517延米/8座,隧道1850延米/2座,涵洞2303.4横延米/38座,枢纽互通1处,合同额约16.2559亿元,合同工期36个月。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营业范围: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商须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厂商的要求,并须取得生产厂商的授权。
2.4.2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已进行实缴(实缴金额最低不得低于200万);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完税证明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
2.4.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近三年(2024年1月至今)证明所投物资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至少1份;
2.4.4: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若供货业绩证明为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内供货业绩优先考虑(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其它要求:
2.5.1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5.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询价接受代理商参与。
2.5.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包件1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规格及技术指标
需求数量
询价保证金(元)
交货地点
DC-01
机制砂
0-5mm

详见技术规格书
4346.531
200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泸古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
碎石
5-31.5mm

5763.533
碎石
便道

18552.240
合计



28662.304



 
本次询价项目,为确保各供应商审慎参与、规范履约,杜绝随意报价、无故弃标等情况,本次询价须按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有效报价的必备提交资料,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报价不予受理。收取方式为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泸古高速TJ1 标项目经理部
银行账号:9901123102300057527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联号:301100000120
备注:地材询价报价保证金
 
 
 
3.2技术规格书:
一、混凝土用碎石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混凝土用碎石。
2.技术要求:
⑴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铁二十三局有限公司泸古高速公路TJ-1项目经理部管段内工程。
(2)本技术规格书引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
JTG/T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
(3)技术指标:
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或卵石,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中Ⅱ类的规定:
 
 
表1 粗集料技术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I类
Ⅱ类
Ⅲ类
碎石压碎指标(%)
≤10
≤20
≤30
卵石压碎指标(%)
≤12
≤14
≤16
坚固性
(硫酸钠溶液法试验质量损失值,%)
≤5
≤8
≤12
吸水率(%)
≤1.0
≤2.0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按质量计,%)
≤5
≤10
≤15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2
≤0.5
有害物质
限量
有机物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
(按SO3质量计,%)
≤0.5
≤1.0
岩石抗压强度(水饱和状态,MPa)
火成岩≥80;变质岩≥60;水成岩≥30
表观密度(kg/m)
≥2600
连续级配孔隙率(%)
≤43
≤45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注:1.粗集料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其他情况下,如有必要也可进行岩石的抗压强度检验。岩石的抗压强度除应满足表中要求外,其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对于C60及以上的混凝土,应不小于2,其余应不小于1.5。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
3.当粗集料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
4.采用卵石破碎成碎石时,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破碎面,且其破碎面应不小于70%。
5.卵石和碎石混合使用时,压碎值应分别按卵石和碎石控制。
当混凝土结构物处于不同环境条件下时,粗集料坚固性试验的结果除应符合表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粗集料坚固性要求
混凝土所处环境条件
在硫酸钠溶液中循环5次后的质量损失(%)
寒冷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5
寒冷地区,经常处于干湿交替状态
<3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粗集料风化或软弱颗粒过多
<12
混凝土处于干燥条件,但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高或强度等级大于C40
<5

粗集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JTG/T 3650-2020表6.4.3的规定。
(二)检验方法
(1)资料核查
产品出厂合格证、厂家质检报告。
(2)外观质量检验
不得有明显受污染、含杂质。
(3)试验检测
检测规程采用《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
(三)运输运输与验收
材料的运输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验收数量应是经买方检验合格,并按入场时买方取样测得的含水率扣除含水量后的干石数量。称重数量应以买方地磅单据为准。
实测含水率>1%时:验收数量=(进场过磅数量-出场皮重)/[1-(实测含水率-1%)]
实测含水率≤1%时:验收数量=进场过磅数量-出场皮重
注:如经买方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由供方负责清除不合格材料。
含水率检测结果以进场时双方共同取样并在买方试验室检测的结果为准。
(四)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二、混凝土用砂。
(一)采购物资名称:混凝土用砂。
(二)技术要求:
1、适用范围:适用于中铁二十三局有限公司泸古高速公路TJ-1项目经理部管段内工程。
2、本技术规格书引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
JTG/T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
3、技术指标:
细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细集料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1类
Ⅱ类
Ⅲ类
有害物质
限量
云母(按质量计%)
≤1.0
≤2.0
轻物质(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0.5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2
≤0.06
天然砂
含泥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机制砂
MB值≤1.4
或快速法试验合格
MB值
≤0.5
≤1.0
≤1.4或
合格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MB值>1.4
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坚固性
硫酸钠溶液法试验,砂的质量损失(%)
≤8
≤10
机制砂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20
≤25
≤30
表观密度(kg/m³)
≥2500
松散堆积密度(kg/m³)
≥1400
空隙率(%)
≤44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注:1.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机制砂两类;按技术要求分为I类、I类、皿类。
2.石粉含量系指机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3.当工程有要求时,含水率和饱和面干吸水率应采用实测值。
4.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5.当对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做坚固性试验。
6.当碱集料反应不符合表中要求时,应采取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所供应的砂应为Ⅱ类2区中砂    
表4 砂的分类
砂组
粗砂
中砂
细砂
细度模数
3.7~3.1
3.0~2.3
2.2~1.6

细集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3的规定,级配类别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5 细集料颗粒级配要求
细集料的分类
天然砂
机制砂
级配区
1区
2区
3区
1区
2区
3区
方孔筛
累计筛余(%)
4.75mm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36mm
35-5
25~0
15~0
35~5
25~0
15-0
1.18mm
65~35
50~10
25-0
65~35
50~10
25~0
600μm
85~71
70-41
40~16
85~71
70~41
40~16
300μm
95~80
92~70
85~55
95~80
92~70
85~55
150μm
100~90
100-90
100~90
97~85
94~80
94~75

表6 细集料颗级配类别
类别
I类
Ⅱ类
Ⅲ类
级配区
2区
1、2、3区

(二)检验方法
(1)资料核查
产品出厂合格证、厂家质检报告。
(2)外观质量检验
不得有明显受污染、含杂质。
(3)试验检测
检测规程采用《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
(三)运输与验收
材料的运输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验收数量应是经买方检验合格,并按入场时买方取样测得的含水率扣除含水量后的干砂数量。称重数量应以买方地磅单据为准。
实测含水率>3%时:验收数量=(进场过磅数量-出场皮重)/[1-(实测含水率-3%)]
实测含水率≤3%时:验收数量=进场过磅数量-出场皮重
注:如经买方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由供方负责清除不合格材料。
含水率检测结果以进场时双方共同取样并在买方试验室检测的结果为准。
(四)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三、填料技术规格书
(一)填料质量标准
填料粒径和级配质量应符合TB 10001-201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中良好级配含土粗圆砾(A2),严禁掺入有机土(有机质含量大于5%)。
名称
说明
细粒含量
级配
定名
填料组别
中砾石土
中圆砾土
粒径大于 5mm 颗粒的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50%(浑圆或圆棱状为主)
<5%
良好
良好级配中圆砾
A2
间断
间断级配中圆砾
B1、B2
均匀
均匀级配中圆砾
B2
5%~15%
良好
良好级配含土中圆砾
A2
间断
间断级配含土中圆砾
B1、B2
均匀
均匀级配含土中圆砾
B2
15%~30%

粉土质中圆砾
B2、B3

黏土质中圆砾
B3、C1
30%~50%

多粉土中圆砾
C1

多黏土中圆砾
C2

表1 砾石土填料列类别划分
(二)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
过磅进行验收。
(三)检查及验收
出厂前按照TB 10001-201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中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其内容包括有机质含量、细粒含量、级配、定名和填料组别判定,检测方法采用GB/T50123-201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收货验收时随机抽查指标进行检测,不合格者不予验收。
(四)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其他:
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
五、其它要求
5.1 中标人需专人负责现场相关事宜对接。
5.2中标人需提供资源税。
六、质量保证期
6、1 卖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三年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2 买方在结算的货款中扣除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6、3 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如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纠纷,待纠纷最终解决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6、4 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买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卖方补足。
6、5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付款周期及比例: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项目资金情况, 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90日起开始付款,供货过程中原则上不超过已结算供货总额的70%,当期的办理结算后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结算总价款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年质保期满且货物无质量缺陷无息支付质保金。逾期支付不计息,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3.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且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买方验证通过后,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融信、云信或银信等方式〕付款,票据付款原则上不低于结算总额的〔60%〕。卖方未提供发票的,买方不予支付货款。买方采用票据支付的,卖方承诺不向买方主张贴息费用。每次付款前卖方均需提前提供收款收据。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3.3.3乙方充分理解并认可甲方因资金周转不及时,可能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同意付款时间顺延。付款时间的延期或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违约金等除本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本条款所涉风险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材料、加工、制作、运输、人工、辅材、机械、验收、资源税、税费等全部费用,无任何隐性增项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泸古项目指定收货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生产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材料检验检测报告。
3.4.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6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7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3.4.8其他
(1)所有进场材料均为要求合格产品,材质、工艺完全符合项目施工要求,杜绝不合格材料、劣质材料进场施工。
(2)施工全过程中须接受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无条件无偿整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09时3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2026年8月28日09时30分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2栋
联 系 人:赵滨     联系电话18628873531
2.采购人:包件1地材DC-01: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泸古高速公路TJ-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渠坝驿大桥天仙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物资设备部   ***  ***
七、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执纪审查室
电话:028-68311077  028-68311288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028-68311296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纪检办公室  
电话:023-63035779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023-63035832
在报价人报名期间,若询价人故意排除潜在报价人,可向监督人举报。(邮箱Cr2306123456 @163.com)。
 
 2026年8月27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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