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富中医采[2026]12号
项目名称:富顺县中医医院2026年印刷品采购项目
富顺县中医医院制
2026年09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8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0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23
第八章 评审方法…………………………………………………………………36
第九章 采购合同(草案)………………………………………………………4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我院拟对2026年印刷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富中医采[2026]12号。
2.项目名称:富顺县中医医院2026年印刷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富顺县中医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印刷品,采购预算为
***.00元(大写:陆万叁仟伍壹玖拾肆元整),最高限价为
***.00元(大写:陆万叁仟伍壹玖拾肆元整)。(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富顺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fsxzyy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富顺县中医医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4日00:00-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富顺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fsxzyyy.cn/)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在线免费获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30-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住院部二楼采购办。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院恕不接收,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本项目接收现场文件,不接收邮寄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住院部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富顺县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富顺县东湖大道1801号
邮 编:643200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fsxzyyycgb@163.com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为***.00元(大写:陆万叁仟伍壹玖拾肆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00元(大写:陆万叁仟伍壹玖拾肆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 |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6 | 谈判结果公告 | 在富顺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fsxzyyy.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7 |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 8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9 | 谈判文件咨询 |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
| 10 |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11 | 供应商质疑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富顺县东湖大道1801号 邮政编码:6432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
| 1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部门:院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13-5156615 联系地址:富顺县东湖大道1801号 邮政编码:6432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富顺县中医医院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要求见第一章)。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二十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我院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谈判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1 现场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6.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要求见第一章)。
32.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八、谈判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 他
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采取承诺制,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应当根据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不得采取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予以细化规定,也可以采取承诺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报价要求: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首轮报价及现场报价均应填写总金额及产品清单明细分项报价。供应商根据“第五章二、采购内容”中的各项最高单价限价进行同比例下浮,下浮后的单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 序号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要求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承诺函。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
| 6 |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
| 7 |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谈判适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附件(委托代理人谈判适用);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根据富顺县中医医院的实际工作需要,现需采购印刷品。
项目编号:富中医采[2026]12号。
项目名称:富顺县中医医院2026年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00元(大写:陆万叁仟伍壹玖拾肆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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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序号 | 品目 | 成品尺寸(mm) | 颜色 | 材质 | 规格 | 装订工艺 | 单位 | 2026年预计采购量 | 控制价 |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处方笺(西) | 210*145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0 | 1.8 | 180 |
| 2 | 诊疗麻醉知情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5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40 | 2.85 | 114 |
| 3 |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申请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40 | 2.85 | 114 |
| 4 | 检验科检查申请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0 | 2.85 | 285 |
| 5 | 疾病证明书 | 220*180 | 单色 | 70克双胶(压点线)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0 | 4 | 400 |
| 6 | 放射科检查申请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50 | 2 | 100 |
| 7 | 病房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0 | 2 | 200 |
| 8 | 孕产妇健康档案 | 210*297 | 单色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视单位要求而定(4-10页) | 骑马订 | 本 | 150 | 3 | 450 |
| 9 | 0-6岁儿童健康档案 | 210*297 | 单色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视单位要求而定(4-10页) | 骑马订 | 本 | 150 | 3 | 450 |
| 10 | 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 210*297 | 单色、双面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视单位要求而定 | 骑马订 | 份 | 10 | 3 | 30 |
| 11 | 居民健康档案(一般人群) | 210*297 | 单色、双面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6页 | 骑马订 | 本 | 1000 | 1.5 | 1500 |
| 12 | 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 | 210*297 | 单色、双面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6页 | 骑马订 | 本 | 40 | 2 | 80 |
| 13 | 居民健康档案(糖尿病) | 210*297 | 单色、双面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6页 | 骑马订 | 本 | 40 | 2 | 80 |
| 14 | 居民健康档案(高+糖) | 210*297 | 单色、双面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6页 | 骑马订 | 本 | 40 | 2 | 80 |
| 15 | 手术知情同意书(内镜)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40 | 4.2 | 168 |
| 16 | 术前沟通知情告知书(内镜)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20 | 4.2 | 84 |
| 17 | 康复理疗执行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200 | 3.5 | 700 |
| 18 | 病人一览表 | 37*67 | 彩色 | 250克铜版 | / | 模切 | 张 | 5000 | 0.15 | 750 |
| 19 | 会议记录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20 | 4 | 80 |
| 20 | 西药袋 | 80*100 | 单色 | 60克书写纸 | / | 模切 | 个 | 150000 | 0.0675 | 10125 |
| 21 | 住院病人信息输入卡(250克铜版卡纸) | 210*145 | 单色、双面 | 250克铜版 | / | 模切 | 张 | 20000 | 0.2 | 4000 |
| 22 | 病重通知书 | 210*297 | 单色(黑红绿三联)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1.8 | 18 |
| 23 | 病危通知书 | 210*297 | 单色(黑红绿三联)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20 | 1.8 | 36 |
| 24 | 值班医生交接班记录簿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80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0 | 4 | 400 |
| 25 | 住院患者生命体征检测记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80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0 | 4 | 400 |
| 26 | 护理记录单-1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0 | 3.8 | 380 |
| 27 | 居民医保意外伤害情况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4 | 40 |
| 28 | 住院患者须知—1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400 | 3.4 | 1360 |
| 29 | 住院患者须知—2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400 | 3.4 | 1360 |
| 30 | 手术病人访视记录单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50 | 3.8 | 190 |
| 31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协方 | 210*297 | 单色 | 封面100克彩胶,内页70克双胶 | 6页 | 骑马订 | 份 | 20 | 2 | 40 |
| 32 | 出院病人回访表 | 210*297 | 单色 | 30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 | 本 | 20 | 3.8 | 76 |
| 33 | 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牛皮封面)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 本 | 20 | 3.8 | 76 |
| 34 | 电梯运行情况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封面80克牛皮纸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20 | 3.8 | 76 |
| 35 | 门诊病历 | 185*130 | 双色(双面) | 封面105铜版、内页70克书写纸 | 4页+16页 | 锁线装订 | 本 | 1500 | 0.68 | 1020 |
| 36 | 笔记本(竖翻大号)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封面80克牛皮纸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20 | 3.9 | 468 |
| 37 | 笔记本(横翻小号) | 210*145 | 彩色 | 180克铜版彩封,内页80克双胶 | 50页 | 胶装 | 本 | 1500 | 4 | 6000 |
| 38 | 定制纸杯 | 上口7.2CM、下口5.3CM,高7.5CM | 彩色 | 7盎司 | / | / | 个 | 60000 | 0.18 | 10800 |
| 39 | 药房标签 | 210*297 | 单色 | 不干胶 | | 划线 | 张 | 5000 | 0.4 | 2000 |
| 40 | 麻醉苏醒观察记录单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80 | 3.8 | 304 |
| 41 | 中药饮片煎药操作记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80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50 | 4 | 200 |
| 42 | 床头警示卡 | 10*6.2 | 单色 | 200克铜版 | | | 张 | 15000 | 0.12 | 1800 |
| 43 | 手术交接记录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0 | 3.8 | 380 |
| 44 | 手术清点记录单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50页 | 胶头 | 本 | 100 | 3.8 | 380 |
| 45 | 手术安全核查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50页 | 胶头 | 本 | 100 | 3.8 | 380 |
| 46 | 手术风险评估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50页 | 胶头 | 本 | 50 | 4 | 200 |
| 47 | 病理组织(或液体)送检单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50页 | 胶头 | 本 | 50 | 4 | 200 |
| 48 | 手术室特殊耗材使用登记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50 | 4.5 | 225 |
| 49 |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填表说明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 | 张 | 1000 | 0.13 | 130 |
| 50 | CSSD物品回收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51 | CSSD物品发放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52 | 灭菌包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53 | 压力蒸气灭菌锅运行前清洁记录表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54 | 压力蒸气灭菌器运行安全检查记录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55 | 健康体检记录反馈告知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50 | 4 | 200 |
| 56 | 药师咨询服务记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80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4.2 | 42 |
| 57 | 危险化学品交接 | 210*297 | 单色 | 70 克双胶,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 本 | 30 | 5 | 150 |
| 58 | 胃镜清洗消毒登记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3.8 | 114 |
| 59 | 肠镜清洗消毒登记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3.8 | 114 |
| 60 | 胃镜检查知情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50 | 5 | 250 |
| 61 | 肠镜检查知情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6 | 180 |
| 62 | 吸入性麻醉药添加及使用记录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纸、80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30 | 4.5 | 135 |
| 63 | 麻醉科肌肉松弛药使用记录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纸、80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64 | 全身静脉麻醉药使用记录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纸、80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65 |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纸、80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66 | 翻身卡 | 210*145 | 单色 | 200克铜版 | | 打孔 | 张 | 200 | 0.5 | 100 |
| 67 | 肠镜告知预约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5 | 50 |
| 68 | 拔牙手术知情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5 | 50 |
| 69 | 冠修复治疗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5 | 50 |
| 70 | 根管治疗知情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5 | 50 |
| 71 | 可摘局部义齿修复治疗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5 | 50 |
| 72 | 口腔局部麻醉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20 | 5 | 100 |
| 73 | 口腔科治疗知情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字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20 | 5 | 100 |
| 74 | 护理风险告知书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字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50 | 3.8 | 190 |
| 75 | 侵入性护理技术操作治疗同意书 | 210*297 | 单色、双面 | 70克打印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0 | 6 | 600 |
| 76 | 检前健康调查问卷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字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4 | 40 |
| 77 | 医废暂存间病理性废物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6 | 60 |
| 78 | 医院科室病理性废物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10 | 6 | 60 |
| 79 | 健康教育单(各科室)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500 | 3.8 | 1900 |
| 80 | 手术患者压力性损伤风险因素评估及会诊单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0 | 3.8 | 380 |
| 81 | 退票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5 | 50 |
| 82 | 退票登记封面 | 147*209 | | 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 | 本 | 300 | 1 | 300 |
| 83 | 加班用餐审批单 | 265*130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3.9 | 39 |
| 84 | 工作用餐报销单 | 265*130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3.9 | 39 |
| 85 | 报销审批单 | 265*130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80 | 3.9 | 312 |
| 86 | 差旅报销审批单 | 265*130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3.9 | 39 |
| 87 | 出差申请审批单 | 265*130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3.9 | 39 |
| 88 | 财务凭证白切纸 | 270*140 | 单色 | 100克打印纸 | | | 张 | 8000 | 0.05 | 400 |
| 89 | 财会档案盒(会计账簿封面) | 310*220*25 | 单色 | 档案盒700美卡 | | 模切、压痕 | 个 | 100 | 4.8 | 480 |
| 90 | 594*210 | 单色 | 封面150克牛皮纸(侧翻) | | | 个 | 100 | 1 | 100 |
| 91 | 财会档案盒(会计报表封面) | 310*220*25 | 单色 | 档案盒700美卡 | | 模切、压痕 | 个 | 100 | 5.1 | 510 |
| 92 | 420*297 | 单色 | 封面150克牛皮纸(上翻) | | | 个 | 100 | 1 | 100 |
| 93 | 会计凭证档案盒(带封面、折角) | 310*220*40 | 单色 | 档案盒700美卡 | | 模切、压痕 | 个 | 500 | 5.1 | 2550 |
| 94 | 594*210 | 单色 | 封面150克牛皮纸(侧翻) | | | 个 | 500 | 1 | 500 |
| 95 | 15*15减去7.5*7.5 | 单色 | L形折角150牛皮纸 | | | 个 | 500 | 0.5 | 250 |
| 96 | 肾脏替代治疗(CRRT)治疗单 | 210*297 | | 70克打字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30 | 4 | 120 |
| 97 | 麻醉药品、一类药品交接登记表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4.2 | 126 |
| 98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4.2 | 126 |
| 99 |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瓶回收登记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4.2 | 126 |
| 100 | 急诊留观须知 | 210*297 | 单色 | 70克双胶 | 50页 | 胶头 | 本 | 30 | 4 | 120 |
| 101 | 煎药室登记本住院部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80克双胶纸封面、双色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4.2 | 126 |
| 102 | 煎药室登记本门诊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80克双胶纸封面、双色 | 100页 | 胶头 | 本 | 30 | 4.2 | 126 |
| 103 | 富顺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分诊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 | 本 | 30 | 4.2 | 126 |
| 104 | 急诊科120院前急救出诊登记本一览表 | 297*420(A3)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 | 本 | 20 | 5 | 100 |
| 105 | 医嘱班双人查对记录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 | 本 | 20 | 3.8 | 76 |
| 106 | 院前急救记录单及风险告知书 | 210*297 | 单色、双面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30 | 3.8 | 114 |
| 107 | 留观病员医嘱单 | 210*297 | 单色 | 30克打印纸 | 100页 | 胶头 | 本 | 20 | 3.8 | 76 |
| 108 | 急诊科出诊班交班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50 | 3.8 | 190 |
| 109 | 急诊科DN护士交班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50 | 3.8 | 190 |
| 110 | 急诊留观患者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50 | 3.8 | 190 |
| 111 | 煎药汤剂医嘱提示 | 10*6.5 | 单色 | 200克铜版 | | | 张 | 15000 | 0.08 | 1200 |
| 112 | 疾病证明登记薄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113 | 检验科交接班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114 | 输血科交接班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115 | 医技科室危急值登记本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80克牛皮纸封面 | 50页 | 胶头、包本 | 本 | 10 | 5 | 50 |
| 116 | 机动车驾驶体检填表说明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4 | 40 |
| 117 | 从业人员体检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4 | 40 |
| 118 | 健康体检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4 | 40 |
| 119 | 入职体检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4 | 40 |
| 120 | 学生健康体检表 | 210*297 | 单色 | 70克打印纸 | 50页 | 胶头 | 本 | 10 | 4 | 40 |
| 汇总 | | | *** |
三.★商务要求:
1.以上列举物品为院内主要采购的物品(属预估清单),以上清单并不代表采购的所有内容,可能会有调整,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物品,清单中未列举的物品,双方按照市场价确定采购价格。
2.以上医院采购物品,不是一次性供货。在供货期内,按医院通知的名称和数量进行供货。
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供货期限及供货约定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用量金额结算。
(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中标采购合同金额为止。
该采购项目满足以上两条的其中一条,该合同终止。
5.交货地点:富顺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含富达路院区、同心院区和其他临时地点)。
6.合同签订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货款结算方式:按月实际用量结算,次月收到发票及相关凭证后30日内,支付上月结算货款。
(2)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甲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不符合医院要求的需立即进行免费更换并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
(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在下次供货时进行免费更换。其他售后服务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9.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且参照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验收。
10、凡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一经查证属实,该供应商将列入富顺县中医医院招标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与富顺县中医医院非政府采购项目。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谈判人应全部满足。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八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响应函
富顺县中医医院
(响应人全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份: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始日起20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我方理解并遵守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5、如果发生谈判须知第5条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6、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发布成交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没有填无): 。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0、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代表签字: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富顺县中医医院:
我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参加采购、签订合同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响应人: (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
202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富顺县中医医院: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202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业主方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致:富顺县中医医院: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现做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致:富顺县中医医院: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现做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我单位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成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你方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公共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八、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九、商务应答表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十、服务承诺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富顺县中医医院: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因我方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足,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影响项目进度,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报价表(格式)
首 轮 报 价 表
| 项目名称:富顺县中医医院2026年印刷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富中医采[2026]12号 |
|
|
| 序号 | 品目 | 品牌 | 成品尺寸(mm) | 颜色 | 材质 | 规格 | 装订工艺 |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总价限价(元)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下浮率(小写): % |
| 报价下浮率(大写): |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1.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2. 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劳务管理、住宿、车费、安装、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 响应人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4. 首轮报价应填写详细清单,详见“第五章二、采购内容”。
5.供应商根据“第五章二、采购内容”中的各项最高单价限价进行同比例下浮,下浮后的单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现 场 报 价 表
| 项目名称:富顺县中医医院2026年印刷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富中医采[2026]12号 |
|
|
| 序号 | 品目 | 品牌 | 成品尺寸(mm) | 颜色 | 材质 | 规格 | 装订工艺 |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总价限价(元)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下浮率(小写): % |
| 报价下浮率(大写): |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个人印章/手印):
响应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手印):
日期:
注:1.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2. 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劳务管理、住宿、车费、安装、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 响应人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4. 现场报价应填写详细清单,详见“第五章二、采购内容”。
5.供应商根据“第五章二、采购内容”中的各项最高单价限价进行同比例下浮,下浮后的单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十一、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
十二、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自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及我院内控制度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具体谈判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签到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手印。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编写谈判结果报告。
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现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结果在“富顺县中医医院官网”上公示成交结果。
5.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纪检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请托。
第十章 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富顺县中医医院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富顺县中医医院
供应商(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富顺县中医医院2026年印刷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富中医采[2026]12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公告,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公告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厂家及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金额(元)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 元(大写: 元整)。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包装完整、防护安全,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乙方提供的货物需符合环保的相关要求。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商务要求
1.以上列举物品为院内主要采购的物品(属预估清单),以上清单并不代表采购的所有内容,可能会有调整,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物品,清单中未列举的物品,双方按照市场价确定采购价格。
2.以上医院采购物品,不是一次性供货。在供货期内,按医院通知的名称和数量进行供货。
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供货期限及供货约定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用量金额结算。
(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中标采购合同金额为止。
该采购项目满足以上两条的其中一条,该合同终止。
5.交货地点:富顺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含富达路院区、同心院区和其他临时地点)。
6.合同签订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货款结算方式:按月实际用量结算,次月收到发票及相关凭证后30日内,支付上月结算货款。
(2)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甲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不符合医院要求的需立即进行免费更换并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
(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在下次供货时进行免费更换。其他售后服务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9.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且参照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验收。
五、安全责任:
供应商应按照提供货物的特殊性规范及相关要求,负责货物运输、转运安全,若在运输和转运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全面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货物,院方有权拒收多交的货物,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担;供应商少交商品,若造成院方经济损失,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院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争议,经送检确认属于供应商货物质量问题的,院方有权退货。通知2次供应商仍未办理退货的,院方权当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扣除相应费用,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办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盖章):富顺县中医医院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富顺县东湖大道1801号 电话:*** 开户银行:自贡银行富顺支行 开户帐号:0000018958103012 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