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比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比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医药健康产业“医工融合”活动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办〔2025〕48号)要求,我厅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026医药健康产业“医工融合”活动项目采购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医药健康产业“医工融合”活动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定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评审、协助签订采购合同、整理移交采购项目档案等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
(三)近三年无因招标代理工作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重大处罚的记录;
(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近三年完成不低于10个政府采购项目;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18: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予以拒收。
(二)递交地点: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主楼210办公室(现场提交)。
(三)申请文件要求:纸质文本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1份);PDF扫描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邮箱:yycyc13@163.com。
文件内容应包括:
1.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见附件2);
4.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提供备案登记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
5.近三年,无因招标代理工作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重大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
7.近三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业绩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及对应业绩的采购公告网页截图;
8.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场地及硬件保障、工作流程、采购文件编制方案等);
9.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申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四、比选流程
(一)资格审查: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二)综合评审:从服务报价、业绩经验、服务方案、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三)结果公布:比选结果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266037(医药产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楼210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比选资格。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附件:1.介绍信
2.报价函
3.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业绩统计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0日 关于比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附件1-3.wps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医药健康产业“医工融合”活动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定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评审、协助签订采购合同、整理移交采购项目档案等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
(三)近三年无因招标代理工作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重大处罚的记录;
(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近三年完成不低于10个政府采购项目;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18: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予以拒收。
(二)递交地点: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主楼210办公室(现场提交)。
(三)申请文件要求:纸质文本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1份);PDF扫描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邮箱:yycyc13@163.com。
文件内容应包括:
1.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见附件2);
4.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提供备案登记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
5.近三年,无因招标代理工作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重大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
7.近三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业绩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及对应业绩的采购公告网页截图;
8.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场地及硬件保障、工作流程、采购文件编制方案等);
9.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申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四、比选流程
(一)资格审查: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二)综合评审:从服务报价、业绩经验、服务方案、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三)结果公布:比选结果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266037(医药产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楼210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比选资格。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附件:1.介绍信
2.报价函
3.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业绩统计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0日 关于比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附件1-3.wps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