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

所属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公告】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甘孜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石渠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容:
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 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20年版)(试行)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
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水利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其他水利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
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
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
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已有文字下加有
下划线的,为参考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修
改。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
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
称。
四、招标人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编
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
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
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
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招标
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
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强制性规范(标准)以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六、《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
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
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七、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
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八、《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四川省水利工
程建设项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四川省水利厅
建设处反映。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
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石渠县水利局(盖单位章)
编制单位: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6年10月08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定标方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
期)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
程(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2026】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石渠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州财政资金及东西部协作资
金,100%(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渠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石渠
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石发改
【2026】1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
代理机构是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
程(一期)监理。
2.2建设地点: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
2.3资金来源:州财政资金及东西部协作资金。
2.4建设规模:新建发展草原节水灌溉1.2万亩,采用指针式喷灌系
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源工程:新建集水井沉砂池1座,新建
1000m³蓄水池5座;配套首部枢纽管理站5座;(2)管道工程:铺设
PE100dn160(1.25Mpa)管19.5km;(3)喷灌工程:增设指针式喷灌机10
台。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为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
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
于1个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
间,下同)至年月日时分,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
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
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
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
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石渠县水利局
电话:0836-8622169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渠县水利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尼呷镇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楼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6年10月0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石渠县水利局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尼呷镇联系人:***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3栋16楼联系人:***电话:***
1.1.4招标项目名称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
1.1.5项目建设地点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
1.1.6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发展草原节水灌溉1.2万亩,采用指针式喷灌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源工程:新建集水井沉砂池1座,新建1000m³蓄水池5座;配套首部枢纽管理站5座;(2)管道工程:铺设PE100dn160(1.25Mpa)管19.5km;(3)喷灌工程:增设指针式喷灌机10台。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6年11月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估)算工程概(估)算投资额:***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502195.01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其他/。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州财政资金及东西部协作资金,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
1.3.2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1.3.3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本次招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1、资质要求:县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2025年)无亏损(限定在近3年以内)。(3)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项目一般不低于3年;中型项目一般不低于5年;大型项目一般不低于10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项目。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书)或业主证明(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证明材料还不能反映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关键指标的,还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限制投标的情形。5、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为本单位人员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是指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也不得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或非行政许可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不应超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4)资质等级:资质等级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应的可承包范围确定。允许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的是入门资格不是中标的资格。招标人设定的资质等级高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5)招标人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包括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参与开标活动;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6)需要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主要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份)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项目业绩指标应当符合项目的主要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7)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业绩不重复计分”等内容,投标人的业绩可以适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或者多个类别业绩要求。工程规模按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1.4.3(15)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年份要求最近三年(2023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01日)内
1.4.3(1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7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包括下列情形之一:a.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的股东为同一单位或个人,在评标中,
评标委员会(不论招标人是否参加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包括有前述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在内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或者有效投标人全部是前述利害关系人的。b.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而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的。c.招标人的董事、监事、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招标人代表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d.投标人与招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e.投标人与招标人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19)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2号)规定,当企业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60分),其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栏显“红色”的企业。(20)依据《甘孜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诚信“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被列入“黑名单”未满5年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各地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作出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一地受罚,处处受限,不受地域限制),但在投标截止日前,市场禁入期满可参加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包括:
a.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论数额多少;b.被法院正在执行查封或冻结的。“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骗取中标包括投标人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中被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认定且该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投诉的,也包括行政监督部门在已经生效的处理处罚中认定的、司法机关在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认定的弄虚作假事实。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最近3年内,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取消(禁入)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招投标活动。骗取中标最近三年内是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算至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从处理处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从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严重违约”是指:(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2)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4)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2次以上的。(5)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投标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2次以上的。(6)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2次以上的(发包人有过错或不可抗力除外)。(7)在既往以信用担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保证人没有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保证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不计)。(8)投标人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注: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时间年月日时分形式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n)在线发布。
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报价、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机构人员、资质、业绩、信誉、投标保证金、委托人要求、投标有效期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1.12.3偏差偏差幅度: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n)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n)查阅、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n)提出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n)查阅、下载招标文件修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3.2.3报价方式采用金额直接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采用金额直接报价方式,投标最高限价为:350842.34(精确到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3.1投标有效期____90_____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小写),叁仟元(大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1、保险公司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甘孜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在线选择保险投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以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导致系统不能准确显示投保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甘孜州公共资源交
3.4.1投标保证金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在线选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投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以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导致系统不能准确显示投保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登录《甘孜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入当前公告的投标保证金提交页面,选择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生成子账号”,选择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点击“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虚拟子账号(以下简称收款虚拟子账号)。投标人通过其企业网银(自行登录)、银行柜台、ATM机等,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需支付投标保证金标段的收款虚拟子账号,完成该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交款虚拟子账号(不同标段的子账号不相同)。投标保证金支持同行和跨行转账支付,跨行转账需充分考虑跨行支付到账延迟时间。注:①本项为单项选择;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未中标人的(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送到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和中标人签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订书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和未中标的候选人(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名单连同合同中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送到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发起退还。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关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到其基本账户。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下:(1)“拒签合同”是指:a、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b、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信用行为。(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3年至2025年)注:1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可不附财务报表附注说明;2没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时可不填写和提供。
3.5.3类似项目时间要求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3.7.1投标文件格式(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
3.7.1投标文件格式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否决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其中所附“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3)的要求办理,投标人准备上述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备评标委员会核验。(7)数据电文投标文件为需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BID格式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上传投标报价数据电文,投标报价文件与技术标文件组合成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3.7.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份,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并应提供正本的电子文档载体1份,要求是: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副本1份当电子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但电子投标文件、副本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在线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且在开标现场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作为备份。开标时使用投标人在线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当投标人在线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无法正常读取或无法正常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或由于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才启动补救措施,使用该投标人现场递交的光盘或U盘中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份)仍然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视为撤回
3.7.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其投标文件。
3.7.4签字、盖章要求纸质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地方都应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加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不加密。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石渠县水利局招标人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尼呷镇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不启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若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启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如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它内容与该条款冲突,以该条款为准):1.投标文件:投标人仅需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经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投标系统。开标现场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也不接收光盘(U盘)。2.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进入在线开标直播间参与开标。3.不见面开标程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要求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组织不见面开标活动,在线及时处理投标人异议。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不见面开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授权。(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环节。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3)投标文件解密。(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5)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有关随机抽取事项。(6)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开标后成功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纸质投标文件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终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招标人应及时与行政监督部门商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评标专家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及投标人澄清评标专家委员会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中发出问题澄清通知。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查看问题澄清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澄清,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评标专家委员会及时查看投标人问题的澄清。注:①本项为单项选择;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6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第二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综合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综合评标专家库无满足条件的专家或者满足条件的专家未达到系统随机抽取最低人数,以及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第(四)条规定,招标人应选派或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委派招标人代表的,原则上应当选择本单位人员,确需委托外部专家的,应当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与工程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邀请有关人员,且应书面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委托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的,有关人员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书面同意函、社保证明等材料纳入项目招标档案。鼓励国有企业参照前述要求选派招标人代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有证据表明该代表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除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数:2-3(2~3个)。注: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为2个时,评标委员会推荐2个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2个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7.1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公示媒介及期限执行川发改法规规〔2025〕383号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省指定发布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发布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省指定发布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发布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原则上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由发布人进行电子签名(签章)。以纸质文本提交的,应当由发布人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应严格按中标候选人公示标准文本执行。
7.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全部进入定标委员会。注:1.招标人确有需要,可邀请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定标委员会,但第三方机构人员不应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2人。第三方机构人员应由招标人直接邀请,不得通过随机方式选择。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职,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定标程序、要素、标准等独立行使权力,对定标意见承担责任。2.定标委员会设一名负责人,应当从以下范围选择:(1)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为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3.定标委员会中第三方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从下列人员中选择,但参与过本项目(标段)评标的评标专家除外:(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应当从与其有人事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邀请;(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从本企业集团的其他企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邀请。4.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保密。
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2)以保函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支票、保函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
7.6.1履约保证金(4)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其它形式,由招标人自行填写),招标人可选择一项或多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8.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标准招标文件组织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注: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价按中标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1.2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第七章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查,包括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经核查仅1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所有中标候选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3)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11.2确定中标人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11.3合同备案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11.4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报送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留存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监督部门留存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1.5的原则处理。
11.5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1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1.8低于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某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某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标准为: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5%(不超过95%,精确到1%)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11.8低于成本报价注:(1)合格投标人是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2)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3)低于成本报价评审时,采用金额直接报价方式的,以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为单位进行比较;采用费率(%)报价方式的,以费率(四舍五入,精确到0.01%)进行比较。
11.9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且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2.在评审暗标部分时,需要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除加盖的电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时,系统不显示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评标报告中的澄清回复包含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盖章。3.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具体格式要求:注: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时按零分处理,但不否决投标。
11.10其他要求1.监理大纲编制内容不得超过500页(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设定),否则按监理大纲满分值的10%扣分。2.监理大纲未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建议格式如下,但不作为评审因素。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除图表外)。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均为黑色(除图表外)。字体要求:正文部分所用文字统一采用“四号”“常规”“宋体”;目录、标题、图、表的字体、字号及字形不作要求。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行间距为1.5倍;文字内容(目录、标题、图及图名、表及表名除外)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
11.10其他要求符。3.(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要求)。
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建设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
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
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
工作的能力。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
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
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
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
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
执照;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导致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进入清
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务
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编著)释义,没有一
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
标。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
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
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
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时不需单独提供查询结果);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
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对所有下
载了招标文件和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信息进行加密,只提示参与
的投标人是否达到法定的三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人均不能获
取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信息。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
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
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
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
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
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
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
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
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
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
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
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
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
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向招
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
投标系统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
切后果自行负责。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招标投标系统
中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
切后果自行负责。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
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
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
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
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
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
过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
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
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
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
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
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
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
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
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
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
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
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
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
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
据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1.4.1款和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款规定的证明
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
明序号。
3.5.4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1.4.1款和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
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
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
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和近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要求
的其他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
议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
有关证书和近6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以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
的,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获取招标文
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
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应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无
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
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
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
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
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
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
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报价、招标范围、监理服
务期限、监理机构人员、资质、业绩、信誉、投标保证金、委
托人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
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
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
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
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
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
第3.7.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
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
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
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
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
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
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
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
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
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
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
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
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
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审
意见,自行或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
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
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
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
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
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
个的;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2个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
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
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
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
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
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
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
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
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
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
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石渠县德荣玛乡牧草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水源及灌溉工程(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加密)情况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下浮比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备注签名
保函现金电子保函
递交时间金额到账时间金额递交时间金额
投标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
件的密封(加密)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2)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在开标现场必须向监督人员出
示其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注册于该代理机构的从业证书。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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