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购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 采购单位 | 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四川建瓴恒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采购项目简介: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控制金额:***.39 元 是否分包采购:否
二、中标(成交)结果: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08328026118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08322121799>
五、信息录入:
中标(成交)供应商性质:民营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规模:微型企业中标供应商注册地: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88号1栋1单元27楼2732号 采购文件: 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购(9.17定稿) (1).pdf 企业相关决策资料: 评审情况:评审情况.pdf
采购文件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
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
采购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内江
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6年9月
采购文件编制相关人员表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三、采购文件说明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五、开标和成交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采购纪律要求
八、其他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开标一览表
附件5: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6:商务应答表
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加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9:技术、服务应答表
附件10: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第四部分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第七部分评审办法
1.总则
2.评审方法
3.评审程序
4.评审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部分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
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
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
二、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
采购
三、项目简介: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
购(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要求:/)
2、/
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获取时间:采购文件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1日。
获取地点: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jgqygcg.com/)获取。
获取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采购信息点击本项目公告获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已报名项目-点击项目名称-文件管理。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六楼开标室1。
八、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1、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参与开标会。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
递交经供应商CA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在开标地点线下参与开标会,在响应文件解密后线下参与唱标程序。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
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
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处理。
注:①文件解密时,供应商自行选择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②供应商须自备
符合解密要求的电脑设备,确保解密操作的独立性与安全性。技术咨询电话:
0832-6188662。
九、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1、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招投标活动的期限内的。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不符合《内江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交易规则规
定的。
4、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或禁止参加本单位的采购项目的。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属于以上任意一项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即使参与了也将做无效供应
商处理。
十、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njgqygcg.com/)发布。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多个渠道发布公
告或宣传信息,但是不同渠道信息不一致的,以指定地址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9月17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仟元整);
交款方式:供应商可以以对公转账或递交保函的方式交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主体,见采购公告。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代理机构,见采购
公告。
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服务或工程的供应商。
2.5“公开招标”系指《内江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一
种采购方式,仅适用于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外的采购项目。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有要求时适用)
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采购活动。以
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五部分“(一)一般资格要求”
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五部分“(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的条件。
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采购的全权代表,负责参与采购活动的一切事
务。
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说明
7.概述
7.1本采购文件阐明了项目流程和供应商所需提供的项目范围,是本次采购活动具
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
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
导致发生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8.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一)采购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采购合同。
9.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采购单位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发布更正公告。
9.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
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0.1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若采购项目规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
须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0.3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
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单位处理
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限之内。
10.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规定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1.采购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1.1采购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中载明的采购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
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1.2因不可抗力事件作出必要调整时,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
协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
商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1.3因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时,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
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采
购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
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4.采购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报价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
括下列部分:
16.1报价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响
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
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16.2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
求、服务要求等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包括下列内
容:
(1)技术、服务应答表;
(2)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6.3商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作出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适用,没有规定投标保
证金的项目不需提供);
(5)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6)商务应答表;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证明供应商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0)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6.4其他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7.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如本文件中表
格的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采购文件没有要求格式的
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18.响应文件的制作
18.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电子版,通过阳光采购系统上传)。
18.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电
子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若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电
子签字章,可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
签字(包括姓和名)或个人印章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
托书应符合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电子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
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以联合体参与采购的,加盖联合体牵
头人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别签字、盖章,并与
响应文件一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18.3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5响应文件逐页编码(图纸除外)。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本项目采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供应商须按《内江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通过阳光采
购平台系统通过CA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在规定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采购活
动。
20.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
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成交
21.开标
21.1开标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审专
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单位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1.3开标时,由供应商对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现场解密
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自行持CA证书和相关电子设备),待解密完成无误后,由
唱标人员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唱标完毕后,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
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与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名单。
(2)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唱标人员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价
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采购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
的响应价格(价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采购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
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
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或确认。唱标完毕后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
商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
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
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审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采
购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23.开评审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审过程资料留存归档。
24.评审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将予以公告,结果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在采购代理机构
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5.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
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5.5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
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在
未取得有效决策、审批、备案、核准等(如需要)前,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
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2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
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
组织采购。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9.履行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30.1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质量,
不得拖延、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30.2采购人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中
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30.3验收结果合格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
关责任的权利。
31.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采购纪律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其他
33.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约定,但是国家、行业有相关强制性
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价为计算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不足5500元的按5500元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
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响应函(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我公司(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
一、我公司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
二、我公司一旦成交,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公司已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正本。
四、我公司同意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有效期为天。
五、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六、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公司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公司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七、我公司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采购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无条件同意如我公司发
生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采购单位可以不退还我公司交纳的投
标保证金。
九、我公司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公司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承诺函(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8、我公司不存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九、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中的
情形。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
又参与采购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单位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公司完全同意并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采购费用”、“合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知识产权”、“投标保证金”、“联
合体”、“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采
购货币”、“采购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
七、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当做出的其他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注:格式不限,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供应商应当将采购文件要求承
诺的所有内容进行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为其代理人,参加贵公司年
月日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
有)】”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自年
月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附件4:开标一览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开标一览表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员、交通、保险、代理、
税费等费用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分项报价明细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分项报价明细表
(货物采购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服务采购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工程采购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如有漏项的,该项报价以0元计算。(实质性要求)
注: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项目不适用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自定义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商务应答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二、商务要求”逐条应答,供应商须据实填写,
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采购或成交资格。如供应商应答与采购文件商务相关条款
无偏离,须在“偏离/响应情况”下方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如有偏离条款,
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的条款均视为响应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注:发包人是指合同中的采购人或甲方。
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附件9:技术、服务应答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一、技术、服务要求”逐条应答,供应商须据
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采购或成交资格。如供应商应答与采购文件技术、
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须在“偏离/响应情况”下方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如
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的条款均视为响应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附件10: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注:此表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第四部分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要求:/)
2、/
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
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国家有关
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是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
并提供总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完整的授权文件(可以
是分级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要求:/)
提供/
/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对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内部进行展陈布置,最终展陈效果满足
展陈布置效果图。
2、展陈内容:依据服务清单进行展陈布置,最终展陈效果满足展陈布置效果图。(服务清
单及效果图详见附件)
3、整体策划与文案编撰:
(1)结合罗家大院建筑格局、历史背景、威远地方人文历史、乡村振兴、产村融合主题完
成整体展陈策划方案,确定展陈主线、叙事逻辑、展陈分区、展陈大纲。
(2)完成全套展陈文案脚本,包含前言、各单元说明、展板文字、展品说明牌、多媒体脚
本、解说词。
(3)展陈内容须尊重史实,涉及历史人物、史料、地方民俗、产业发展等内容,需做到史
实准确,可配合采购人完成史料校核。
4、展品、展项制作与布展实施:
(1)图文展板、展墙、展柜、实物展台、说明牌、场景复原、雕塑、艺术装置等制作加工;
实物展品征集、复制、仿真复原;
(2)多媒体展项制作:包括视频短片、互动查询、音频解说、数字图文等多媒体内容制作,
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现场布展安装:场内运输、搭建、布展、展品上架、多媒体设备安装调试、灯光系统
调试;所有布展施工不得破坏罗家大院原有建筑结构、木构件、墙体、地面。
(4)完成展馆整体试运行,排查展项故障、灯光、多媒体、展品摆放等问题,完成整改优
化,达到开放参观条件。
(5)完成展馆整体试运行,排查展项故障、灯光、多媒体、展品摆放等问题,完成整改优
化,达到开放参观条件。
5、质保及售后服务:
(1)整体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情
况下,所有展项、展板、多媒体设备、灯光系统免费维修、更换。
(2)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4小时内响应,一般故
障24小时内到场处置。
(3)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成本价维保服务。
6、其他要求:本项目展陈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货物所有权自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
归项目业主所有。
二、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威远县。
2、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
(2)全部布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结束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0%;
(3)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一次性支付(无息)。
注:成交供应商在请款时,需提交与请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关要求。
第七部分评审办法
1.总则
1.1根据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
员会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单位、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6评审委员会评审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3.评审程序
3.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
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
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1)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文件有重大瑕疵,继续采购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
(4)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
理由停止评审。
3.2资格性检查。
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与采购的供应商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
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作为无效处理:
(一)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二)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采购有效期等不
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三)响应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四)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
的;
(五)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采购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实质性负偏离是指采购文件虽然没
有列明为实质性要求,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且无法满足项目基
本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数量不足、缺项、技术应答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采购文件
内容、产品或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等,例如:采购文件要求不锈钢保温杯,
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一次性纸杯)。评审委员会应当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项目的有效实
施的原则进行评判,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应当说明原
因。
3.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处理的响应文
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综合评分法适用)符合性审查(最低评标价法适用)结
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响应
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照由
采购人自行确认方式确定排序。(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有效的响
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报价相同的,按照方式确定排序。(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
3.7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3.8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
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
面反映。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
员会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
不得澄清:
(一)按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二)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
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
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3.10低于成本价采购处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11评审委员会复核评审结果。
3.11.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根据情况可以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
新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单位的建议,并承
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采购单位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
者重新评审;不采纳采购单位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4.评审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4.1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
分。
4.2综合评分明细表
5.废标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文件有重大瑕疵,继续采购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
(6)其他无法继续采购或者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废标后,应发布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
供应商。
6.2.定标程序
6.2.1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按照评审报
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
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6.2.2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2.3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采购资料。
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复核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平公正
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评审情况
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
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
一、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二、评分分项汇总情况
三、评审委员会成交建议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采购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采购项目简介: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控制金额:***.39 元 是否分包采购:否
二、中标(成交)结果:
| 分包名称 | 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 | ||
|---|---|---|---|
| 是否成交 | 否 | 原因 |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08328026118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08322121799>
五、信息录入:
中标(成交)供应商性质:民营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规模:微型企业中标供应商注册地: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88号1栋1单元27楼2732号 采购文件: 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购(9.17定稿) (1).pdf 企业相关决策资料: 评审情况:评审情况.pdf
采购文件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
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
采购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内江
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6年9月
采购文件编制相关人员表
| 采购人名称: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小冬 |
| 项目经办人: | 金传雨 |
| 监督审核人: | 王龙 |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三、采购文件说明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五、开标和成交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采购纪律要求
八、其他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开标一览表
附件5: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6:商务应答表
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加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9:技术、服务应答表
附件10: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第四部分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第七部分评审办法
1.总则
2.评审方法
3.评审程序
4.评审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部分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
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
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
二、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
采购
三、项目简介: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单位采
购(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要求:/)
2、/
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获取时间:采购文件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1日。
获取地点: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jgqygcg.com/)获取。
获取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采购信息点击本项目公告获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已报名项目-点击项目名称-文件管理。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六楼开标室1。
八、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1、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参与开标会。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
递交经供应商CA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在开标地点线下参与开标会,在响应文件解密后线下参与唱标程序。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
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
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处理。
注:①文件解密时,供应商自行选择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②供应商须自备
符合解密要求的电脑设备,确保解密操作的独立性与安全性。技术咨询电话:
0832-6188662。
九、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1、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招投标活动的期限内的。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不符合《内江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交易规则规
定的。
4、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或禁止参加本单位的采购项目的。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属于以上任意一项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即使参与了也将做无效供应
商处理。
十、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njgqygcg.com/)发布。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多个渠道发布公
告或宣传信息,但是不同渠道信息不一致的,以指定地址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9月17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 | 最高限价(控制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39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做无效供应商处理。 |
| 2 | 项目名称 | 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 |
| 展服务单位采购 | ||
| 3 | 项目编号 | NJYGCG2026001421 |
| 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5 | 查勘现场 |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查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本项目采购人组织集中查勘现场,相关要求:/ |
| 6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采 |
| 购合同实施验收。 | ||
| 7 | 分包/转包履约(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履约允许分包履约,相关要求:/。 |
| 8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
|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 ||
|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 | ||
|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 | ||
| 理。 | ||
| 9 |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额(人民币):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 |
仟元整);
交款方式:供应商可以以对公转账或递交保函的方式交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2时1、供应商以人民币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内江市分行营业室账号:23074841191245632572、供应商以保函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交纳截止时间时前将保函扫描成PDF的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PDF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保函开具单位名称(受益人):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 | ||
| 限公司邮箱号:986640931@qq.com。注:1.供应商通过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注明项目编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2.供应商以递交保函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的保函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保函的保证方式须为连带责任保证,提供独立保函的,见索即付文件中不得要求提供法院判决、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书的形式提交。保函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3.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处理。 | ||
| 10 | 金额:成交金额的8%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0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交纳方式:现金转账或保函(现金转账或保函等方式)收款单位: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采购人提供交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自愿放弃成交资格。验收不合格或者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具体退还方式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
| 11 | 供应商质疑的受理及答复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标准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结果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除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标准以外的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
| 12 |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 | (一)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有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2 |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 |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三)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
| 13 | 复核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采购人单位申请复核。本项目采购人单位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 14 | 采购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60天 |
| 15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章)。 |
| 16 | 响应文件的份数(实质性要求) | 正本1份(电子版,通过阳光采购系统上传)。注:本项目不提供开标一览表,唱标环节经响应文件解密后在电子设备上进行。 |
| 17 |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供应商须按《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内江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用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主体,见采购公告。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代理机构,见采购
公告。
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服务或工程的供应商。
2.5“公开招标”系指《内江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一
种采购方式,仅适用于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外的采购项目。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有要求时适用)
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采购活动。以
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五部分“(一)一般资格要求”
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五部分“(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的条件。
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采购的全权代表,负责参与采购活动的一切事
务。
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说明
7.概述
7.1本采购文件阐明了项目流程和供应商所需提供的项目范围,是本次采购活动具
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
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
导致发生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8.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一)采购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采购合同。
9.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采购单位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发布更正公告。
9.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
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0.1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若采购项目规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
须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0.3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
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单位处理
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限之内。
10.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规定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1.采购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1.1采购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中载明的采购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
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1.2因不可抗力事件作出必要调整时,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
协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
商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1.3因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时,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
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采
购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
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4.采购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报价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
括下列部分:
16.1报价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响
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
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16.2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
求、服务要求等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包括下列内
容:
(1)技术、服务应答表;
(2)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6.3商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作出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适用,没有规定投标保
证金的项目不需提供);
(5)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6)商务应答表;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证明供应商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0)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6.4其他部分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7.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如本文件中表
格的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采购文件没有要求格式的
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18.响应文件的制作
18.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电子版,通过阳光采购系统上传)。
18.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电
子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若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电
子签字章,可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
签字(包括姓和名)或个人印章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
托书应符合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电子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
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以联合体参与采购的,加盖联合体牵
头人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别签字、盖章,并与
响应文件一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18.3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5响应文件逐页编码(图纸除外)。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本项目采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供应商须按《内江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通过阳光采
购平台系统通过CA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在规定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采购活
动。
20.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
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成交
21.开标
21.1开标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审专
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单位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1.3开标时,由供应商对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现场解密
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自行持CA证书和相关电子设备),待解密完成无误后,由
唱标人员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唱标完毕后,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
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与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名单。
(2)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唱标人员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价
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采购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
的响应价格(价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采购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
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
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或确认。唱标完毕后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
商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
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
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审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采
购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23.开评审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审过程资料留存归档。
24.评审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将予以公告,结果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在采购代理机构
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5.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
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5.5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
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在
未取得有效决策、审批、备案、核准等(如需要)前,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
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2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
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
组织采购。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9.履行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30.1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质量,
不得拖延、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30.2采购人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中
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30.3验收结果合格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
关责任的权利。
31.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采购纪律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其他
33.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约定,但是国家、行业有相关强制性
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价为计算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不足5500元的按5500元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
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响应函(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 (采购代理机构): | 响应函 | ||
|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包件号(如有))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我公司授权(姓名、职务)代表 |
我公司(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
一、我公司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
二、我公司一旦成交,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公司已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正本。
四、我公司同意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有效期为天。
五、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六、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公司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公司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七、我公司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采购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无条件同意如我公司发
生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采购单位可以不退还我公司交纳的投
标保证金。
九、我公司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公司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承诺函(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8、我公司不存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九、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中的
情形。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
又参与采购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单位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公司完全同意并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采购费用”、“合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知识产权”、“投标保证金”、“联
合体”、“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采
购货币”、“采购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
七、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当做出的其他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注:格式不限,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供应商应当将采购文件要求承
诺的所有内容进行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为其代理人,参加贵公司年
月日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
有)】”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自年
月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附件4:开标一览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开标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包件号(如有) | |
| 采购报价 | 小写:大写:。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员、交通、保险、代理、
税费等费用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分项报价明细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分项报价明细表
(货物采购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分项报价合计(元):(大写:)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服务采购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项价格 |
| 1 | ||
| 2 | ||
| 3 | ||
| … | ||
| 分项报价合计(元):(大写:)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工程采购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如有漏项的,该项报价以0元计算。(实质性要求)
注: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项目不适用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自定义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商务应答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 序号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响应情况 |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二、商务要求”逐条应答,供应商须据实填写,
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采购或成交资格。如供应商应答与采购文件商务相关条款
无偏离,须在“偏离/响应情况”下方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如有偏离条款,
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的条款均视为响应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人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
| 日期: | 年月日 |
注:发包人是指合同中的采购人或甲方。
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附件9:技术、服务应答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 序号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响应情况 |
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一、技术、服务要求”逐条应答,供应商须据
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采购或成交资格。如供应商应答与采购文件技术、
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须在“偏离/响应情况”下方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如
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的条款均视为响应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
| 日期: | 年月日 |
附件10: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必须响应按需响应)
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如有):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管理人员 | ||||||||
| 技术人员 | ||||||||
| 服务人员 | ||||||||
|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
| 日期: | 年月日 |
注:此表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第四部分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要求:/)
2、/
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
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国家有关
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是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
并提供总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完整的授权文件(可以
是分级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要求:/)
提供/
/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对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内部进行展陈布置,最终展陈效果满足
展陈布置效果图。
2、展陈内容:依据服务清单进行展陈布置,最终展陈效果满足展陈布置效果图。(服务清
单及效果图详见附件)
3、整体策划与文案编撰:
(1)结合罗家大院建筑格局、历史背景、威远地方人文历史、乡村振兴、产村融合主题完
成整体展陈策划方案,确定展陈主线、叙事逻辑、展陈分区、展陈大纲。
(2)完成全套展陈文案脚本,包含前言、各单元说明、展板文字、展品说明牌、多媒体脚
本、解说词。
(3)展陈内容须尊重史实,涉及历史人物、史料、地方民俗、产业发展等内容,需做到史
实准确,可配合采购人完成史料校核。
4、展品、展项制作与布展实施:
(1)图文展板、展墙、展柜、实物展台、说明牌、场景复原、雕塑、艺术装置等制作加工;
实物展品征集、复制、仿真复原;
(2)多媒体展项制作:包括视频短片、互动查询、音频解说、数字图文等多媒体内容制作,
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现场布展安装:场内运输、搭建、布展、展品上架、多媒体设备安装调试、灯光系统
调试;所有布展施工不得破坏罗家大院原有建筑结构、木构件、墙体、地面。
(4)完成展馆整体试运行,排查展项故障、灯光、多媒体、展品摆放等问题,完成整改优
化,达到开放参观条件。
(5)完成展馆整体试运行,排查展项故障、灯光、多媒体、展品摆放等问题,完成整改优
化,达到开放参观条件。
5、质保及售后服务:
(1)整体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情
况下,所有展项、展板、多媒体设备、灯光系统免费维修、更换。
(2)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4小时内响应,一般故
障24小时内到场处置。
(3)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成本价维保服务。
6、其他要求:本项目展陈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货物所有权自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
归项目业主所有。
二、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威远县。
2、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
(2)全部布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结束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0%;
(3)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一次性支付(无息)。
注:成交供应商在请款时,需提交与请款金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关要求。
第七部分评审办法
1.总则
1.1根据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
员会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单位、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6评审委员会评审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3.评审程序
3.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
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
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1)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文件有重大瑕疵,继续采购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
(4)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
理由停止评审。
3.2资格性检查。
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与采购的供应商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
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作为无效处理:
(一)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二)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采购有效期等不
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三)响应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四)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
的;
(五)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采购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实质性负偏离是指采购文件虽然没
有列明为实质性要求,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且无法满足项目基
本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数量不足、缺项、技术应答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采购文件
内容、产品或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等,例如:采购文件要求不锈钢保温杯,
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一次性纸杯)。评审委员会应当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项目的有效实
施的原则进行评判,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应当说明原
因。
3.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处理的响应文
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综合评分法适用)符合性审查(最低评标价法适用)结
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响应
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照由
采购人自行确认方式确定排序。(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有效的响
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报价相同的,按照方式确定排序。(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
3.7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3.8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
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
面反映。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
员会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
不得澄清:
(一)按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二)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
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
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3.10低于成本价采购处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11评审委员会复核评审结果。
3.11.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根据情况可以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
新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单位的建议,并承
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采购单位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
者重新评审;不采纳采购单位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4.评审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4.1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
分。
4.2综合评分明细表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报价30% | 30分 | 1、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2、以所有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同的得分为满分30分。3、供应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取。 | |
| 2 | 服务方案56% | 56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比,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调研进场、②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③展陈策划文案编制、④展品及展项制作加工、⑤现场布展安装调试、⑥试运行及整改、⑦验收移交。全部提供的得21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3分;每有一项有缺陷(缺陷是指不满足法律法规、不符合行业技术规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案明显不符合逻辑、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方案内容只有标题或概念性陈述无具体措施、计划或解决方案的及其他实质性重大缺陷等)的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内容详细可行是指对方案全流程步骤清晰、完整,每项步骤均列出具体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现实逻辑的实施细则,针对本项目要求列明具体的解决方法、计划或工艺等;有利于项目实施是指供应商能够发现招标文件未提出要求但项目实施过程中极可能发生的问题或风险并能列明符合现实逻辑的解决方法、计划或工艺等或者 | |
| 2 | 服务方案56% | 56分 | 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以外的并且对项目顺利实施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优惠、承诺等)的加1分,最多加7分。本项最高得28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质保保障措施进行评比,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质量管控;②展品制作质量管控;③现场施工布展安全保护(古建筑保护措施);④灯光、多媒体设备质量管控;⑤质保期服务方案;⑥故障应急处置方案;⑦项目档案移交、操作人员培训方案。全部提供的得21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3分;每有一项有缺陷(缺陷是指不满足法律法规、不符合行业技术规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案明显不符合逻辑、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方案内容只有标题或概念性陈述无具体措施、计划或解决方案的及其他实质性重大缺陷等)的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内容详细可行是指对方案全流程步骤清晰、完整,每项步骤均列出具体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现实逻辑的实施细则,针对本项目要求列明具体的解决方法、计划或工艺等;有利于项目实施是指供应商能够发现招标文件未提出要求但项目实施过程中极可能发生的问题或风险并能列明符合现实逻辑的解决方法、计划或工艺等或者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以外的并且对项目顺利实施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优惠、承诺等)的加1分,最多加7分。本项最高得28分。 | |
| 3 | 其他14% | 业绩14% | 每提供1个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陈列布展/展馆展陈类项目业绩得7分,本项最高得14分。注:时间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 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5.废标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文件有重大瑕疵,继续采购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
(6)其他无法继续采购或者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废标后,应发布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
供应商。
6.2.定标程序
6.2.1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按照评审报
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
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
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6.2.2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2.3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采购资料。
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复核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平公正
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评审情况
项目名称:威远县乡村振兴产村融合罗家大院修缮项目陈列布展服务
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NJYGCG2026001421
一、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 成都紫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 |
| 四川建瓴恒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 |
| 夏夜文化创意(天津)有限公司 | 是 | / |
二、评分分项汇总情况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服务方案 | 其他 | 总分 |
| 成都紫虞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224 | 0 | 374 |
| 四川建瓴恒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47.5 | 229 | 70 | 446.5 |
| 夏夜文化创意(天津)有限公司 | 145 | 224 | 70 | 439 |
三、评审委员会成交建议
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成交候选人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四川建瓴恒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8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夏夜文化创意(天津)有限公司 | 1753555.34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成都紫虞科技有限公司 | 17272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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