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号商铺公开招租的公告更正公告[第1次]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公告】关于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号商铺公开招租的公告更正公告[第1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位于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号商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名称:关于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号商铺公开招租的公告
项目编号:I5101005273008294001
标段编号:I5101005273008294001001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招采类型:服务
变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10-21 00:00:00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10-21 00:00:00
变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21 00:00:00
关于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号商铺
公开招租的公告
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峨影文旅”)拟对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合作方。现诚邀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租,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即16号物业),涉及310号共计1个商铺(详见附件2总平图)。
物业业主方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影集团”),该物业已出租给峨影文旅经营,租期10年,起租日从物业交付日(2022年1月1日)起算,2031年12月31日届满。峨影文旅为峨影集团旗下专门从事租赁经营业务的公司,按市场规则组织对外招租。
(二)物业建筑面积:根据《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55100号文件,产权面积分别为79.23㎡,该物业租赁装修期、免租期共计5天(仅免收租金),物业费由经承租方正常缴纳。竞租方可根据自身业态需求租赁上述标的物,若出现多家竞租方同时竞租,原则上按照整体竞租条件优厚者作为成交对象。竞争合作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按照相应标的物租金价格对应进行缴纳。
(三)物业交付标准:现状交付;
(四)招商定位:文化娱乐、影视制作、IP衍生、一般办公类等业态。
二、核心商务条款
合作区域、合作期限、竞争合作保证金、合作方式、租赁保证金见下表:

物业名称

招商面积

竞争合作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

招租方式

租赁期限

竞拍底价

物业费

递增方式

支付方式

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即16号物业),涉及310共计1个铺面

79.23㎡

五个月租金标准

二个月租金标准

纯租赁

≥1年

整租年租金≥33,276.6元(打包含税价),分租按≥35元/㎡/月计算,该价格不包含园区基础物业服务。

8元/㎡/月

1年签无递增;2年以上,自2029年起,整租(首年33,276.6元基数)及分租均按每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直至租期结束。

季度支付

(一)参与公开招租的意向方,若中选方租赁年限超过2031年12月31日,本次招租结果有效,由峨影文旅与峨影集团按照本次招租的实际期限续签相关协议,不影响中选方的后续使用。
(二)发票开具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开具租赁增值税发票。
(三)其他费用
1. 物业费:
£租金已包含物业服务费,乙方无需另行支付物业费;
R租金未包含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主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第五条第4款约定为准。
2.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气、空调、能耗、垃圾清运、停车、广告位占用及其他服务费用,按表计量或按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及峨眉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标准结算,并按时、足额向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及峨眉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若总表与分表之和出现差额时,由各分表户分摊。本次招商时水费标准为4.43元/立方,电费标准为1.5元/度,若后期政府性水、电上调价格,根据政府上调标准执行(如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3. 在租赁期间,若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但与本房屋有关且应由承租方承担的项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支付。
4. 装修管理费
装修管理费=计租面积×装修天数×装修管理费标准
装修管理费标准为:
(1)住宅/公寓:配备电梯的按建筑面积0.04元/平方米·天,未配备电梯的按0.03元/平方米·天的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清运的,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2)写字楼/临街商业:0.05–0.10元/平方米/天。
5. 如承租方逾期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承租方需按照欠付金额0.5‰(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导致出租方被相关部门收取罚款、滞纳金,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四)本次出租标的面积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五)现场查看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面积、朝向、楼龄、楼层、间隔、装修、出租范围、出租环境、租赁标的物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物用途限制性、租赁标的周边道路绿化及设施设备、公用设施、租赁标的物的权利负担、管理权限、持续经营、市场环境变化、政府政策变化以及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物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以及标的物设施设备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应、电梯运行、中央空调系统等)。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三、资格预审条件
(一)拟经营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意向承租方合作条件中关于物业租金的报价须大于或等于招租底价,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地利用标的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二)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
(三)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四)若需对标的物所属建筑进行装修,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确保装修结果符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装修应支付装修履约押金。
(五)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承租方须注销与租赁标的物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水电气、网络等账户。
(六)承租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计算。在此情况下,承租方和出租方均无需赔偿对方任何损失。
(七)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将该房产与他人承租的房产交换使用。
(八)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办理与经营相关的权证手续及相关风险与瑕疵,一旦报名则视为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需按相关规定使用。
(九)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气表及配套管线(包括开户)费用,以及安装生活、经营活动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和相关税费。
(十)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设施维修、场地清退、经营不善、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降租及各种补偿要求。
(十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归还租赁标的时,应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承租方退租后遗留的可移动设备,业主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或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出租方社会声誉,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且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十三)承租方应按城管部门要求合理处置垃圾,并承担可能涉及的垃圾处理、物业等全部费用。
(十四)租赁期内,若遇市政施工,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减收租金。
(十五)承租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由承租方负责修缮维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按法律规定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有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在未取得必要的执照、批准文书或许可证时需承担违约金。
(十七)意向承租方承诺,若竞租成功,在入驻过程中,如与原承租方就场地交接等事宜产生争议,将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原承租方正常退场秩序,若因自身不当行为导致原承租方退场延误或产生额外损失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内容为准。
五、招租评议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租信息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21日。综合评议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09:30。
(二)意向合作方需在2026年10月21日16:00前,足额缴纳竞争合作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资格。转账需清晰备注报名主体名称,意向商铺号,与后续提供竞拍资料一致,转账记录须附在报名资料内。
(三)竞争合作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MA68GDHH5Y
地址、电话: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0号,028-87335175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成西支行,22872501040018113
(四)意向方报价须不低于年租金竞拍底价,否则作废。报名数量须大于等于一家。
(五)招租结果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六)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参考附件4:合同模板)
六、竞争合作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 未中选的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争合作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 承租方报名时缴纳的竞争合作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转为首期租金(三个月)及租赁保证金(多退少补),租赁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
(三) 租赁保证金用于:
1. 承租方超过缴费租金及其他费用期限五个工作日未缴纳的,出租方可以直接在租赁保证金内抵扣;
2. 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时,租赁保证金用于抵扣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3.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房产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标的进行清场,且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就此提出异议。
4. 租赁期满或因出租方原因解除合同后,租赁保证金在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款项后,由出租方无息返还承租方,但承租方拒不归还租赁标的的情况除外。
5. 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6.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出租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 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四)竞争合作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 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 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七、其他特别约定
本招租公告条款未明确事项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载明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接受《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所载明的全部合同条款之约定,并在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与出租方签署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
附件:1.《公开招租评分细则》
2.租赁范围及资产现状图
3.《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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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羊区清
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号商铺
公开招租的公告
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峨影文
旅”)拟对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3层310
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合作方。现
诚邀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租,并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
号(即16号物业),涉及310号共计1个商铺(详见附件2
总平图)。
物业业主方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影
集团”),该物业已出租给峨影文旅经营,租期10年,起租
日从物业交付日(2022年1月1日)起算,2031年12月31
日届满。峨影文旅为峨影集团旗下专门从事租赁经营业务的
公司,按市场规则组织对外招租。
(二)物业建筑面积:根据《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55100
号文件,产权面积分别为79.23㎡,该物业租赁装修期、免
租期共计5天(仅免收租金),物业费由经承租方正常缴纳。
竞租方可根据自身业态需求租赁上述标的物,若出现多家竞
租方同时竞租,原则上按照整体竞租条件优厚者作为成交对
象。竞争合作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按照相应标的物租金价格
对应进行缴纳。
(三)物业交付标准:现状交付;
(四)招商定位:文化娱乐、影视制作、IP衍生、一般
办公类等业态。
二、核心商务条款
合作区域、合作期限、竞争合作保证金、合作方式、租
赁保证金见下表:
物业名称招商面积竞争合作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招租方式租赁期限竞拍底价物业费递增方式支付方式
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即16号物业),涉及310共计1个铺面79.23㎡五个月租金标准二个月租金标准纯租赁≥1年整租年租金≥33,276.6元(打包含税价),分租按≥35元/㎡/月计算,该价格不包含园区基础物业服务。8元/㎡/月1年签无递增;2年以上,自2029年起,整租(首年33,276.6元基数)及分租均按每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直至租期结束。季度支付

(一)参与公开招租的意向方,若中选方租赁年限超过
2031年12月31日,本次招租结果有效,由峨影文旅与峨影
集团按照本次招租的实际期限续签相关协议,不影响中选方
的后续使用。
(二)发票开具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开具租赁增值税发票。
(三)其他费用
1.物业费:
租金已包含物业服务费,乙方无需另行支付物业费;
租金未包含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以及物业服
务主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第五条第4款约定为准。
2.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气、空调、能耗、垃圾清
运、停车、广告位占用及其他服务费用,按表计量或按峨眉
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及峨眉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
标准结算,并按时、足额向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及峨眉电
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若总表与分表之和出现差额时,
由各分表户分摊。本次招商时水费标准为4.43元/立方,电
费标准为1.5元/度,若后期政府性水、电上调价格,根据政
府上调标准执行(如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3.在租赁期间,若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但
与本房屋有关且应由承租方承担的项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支付。
4.装修管理费
装修管理费=计租面积×装修天数×装修管理费标准
装修管理费标准为:
(1)住宅/公寓:配备电梯的按建筑面积0.04元/平方
米·天,未配备电梯的按0.03元/平方米·天的标准收取;
装修垃圾清运费,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清运的,按建筑面积2.5
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2)写字楼/临街商业:0.05–0.10元/平方米/天。
5.如承租方逾期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承租方需按照欠
付金额0.5‰(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
约金;若导致出租方被相关部门收取罚款、滞纳金,承租方
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四)本次出租标的面积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
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
交价款。
(五)现场查看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
了解租赁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面积、朝向、楼龄、楼层、间隔、装修、出租范围、出租环
境、租赁标的物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物用途限制性、
租赁标的周边道路绿化及设施设备、公用设施、租赁标的物
的权利负担、管理权限、持续经营、市场环境变化、政府政
策变化以及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物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
以及标的物设施设备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或瑕疵(包括但
不限于水电气供应、电梯运行、中央空调系统等)。意向承
租方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
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三、资格预审条件
(一)拟经营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意向承租方合作条件中关于物业租金的报价须大
于或等于招租底价,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按照使用要
求充分、合理地利用标的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
自改变标的物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二)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
途。
(三)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四)若需对标的物所属建筑进行装修,须报出租方书
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
担,并确保装修结果符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装修应支付装修履约押金。
(五)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承租方须注销与租
赁标的物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水电气、网络等账户。
(六)承租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
其他不可抗力(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
准)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计算。在此情况下,承租方和出租方均
无需赔偿对方任何损失。
(七)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将该房产与他人承租的房
产交换使用。
(八)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
办理与经营相关的权证手续及相关风险与瑕疵,一旦报名则
视为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
需按相关规定使用。
(九)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气表及配套管线(包括开户)
费用,以及安装生活、经营活动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和
相关税费。
(十)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设施维修、场地清退、经营
不善、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降租及各
种补偿要求。
(十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归还租赁
标的时,应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属正常损
耗的除外)。承租方退租后遗留的可移动设备,业主方有权
自行处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或从押金中扣除。
(十二)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
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
出租方社会声誉,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
赔偿损失,且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十三)承租方应按城管部门要求合理处置垃圾,并承
担可能涉及的垃圾处理、物业等全部费用。
(十四)租赁期内,若遇市政施工,承租方无权要求出
租方减收租金。
(十五)承租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由承租方负责修
缮维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
租方应按法律规定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必要的
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有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
方应按照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在
未取得必要的执照、批准文书或许可证时需承担违约金。
(十七)意向承租方承诺,若竞租成功,在入驻过程中,
如与原承租方就场地交接等事宜产生争议,将优先通过友好
协商方式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原承租方正常退场秩
序,若因自身不当行为导致原承租方退场延误或产生额外损
失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内容为
准。
五、招租评议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租信息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
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21日。综合评
议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09:30。
(二)意向合作方需在2026年10月21日16:00前,足
额缴纳竞争合作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资格。转账
需清晰备注报名主体名称,意向商铺号,与后续提供竞拍资
料一致,转账记录须附在报名资料内。
(三)竞争合作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MA68GDHH5Y
地址、电话: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0号,028-
87335175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成西支行,22872501040018113
(四)意向方报价须不低于年租金竞拍底价,否则作废。
报名数量须大于等于一家。
(五)招租结果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六)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参考附件4:
合同模板)
六、竞争合作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未中选的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争合作保证金
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承租方报名时缴纳的竞争合作保证金,将在租赁
合同签订后转为首期租金(三个月)及租赁保证金(多退少
补),租赁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
(三)租赁保证金用于:
1.承租方超过缴费租金及其他费用期限五个工作日未
缴纳的,出租方可以直接在租赁保证金内抵扣;
2.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时,
租赁保证金用于抵扣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或损失
赔偿金;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
租赁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房产归还出租方。否
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标的进行清场,且不退
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就此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或因出租方原因解除合同后,租赁保证金
在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款项后,由出租方无
息返还承租方,但承租方拒不归还租赁标的的情况除外。
5.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违
约责任,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6.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出租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
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
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全
部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
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
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四)竞争合作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
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
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
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
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
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
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
定时限(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
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
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七、其他特别约定
本招租公告条款未明确事项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载
明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接受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所载明的全部合同条款之约定,并在
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与出租
方签署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实质性修改意
见。
附件:1.《公开招租评分细则》
2.租赁范围及资产现状图
3.《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附件1
公开招租评分细则
铺号:
(一)租金、物业服务费评分细则
整租年租金≥33,276.6元(打包含税价),分租按≥35元/㎡/月计算,该价格不包含园区基础物业服务。得50分。在招租底价基础上整租年总租金每增加2000元,分数增加1分;分租月租金每增加1元/平米,分数增加1分,不设上限。
(三)租金递增方式评分细则
2029年起,每年递增2%,直至租期结束,得5分。
(四)规划方案制作评分细则
提供PPT或WORD格式业态规划方案,清晰地表达未来经营业态等信息。得5分。
评分人:总分:

附件2
租赁范围及资产现状图
租赁范围图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55100号
房屋所有权人啵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附2号
房屋坐落
2009-02-13
登记时间
房屋性质
规划用途商业,住宅
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m)(m²)
房5561.145561.1
屋
状
况
地号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地
状
况
1
附
档案保管号:权034999
地址明细信息:1-2层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1983.08
3-7层;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3578.06。

2
北312住省走道HIE住七重:
走道1301313新建搭建部位
·3

资产现状图
附件3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202年月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峨影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8GDHH5Y
法定代表人:胡友文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现甲方将成都市青羊区号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此,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
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赁物业的情况
1、租赁物业的基本情况: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号附号
(以下简称“本物业”)。产权证号,产权性质:。本物
业计租面积为平方米(各方同意,本物业建筑面积、公摊面
积、天井面积(如有)、层高等情况均不影响租金的计算)。
2、本物业的交接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
在《物业交接表》(详见附件1)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除另
有约定外,该《物业交接表》均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本物业和租赁期
限届满后乙方向甲方返还本物业时的验收依据。
3、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承租本物业的,
本租赁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移交本物业。
第二条:租赁物业的用途
1、乙方租赁本物业/铺面仅限于承租人用于等业态的经
营用途,经营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
2、乙方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本物业的交付时的现状,甲方不保证
本物业适宜用作任何乙方指定的特别用途。
3、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用
于从事本合同约定用途之外的经营业务,不得擅自改变本物业的经
营业态,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园区管理的各项规定。如乙方
违反此约定,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物业用于从事合同
约定用途之外的经营业务,或者改变本物业的经营业态的,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
4、根据园区商业发展的需要,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可协商调
整乙方的经营业态,届时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装修
1、本条所指的装修是指乙方进场装修和改良装修。
2、乙方进场装修前,乙方应向甲方递交租赁场所的内部装修、
设备安装(包括电力、空调及防火设备之要求)的详细说明。装修设计
方案须报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才能进场施工(甲方无资质也无义务对装
饰装修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实质审查,如因装修导致房屋
安全隐患或损坏,责任概由乙方负担),涉及政府审批的各类手续由
乙方申办(甲方应给予合理配合)并将政府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交甲
方作备案,此外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并支付装修管理费及装修履约押金(押金标准为:)。装修
管理费标准为:
(1)住宅/公寓:配备电梯的按建筑面积0.04元/平方米·天,
未配备电梯的按0.03元/平方米·天的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
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清运的,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2)写字楼/临街商业:0.05–0.10元/平方米/天。
装修管理费=计租面积×装修天数×装修管理费标准
3、乙方装修本物业时已充分考虑到本租赁合同固定的租赁期限
以及其他可能导致本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情形,自愿对本物业
进行不同程度的装修,乙方在本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会要求甲方
对乙方的装修进行补偿或赔偿。
4、乙方对装修的设计、实施负全部责任,如因装修导致房屋安
全隐患或受损,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修复,如在
限期内不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承诺
按要求向甲方报备同意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并以具有良好及恰当的
工艺、装修公司对租赁场所进行装修。除非甲方要求调整设计图和详
细说明外,乙方不得改变已报备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即装修设计方
案)。
5、乙方装修结束后须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对租赁场所进行检查。
经甲方同意(甲方的检查同意仅为形式审查,甲方无能力也无义务对
装修的安全、合格性进行实质审查,如因装修导致房屋安全隐患或损
坏,责任概由乙方负担)后,方可在租赁场所正式开业。
6、乙方在完成上述装修后,如以后需要对租赁场所进行装修,
在不影响其他承租户经营情况下,并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手
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
7、因装修而导致的房屋结构受损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
担。
8、装修期内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如有),能耗和装修管理费由
租户自行承担。
9、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工,完成全屋清洁、垃圾清运,拆除施
工现场围挡、杂物、施工标识,向甲方提交装修完工验收申请后,甲
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验,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即可申请无息
退还装修履约押金:
①施工过程无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消防设施、公共管线等违规行
为;
②未损坏楼道、电梯、墙面、地面、门窗、公共绿化等公共区域
设施设备;
③无超时施工、噪音扰民、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私自占用公共通
道等违规记录;
④无因乙方施工造成的邻里投诉、纠纷及经济损失;
⑤已结清装修期间产生的全部临时费用,无欠费、无违约记录。
10、装修履约押金退还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出具装修完工验收
确认单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装修履约押金,退还至乙方指定账
户。
11、装修履约押金扣除情形:
(1)若乙方施工存在违规行为或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甲方不得
随意克扣装修履约押金,仅可按照实际维修、修复、赔偿成本从装修
履约押金中据实扣除:装修履约押金不足抵扣实际损失的,乙方需在
3日内补足差额;装修履约押金扣除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仍需按时
无息退还乙方。
(2)乙方擅自改动主体承重结构、消防设施,或违规施工拒不
整改、造成重大公共损坏及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装修履约
押金,并追究乙方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开业时间
1、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无免租期/免租期个月),共计个月。租金起算日为
年月日。
2、租赁期限特殊约定:乙方已知晓本物业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
公司移交甲方管理并获得物业收益,移交时间截止2031年12月
31日,若移交期限届满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未与甲方续约收回本
物业的,则由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与义
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保证于年月日前自行完成装修、供水、燃
气以及供电独立动力电源、智能电表改造并开业经营,乙方须自行保
证正常开业时间。
第五条: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业按计租面积平方米计收
租金。
在2026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间每月租金标
准为¥元/㎡,租金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自
年月日起的每个自然年度租金标准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
递增2%。租金采取先付后用方式,以三个月为一期,每三个月支付一
次。招租物业采取先付后用模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支付首期(3个月)租金,乙方确认首期租金在竞争合作保证金
(¥元整)中进行抵扣;此后,每期租金按季度(3个月)支
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每季度租金最晚应于下一次租期前10个工作日
内,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均为含税价格,但不
包含水费、电费等能源费用。租金是否包含物业服务费:
租金已包含物业服务费,乙方无需另行支付物业费;
租金未包含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主体以
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约定为准。
(2)乙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
乙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相应发票。
2、租赁保证金:
(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租赁保证金(二个月租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不
计息),乙方支付的竞争合作保证金直接冲抵为租赁保证金,竞争合
作保证金超过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进行退还;
如乙方为原承租人续租的,乙方已缴有等额租赁保证金尚未退还,自
动转为本协议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从乙方支付的竞争合作保证金中
进行冲抵。乙方租赁保证金金额不足的,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及
时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保证金用于:
A、乙方逾期未足额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如有)、水、电等其
他相关费用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甲方可以直接在租赁保证金内扣除对
应金额的租金、物业服务费(如有)、水、电等相关费用;
B、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时,租赁保证金
用于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C、乙方延迟交付与本物业相关其他应缴费用时(包括但不限
于: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经甲方与相关单位核实后甲方有权从
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用于代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D、乙方违反工商行政、治安、消防、卫生防疫、安全等管理法律
法规规章,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或甲方发现乙方行为不符合治
安、安全、卫生防疫、火灾及园区管理规范的,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
意见,乙方在甲方书面整改意见规定的时间内不予整改的,甲方可以
用该租赁保证金对乙方承租的本物业进行整改;
E、合同期内乙方如终止合同提前离场,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
条款外,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
方的损失或甲方在扣除乙方欠交相关费用后租赁保证金金额不足以
支付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且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
项,无欠交费用等,在乙方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和撤出租赁物业后
三十日内,甲方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租金、物业服务费(如有)、
租赁保证金等费用付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物业服务费:
(1)物业服务方式有以下两种情况,根据房屋具体管辖范围二
选一,本合同物业适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①本物业由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甲方
有权根据园区统一管理需要调整物业服务公司,乙方配合并认可甲方
选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及其提供的服务标准。
A.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乙方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物
业服务费。
B.物业服务费为先付后用,按¥元/平方米/月标准计收,乙方
租赁面积平方米。乙方应于签订合同的5日内,将该物业服务费
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C.物业服务费的发票由甲方按照乙方开票信息依法开具。
D.如甲方根据实际运营需要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应提前30日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书面提出,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调整后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自通知约
定的生效日起执行。
②乙方租赁物业由提供物业服
务,乙方与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气、空调、能耗、垃圾清
运、停车、广告位占用及其他服务费用,按表计量或按峨眉电影集团
有限公司及峨眉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标准结算,并按时、
足额向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及峨眉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若总表与分表之和出现差额时,由各分表户分摊。本合同签订时水费
标准为4.43元/立方,电费标准为1.5元/度,若后期政府性水、电
上调价格,根据政府上调标准执行(如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业态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
监督,如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调整经营范围、内容及业态的,甲方
有权调整租金标准,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2、甲方对整个项目经营区域的整体运营、商业规划、广告推广、
文物保护、品牌打造与发展等,均有权依法、依约实施全面的管理,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上述各项管理工作。
3、甲方拥有对本物业外园区经营的空间和广告位的使用权和管
理权,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随意在公共区域进行促销活动和
广告发布。
4、乙方自行购买屋内财产安全保险、公众责任险、雇主险等保
险。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
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保证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遵守并服从
甲方对园区的管理。
2、乙方在租赁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或法律纠纷,由乙方自
行解决,并由乙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须加强对自己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损害公物,不得做出
任何损害园区整体形象的行为。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整体形象遭受
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整改,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
整改意见。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4、经营期间乙方自行对所售商品向物价局核价备案,对所售商
品须实行明码标价,乙方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否则乙
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须符合消防、卫生、防疫、治安、工
商、物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规定。乙方在承租本物
业内开展及经营业务前,乙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
批准或许可证。甲方有权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对乙方承租的场地或物
业进行消防、卫生、防疫、治安、工商、物业、安全等方面检查,乙
方应配合检查,因乙方不配合检查或未按照甲方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进行整改而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知悉本物业的房屋性质以及规划用
途等情况,如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及经营审批手续时出现障碍,由乙
方自行克服处理,乙方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保证在对
本物业进场装饰装修前须取得拟经营项目的全部行政许可和完成相
关经营审批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烟草审批、
环评审批、污水处理审批、工商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及特殊特种行业
的专属审批等。乙方须在取得的资质范围、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违法经营,办理完毕前述所有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始进
场装饰装修,否则产生的额外装修费用、装修损失、拆除费用、恢复
原状费用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取得前述相关行政许
可或未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导致拟经营项目无法开展或未实际使用本
物业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且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甲方
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的结构,不得改变本物业的建筑外形、
外观颜色,不得安装雨棚等有碍本物业外观整体形象的部件、设备等;
空调外机应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不得占用公共地段。乙方未按约
定的方法或途径合理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
8、承租期内及乙方实际使用承租的经营场地所发生的水、电、
气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如乙方租赁物业的招牌、广告等有统一改造计划,须由甲方
统一规划,如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需要的各种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11、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服
务费、水、电等费用。
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被顾客投诉,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甲方有权协助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13、乙方在本物业或园区区域内搞促销活动须经甲方审批,甲方
认可并收取适当费用后方可实施,收费标准及方式另行约定。
14、乙方须接受甲方安排的广告活动及物料等,未经甲方书面许
可乙方不能自行增加或接受任何形式的第三方广告、产品及物料。
15、乙方更改店招(招牌名)时须向甲方报批,甲方认可后方可
实施。
16、乙方自行承担和负责租赁期间本物业供电(独立)动力电源
(包括大功率用电器所需电源)、智能电表改造及费用,并承诺租赁
到期后上述设备物品归甲方所有。
17、乙方自行负责本物业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物业公
司可在向乙方提前发出通知后进入乙方租赁场所对公共设施进行维
修及保养,物业公司的维修保养应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为原则。
18、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租赁物业所在楼栋灭“四害”的消杀工
作,实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照承租物业面积占楼栋面积比例承担。
19、乙方在其承租经营的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人身损害赔偿或
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致使甲方
对受害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20、乙方应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各项防火、防盗措施,自配安全
消防器材,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开关;禁止在承租房内堆放易燃、
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若因乙方原因引起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
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指定本单位为租赁场所安全管
理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与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就租赁
场所安全检查、督促及联系工作,乙方安全责任人更换的,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接任者继续履行,否则,视为乙方法定代表人/经营
者为安全负责人,乙方为自然人的以承租人本人为安全负责人。
21、乙方须配合甲方有关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等有关工作。
22、乙方承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内容及业态,如经
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改变经营范围、内容及业态,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
租金标准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23、乙方须在租赁期内承接或预订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不得承
接或预订租赁期外业务,否则由此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致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
追偿。
24、本合同租赁期届满前,乙方须告知其员工和供应商本合同租
赁期届满的时间,并及时结清员工工资及供应商货款。如本合同到期
后乙方仍未结清上述费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
关,如因此致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25、乙方经营产品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自有商标权、著作
权、设计权、开发权、专利权等开展合作项目的,须征得权利人的
许可。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法
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致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
向乙方全额追偿。
26、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没有明示、暗示
或者其他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及园区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享有任何
权利。未经甲方或其他权利人书面许可,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自行
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复制或开发包含“峨影”“峨眉电影”
“峨眉电影集团”“峨眉电影制片厂”“峨影沉浸式博物馆园区”及
本项目相关的商标、字样、图案、音画载体和其他衍生品,以及可
能通过明示、暗示等方式指向上述内容的标志、广告、品牌名称和
其他具有识别性的宣传载体。乙方如违反该条款约定,甲方有权立
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另行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
失。本条款独立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
物业服务费(如有)、水、电等本物业相关其他应缴费用的,每逾期
一天须承担应缴金额0.5‰(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
的,甲方有权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
除立即结清欠付费用外,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和租金概不退还。
2、如合同期内乙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等违法行为,破坏了园区的商业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向相
关部门举报并协助处理;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他人造成人身
损害或精神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乙方违法行为所导致
的不利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直接、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遭受行政处罚等),
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从事经营活动,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店名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另行全部赔偿。
4、如乙方严格执行本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遵守甲方
管理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则甲方须保证乙方独立使用本
物业进行合法经营的权利,并不得擅自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视
甲方违约,甲方承担因违约而给乙方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自行腾退交还本物业的,乙方同意甲
方有权委托公证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方作为见证人,并在见
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腾退;或在无见证人的参与下,将本物业的管理方
变更为甲方,并由甲方将本物业内的物品转移至甲方指定场地内,甲
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上述物品进行处分,乙方对此知悉并予以认
可。
6、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本物业: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治安、消防、食品、工商、物业等方
面的安全问题或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园区名誉的情况。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计租起始日后七日内,仍不开
业经营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物业用途及经营范围、
内容和业态的;
(4)装饰装修方案未经甲方同意并备案乙方擅自施工的或乙方
未按照甲方同意的装修设计方案内容施工的;
(5)乙方装饰装修未完成供电(独立)动力电源以及智能电表
改造的;
(6)乙方在本物业内开展及经营业务前,乙方未及时向政府有
关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提供本物业的全部或者一部
分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变向转租、分租与第三方交换物业使用权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采取诸如联营、转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经
营;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止营业,经甲方书面催告
后,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仍不恢复营业,或者擅自连续停业三天或
一个月内累计停业五天的;
(9)乙方未给付租赁保证金或租赁保证金不足,经甲方书面催
告后,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给付的;
(10)因乙方原因造成本物业不能使用或者本物业所在房屋主体
结构损坏的;
(11)乙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甲方、相关部门、协会累计接
受投诉达到五次以上(包括五次)的;
(12)乙方因违法经营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有关政府部
门立案查处并勒令其停业整顿的;
(13)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致使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
赔偿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等不良影响的;
(14)乙方组织、煽动其他经营者从事非经营性活动或聚众滋事,
阻止他人正常营业的;
(15)乙方经营产品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自有商标权、著作权、
设计权、开发权、专利权等合作项目未向甲方审核备案即从事经营的;
(1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乙方参与任何关于要求甲方降租、不上浮租金或要求调整
租赁合同条款内容相关集会活动的。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合同
解除权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解除时当年度的年租金总额的20%(百分
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不退还租赁保证金和已收租金等本物
业相关其他应缴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
方追偿。
8、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乙方进行索赔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支
出的律师费、公证费、财产保全保险保费等合理费用。
第九条:租赁期届满的处理
1、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有意续租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招商管理办
法进行竞租,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如租赁期限届满且乙方也未续租,乙方拒不撤出租赁物业的,
甲方除有权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外,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3
款的约定进行处理。届时,乙方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在本合
同约定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园区的经营业态和布局的需要对本
物业、铺面进行合理调整,乙方须积极配合。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形,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合同的履行已无
实际意义的;
(2)园区所在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3)园区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4)园区所在场所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5)本物业或铺面毁损、灭失或者园区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6)非乙方原因造成本物业或铺面被有关政府部门强制停业或
者关闭的。
3、本合同解除、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未续租的,按照以下方式
处理:
(1)甲方不接受乙方装修的情况:乙方应在解除、终止或租赁
期限届满十日内腾退搬离房屋并将租赁物业恢复至租赁前状态并经
甲方验收确认,否则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第十一日,视为乙方放
弃房屋内所有物品(包括已添附装饰装修物品材料)的所有权,甲方
有权直接收回本物业自用或转作他用并有权自行处置(包括拆除、搬
离、变卖、销毁以及丢弃等)房屋内所有物品,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
索赔因处置物品、清洁房屋以及恢复至租赁前状态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腾退搬离并将租赁物业恢复至租赁前状态
的,租赁保证金额不予退还,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2
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
(2)甲方接受乙方装修的情况:乙方须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
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在本物业的全部可移动物品腾退搬离
本物业(腾退搬离期间乙方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当期租金标准向甲方
支付房屋占用费),否则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第十一日,视为乙
方放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直接收回本物业自用或转
作他用并有权自行处置(包括拆除、搬离、变卖、销毁以及丢弃等)
房屋内所有物品,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因处置物品和清洁房屋而
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故意破坏装饰装修,否则租赁保证金不予
退还,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修复装饰装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对于已
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无须向乙方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乙
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腾退搬离的,租赁保证金额不予退还,每逾期
一日须按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
4、特别约定: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如因政策变化、甲方商业
发展、园区改造、业态调整等情况需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
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送的通知书之日起解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解除合同前三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除此之
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甲方解除合同后甲乙双方按照本合
同第十条第3款约定执行。
5、如乙方因经营不善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可提前一个月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签署书面解
除协议。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
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制定、修改或废止本物业所在园
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其制定、修改或废止的管理规章制度,自甲方书
面通知乙方或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免责生效时的费用结算
1、如因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
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但
免责条款生效前的费用结算以本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算;如遇
政府征用拆迁,则按征用拆迁相关法规规定办理补偿。
2、如存在国家及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甲方依照乙方提交的
申请材料,协助乙方争取相关政策优惠。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
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2、甲、乙双方一致约定,乙方的注册地或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指定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备用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作为双方日常通信联系的收件地址,如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变更后三日之内通知甲
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上述联络方式、通讯地址及备用通讯地址可
作为甲方、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乙方送达函件、起诉状及传票等文
书的有效送达地址。
3、本合同如须备案,则由各方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甲、乙双
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附件1:《物业交接表》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件1物业交接表
尊敬的租户:
请仔细核对以下信息,包括商铺内功能区和设施接通/配备情况是否与交接日商铺内实际情况一致,相关费用是否
结清,签署本《物业交接表》后视为交房完成。
租赁合同编号:
房屋详细地址:
功能区功能区是否与实际商铺内一致配套设施项目是否接通/配置费用项目是否结清
客厅(包括门面开间经营区)□是/□否水□是/□否水费□是/□否
餐厅□是/□否电□是/□否电费□是/□否
厨房□是/□否燃气□是/□否燃气费□是/□否
卫生间□是/□否宽带□是/□否宽带费□是/□否
卧室□是/□否家具家电□是/□否垃圾清运费□是/□否
阳台□是/□否装修情况□是/□否其他□是/□否

注:
1.商铺功能区的界定以交接日商铺内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现场确认的实际情况登记该表;
2.出租方提供通水、通电设施,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由其自行承担安装、使用等费用,租约解除时自行拆除。
3.配套设施中“家具家电”分别勾选□是/□否的解释,若勾选☑是需进一步确认☑是项下信息:
(1)□是:□桌椅□空调□其他
(2)□否:无任何家具、家电。
4.配套设施中“装修情况”分别勾选□是/□否的解释,若勾选☑是需进一步确认☑是项下信息:
(1)□是:□地面铺贴瓷砖或地板□墙面及屋顶刷乳胶漆或铺贴墙纸□大门处除卷帘门外加装玻璃门
□屋内配备照明灯具□其他
(2)□否:清水、毛坯状态。
5.若有未结清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无原承租方的由出租方承担。
欠费备注:
交房确认出租方与承租方已按照上述情况对房屋进行核验,确认房屋交接。若承租方本人未到场交割,需附委托书(手写委托书且签字按手印)。

承租方确认签名或盖章:
交房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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