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隆昌市财政局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隆昌市财政局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SCHT-2026-601734
二、合同名称: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511083597955
四、项目名称: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隆昌市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3段64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13层131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14,87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柒拾叁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9日至2027年10月09日
履约地点:隆昌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09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
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60629511083000003
征集人:隆昌市财政局
入围供应商: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CHT-2026-601734
甲方:隆昌市财政局
乙方: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元):***.00
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捌佰柒拾叁元整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服务名称:评审咨询服务内容
基础单价:***.00元折扣率:100.00%报价单价:***.00元
数量:1服务价格:***.00元
服务内容: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受托开展政府性投资
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评审工作。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
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
服务标准: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受托开展政府性投资
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评审工作。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
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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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响应内容:
(2)服务名称:服务时间要求
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预(概)算、工程变更项目:(1)5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围供应商
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2)500万元-2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
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3)2000万元以上项目:非EPC项
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3个自然日内出
具评审报告;EPC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
日起16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2、工程结算项目:(1)4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
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出具审核结论。(2)400万
元-3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40个自然日
内出具审核结论。(3)3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核结论。
服务标准:1、预(概)算、工程变更项目:(1)5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围供应商
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2)500万元-2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
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3)2000万元以上项目:非EPC项
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3个自然日内出
具评审报告;EPC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
日起16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2、工程结算项目:(1)4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
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出具审核结论。(2)400万
元-3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40个自然日
内出具审核结论。(3)3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核结论。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3)服务名称: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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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咨询服务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入围供应商的人员劳务、差旅、设备、器
械、物料与耗材、保险、税金、利润等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除咨询服务费外不再额外支
付其他费用。2、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
工程预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为基础分段下浮,以下浮后的费用作为咨询服务
费。即: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
60%,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65%;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以
上1亿元(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62%,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
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0%;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亿元以上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下浮65%,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2%;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
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务
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元
(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2‰计算;④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
费的3.0‰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8‰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6‰计算。)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3.6‰+(500-100)×3.4‰+(1000-
500)×3.2‰+(5000-1000)×3‰}×(1-60%)+(10000-5000)×2.8‰×(1-
62%)+(13580-10000)×2.6‰×(1-65%)=14.7058万元。3、审核工程设计概
算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工程设计概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
计算出的服务费为基础下浮80%后作为咨询服务费(所有项目)。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
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
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
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3‰计算;
④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的1.1‰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
-第3页-
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9‰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7‰计算。)算例:某公路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1.6‰+(500-100)×1.4‰+(1000-
500)×1.3‰+(5000-1000)×1.1‰+(10000-5000)×0.9‰+(13580-
10000)×0.7‰}×(1-80%)=2.5552万元。4、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工
程预算复审咨询服务费以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的咨询服务费为基础下浮60%收
取;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1200元,按1200元计取。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13580万元,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100×3.6‰+(500-
100)×3.4‰+(1000-500)×3.2‰+(5000-1000)×3‰}×(1-
60%)+(10000-5000)×2.8‰×(1-62%)+(13580-10000)×2.6‰×(1-
65%)}*(1-60%)=5.88232万元。
服务标准:1、咨询服务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入围供应商的人员劳务、差旅、设备、器
械、物料与耗材、保险、税金、利润等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除咨询服务费外不再额外支
付其他费用。2、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
工程预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为基础分段下浮,以下浮后的费用作为咨询服务
费。即: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
60%,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65%;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以
上1亿元(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62%,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
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0%;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亿元以上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下浮65%,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2%;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
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务
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元
(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2‰计算;④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
费的3.0‰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8‰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6‰计算。)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3.6‰+(500-100)×3.4‰+(1000-
500)×3.2‰+(5000-1000)×3‰}×(1-60%)+(10000-5000)×2.8‰×(1-
62%)+(13580-10000)×2.6‰×(1-65%)=14.7058万元。3、审核工程设计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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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工程设计概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
计算出的服务费为基础下浮80%后作为咨询服务费(所有项目)。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
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
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
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3‰计算;
④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的1.1‰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
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9‰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7‰计算。)算例:某公路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1.6‰+(500-100)×1.4‰+(1000-
500)×1.3‰+(5000-1000)×1.1‰+(10000-5000)×0.9‰+(13580-
10000)×0.7‰}×(1-80%)=2.5552万元。4、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工
程预算复审咨询服务费以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的咨询服务费为基础下浮60%收
取;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1200元,按1200元计取。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13580万元,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100×3.6‰+(500-
100)×3.4‰+(1000-500)×3.2‰+(5000-1000)×3‰}×(1-
60%)+(10000-5000)×2.8‰×(1-62%)+(13580-10000)×2.6‰×(1-
65%)}*(1-60%)=5.88232万元。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4)服务名称:服务质量及纪律要求
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入围供应商接受财政局委托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
现行定额、规范,行业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操作规程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财政局
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财政局相关规程规范,认定事实
清楚,定性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评审任务再分包或转包或肢解给其他中介机
构。项目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审核依据、项目范围及程序、
-第5页-
结论、重要事项说明、造价咨询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隆昌市财政局按《隆昌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业务管理。2、入围供应
商应遵守国家有关廉政、保密方面的规定。在造价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财政局
沟通,如有疑问或资料不完整,应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项目负责人提出,由财政局项目负
责人负责解释或催报补充有关材料,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如需
到工地现场勘查、查账或会商等,应征得财政局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在项目负责人组织下进
行,以保证质量,规避风险,同时入围供应商不得私下与建设单位有信息交流;在执业过
程中对被委托项目的情况、项目结论及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3、协助财政局及时对
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4、在与财政
局签订业务服务合同之后,及时明确项目评审技术总负责人和联系人,针对具体项目,按
照财政局的评审计划工作要求、签订具体的项目经费服务合同,并及时与财政局办理资料
交接手续,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中,应及时审查资料的完整性,若评审提供资料不齐全,
第一时间反馈,由财政局通知送审单位补充资料、评审时间可以顺延。5、按照财政局的
要求按时提供项目评审结论,财政局将对入围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评审结论进行复核,对复
核误差率过高的进行扣费处理【误差率=(相同口径下经财政局复核后的建安费/入围供应商
的评审建安费)-1】。经财政局复核,误差率在正负3%(含3%)至正负4%以内的,扣
减2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正负4%(含4%)至正负5%以内的,扣减40%的咨询服
务费;误差率在正负5%(含5%)至正负6%以内的,扣减8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
正负6%(含6%)以上的,扣减100%的咨询服务费;一年内,若误差率在正负6%(含
6%)以上达二次及以上的,取消其接受财政局委托咨询业务的资格。6、入围供应商应对
委托项目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入围供应商出具的报告经复核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入围
供应商应及时给予更正;如因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
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若项目评审结果出现重大质量
问题则进行扣费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预算编制依据失效,未
遵循国家或地方最新计价规范、定额标准,或引用已废止的政策文件,导致预算编制根基
违规。(2)未落实法定计价规则,如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税金,擅自调整人工、材料价格
计价方式,违反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相关规定。(3)数据失真与严重计算错误。(4)评审
人员资质不符,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或存在利益关联未回避,影响评审公正性。(5)出具
虚假或有重大遗漏问题的评审报告。7、入围供应商需具有能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8、入围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评
审工作保密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将评审中取得的信息用于评审报告以
外的事项,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礼金、红包、宴请等,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
委托方书面反映,并接受监督和管理。如经发现(或举报)存在徇私舞弊、虚增造价、谋取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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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或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服务标准:1、入围供应商接受财政局委托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
现行定额、规范,行业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操作规程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财政局
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财政局相关规程规范,认定事实
清楚,定性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评审任务再分包或转包或肢解给其他中介机
构。项目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审核依据、项目范围及程序、
结论、重要事项说明、造价咨询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隆昌市财政局按《隆昌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业务管理。2、入围供应
商应遵守国家有关廉政、保密方面的规定。在造价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财政局
沟通,如有疑问或资料不完整,应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项目负责人提出,由财政局项目负
责人负责解释或催报补充有关材料,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如需
到工地现场勘查、查账或会商等,应征得财政局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在项目负责人组织下进
行,以保证质量,规避风险,同时入围供应商不得私下与建设单位有信息交流;在执业过
程中对被委托项目的情况、项目结论及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3、协助财政局及时对
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4、在与财政
局签订业务服务合同之后,及时明确项目评审技术总负责人和联系人,针对具体项目,按
照财政局的评审计划工作要求、签订具体的项目经费服务合同,并及时与财政局办理资料
交接手续,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中,应及时审查资料的完整性,若评审提供资料不齐全,
第一时间反馈,由财政局通知送审单位补充资料、评审时间可以顺延。5、按照财政局的
要求按时提供项目评审结论,财政局将对入围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评审结论进行复核,对复
核误差率过高的进行扣费处理【误差率=(相同口径下经财政局复核后的建安费/入围供应商
的评审建安费)-1】。经财政局复核,误差率在正负3%(含3%)至正负4%以内的,扣
减2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正负4%(含4%)至正负5%以内的,扣减40%的咨询服
务费;误差率在正负5%(含5%)至正负6%以内的,扣减8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
正负6%(含6%)以上的,扣减100%的咨询服务费;一年内,若误差率在正负6%(含
6%)以上达二次及以上的,取消其接受财政局委托咨询业务的资格。6、入围供应商应对
委托项目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入围供应商出具的报告经复核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入围
供应商应及时给予更正;如因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
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若项目评审结果出现重大质量
问题则进行扣费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预算编制依据失效,未
遵循国家或地方最新计价规范、定额标准,或引用已废止的政策文件,导致预算编制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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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2)未落实法定计价规则,如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税金,擅自调整人工、材料价格
计价方式,违反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相关规定。(3)数据失真与严重计算错误。(4)评审
人员资质不符,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或存在利益关联未回避,影响评审公正性。(5)出具
虚假或有重大遗漏问题的评审报告。7、入围供应商需具有能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8、入围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评
审工作保密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将评审中取得的信息用于评审报告以
外的事项,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礼金、红包、宴请等,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
委托方书面反映,并接受监督和管理。如经发现(或举报)存在徇私舞弊、虚增造价、谋取私
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或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5)服务名称: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要求
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方案,一、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
含:①服务流程;②人员安排;③进度控制措施;④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二、内控制度方
案,应当包含:①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②三级复核制度;③操作规范与流程;④档案管理制
度;⑤廉政管理制度。2、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2.1、企业工程业绩: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或交通工程的预(概)算编制项目或预
(概)算审核项目或变更审核项目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的请提供。(2)具有〔地质灾害项
目(或)电力工程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预(概)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
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2.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评审负责人具有工程预(概)
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
要求配置相关技术人员。
服务标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方案,一、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
含:①服务流程;②人员安排;③进度控制措施;④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二、内控制度方
案,应当包含:①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②三级复核制度;③操作规范与流程;④档案管理制
度;⑤廉政管理制度。2、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2.1、企业工程业绩: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或交通工程的预(概)算编制项目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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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审核项目或变更审核项目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的请提供。(2)具有〔地质灾害项
目(或)电力工程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预(概)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
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2.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评审负责人具有工程预(概)
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
要求配置相关技术人员。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二、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内容:成渝经济双城经济圈-内荣农高区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道路改造3标段)预算评审
评审,送审建安费为1309.81万元。。
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2.服务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3段64号。
三、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
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
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
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
任。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其他支付方式按合同规定对每个评审项目的评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计费原则计算每个
项目评审费用,按程序进行支付。
计划支付时间:2027.04.08
五、违约责任
按征集文件(项目编号:K5110832026000001)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执行。
六、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
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
处理。
-第9页-
七、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
4.其他补充内容:
-第10页-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代荣誉
甲方联系人:高崇竹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3段64号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边万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西支行
银行账号:22811101040014107
乙方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
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
银行行号:1036510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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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
二、合同名称: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511083597955
四、项目名称: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隆昌市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3段64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13层131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 | 1(项) | ¥14,873.00 | ¥14,873.00 |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接征集文件要求。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现以及《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随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降昌市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
合同金额: 14,87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柒拾叁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9日至2027年10月09日
履约地点:隆昌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09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
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60629511083000003
征集人:隆昌市财政局
入围供应商: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隆昌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CHT-2026-601734
甲方:隆昌市财政局
乙方: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元):***.00
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捌佰柒拾叁元整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服务名称:评审咨询服务内容
基础单价:***.00元折扣率:100.00%报价单价:***.00元
数量:1服务价格:***.00元
服务内容: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受托开展政府性投资
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评审工作。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
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
服务标准: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受托开展政府性投资
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评审工作。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
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规定。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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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响应内容:
(2)服务名称:服务时间要求
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预(概)算、工程变更项目:(1)5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围供应商
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2)500万元-2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
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3)2000万元以上项目:非EPC项
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3个自然日内出
具评审报告;EPC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
日起16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2、工程结算项目:(1)4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
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出具审核结论。(2)400万
元-3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40个自然日
内出具审核结论。(3)3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核结论。
服务标准:1、预(概)算、工程变更项目:(1)5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围供应商
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2)500万元-2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
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3)2000万元以上项目:非EPC项
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日起13个自然日内出
具评审报告;EPC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预(概)算、工程变更资料之
日起16个自然日内出具评审报告。2、工程结算项目:(1)4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入
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出具审核结论。(2)400万
元-3000万元(含)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40个自然日
内出具审核结论。(3)3000万元以上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核结论。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3)服务名称: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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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咨询服务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入围供应商的人员劳务、差旅、设备、器
械、物料与耗材、保险、税金、利润等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除咨询服务费外不再额外支
付其他费用。2、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
工程预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为基础分段下浮,以下浮后的费用作为咨询服务
费。即: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
60%,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65%;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以
上1亿元(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62%,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
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0%;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亿元以上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下浮65%,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2%;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
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务
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元
(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2‰计算;④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
费的3.0‰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8‰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6‰计算。)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3.6‰+(500-100)×3.4‰+(1000-
500)×3.2‰+(5000-1000)×3‰}×(1-60%)+(10000-5000)×2.8‰×(1-
62%)+(13580-10000)×2.6‰×(1-65%)=14.7058万元。3、审核工程设计概
算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工程设计概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
计算出的服务费为基础下浮80%后作为咨询服务费(所有项目)。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
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
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
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3‰计算;
④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的1.1‰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
-第3页-
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9‰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7‰计算。)算例:某公路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1.6‰+(500-100)×1.4‰+(1000-
500)×1.3‰+(5000-1000)×1.1‰+(10000-5000)×0.9‰+(13580-
10000)×0.7‰}×(1-80%)=2.5552万元。4、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工
程预算复审咨询服务费以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的咨询服务费为基础下浮60%收
取;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1200元,按1200元计取。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13580万元,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100×3.6‰+(500-
100)×3.4‰+(1000-500)×3.2‰+(5000-1000)×3‰}×(1-
60%)+(10000-5000)×2.8‰×(1-62%)+(13580-10000)×2.6‰×(1-
65%)}*(1-60%)=5.88232万元。
服务标准:1、咨询服务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入围供应商的人员劳务、差旅、设备、器
械、物料与耗材、保险、税金、利润等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除咨询服务费外不再额外支
付其他费用。2、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
工程预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为基础分段下浮,以下浮后的费用作为咨询服务
费。即: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
60%,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65%;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以
上1亿元(含)以下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下浮62%,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
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0%;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亿元以上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下浮65%,除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其余项目下浮72%;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
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务
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元
(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2‰计算;④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
费的3.0‰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
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8‰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6‰计算。)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3.6‰+(500-100)×3.4‰+(1000-
500)×3.2‰+(5000-1000)×3‰}×(1-60%)+(10000-5000)×2.8‰×(1-
62%)+(13580-10000)×2.6‰×(1-65%)=14.7058万元。3、审核工程设计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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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咨询服务费: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工程设计概算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
计算出的服务费为基础下浮80%后作为咨询服务费(所有项目)。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
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服
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6‰计算;②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500万
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4‰计算;③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500-1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3‰计算;
④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5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
程费的1.1‰计算;⑤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服务费按
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9‰计算;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0万元以上部
分:服务费按照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7‰计算。)算例:某公路项目送审建筑安
装工程费13580万元,咨询服务费={100×1.6‰+(500-100)×1.4‰+(1000-
500)×1.3‰+(5000-1000)×1.1‰+(10000-5000)×0.9‰+(13580-
10000)×0.7‰}×(1-80%)=2.5552万元。4、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工
程预算复审咨询服务费以工程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的咨询服务费为基础下浮60%收
取;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足1200元,按1200元计取。算例:某房建项目送审建筑安装
工程费13580万元,工程预(概)算复审咨询服务费={100×3.6‰+(500-
100)×3.4‰+(1000-500)×3.2‰+(5000-1000)×3‰}×(1-
60%)+(10000-5000)×2.8‰×(1-62%)+(13580-10000)×2.6‰×(1-
65%)}*(1-60%)=5.88232万元。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4)服务名称:服务质量及纪律要求
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入围供应商接受财政局委托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
现行定额、规范,行业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操作规程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财政局
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财政局相关规程规范,认定事实
清楚,定性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评审任务再分包或转包或肢解给其他中介机
构。项目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审核依据、项目范围及程序、
-第5页-
结论、重要事项说明、造价咨询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隆昌市财政局按《隆昌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业务管理。2、入围供应
商应遵守国家有关廉政、保密方面的规定。在造价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财政局
沟通,如有疑问或资料不完整,应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项目负责人提出,由财政局项目负
责人负责解释或催报补充有关材料,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如需
到工地现场勘查、查账或会商等,应征得财政局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在项目负责人组织下进
行,以保证质量,规避风险,同时入围供应商不得私下与建设单位有信息交流;在执业过
程中对被委托项目的情况、项目结论及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3、协助财政局及时对
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4、在与财政
局签订业务服务合同之后,及时明确项目评审技术总负责人和联系人,针对具体项目,按
照财政局的评审计划工作要求、签订具体的项目经费服务合同,并及时与财政局办理资料
交接手续,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中,应及时审查资料的完整性,若评审提供资料不齐全,
第一时间反馈,由财政局通知送审单位补充资料、评审时间可以顺延。5、按照财政局的
要求按时提供项目评审结论,财政局将对入围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评审结论进行复核,对复
核误差率过高的进行扣费处理【误差率=(相同口径下经财政局复核后的建安费/入围供应商
的评审建安费)-1】。经财政局复核,误差率在正负3%(含3%)至正负4%以内的,扣
减2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正负4%(含4%)至正负5%以内的,扣减40%的咨询服
务费;误差率在正负5%(含5%)至正负6%以内的,扣减8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
正负6%(含6%)以上的,扣减100%的咨询服务费;一年内,若误差率在正负6%(含
6%)以上达二次及以上的,取消其接受财政局委托咨询业务的资格。6、入围供应商应对
委托项目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入围供应商出具的报告经复核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入围
供应商应及时给予更正;如因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
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若项目评审结果出现重大质量
问题则进行扣费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预算编制依据失效,未
遵循国家或地方最新计价规范、定额标准,或引用已废止的政策文件,导致预算编制根基
违规。(2)未落实法定计价规则,如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税金,擅自调整人工、材料价格
计价方式,违反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相关规定。(3)数据失真与严重计算错误。(4)评审
人员资质不符,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或存在利益关联未回避,影响评审公正性。(5)出具
虚假或有重大遗漏问题的评审报告。7、入围供应商需具有能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8、入围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评
审工作保密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将评审中取得的信息用于评审报告以
外的事项,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礼金、红包、宴请等,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
委托方书面反映,并接受监督和管理。如经发现(或举报)存在徇私舞弊、虚增造价、谋取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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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或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服务标准:1、入围供应商接受财政局委托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
现行定额、规范,行业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操作规程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财政局
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财政局相关规程规范,认定事实
清楚,定性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评审任务再分包或转包或肢解给其他中介机
构。项目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审核依据、项目范围及程序、
结论、重要事项说明、造价咨询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隆昌市财政局按《隆昌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业务管理。2、入围供应
商应遵守国家有关廉政、保密方面的规定。在造价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财政局
沟通,如有疑问或资料不完整,应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项目负责人提出,由财政局项目负
责人负责解释或催报补充有关材料,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如需
到工地现场勘查、查账或会商等,应征得财政局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在项目负责人组织下进
行,以保证质量,规避风险,同时入围供应商不得私下与建设单位有信息交流;在执业过
程中对被委托项目的情况、项目结论及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3、协助财政局及时对
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4、在与财政
局签订业务服务合同之后,及时明确项目评审技术总负责人和联系人,针对具体项目,按
照财政局的评审计划工作要求、签订具体的项目经费服务合同,并及时与财政局办理资料
交接手续,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中,应及时审查资料的完整性,若评审提供资料不齐全,
第一时间反馈,由财政局通知送审单位补充资料、评审时间可以顺延。5、按照财政局的
要求按时提供项目评审结论,财政局将对入围供应商提交的项目评审结论进行复核,对复
核误差率过高的进行扣费处理【误差率=(相同口径下经财政局复核后的建安费/入围供应商
的评审建安费)-1】。经财政局复核,误差率在正负3%(含3%)至正负4%以内的,扣
减2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正负4%(含4%)至正负5%以内的,扣减40%的咨询服
务费;误差率在正负5%(含5%)至正负6%以内的,扣减80%的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
正负6%(含6%)以上的,扣减100%的咨询服务费;一年内,若误差率在正负6%(含
6%)以上达二次及以上的,取消其接受财政局委托咨询业务的资格。6、入围供应商应对
委托项目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入围供应商出具的报告经复核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入围
供应商应及时给予更正;如因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
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若项目评审结果出现重大质量
问题则进行扣费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预算编制依据失效,未
遵循国家或地方最新计价规范、定额标准,或引用已废止的政策文件,导致预算编制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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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2)未落实法定计价规则,如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税金,擅自调整人工、材料价格
计价方式,违反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相关规定。(3)数据失真与严重计算错误。(4)评审
人员资质不符,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或存在利益关联未回避,影响评审公正性。(5)出具
虚假或有重大遗漏问题的评审报告。7、入围供应商需具有能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8、入围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评
审工作保密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将评审中取得的信息用于评审报告以
外的事项,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礼金、红包、宴请等,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
委托方书面反映,并接受监督和管理。如经发现(或举报)存在徇私舞弊、虚增造价、谋取私
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或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5)服务名称: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要求
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
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方案,一、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
含:①服务流程;②人员安排;③进度控制措施;④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二、内控制度方
案,应当包含:①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②三级复核制度;③操作规范与流程;④档案管理制
度;⑤廉政管理制度。2、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2.1、企业工程业绩: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或交通工程的预(概)算编制项目或预
(概)算审核项目或变更审核项目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的请提供。(2)具有〔地质灾害项
目(或)电力工程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预(概)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
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2.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评审负责人具有工程预(概)
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
要求配置相关技术人员。
服务标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方案,一、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
含:①服务流程;②人员安排;③进度控制措施;④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二、内控制度方
案,应当包含:①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②三级复核制度;③操作规范与流程;④档案管理制
度;⑤廉政管理制度。2、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2.1、企业工程业绩: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或交通工程的预(概)算编制项目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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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审核项目或变更审核项目或结算审核项目业绩的请提供。(2)具有〔地质灾害项
目(或)电力工程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预(概)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
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2.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评审负责人具有工程预(概)
算编制或预(概)算审核或变更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的请提供。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
要求配置相关技术人员。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二、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内容:成渝经济双城经济圈-内荣农高区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道路改造3标段)预算评审
评审,送审建安费为1309.81万元。。
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2.服务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3段64号。
三、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
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
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
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
任。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其他支付方式按合同规定对每个评审项目的评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计费原则计算每个
项目评审费用,按程序进行支付。
计划支付时间:2027.04.08
五、违约责任
按征集文件(项目编号:K5110832026000001)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执行。
六、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
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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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
4.其他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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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代荣誉
甲方联系人:高崇竹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3段64号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边万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西支行
银行账号:22811101040014107
乙方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
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
银行行号:1036510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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