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资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招标信用】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资阳市 采购单位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合同编号:SCHT-2026-601896
二、合同名称: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10512001601853
四、项目名称: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一段广场路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书台路52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989(元)¥200.00¥197,800.004-6月车辆租赁费

合同金额: 197,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9日至2027年10月09日
履约地点:市政府广场路9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09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
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60422512001000002
征集人: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入围供应商: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CHT-2026-601896
甲方: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方: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元):***.00
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服务名称:二类车运行费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响应或应答时需具体明确基
本租车费300公里内每天和超300公里每100公里收费最高投标报价)
报价单价:200.00元数量:989服务价格:***.00元
服务内容:二类:类似帕萨特、迈腾、雅阁、红旗等轿车。1.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每天
最高限价:260元;4小时内按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每天最高报价的65%计算(四舍五入
保留到元)。2.超300公里每100公里收费最高限价:50元。
服务标准:二类:类似帕萨特、迈腾、雅阁、红旗等轿车。1.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每天
最高限价:260元;4小时内按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每天最高报价的65%计算(四舍五入
保留到元)。2.超300公里每100公里收费最高限价:50元。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二类车运行费最高限价及我方最高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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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帕萨特、迈腾、雅阁、红旗等轿车):1.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每天最高限价:
260元(我方最高投标报价:230元);4小时内按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每天最高报价的
65%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元)。2.超300公里每100公里收费最高限价:50元(我方最
高投标报价:40元)。3.具体报价详见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
(2)服务名称:车辆要求(实质性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
驶条件,车内设施设备功能齐全正常,符合《公务用车随车物品配备规范》(DB/51T
2611—2019)要求,外观内饰完好整洁、证照齐全、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且登记的
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自有国产车辆(含新能源汽车)。小轿车排气量不超过1.8升、车辆购置
价格不超过18万元;越野车和7-9座旅行车(商务车)排气量不超过3.0升、车辆购置价格
不超过35万元。车辆至少须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和
乘客)、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含)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每
座10万元(含)以上。须承诺在入围30日内具备车龄8年以内的自有车辆数在20辆以上,
承诺函格式自拟。
服务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
驶条件,车内设施设备功能齐全正常,符合《公务用车随车物品配备规范》(DB/51T
2611—2019)要求,外观内饰完好整洁、证照齐全、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且登记的
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自有国产车辆(含新能源汽车)。小轿车排气量不超过1.8升、车辆购置
价格不超过18万元;越野车和7-9座旅行车(商务车)排气量不超过3.0升、车辆购置价格
不超过35万元。车辆至少须同时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人和
乘客)、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含)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每
座10万元(含)以上。须承诺在入围30日内具备车龄8年以内的自有车辆数在20辆以上,
承诺函格式自拟。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3)服务名称:服务流程
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机关单位应提前向供应商预订车辆。供应商接单后立即安排用车事宜,并向
-第2页-
机关单位确认承租结果。2.供应商按照要求向机关单位提供车辆服务,并及时填写《行程
确认单》。3.供应商在单次服务结束时,应填写《行程确认单》并经机关单位签字确认;
定期汇总《行程确认单》,形成《汽车租赁对账单》,与机关单位核对车辆租赁情况。4.
供应商提出结算申请并出具正式发票。5.机关单位按租赁服务协议时限支付相关费用。
服务标准:1.机关单位应提前向供应商预订车辆。供应商接单后立即安排用车事宜,并向
机关单位确认承租结果。2.供应商按照要求向机关单位提供车辆服务,并及时填写《行程
确认单》。3.供应商在单次服务结束时,应填写《行程确认单》并经机关单位签字确认;
定期汇总《行程确认单》,形成《汽车租赁对账单》,与机关单位核对车辆租赁情况。4.
供应商提出结算申请并出具正式发票。5.机关单位按租赁服务协议时限支付相关费用。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4)服务名称:安全责任要求
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务用车安全行车规范》(DB/51
T2612—2019)和《公务用车司勤人员服务规范》(DB/51T2614—2019)要求,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营
运车辆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
件。3.机关单位自行驾驶,发生事故,应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
任,如因机关单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使用车辆的机关单位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及
由此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并未向保险公司投保,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
险公司要求赔付,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标准:1.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务用车安全行车规范》(DB/51
T2612—2019)和《公务用车司勤人员服务规范》(DB/51T2614—2019)要求,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营
运车辆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
件。3.机关单位自行驾驶,发生事故,应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
任,如因机关单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使用车辆的机关单位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及
由此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并未向保险公司投保,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
险公司要求赔付,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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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5)服务名称:服务要求及承诺
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1.供应商不得收取租车押金,严格执行投标文件承诺的价格和其他服务,并制
定车辆租赁服务流程。2.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服务期间享受无需担保、无需押金等优质服
务,有权享受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政策和优惠价格及全国
联网开通城市的租车业务。3.供应商应保证经营门店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
效,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
采购人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
应按响应文件承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
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供
应商在后期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其他劳务费(包含驾驶员餐费、住宿费)结算时,不得高
于此次承诺的价格。6.小微型客车租赁期间出现故障或者发生事故时,供应商应免费提供
救援、换车服务。
服务标准:1.供应商不得收取租车押金,严格执行投标文件承诺的价格和其他服务,并制
定车辆租赁服务流程。2.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服务期间享受无需担保、无需押金等优质服
务,有权享受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政策和优惠价格及全国
联网开通城市的租车业务。3.供应商应保证经营门店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
效,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
采购人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单位名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
应按响应文件承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
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供
应商在后期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其他劳务费(包含驾驶员餐费、住宿费)结算时,不得高
于此次承诺的价格。6.小微型客车租赁期间出现故障或者发生事故时,供应商应免费提供
救援、换车服务。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第4页-
(6)服务名称:履约验收要求
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
服务内容:采购人适时对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供应商进行检查,按照《川渝地区公务活动
车辆保障服务质量评价规范》(T/SIGOA9—2024)开展评价工作,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分,或报资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如造成采购人经
济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供应商一年内记过失分累
计达10分将被取消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入围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具体考核记
分标准如下:1.拒绝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记过失2分;
2.未按框架协议/合同规定程序为采购人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损害采购人利益或影
响正常工作开展的,记过失2分;3.协议有效期内,提供没有按响应文件承诺向保险公司
投保的车辆为采购使用人服务的,记过失3分;4.协议有效期内,提供没有租赁资质的车
辆为采购人或机关单位服务的,记过失2分;5.采购人或机关单位一次有效投诉,记过失
2分;6.未按合同规定给予优惠,擅自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价格的,记过失2分;7.
实际提供车辆与响应文件、租赁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的,记过失2分;8.资
质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记过失2分;9.无端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给回扣,不
正当竞争,记过失2分。
服务标准:采购人适时对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供应商进行检查,按照《川渝地区公务活动
车辆保障服务质量评价规范》(T/SIGOA9—2024)开展评价工作,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分,或报资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如造成采购人经
济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供应商一年内记过失分累
计达10分将被取消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入围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具体考核记
分标准如下:1.拒绝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记过失2分;
2.未按框架协议/合同规定程序为采购人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损害采购人利益或影
响正常工作开展的,记过失2分;3.协议有效期内,提供没有按响应文件承诺向保险公司
投保的车辆为采购使用人服务的,记过失3分;4.协议有效期内,提供没有租赁资质的车
辆为采购人或机关单位服务的,记过失2分;5.采购人或机关单位一次有效投诉,记过失
2分;6.未按合同规定给予优惠,擅自提高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价格的,记过失2分;7.
实际提供车辆与响应文件、租赁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的,记过失2分;8.资
质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记过失2分;9.无端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给回扣,不
正当竞争,记过失2分。
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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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二、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
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
2.服务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一段广场路9号。
三、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
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
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
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
任。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
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
计划支付时间:2026.11.30
五、违约责任
1、甲方租赁车辆有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其法律责
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1)甲方提供虚假信息;(2)甲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
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
的运输;(3)从事其他有损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4)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2、甲方
若终止租赁合同,应按时归还车辆、附属设备和各种证件标志等,如有延迟,除正常租金外,乙方依
照该车辆日租金的【20%】按日另行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
强行收回车辆。3、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或未根据租赁车辆的性质保管、使用租赁车辆的,乙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若造成租赁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车辆损
失。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办理保险的,甲方有权要求退回未办理保险的车辆,并要
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使用的车辆的租金,并向甲方支付未办理保险车辆年租金总价10%的违
约金。5、本合同项下的每项违约责任独立适用,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
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若某一违约行为同时适用两条或两条以上违约责任的,或不同
违约行为适用同一违约责任的,除法律有明确禁止外,违约责任相互独立,累加适用,违约方不得以
已经承担了某项违约行为对应的违约责任为由拒绝承担另一项违约责任。
六、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
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
-第6页-
处理。
七、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
4.其他补充内容:
-第7页-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李小佳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一段广场路9号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蒲军
开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银行账号:60001700001739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银行行号:3136636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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