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5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609-0093
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含税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不低于3个工作日)。
注:
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在缴费成功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zbid源文件;未按要求下载的,报名无效且无法开展后续投标操作,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制作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采购平台-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 0833-2112056;
2、线上办理:登录采购平台→注册及 CA 管理,提交线上 CA 申请;
3、网点咨询:可拨打全国热线028-85570890、028-85569858 查询当地办理网点。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投标终端环境配置,保障电子化投标顺利开展。所有参与本平台投标的单位,为正常编制、生成、上传tbid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签章、线上投标及开评标全流程操作,须提前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首页,在下载专区驱动下载栏目,安装两款必备程序:四川省CA互联互通驱动4.0、乐山阳光采购 V1.0。未按要求安装对应驱动及客户端的,将无法开展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直接影响项目投标。各供应商须提前完成设备调试、环境配置,预留充足时间排查系统问题,杜绝因软硬件未配置到位导致投标失败、文件无效等情况发生,相关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配套软硬件及稳定网络环境,所有因自身设备、软件、网络准备不足引发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 33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5-挂网-谈判文件-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10.9.pdf
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山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609-0093
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含税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
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
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
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
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
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不低于3个工
作日)。
注:
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在缴费成功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z
bid源文件;未按要求下载的,报名无效且无法开展后续投标操作,相关经济及
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制作及递
交响应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
过登录采购平台-
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
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
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
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
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
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
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
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
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
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
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
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0833-
2112056;
2、线上办理:登录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提交线上CA申请;
3、网点咨询:可拨打全国热线028-85570890、028-85569858
查询当地办理网点。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
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投标终端环境配置,保障电子化投标顺利开展。
所有参与本平台投标的单位,为正常编制、生成、上传tbid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完成电子签章、线上投标及开评标全流程操作,须提前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
购平台首页,在下载专区驱动下载栏目,安装两款必备程序:四川省CA互联互
通驱动4.0、乐山阳光采购
V1.0。未按要求安装对应驱动及客户端的,将无法开展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
直接影响项目投标。各供应商须提前完成设备调试、环境配置,预留充足时间
排查系统问题,杜绝因软硬件未配置到位导致投标失败、文件无效等情况发生
,相关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配套软硬件及
稳定网络环境,所有因自身设备、软件、网络准备不足引发的不利后果,均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
联系方式:***/***
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
第二章谈判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九章评审方法
第十章采购合同(样稿)
第十一章采购平台操作及常见问题答疑
第一章谈判邀请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乐山兴绿生态环
境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
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二、资金情况(实质性要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6%);
(注:其中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配电设施:273740元;乐山市
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电设施:120460元;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
限公司配电设施:32400元。)
三、采购包数:共1包。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8.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注:供应商报名前可在采购公告页面免费查看该项目采购文件。
(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不低于3个
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9:4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响应
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三)谈判时间:2026年10月15日9:40(北京时间)。
(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33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
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
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
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
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
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
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
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
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
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
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
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
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
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
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
作。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0833-
2112056;
2、线上办理:登录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提交线上CA申请;
3、网点咨询:可拨打全国热线028-85570890、028-85569858查询当
地办理网点。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
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投标终端环境配置,保障电子化投标顺利开
展。所有参与本平台投标的单位,为正常编制、生成、上传tbid格式电子
投标文件,完成电子签章、线上投标及开评标全流程操作,须提前登录乐
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首页,在下载专区驱动下载栏目,安装两款必备程
序:四川省CA互联互通驱动4.0、乐山阳光采购V1.0。未按要求安装对
应驱动及客户端的,将无法开展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直接影响项目投
标。各供应商须提前完成设备调试、环境配置,预留充足时间排查系统问
题,杜绝因软硬件未配置到位导致投标失败、文件无效等情况发生,相关
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配套软硬
件及稳定网络环境,所有因自身设备、软件、网络准备不足引发的不利后
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开评标阶段供应商操作参考示意图:
第一步:登录采购平台后,点击“投标系统”;
投标人首页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系统入口
投标系统开标系统企业信息库在线编制
第二步:点击“我参与的项目”,进入对应项目;
我参与的项目
共2条挂
第三步:点击“开评标阶段”,方可查看<评审澄清><信息告知><在线
谈判><多轮报价>。
第二章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1.3本项目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实施。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
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2“供应商”是指具备相应生产、销售等资质,能够提供市属企业生
产经营管理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
织。
2.3“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在线完成签到、在线响应文件解密等活动、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
2.4“电子评标”是指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
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
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
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
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
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
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
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本项目不涉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
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
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6.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
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产品要求、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6.2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
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
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
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
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须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
作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
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并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
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
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
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
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
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9.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八章,对于没有格
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响
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
须自行对照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
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
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
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
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3.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4.知识产权
14.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
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
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5供应商应对本条款作全面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项目不收取。
16.2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16.3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响应
文件无效。
16.5供应商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6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内原账户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乐山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注:
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
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16.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
(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不得短于
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
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
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
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18.1响应文件须根据谈判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通过《乐山市国有企
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编制子系统,使用该系统编制响应文件。
注:在线编辑投标文件步骤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
ils.html?businessId=f5554e66-e66a-4306-a9f4-3c8e2ba07916&activeI
d=6。
18.2供应商应按照该系统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
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8.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
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18.4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
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
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
加密。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加密提交。
19.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
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
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20.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
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20.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
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
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
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
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
式。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1.开启
21.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
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将作流标处理。
21.2开标前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
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等待开标。
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21.3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①授权解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自动解密程序。
②未授权解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
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
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登
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
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1.4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
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
大厅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
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
时处理。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
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谈判程序
22.1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要求
进行资格审查。
22.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的技术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2.3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
《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逐一谈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
内进入投标系统完成谈判。
22.4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评审委员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
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多轮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投标系统完成
多轮报价。
注:
①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中发起多轮报价,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乐山市
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提醒,及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
购服务平台》投标系统进行报价。
【报价流程:投标系统—多轮报价—先填写本轮报价—上传带有公司
公章的报价文件—点击确定—点击提交】。
②供应商未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或上传的报价
文件未盖章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3.谈判前准备工作、谈判过程存档
对谈判前准备工作、谈判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
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成交通知书
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
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
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4确认成交结果后,代理机构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登录《乐山市
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
25.重新开展采购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
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
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
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称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签订合
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以
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
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
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本项目收取。
30.2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
保证金。
30.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
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1.履行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32.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2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
32.3符合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承诺;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纪律要求
34.评审活动纪律要求
(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
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
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2)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
其他供应商。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
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
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可视情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
明:
①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计算机网卡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等硬件设备信息异常一致;
②不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公网IP地址一致。
35.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6.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招标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涉及本项目的质疑期限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
1、报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
2、合格供应商对开评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开评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
3、合格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
(二)对谈判文件中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
结果的确认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谈判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
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等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须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提交,不接受电话、邮件等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四)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签署。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
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质疑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
的需提供)。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
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权利
失效和其他损失。
九、其他
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
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
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
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
一项不合格作无效处理。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
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
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
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
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注:如与采购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
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2、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609-0093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6%),其中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
司配电设施:273740元;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电设施:120460元;乐山市
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配电设施:32400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维保服务内容及限价表:
(二)维保服务要求:
1、10kV高压电缆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检查、环境检查、标识检查、电缆沟及桥架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温度检测、红外测温、绝缘层检查、接头紧固、接地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绝缘电阻、耐压试验)、老化评估、敷设调整、相位
核对等。
2、10kV高压柜(高压成套配电柜)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与状态检查、仪表监测、指示灯检查、散热与通风、五
防联锁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元器件清洁与紧固、绝缘检查、分合闸试验、二次回路检查、储能
机构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保护装置校验、柜体维护、母线连接检查、避雷器试
验等。
3、变压器维保(干式/油浸式/箱式/台架式)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运行状态监测、温度监测、噪声检测、附件检查、负荷监测
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清洁与密封检查、油质检测(油浸式)、引线与接地检查、分接开
关检查、冷却系统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绝缘电阻、直流电阻、变比测试)、铁芯与绕组检查、
冷却系统维保、油样化验(油浸式)、密封件更换等。
4、低压柜(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柜)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与运行检查、线路与标识、漏电保护检查、仪表指示检
查、温升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清洁与紧固、元器件性能检查、绝缘与接地检查、触头压力检查、
电容补偿装置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保护装置校验、元器件老化评估与更换、线路整理与优化、母线槽
检查、绝缘测试等。
5、低压出线电缆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与温度检查、标识与防护、负荷监测、电缆桥架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绝缘电阻测试、接头紧固与清洁、环境清理、接地连续性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耐压试验、敷设调整与防护升级、全面排查、相位标识更新等。
6、直流屏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充电模块运行状态、蓄电池电压检测、指示灯及告警检查、
环境温湿度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蓄电池充放电测试、模块输出电压校准、接线端子紧固、除尘清洁
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蓄电池容量测试、内阻检测、老化电池更换、绝缘监察装置校验、
系统联动试验等。
7、微机保护装置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装置运行状态、显示及指示灯、通讯状态、定值核对、告警
信息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保护定值校验、采样精度校准、开关量输入输出检查、通讯网络测
试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保护功能传动试验、定值复核与备份、装置升级与维护、二次回路
绝缘测试等。
8、高压电缆分接箱(带开关)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检查、密封性能、接地连接、带电显示装置检查、环境
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开关操作机构检查、触头温度检测、绝缘件清洁、紧固螺栓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开关机械特性测试、绝缘电阻测试、密封件更换、接
地电阻测试等。
9、箱式变电站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箱体外观与密封、通风散热、防小动物措施、各室运行状态
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高低压室清洁、变压器检查、开关设备操作试验、接地系统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全面预防性试验、箱体防腐处理、密封胶条更换、五防功能验证等。
10、外线(架空线路/电缆通道)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线路通道巡视、杆塔及基础检查、导线及金具检查、标识牌
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红外测温、接头紧固、通道清障、接地装置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线路绝缘测试、杆塔防腐、金具更换评估、通道全面清理等。
11、服务期内进行一次安全用电培训。
(三)维保质量要求:
1.建立完整的设备维保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维保的时间、内容、检测数据、试验报告、
故障处理情况及更换配件清单,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
2.根据每家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维保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及国家相关标准(GB、
DL/T系列)执行维保作业。
3.维保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4.提供符合电力部门要求的年度预防性试验报告,试验项目齐全、数据真实、结论明
确。
5.维保期内因设备故障导致停运,接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一般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持续跟踪至恢复运行
(此项工作不单独计算费用)。
6.供应商在维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外,承担因维保质量问题引发的设备故
障及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每季度提交维保工作报告,年度提交全面维保总结。
8.维保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隐患须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提出整改建议,重大隐患应
立即报告并协助处理。
9.配品配件更换须使用与原设备同等或更高质量的产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质保
承诺。(本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维保作业不得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确需停电作业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停电申
请及作业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11.维保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本文件引用技术规范或标准有误或已废止的,
按现行有效、更新的技术规范或标准执行。
(四)人员要求:
1、配备1名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配备1名持有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人员。
3、配备2名持有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人员。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证书复印件、社保
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人员真实稳定,维保期内人员变更须
提前书面报采购人批准。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3.付款方式:按季度完成服务后10日内提交成果报告,采购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付
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符合财务部门要求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
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
人指定账户。
(2)履约期满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
证金。
5.验收要求
(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本项目的谈判文件的要求。
(3)符合响应文件的要求。
6.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验收、资料制作、试验、成果提
交、后期服务(如有)、利润、税金、与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须同时报项目总价与统一
下浮比例,(如100万元控价,报价80万元,即所有类别统一下浮20%),评审时以投
标总价金额进行评审。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
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约定。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
要求中有明确说明或标注“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本项目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内容,但
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
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
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
定此章内容。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
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
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
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将以下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
件合并制作成一个响应文件文档按要求上传系统。
XX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目录
请供应商自行编制
……
资格响应文件部分
一、谈判响应函
XXX:
我方全面研究了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决
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活动。我方授权XXX(姓名、职务)代表
我方XX(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响应的有关事宜。
1、我方的报价均是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该项
目所需内容的全部价款。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
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谈判有效期为60天。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涉及)
XXX:
本授权声明:XX(单位名称),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项目(项目编号:XX)谈判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
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联系电话:XXX
职务:XXX
日期:X年X月X日
提示:
1、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无法定代表人的,可将法定代表人改为准许执业
证明文件中的核定名称。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适用)
XXX:
公司名称:,XXX
地址:XXX
姓名:XXX,性别:XXX,年龄:XXX(周岁),职务:
XXX,系XXX(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承诺函
XXX: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
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8.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
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
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相关文件和本谈判文件规
定的失信行为。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
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
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
参加采购活动),XXX(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XXX(填写
“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
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
动);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其他失信行为。
八、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填写“具有”或
“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
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
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
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
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概况: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5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609-0093
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含税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不低于3个工作日)。
注:
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在缴费成功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zbid源文件;未按要求下载的,报名无效且无法开展后续投标操作,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制作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采购平台-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 0833-2112056;
2、线上办理:登录采购平台→注册及 CA 管理,提交线上 CA 申请;
3、网点咨询:可拨打全国热线028-85570890、028-85569858 查询当地办理网点。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投标终端环境配置,保障电子化投标顺利开展。所有参与本平台投标的单位,为正常编制、生成、上传tbid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签章、线上投标及开评标全流程操作,须提前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首页,在下载专区驱动下载栏目,安装两款必备程序:四川省CA互联互通驱动4.0、乐山阳光采购 V1.0。未按要求安装对应驱动及客户端的,将无法开展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直接影响项目投标。各供应商须提前完成设备调试、环境配置,预留充足时间排查系统问题,杜绝因软硬件未配置到位导致投标失败、文件无效等情况发生,相关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配套软硬件及稳定网络环境,所有因自身设备、软件、网络准备不足引发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 33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5-挂网-谈判文件-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10.9.pdf
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山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609-0093
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含税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
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
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
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录→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
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
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不低于3个工
作日)。
注:
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在缴费成功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z
bid源文件;未按要求下载的,报名无效且无法开展后续投标操作,相关经济及
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制作及递
交响应文件时须使用数字证书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
过登录采购平台-
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采购平台-
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
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口,进入投
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
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
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
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
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
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
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
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
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0833-
2112056;
2、线上办理:登录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提交线上CA申请;
3、网点咨询:可拨打全国热线028-85570890、028-85569858
查询当地办理网点。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
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投标终端环境配置,保障电子化投标顺利开展。
所有参与本平台投标的单位,为正常编制、生成、上传tbid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完成电子签章、线上投标及开评标全流程操作,须提前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
购平台首页,在下载专区驱动下载栏目,安装两款必备程序:四川省CA互联互
通驱动4.0、乐山阳光采购
V1.0。未按要求安装对应驱动及客户端的,将无法开展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
直接影响项目投标。各供应商须提前完成设备调试、环境配置,预留充足时间
排查系统问题,杜绝因软硬件未配置到位导致投标失败、文件无效等情况发生
,相关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配套软硬件及
稳定网络环境,所有因自身设备、软件、网络准备不足引发的不利后果,均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
联系方式:***/***
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
第二章谈判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九章评审方法
第十章采购合同(样稿)
第十一章采购平台操作及常见问题答疑
第一章谈判邀请
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乐山兴绿生态环
境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项
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二、资金情况(实质性要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6%);
(注:其中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配电设施:273740元;乐山市
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电设施:120460元;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
限公司配电设施:32400元。)
三、采购包数:共1包。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8.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注:供应商报名前可在采购公告页面免费查看该项目采购文件。
(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不低于3个
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9:4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通过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响应
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三)谈判时间:2026年10月15日9:40(北京时间)。
(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上河街33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平台,登录方
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录入
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
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
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
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
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
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
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
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
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
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
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
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
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
作。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0833-
2112056;
2、线上办理:登录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提交线上CA申请;
3、网点咨询:可拨打全国热线028-85570890、028-85569858查询当
地办理网点。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
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须自行完成投标终端环境配置,保障电子化投标顺利开
展。所有参与本平台投标的单位,为正常编制、生成、上传tbid格式电子
投标文件,完成电子签章、线上投标及开评标全流程操作,须提前登录乐
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首页,在下载专区驱动下载栏目,安装两款必备程
序:四川省CA互联互通驱动4.0、乐山阳光采购V1.0。未按要求安装对
应驱动及客户端的,将无法开展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直接影响项目投
标。各供应商须提前完成设备调试、环境配置,预留充足时间排查系统问
题,杜绝因软硬件未配置到位导致投标失败、文件无效等情况发生,相关
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配套软硬
件及稳定网络环境,所有因自身设备、软件、网络准备不足引发的不利后
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开评标阶段供应商操作参考示意图:
第一步:登录采购平台后,点击“投标系统”;
投标人首页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系统入口
投标系统开标系统企业信息库在线编制
第二步:点击“我参与的项目”,进入对应项目;
我参与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
| 进行中E | 已完成 | ||
| 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2采购项目号:CGPT-XM-JZXIP-HW-202411-0035 | 村名称:保证金0002采购人:测试企业贰111采购内春:货物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20:14 | 进入 | |
| 20241113保证金测试001-cs01采购项目号:CGPT-XM-JZXTP-HW-202411-0034 | 标段名称:测保证金货物0001采购人:测企业111采购内资:货物采购方式:意争性谈判创建时间:2024-11-1320:0155 | 进入 | |
共2条挂
第三步:点击“开评标阶段”,方可查看<评审澄清><信息告知><在线
谈判><多轮报价>。
第二章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元(含税6%)。注:其中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配电设施:273740元;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电设施:120460元;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配电设施:324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元(含税6%)。注:其中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配电设施:273740元;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电设施:120460元;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配电设施:324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 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罚。 |
| 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进行处罚。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 |
| 4 | 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 (一)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以采购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承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二)其他失信行为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 5 | 成交公告 | 成交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 7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收取。交纳金额:合同金额的1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交款账户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
| 8 |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 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咨询电话:***。 |
| 9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后,由成交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 |
| 10 |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一、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
| 11 |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
| 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元。2、账户信息:登录→投标系统→中标(招标结果)通知书→查看→支付信息。注:支付订单生成后,成交人须在30日内完成交费并查看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在对公转账交纳时,务必在备注栏准确填写支付信息中自动生成的交易编码。交易编码若出现未填、漏填或错填情况,系统将无法匹配对应项目,造成交费失败。缴费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可通过交费信息页面的“缴纳流水”栏目,查询确认交费是否成功。交费成功后,方可查看成交通知书。缴费成功后,请将银行转账回单发送至lsjsfwgs123@163.com邮箱。特别事项说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取,代理机构与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项目资金代收代退委托书》,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 |
| 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任公司将根据代理机构的请款要求进行划转,发票由代理公司出具。 |
| 13 | 关于本谈判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 | 1、本谈判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确定。2、本项目评审时以投标总价金额进行评审。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1.3本项目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实施。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
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2“供应商”是指具备相应生产、销售等资质,能够提供市属企业生
产经营管理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
织。
2.3“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在线完成签到、在线响应文件解密等活动、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
2.4“电子评标”是指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
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
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
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
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
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
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
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本项目不涉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
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
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6.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
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产品要求、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6.2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
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
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
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
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须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
作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
采购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并下载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
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
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
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
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
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9.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八章,对于没有格
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响
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
须自行对照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
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
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
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
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3.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4.知识产权
14.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
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
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5供应商应对本条款作全面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项目不收取。
16.2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16.3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响应
文件无效。
16.5供应商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6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内原账户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乐山
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注:
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
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16.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
(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不得短于
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
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
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
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18.1响应文件须根据谈判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通过《乐山市国有企
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编制子系统,使用该系统编制响应文件。
注:在线编辑投标文件步骤详见:https://www.lsgzygcg.com/#/deta
ils.html?businessId=f5554e66-e66a-4306-a9f4-3c8e2ba07916&activeI
d=6。
18.2供应商应按照该系统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
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8.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
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18.4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
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
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
加密。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加密提交。
19.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
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
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20.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
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20.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
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
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
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
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
式。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1.开启
21.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
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将作流标处理。
21.2开标前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
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等待开标。
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21.3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①授权解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自动解密程序。
②未授权解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
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
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登
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
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1.4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
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
大厅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
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
时处理。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
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谈判程序
22.1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要求
进行资格审查。
22.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的技术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2.3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
《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逐一谈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
内进入投标系统完成谈判。
22.4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评审委员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
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多轮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投标系统完成
多轮报价。
注:
①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中发起多轮报价,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乐山市
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提醒,及时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
购服务平台》投标系统进行报价。
【报价流程:投标系统—多轮报价—先填写本轮报价—上传带有公司
公章的报价文件—点击确定—点击提交】。
②供应商未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或上传的报价
文件未盖章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3.谈判前准备工作、谈判过程存档
对谈判前准备工作、谈判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
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成交通知书
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
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
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4确认成交结果后,代理机构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登录《乐山市
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
25.重新开展采购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
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
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
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称为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签订合
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以
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
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
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本项目收取。
30.2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
保证金。
30.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
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1.履行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32.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2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要求;
32.3符合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承诺;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纪律要求
34.评审活动纪律要求
(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
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
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2)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
其他供应商。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
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
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可视情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
明:
①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计算机网卡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等硬件设备信息异常一致;
②不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公网IP地址一致。
35.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6.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招标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涉及本项目的质疑期限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
1、报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
2、合格供应商对开评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开评标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
3、合格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
(二)对谈判文件中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
结果的确认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谈判文件中上述内容以外的内容以
及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等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须登录《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
台》提交,不接受电话、邮件等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四)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签署。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
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质疑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
的需提供)。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
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权利
失效和其他损失。
九、其他
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
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
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
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合格条件 | 备注 |
| 1 |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有效 | 原件加盖公章 |
| 4 | 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承诺; | 有效 | 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
| 5 | 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承诺; | 有效 | 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
| 6 | 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 有效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7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相关承诺; | 有效 | 原件加盖公章 |
| 8 | 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 有效 | 原件加盖公章 |
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
一项不合格作无效处理。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
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
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
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
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序号 | 审查项目 | 通过条件 |
| 1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2 | 响应文件组成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3 | 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4 | 响应文件报价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5 | 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或经过谈判后满足实质性要求 |
| 6 |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或经过谈判后满足实质性要求 |
| 7 |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注:如与采购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
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
2、项目编号:CGPT-XM-JZXTP-FW-202609-0093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6%),其中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
司配电设施:273740元;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电设施:120460元;乐山市
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配电设施:32400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维保服务内容及限价表:
| 2027年度高低压配电设施维保采购服务内容及限价表 | ||||||||
| 总序号 | 公司名称 | 原序号 | 箱变地址 | 类别 | 容量(KVA) | 数量及单位 | 总价限价(元) | 其他要求 |
| 1 | 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1 | 第二污水厂(杜家场16组) | 干式 | 630KVA | 1台 | 11340 | 维保期内无偿开展维保清单内设施的紧急抢修,并提供配品配件材料维修及更换(单个材料≦1000元),不限材料品种、数量、次数。 |
| 2 | 1 | 第二污水厂(杜家场16组) | 干式 | 630KVA | 1台 | 11340 | ||
| 3 | 1 | 第二污水厂(杜家场16组) | 高压成套配电柜 | / | 6面 | 4800 | ||
| 4 | 1 | 第二污水厂(杜家场16组) | 低压配电柜 | / | 2面 | 1200 | ||
| 5 | 1 | 第二污水厂(杜家场16组) | 直流屏 | / | 1面 | 500 | ||
| 6 | 1 | 第二污水厂(杜家场16组) | 微机保护 | / | 6套 | 1200 | ||
| 7 | 2 | 乐山广场充电站 | 油浸式 | 1250KVA | 1台 | 22500 | ||
| 8 | 3 | 牛咡桥充电站 | 油浸式 | 1250KVA | 1台 | 22500 | ||
| 9 | 4 | 高铁地下空间充电站 | 油浸式 | 630KVA | 1台 | 11340 | ||
| 10 | 5 | 大田充电站 | 油浸式 | 1000KVA | 1台 | 18000 | ||
| 11 | 6 | 青果山充电站 | 油浸式 | 1000KVA | 1台 | 18000 | ||
| 12 | 7 | 里仁街充电站 | 油浸式 | 1250KVA | 1台 | 22500 | ||
| 13 | 8 | 体育中心地下停车场充电站 | 油浸式 | 1250KVA | 1台 | 22500 | ||
| 14 | 9 | 青果山1号停车场充电站 | 油浸式 | 500kva | 1台 | 9000 | ||
| 15 | 10 | 面厂街充电站 | 油浸式 | 630KVA | 1台 | 11340 | ||
| 16 | 11 | 平江西街充电站 | 油浸式 | 1000KVA | 1台 | 18000 | ||
| 17 | 12 | 文星南街充电站 | 油浸式 | 1250KVA | 1台 | 22500 | ||
| 18 | 13 | 长青路西侧充电站 | 油浸式 | 630KVA | 1台 | 11340 | ||
| 19 | 14 | 长青路东侧充电站 | 油浸式 | 630KVA | 1台 | 11340 | ||
| 20 | 15 | 乐活广场充电站 | 油浸式 | 1250KVA | 1台 | 22500 | ||
| 合计 | 273740 | |||||||
| 21 | 乐山市排水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上河街泵站 | 干式 | 1250KVA | 2台 | 22500 | 维保期内无偿开展维保清单内设施的紧急抢修,并提供配品配件材料维修及更换(单个材料≦1000元),不限材料品种、数 |
| 22 | 1 | 上河街泵站 | 高压成套配电柜 | / | 12面 | 9600 | ||
| 23 | 1 | 上河街泵站 | 低压配电柜(660V) | / | 9面 | 4200 | ||
| 24 | 1 | 上河街泵站 | 直流屏 | / | 1面 | 500 | ||
| 25 | 1 | 上河街泵站 | 微机保护 | / | 10套 | 2000 | ||
| 26 | 2 | 第三污水厂(罗李坝村4、5组) | 干式 | 1250KVA | 1台 | 22500 | ||
| 27 | 2 | 第三污水厂(罗李坝村4、5组) | 干式 | 1000KVA | 1台 | 18000 | 量、次数。 | |
| 28 | 2 | 第三污水厂(罗李坝村4、5组) | 高压成套配电柜 | / | 8台 | 6400 | ||
| 29 | 2 | 第三污水厂(罗李坝村4、5组) | 低压配电柜 | / | 2面 | 1200 | ||
| 30 | 2 | 第三污水厂(罗李坝村4、5组) | 直流屏 | / | 1面 | 500 | ||
| 31 | 2 | 第三污水厂(罗李坝村4、5组) | 微机保护 | / | 6套 | 1200 | ||
| 32 | 3 | 大佛景区提升泵站 | 箱式 | 500KVA | 1台 | 9000 | ||
| 33 | 4 | 岷江东岸提升泵站 | 箱式 | 100KVA | 1台 | 1800 | ||
| 34 | 5 | 岷江东岸提升泵站 | 箱式 | 200KVA | 1台 | 3600 | ||
| 35 | 6 | 白燕路,春华路延伸段交汇处 | 箱式 | 80KVA | 1台 | 1440 | ||
| 36 | 7 | 九峰镇提升泵站 | 箱式 | 80KVA | 1台 | 1440 | ||
| 37 | 8 | 苏稽镇提升泵站 | 箱式 | 100KVA | 1台 | 1800 | ||
| 38 | 9 | 苏稽镇提升泵站 | 箱式 | 200KVA | 2台 | 3600 | ||
| 39 | 10 | 水口镇提升泵站 | 箱式 | 100KVA | 1台 | 1800 | ||
| 40 | 11 | 棉竹船型槽雨水泵站 | 箱式 | 160KVA | 1台 | 2880 | ||
| 41 | 12 | 长青路泵站 | 箱式 | 125KVA | 1台 | 2250 | ||
| 42 | 13 | 芋河沟提升泵站 | 台架式 | 125KVA | 1台 | 2250 | ||
| 合计 | 120460 | |||||||
| 43 | 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 | 1 | 医废二期(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桂花冲) | 干式 | 800kVA | 1台 | 14400 | 维保期内无偿开展维保清单 |
| 44 | 有限公司 | 2 | 医废二期(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桂花冲) | 高压柜 | / | 2面 | 1600 | 内设施的紧急抢修,并提供配品配件材料维修及更换(单个材料≦1000元),不限材料品种、数量、次数。 |
| 45 | 3 | 医废二期(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桂花冲) | 低压柜 | / | 4面 | 2000 | ||
| 46 | 4 | 医废二期(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桂花冲) | 高压电缆分接箱(带开关) | / | 3台 | 2400 | ||
| 47 | 5 | 医废二期(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桂花冲) | 外线(公里) | / | 1.5公里 | 12000 | ||
| 合计 | 32400 | |||||||
| 三家公司总计(含税6%) | *** | |||||||
| 注:须同时报项目总价与统一下浮比例,(如100万元控价,报价80万元,即所有类别统一下浮20%),评审时以投标总价金额进行评审。 | ||||||||
(二)维保服务要求:
1、10kV高压电缆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检查、环境检查、标识检查、电缆沟及桥架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温度检测、红外测温、绝缘层检查、接头紧固、接地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绝缘电阻、耐压试验)、老化评估、敷设调整、相位
核对等。
2、10kV高压柜(高压成套配电柜)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与状态检查、仪表监测、指示灯检查、散热与通风、五
防联锁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元器件清洁与紧固、绝缘检查、分合闸试验、二次回路检查、储能
机构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保护装置校验、柜体维护、母线连接检查、避雷器试
验等。
3、变压器维保(干式/油浸式/箱式/台架式)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运行状态监测、温度监测、噪声检测、附件检查、负荷监测
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清洁与密封检查、油质检测(油浸式)、引线与接地检查、分接开
关检查、冷却系统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绝缘电阻、直流电阻、变比测试)、铁芯与绕组检查、
冷却系统维保、油样化验(油浸式)、密封件更换等。
4、低压柜(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柜)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与运行检查、线路与标识、漏电保护检查、仪表指示检
查、温升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清洁与紧固、元器件性能检查、绝缘与接地检查、触头压力检查、
电容补偿装置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保护装置校验、元器件老化评估与更换、线路整理与优化、母线槽
检查、绝缘测试等。
5、低压出线电缆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与温度检查、标识与防护、负荷监测、电缆桥架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绝缘电阻测试、接头紧固与清洁、环境清理、接地连续性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耐压试验、敷设调整与防护升级、全面排查、相位标识更新等。
6、直流屏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充电模块运行状态、蓄电池电压检测、指示灯及告警检查、
环境温湿度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蓄电池充放电测试、模块输出电压校准、接线端子紧固、除尘清洁
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蓄电池容量测试、内阻检测、老化电池更换、绝缘监察装置校验、
系统联动试验等。
7、微机保护装置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装置运行状态、显示及指示灯、通讯状态、定值核对、告警
信息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保护定值校验、采样精度校准、开关量输入输出检查、通讯网络测
试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保护功能传动试验、定值复核与备份、装置升级与维护、二次回路
绝缘测试等。
8、高压电缆分接箱(带开关)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外观检查、密封性能、接地连接、带电显示装置检查、环境
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开关操作机构检查、触头温度检测、绝缘件清洁、紧固螺栓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预防性试验、开关机械特性测试、绝缘电阻测试、密封件更换、接
地电阻测试等。
9、箱式变电站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箱体外观与密封、通风散热、防小动物措施、各室运行状态
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高低压室清洁、变压器检查、开关设备操作试验、接地系统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全面预防性试验、箱体防腐处理、密封胶条更换、五防功能验证等。
10、外线(架空线路/电缆通道)维保
①每季度一次巡检,包括线路通道巡视、杆塔及基础检查、导线及金具检查、标识牌
检查等。
②季度维保,包括红外测温、接头紧固、通道清障、接地装置检查等。
③年度维保,包括线路绝缘测试、杆塔防腐、金具更换评估、通道全面清理等。
11、服务期内进行一次安全用电培训。
(三)维保质量要求:
1.建立完整的设备维保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维保的时间、内容、检测数据、试验报告、
故障处理情况及更换配件清单,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
2.根据每家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维保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及国家相关标准(GB、
DL/T系列)执行维保作业。
3.维保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4.提供符合电力部门要求的年度预防性试验报告,试验项目齐全、数据真实、结论明
确。
5.维保期内因设备故障导致停运,接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一般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故障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持续跟踪至恢复运行
(此项工作不单独计算费用)。
6.供应商在维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外,承担因维保质量问题引发的设备故
障及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每季度提交维保工作报告,年度提交全面维保总结。
8.维保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隐患须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提出整改建议,重大隐患应
立即报告并协助处理。
9.配品配件更换须使用与原设备同等或更高质量的产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质保
承诺。(本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维保作业不得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确需停电作业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停电申
请及作业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11.维保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本文件引用技术规范或标准有误或已废止的,
按现行有效、更新的技术规范或标准执行。
(四)人员要求:
1、配备1名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配备1名持有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人员。
3、配备2名持有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人员。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证书复印件、社保
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人员真实稳定,维保期内人员变更须
提前书面报采购人批准。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3.付款方式:按季度完成服务后10日内提交成果报告,采购人收到相关资料后付
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符合财务部门要求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
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
人指定账户。
(2)履约期满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
证金。
5.验收要求
(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本项目的谈判文件的要求。
(3)符合响应文件的要求。
6.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差旅、保险、验收、资料制作、试验、成果提
交、后期服务(如有)、利润、税金、与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须同时报项目总价与统一
下浮比例,(如100万元控价,报价80万元,即所有类别统一下浮20%),评审时以投
标总价金额进行评审。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
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约定。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
要求中有明确说明或标注“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本项目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内容,但
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
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
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
定此章内容。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
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
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
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将以下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
件合并制作成一个响应文件文档按要求上传系统。
XX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目录
请供应商自行编制
……
资格响应文件部分
一、谈判响应函
XXX:
我方全面研究了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决
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活动。我方授权XXX(姓名、职务)代表
我方XX(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响应的有关事宜。
1、我方的报价均是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该项
目所需内容的全部价款。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
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谈判有效期为60天。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
| 地址: | XXX | 邮编: | XXX |
| 电话: | XXX | 传真: | XXX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涉及)
XXX:
本授权声明:XX(单位名称),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项目(项目编号:XX)谈判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
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联系电话:XXX
职务:XXX
日期:X年X月X日
提示:
1、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无法定代表人的,可将法定代表人改为准许执业
证明文件中的核定名称。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适用)
XXX:
公司名称:,XXX
地址:XXX
姓名:XXX,性别:XXX,年龄:XXX(周岁),职务:
XXX,系XXX(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五、承诺函
XXX: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
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8.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
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
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相关文件和本谈判文件规
定的失信行为。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
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
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
参加采购活动),XXX(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XXX(填写
“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
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
动);我公司XXX(填写“有”或“没有”)其他失信行为。
八、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填写“具有”或
“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
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
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
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
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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