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信用】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达州市 采购单位 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容: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斌郎大道17号附1号5楼 0818-7932827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981764836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边坡治理长度180m,高约85m,边坡总体采用分级放坡,坡顶、平台及坡脚设置截排水沟,坡面采用锚杆+框格梁或锚索+格构护坡加固,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道路、锚杆框架梁、锚索框架梁、挡墙拆除、雨污水管网、绿化、交安、照明工程等。
签约合同价(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0000 无
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2026-09-30 2026-09-30 2026-11-30
履约地点 履约方式
达州市高新区南国大道二段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王毅 AY20195101591
备注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 15%” 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 年 9 月 1 日,填写为 20150901; 2015 年 9 月,填写为 201509; 2015 年,填写为 2015;2015/9/15 9:00:00 填写为 20150915—9:00:00。
5.未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项目,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为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附件: 合同公告.pdf 附件: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波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pdf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
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
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斌郎大道17号附1号5楼0818­7932827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981764836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边坡治理长度180m,高约85m,边坡总体采用分级放坡,坡顶、平台及坡脚设置截排水沟,坡面采用锚杆+框格梁或锚索+格构护坡加固,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道路、锚杆框架梁、锚索框架梁、挡墙拆除、雨污水管网、绿化、交安、照明工程等。
签约合同价(元)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0000无
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日期
2026­09­302026­09­302026­11­30
履约地点履约方式
达州市高新区南国大道二段/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证件及证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件及证号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证件及证号
王毅AY20195101591
备注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
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2015年,填写
为2015;2015/9/15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未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项目,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为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
工程地点:达州市高新区南国大道二段
合同编号:
工程设计证书等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工程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甲方(发包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勘察设计人):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6年9月30日
签订地点:达州高新区
1
甲方(发包人):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勘察设计人):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和规章、建设工程批
准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南国大道二段高新区段高边坡治理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达州市高新区南国大道二段。
1.3工程规模:边坡治理长度180m,高约85m,边坡总体采用分级放坡,坡顶、平台
及坡脚设置截排水沟,坡面采用锚杆+框格梁或锚索+格构护坡加固,建设内容包括土石
方、道路、锚杆框架梁、锚索框架梁、挡墙拆除、雨污水管网、绿化、交安、照明工程
等。
1.4项目负责人:王毅,证号AY20195101591:勘察负责人:黎洪君,证号32123329。
第二条合同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2.2招标文件
2.3投标书及其附件
2.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勘察设计依据
3.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
3.2勘察设计任务书。
3.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
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2
第四条勘察设计范围及要求
4.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
勘察服务工作包括本项目设计阶段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以及各阶段配合设
计及建设单位进行图纸审查及报建的所有勘察服务工作;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项
目全阶段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及相关审查备案。
勘察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后续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中间
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配合服务相关工作。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判明建筑物场地内及其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查明其成因、
类型、分布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2)查明建筑范围内各岩、土层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及工程特性,计算和评
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详细查明建筑物地基各层的压缩量、内摩擦角等力学指标;
(3)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土类别;
(4)判定环境水和土的腐蚀性;
(5)查明持力层和主要受力层内土层的分布,提供地基变形计算所需的技术参数,
对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供基础形式建议,若需采用桩基时,提供桩基计
算所需的各种技术参数(侧摩阻力和端阻力);
(6)提供基础施工中建议;
(7)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及设计所需的一切资料。
工程设计任务及技术要求:乙方应充分进行现场踏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甲方
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
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
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
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4.2设计变更
乙方应及时完成设计,并将设计成果交付甲方。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
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尽量节约成本。
4.3补充勘察
4.4施工期现场服务: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其派赴
现场的工作人员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3
4.5其他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1合同签订之日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1合同签订之日

第六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文件及阶段周期
阶段性任务期限成果资料份数完成标准
1工程初勘合同签订后10日12完成现场初勘且初勘报告通过审查,初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
2工程详勘初勘报告后20日12完成现场详勘且详勘报告通过审查,详勘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
3方案设计设计开始后10日6次性通过规划局专家会及规委会审查,并在规划局备案。
4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规委会审查后15天8初步设计经住建局专家审查合格并备案
5概算书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5天8概算通过发改部门批复。
6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后20天8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备案。
7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0天8预算通过财评批复。

注:上述成果资料均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档。电子档资料内容须与纸质保持一
致。
第七条本合同勘察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7.1勘察设计费结算金额
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费暂定为598719元(大写:伍拾玖万捌仟柒佰壹拾玖元整),勘
察暂定为154407元(大写:壹拾伍万肆仟肆佰零柒元整)。勘察设计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
勘察费结算价按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标准下浮60%(最高投标限
4
价下浮率),再按中标下浮率8.2%下浮计算;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费结算价以财政评审
批复的建安预算控制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标准下浮55%(最高限价下浮率),
再按中标下浮率8.2%下浮结算;且最终结算费用不超过中标的投标报价。
7.2支付方式
7.2.1勘察设计费支付进度
7.2.1.1勘察费支付进度表
付费次序占总勘察费(%)付费时间(由交付勘察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20%完成初勘并通过审查后支付
第二次60%完成详勘并通过审查后支付
第三次2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7.2.1.2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支付进度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20%初步设计完成备案并取得概算批复后按合同价支付
第二次60%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经财政评审批复后支付
第三次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注: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评审、初步设计、业主内审等相关专家评审费
等所有费用。
7.2.2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保函担保,保函金额
为勘察设计暂定合同价的10%,保函期限至验收合格。
7.2.3设计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方案设计占设计工作量的10%,初步设计占设计
工作量的30%,施工图设计占设计工作量的40%;后期服务20%:勘察各阶段工作量划
分:初勘占勘察工作量的40%,详勘占勘察工作量的50%,后期服务10%。
第八条双方权责
5
8.1甲方权责
8.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8.1.2甲方应当审查乙方的勘察方案。
8.1.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8.1.4甲方有权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依
据基本建设程序确定设计成果的审查单位,并由确定的审查单位负责组织审查和确认各
勘察设计阶段的成果及重大技术方案。
8.1.5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项目组的组成和人员、设备到位情况、稳定情况,考核主
要技术骨干的工作能力,如因人力、设备不足致使勘察设计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时,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相应的人员、设备,乙方不得拒绝,并在收到书面增加或更
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人员、设备,增加或更换人员、设备应满足甲方要求。
8.1.6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按进度计划及要求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是否落实了进
度控制的各项措施,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1.7甲方有权对乙方不胜任的工作发出改正、停工的指令,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
由乙方承担;并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将此不胜任的部分另行委托其他勘察设计单位完成,
相应费用由甲方从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费中扣除并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
8.1.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贯彻执行了限额设计指标。对超出限额设计的,乙方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乙方权责
8.2.1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初勘、详勘、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供符合技术
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积极开展与项目有关
的内、外协调工作,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地方政府就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沟通。
8.2.2乙方在设计中应以投资限额为基础,通过有效的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
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研究,并采用标准化与模块化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等措施,
进行投资控制。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超出投资限额设计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须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性、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操
6
作性、经济性负责,应接受甲方、咨询单位及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
见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勘
察设计文件。甲方、咨询单位及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并不减少乙方的以上责任。因乙
方原因造成工程施工隐患和(或)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造成影响的,乙方除应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2.4乙方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
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现场勘察设
计人员、设备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8.2.5乙方应根据国家、部、省、市现行相关规范、规定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不
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8.2.6在勘察设计过程中,乙方应与本项目相于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
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
部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8.2.7乙方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甲方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并妥善保护。
8.2.8乙方交付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应为甲方继续提供后期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
整补充;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签字、配合产品加工订货、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并签
署设计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对相关问题作出处理意见:如需到工地现
场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
8.2.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对本合同工程勘察设
计质量承担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8.2.10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相关资
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
未进行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
7
际工作量协商支付。
9.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
9.3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签约合同
价的20%作为违约金。
9.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阶段性任务完成时限,视为乙方违约,
按500元/天交纳违约金。因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原因导致施工现场停工,视为乙方违约,
停工延误工期一天,按1000元/天交纳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延误违约
金上限为合同金额的20%。
9.5乙方应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原则上工程概算不得超投资估算、工程预算不得
超概算建安工程费,若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概算超投资估算或工程预算超概算建安工程
费5%-10%、10%-20%、20%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相应扣减乙方签约合同价的5%、
10%、20%。
9.6乙方应严格控制成果文件质量,不得提供虚假成果文件。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达不到本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部份,乙方应当返工,返工增加工作量的不另外增加
勘察设计费。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因乙方人员原因导致成果文件与现场实际情况严
重不符,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工
程价款的相应增加额。甲方可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报主管部门作不良记录备案。
9.7因设计原因导致设计变更造成建安投资额增加的,视为乙方违约,增加额占施
工中标合同价的5%-10%、10%-20%、20%以上甲方相应扣减签约合同价的5%、10%、20%。
9.8若乙方勘察设计质量发生一类勘察设计事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
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发生二类勘察设计事故,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
9.3条规定执行。
(1)一类勘察设计事故:若设计出现错、漏、碰、缺、不详等直接导致甲方招
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7天到15天;勘察设计成果违反国家强制行性规定累
计5-7处;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情况累计出现4-7次。
(2)二类勘察设计事故:若设计出现错、漏、碰、缺、不详直接导致甲方招标
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15天以上;勘察设计成果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累计7处;
以上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情况累计出现7次以上。
因勘察设计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施工企业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勘察设计单位应该
承担相应责任。
8
9.9甲方对于乙方主要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乙方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
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甲方所质疑的情形。甲方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
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乙方主要人员的,乙方认为甲方有理由的,应当撤换。收到书面
增加或更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增加或更换人员的,增加或更换人员不满足甲方
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9.3条规定执行。
9.10乙方更换人员、设备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擅自更换人员的,甲
方有权指示乙方暂停勘察设计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更换,同时乙方应向甲
方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擅自变更、撤离违约金标准”交纳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
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擅自变更、撤离违约金标准(单位:人次)
主要人员合同金额500万以下的合同金额500万(含)-1000万合同金额1000万(含)-5000万合同金额5000万(含)-10000万合同金额10000万以上的
项目负责人1万2万5万10万20万
专业负责人1万2万5万10万20万
技术人员0.5万1万1万1万1万

9.11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投标文件载明的本项目人员,若需变更须有充足的理由
和依据(例:病重须有医院证明、死亡须有死亡证明、离职须有其证明等),经发包
人查证落实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对离职等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向管理单位反映,
要求不得再作为该中标人的员工进行投标。离职人员占本项目人员不得超过20%,超过
20%后的每一人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
9.12乙方无故缺席甲方组织或通知的会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000元/次交纳违
约金;乙方参加甲方组织或通知的会议累计迟到3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缺席会议1
次交纳违约金。
9.13乙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000元/次交纳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认可现场确定的事项,出具设计
变更或技术核定单;接甲方通知后,设计负责人未在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到场,
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每次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
9.14乙方应按照甲方并与结合现场实际确定的事项,有必要回复的问题,3天内
予以回复,说明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超出3天未回复视为认可,同时每延误一天,
将支付甲方1000元的违约金。
9.1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本合同9.3条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出版部门
购买。
10.2勘察费用实行甲方签证制度,即乙方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
过验收后由甲方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
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
10.3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
设计费的审批额,除非勘察设计费审批额依法予以调整。勘察设计费超出审批额部分
甲方将予以扣除,合同价格相应变更,不足部分甲方将不另行支付。
10.4本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
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使用材料、设备尽量采
用《达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录入市场价格的材料、设备。
10.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增减乙方的工作量,乙方无任何异
议。在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发包人报规委会审查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
调整,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10.6乙方在后期服务期间,现场有任何技术问题,及时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及时到
达现场解决技术问题。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0.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9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0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及提供履约保函后生效。
10.11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
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10.13乙方对因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甲方资料、项目信息、勘察设计成果及其他非公
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用途。保
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免除。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支
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甲方有权从应付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11.1乙方应理解本合同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款项的拨付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乙方不得以款项延迟支付而停止、拒绝履行本合同后期服务工作。
11.2勘察设计工作开展前,乙方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人员
须携带身份证明,若不提供须按5000元/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经甲方论证(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可
以优化而乙方拒不进行优化设计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相关
费用从设计费中扣除。
11.4软基、高填方等特殊地质情况技术方法的处理,乙方应多方法对比,并对采用
的技术方法注明理由。
11.5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后,乙方应在五至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工作并
交与委托人,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按每天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6乙方接到甲方要求设计变更通知书后,应按甲方合理要求的时限完成设计,
并按期将设计成果交付甲方,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9.4条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对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不经济、不合理的设计变更,有权拒绝。
11.7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勘察工作进展情况并保留影像资料,甲方有权对勘察
现状进行检查。
11.8乙方须按期完成设计文件的备案工作,若不能按期完成备案工作一切责任由
乙方承担,甲方可追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
11.9乙方为独立承担本合同全部义务的主体,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违约责任由乙
方承担,乙方不得以内部人员分工为由主张免责。
11.10(1)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后,相关资料报甲方,经甲方内审合格并办理规划
相关手续后,乙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期间,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定对甲方提
出的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调整,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2)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完善使其达到质
量合格,由此导致施工图再次审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
11
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3)由于乙方数据不准确,设计文件缺陷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甲方不支付设计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
设计费。
11.1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365天,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勘察设计人):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
法定代表人:(签字)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27474928K
通讯及送达地址:通讯及送达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
298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10061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1001756036051500745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206年9月30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12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