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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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远航(成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内容: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0年版)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依法
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参照
执行。
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
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
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
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已有文字下加有下划线的,为参考内容,招标人可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修改。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
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
标邀请书编入发布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
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
“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
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提供“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
择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
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招标人可根
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
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范(标准)以
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提出了清单编制的格式和要求,招标人应结合
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
八、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提出了图纸及设计辅助
资料有关要求,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
章要求编制,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
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九、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应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
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
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
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
技术标准时,则应当采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
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有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
用的有关条款为准。
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十一、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
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十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四川省水利厅建设处反映。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
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盖单位章)
编制单位:中科远航(成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附件:
2026年09月29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定标方案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项目
名称)已由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盐发
改【2024】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源县河湖保护
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统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盐源县发展和
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24】3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远航(成
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源县盐井街道办事处菜园村。
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
目工程位于盐井河盐厂桥—菜园子桥段河道,起于盐厂桥,止于菜园村菜园子桥
上游162.76m(已建石河堰)处,与下游已建堤防工程顺接,全长1.05km,其中
衡重式防洪堤长1.56km,堤顶修建3m宽人行步道与现状滨河步道相接,使该河
段两岸滨河步道全线贯通,加固老挡墙长57.2m;河中心改建3座拦河堰,新建
3座人行桥,连通两岸;两岸设置8座穿堤涵洞,1座取水设施。在堤防起点左
岸建设1座广场,广场占地873m²;改造污水管网全长1.05km。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
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
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
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
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
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
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
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
月日23时59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
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
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省·凉山)》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
媒介四川建设网(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盐源县水利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
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
地址:盐源县政府街133号综合办公区
邮编:6157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远航(成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214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6年09月2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
作的能力。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
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
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导致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监察部执法
监察司编著)释义,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参与投标。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
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
就可以参加投标;
(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
(1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不需单独提供
查询结果)的;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
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对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和缴
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信息进行加密,只提示参与的投标人是否达到法
定的三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人均不能获取投标人的名称、数量
信息。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
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
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
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
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
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
负责。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中发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
负责。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
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
限价,投标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
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等形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当由基
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
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采用除现金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合
法、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授权招标人到出具凭据的相关单位核查其
真实性和有效性。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
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
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
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
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
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
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
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
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同时应附监理人发
出的开工通知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具体年
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
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
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
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纸质投标文件应附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纸质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
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电子(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副本和正
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
3.7.6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当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
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1.4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
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
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6项
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
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
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
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
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
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应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并按照第三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
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自
行或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
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
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
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
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
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2个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
人,本次招标失败;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
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
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
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
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___,____
年月日
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
件的密封(加密)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2)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在开标现场必须向监督人员出
示其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注册于该代理机构的从业证书。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______(项目名称)施工_______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
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接到通知分钟内通过在线形式递交至评
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0年版)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依法
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参照
执行。
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
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
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
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已有文字下加有下划线的,为参考内容,招标人可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修改。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
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
标邀请书编入发布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
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
“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
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提供“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
择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
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招标人可根
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
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范(标准)以
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提出了清单编制的格式和要求,招标人应结合
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
八、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提出了图纸及设计辅助
资料有关要求,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
章要求编制,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
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九、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应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
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
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
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
技术标准时,则应当采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
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有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
用的有关条款为准。
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十一、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
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十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四川省水利厅建设处反映。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
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盖单位章)
编制单位:中科远航(成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附件:
2026年09月29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定标方案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项目
名称)已由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盐发
改【2024】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源县河湖保护
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统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盐源县发展和
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24】3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远航(成
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源县盐井街道办事处菜园村。
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
目工程位于盐井河盐厂桥—菜园子桥段河道,起于盐厂桥,止于菜园村菜园子桥
上游162.76m(已建石河堰)处,与下游已建堤防工程顺接,全长1.05km,其中
衡重式防洪堤长1.56km,堤顶修建3m宽人行步道与现状滨河步道相接,使该河
段两岸滨河步道全线贯通,加固老挡墙长57.2m;河中心改建3座拦河堰,新建
3座人行桥,连通两岸;两岸设置8座穿堤涵洞,1座取水设施。在堤防起点左
岸建设1座广场,广场占地873m²;改造污水管网全长1.05km。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
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
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
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
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
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
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
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
月日23时59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
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
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省·凉山)》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
媒介四川建设网(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盐源县水利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
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
地址:盐源县政府街133号综合办公区
邮编:6157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远航(成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214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6年09月2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盐源县河湖保护中心地址:盐源县政府街133号综合办公区联系人:***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科远航(成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214号联系人:***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盐源县盐井河盐厂桥至菜园子桥段河道改造提升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盐源县盐井街道办事处菜园村 |
| 1.2.1 | 资金来源 | 县级财政统筹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注: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应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明确约定,没有“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时,应在此处明确约定。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除上述工期要求外,有关进度计划的详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10.1款合同进度计划的约定。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3.其他/。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2025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项目。注: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超过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宜为已完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应同投标人须知10.1条描述一致)。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等级)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定后至竣工验收(关键性项目节点)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组成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以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项目经理若为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也不得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或非行政许可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和其技术负责人的要求。(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设置资质要求,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4)资质等级:资质等级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应的可承包范围确定。允许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的是入门资格不是中标的资格。招标人设定的资质等级高于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5)招标人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包括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参与开标活动;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6)“业绩要求”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7)需要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及其他主要工程特征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份)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项目业绩指标应当符合项目的主要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8)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业绩不重复计分”等内容,投标人的业绩可以适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或者多个类别业绩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1.4.3(16) |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年份要求 | 最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 |
| 1.4.3(1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年月日时分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形式 | 时间:年月日时分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形式 | 山)》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若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日23时59分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日09时0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查阅、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查阅、下载招标文件修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的信用等级网络查询截图(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按招标文件要求可作为评标量化的参考因素) |
| 3.2.3 | 投标最高限价 | 没有有,投标最高限价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最高限价 | 注: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经批复的投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法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在造价编制单位提交的工程最高限价(项目须财政评审时,指财政评审批复的最高限价,财政评审不得违背川财投(2015)36号文规定)基础上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最高限价中已列明的费用)。 |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2./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____90_____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小写),壹拾万元(大写)。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形式之一提交:(1)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生成订单,并将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在线支付系统,以网上支付订单的方式从基本账户网上银行进行在线支付提交(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2)以电子保单、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申办电子保单、电子保函,开标时以开标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无需将电子保单、电子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导致系统不能准确显示投保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注:①本项为单项选择;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中发起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交易系统原路退回到缴纳基本账户中。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保函退还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发出投标保函退还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1个月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退还手续。若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后1个月内仍未前来办理保函退还手续,该保函将作销毁处理。采用电子保函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下:/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23年至2025年)注:1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可不附财务报表附注说明;2没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时可不填写和提供。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
| 3.5.4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的类似项目的日期要求 | 正在施工的: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监理人已发出开工通知并正在施工的;新承接的: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定合同协议书,但监理人尚未发出开工通知的。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否决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其中所附“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3)的要求办理,投标人准备上述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备评标委员会核验。(7)数据电文投标文件为需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相应格式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上传投标报价数据电文,投标报价文件与技术标文件组合成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电子(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地方都应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无要求 |
| 3.7.5 | 装订要求 | 无要求 |
| 3.7.6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为需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相应格式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上传投标报价数据电文,投标报价文件与技术标文件组合成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ID。 |
| 4.1.1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无要求 |
| 4.1.2 | 封套上应写明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 |
| 4.1.2 | 的内容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 |
| 4.1.4 |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 | 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加密。 |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解密(如未授权解密,开标时该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4.3.1 | 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 自行撤回,无需通知招标人。 |
| 4.3.2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 | 无需通知。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网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进入在线开标直播间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 |
| 5.2 | 开标程序 |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织线上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3)投标文件解密。(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5)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有关随机抽取事项(如有)。(6)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开标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 |
| 5.2 | 开标程序 | 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
| 5.3 | 开标异议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线提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为投标人提出异议提供合理的时间。所有异议处理完毕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确认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7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6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第二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综合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综合评标专家库无满足条件的专家或者满足条件的专家未达到系统随机抽取最低人数,以及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四川省人民政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第(四)条规定,招标人应选派或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委派招标人代表的,原则上应当选择本单位人员,确需委托外部专家的,应当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与工程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邀请有关人员,且应书面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委托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的,有关人员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书面同意函、社保证明等材料纳入项目招标档案。鼓励国有企业参照前述要求选派招标人代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有证据表明该代表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除外。 |
| 6.3.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数:3(2~3个)。注: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为2个时,评标委员会推荐2个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2个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
| 7.1 | 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公示媒介及期限 | 执行川发改法规规〔2025〕383号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省指定发布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发布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省指定发布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发布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原则上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由发布人进行电子签名(签章)。以纸质文本提交的,应当由发布人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应严格按中标候选人公示标准文本执行。 |
| 7.4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人数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全部进入定标委员会。注:1.招标人确有需要,可邀请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定标委员会,但第三方机构人员不应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2人。第三方机构人员应由招标人直接邀请,不得通过随机方式选择。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职,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定标程序、要素、标准等独立行使权力,对定标意见承担责任。2.定标委员会设一名负责人,应当从以下范围选择:(1)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为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3.定标委员会中第三方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从下列人员中选择,但参与过本项目(标段)评标的评标专家除外:(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应当从与其有人事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邀请;(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从本企业集团的其他企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邀请。4.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保密。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2)以保函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支票、保函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4)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其它形式,由招标人自行填写),招标人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
| 8.1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
| 10 | 其他内容 | |
| 10.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注:(1)类似项目指标应根据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及其他主要工程特征,参照以下原则提出。1)库容/亿立方米【按不同水库总库容对应大型(≥1亿m3)、中型(<1亿m3,≥0.1亿m3)、小型(<0.1亿m3)提出】以上或坝高/米【按不同坝高对应高坝(70m以上)、中坝(30m至70m)、低坝(30m以下)提出,选填70或30m或不填】以上(□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大坝;2)过闸流量大于/立方米/秒的拦河闸;3)总装机容量/MW以上水电站;4)总装机容量/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5)洞径大于/米、长度大于/米的水工隧洞;6)单项合同额/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7)其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注:(1)上述选项一般不超过2个,业绩指标不得超过3项。(2)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评审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对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原则上控制在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指标的2/3以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第3.5.3项和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若上述证明材料对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行政许可)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
| 10.2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审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审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审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价)的量化评审方法: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 |
| 10.2 | 低于成本报价 | 85%(折算为以元为单位进行比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5%(不超过95%,折算为以元为单位进行比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注:①合格投标人是指:采用综合评估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投标人;②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报价中已列明的费用),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③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按相应百分比计算后,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 10.3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10.4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或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第九章定标方案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
| 10.4 | 确定中标人 |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查,包括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经核查仅1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所有中标候选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3)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
| 10.5 | 建设资金拨付 |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中标合同额的10%;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
| 10.6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1款处理。☑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3)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4)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应 |
| 10.6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 |
| 10.7 | 信息管理 | 合同签订后,应按照相关信用信息管理要求,及时录入参建单位和主要管理人员相关信息。 |
| 10.8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业主同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
| 10.9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管理 | (1)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时至竣工验收(关键性项目节点)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应说明原因,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对该工程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注:关键性项目节点由招标人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定确定。 |
| 10.10 | 合同备案 | 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
| 10.11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报送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留存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监督部门留存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2的原则处理。 |
| 10.12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
| 10.13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
| 10.14 | 知识产权 | 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 |
| 10.14 | 知识产权 | 标人不得擅自复印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15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6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 份数:1份 |
| 10.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人支付。注: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 10.18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标准招标文件组织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10.19 | 农民工工资 |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签订合同后的规定时间内,中标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10.20 |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采用(适用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且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2.在评审暗标部分时,需要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除加盖的电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 |
| 10.20 |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时,系统不显示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评标报告中的澄清回复包含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盖章。3.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暗标部分内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此部分内容规范成统一格式;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不能将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规范成统一格式时,具体格式要求:注: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时按零分处理,但不否决投标。 |
| 10.21 | 其他要求 |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不得超过500页(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设定),否则按施工组织设计满分值的10%扣分。2.施工组织设计未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建议格式如下,但不作为评审因素。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除图表外)。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均为黑色(除图表外)。字体要求:正文部分所用文字统一采用“四号”“常规”“宋体”;目录、标题、图、表的字体、字号及字形不作要求。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行间距为1.5倍;文字内容(目录、标题、图及图名、表及表名除外)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3.(1)若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条的项目名称为准;(2)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中有数据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的规费按规定的费率计取;(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格式”仅作为参考,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给定的清单为准,格式投标人可自拟;(4)评审价算术平均值是指:在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85%-100%(均含本数)的所有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评审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85%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100%的不得纳入“评审价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审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的85%(如84.99%等)不因此直接废标,评审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价格的直接作废标处理;(5)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 |
| 10.21 | 其他要求 | 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注: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社保,不受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的影响,投标截止日当月及之前连续月份的社保均认可)。(6)若招标文件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上述几条为准。(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要求)。 |
| 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
作的能力。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
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
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导致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监察部执法
监察司编著)释义,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参与投标。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
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
就可以参加投标;
(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
(1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不需单独提供
查询结果)的;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
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对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和缴
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信息进行加密,只提示参与的投标人是否达到法
定的三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人均不能获取投标人的名称、数量
信息。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
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
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
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
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
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中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
负责。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中发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
负责。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
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
限价,投标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
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等形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当由基
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
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采用除现金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合
法、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授权招标人到出具凭据的相关单位核查其
真实性和有效性。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
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
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
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
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
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
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
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
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
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同时应附监理人发
出的开工通知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具体年
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
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
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
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纸质投标文件应附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纸质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
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电子(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副本和正
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
3.7.6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当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
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1.4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
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
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6项
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
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
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
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
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
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应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并按照第三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
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自
行或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
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
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
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
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
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2个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
人,本次招标失败;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
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
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
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
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加密)情况 | 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备注 | |||||
| 保函 | 现金 | 电子保函 | ||||||||||
| 递交时间 | 金额 | 到账时间 | 金额 | 递交时间 | 金额 | |||||||
|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 | 万元 |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___,____
年月日
注:(1)开标记录表供招标人参考。但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
件的密封(加密)情况,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名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删减。
(2)委托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在开标现场必须向监督人员出
示其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注册于该代理机构的从业证书。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______(项目名称)施工_______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
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接到通知分钟内通过在线形式递交至评
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人: |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
| 年 |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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