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采购钢锣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31

【招标结果】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采购钢锣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采购钢锣子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6000277
二、项目名称:采购钢锣子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四川隅川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绿野路一段66号3栋2单元1625号 195,000.00元 合计(总价):1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隅川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
A02370100A02370100 消防设备钢锣子彦柏规格:直径5.2m,高1.45m;30方/型号:YBXS-C3050(套)3,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晓璇(采购人代表)、刘沅锦、吴帮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元整。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④账户信息:账户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府大道支行银行账号:128907681810101联系电话:***。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巴汝镇大桥村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胜利路南路二段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漾
电话:***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钢锣子(N513401202600027720261013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隅川广告制作有限公司).pdf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第1⻚-
版本号:N513401202600027720261013001
竞争性谈判⽂⽂件
(货物类)
采购项⽬名称:⼦⽬采购钢锣⼦
采购项⽬编号:N5134012026000277,⽬
西昌市巴汝镇⼈⺠政府⼈⺠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10⽉15⽇
-第1⻚-
第⼀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昌市巴汝镇⼈⺠政府委托,拟对采购钢锣⼦采⽤竞争性谈
判⽅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为四川省凉⼭彝族⾃治州西昌市政府采购项⽬,适⽤《中华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编号:N5134012026000277
1.2.⽬采购项⽬名称:⼦采购钢锣⼦
1.3.⽬谈判项⽬简介
1、为进⼀步全⾯提升森林草原防灭⽕⼯作应急处置能⼒,西昌市巴汝镇⼈⺠政府拟采购⼀批钢锣⼦蓄⽔为防⽕期做准备
。2、本项⽬共计⼀个包。3、所属⾏业:⼯业。
1.4.⽅邀请供应商⽅式
本项⽬以发布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向中⼩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
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
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
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
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
-第2⻚-
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
1.7.⽂⽅谈判⽂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
⼀、谈判⽂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谈判⽂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谈判⽂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采购公告
⼆、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
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
1.9.⽤供应商信⽤融资
为助⼒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
进⼀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
台,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
款审批情况等。
1.10.⽅联系⽅式
采购⼈:⼈⺠,⼈西昌市巴汝镇⼈⺠政府
地址:四川省凉⼭州西昌市巴汝镇⼤桥村1号
邮编:615000
联系⼈:尹⽼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胜利路南路⼆段1号
邮编:615000
联系⼈:王⽼师
-第3⻚-
联系电话:***
-第4⻚-
第⼆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3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
2评审⽅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响应)保证⾦★本项⽬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
5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收取
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不少于90天。响应⽂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
7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动⼯作⽅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代理服务费为⼈⺠币6000元整。③收取⽅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个⼯作⽇内由成交供应商⼀次性⽀付⾄采购代理机构。④账⼾信息:账⼾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招商银⾏成都分⾏天府⼤道⽀⾏银⾏账号:128907681810101联系电话:***。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机构或个⼈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切损失⾃⾏承担。
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
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
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
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谈判⼩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时间等⽅式依法进⾏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
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
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件中进⾏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效响应处理。
14其他说明本谈判⽂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第5⻚-
2.2.总则
2.2.1.⽤适⽤范围
⼀、本谈判⽂件仅适⽤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
⼆、本谈判⽂件由西昌市巴汝镇⼈⺠政府和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是西昌市巴汝镇⼈⺠政府。
⼆、“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
公司。
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
五、“电⼦评审”是指谈判⼩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
2.3.⽂谈判⽂件
2.3.1.⽂谈判⽂件的构成
谈判⽂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竞争性谈判邀请;
⼆、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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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办法;
六、响应⽂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2.3.2.⽂谈判⽂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谈判⽂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向已获取谈判⽂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之⽇3个⼯作⽇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3
个⼯作⽇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之⽇。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
,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谈判⽂件,进⾏响应⽂件编制。
2.4.⽂响应⽂件
2.4.1.⽂⾔响应⽂件的语⾔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
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谈判⼩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
(⼆)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
⼆、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谈判⽂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项⽬均以⼈⺠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
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
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2.4.5.响应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
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谈判⽂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
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
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件规定编制响应⽂件,谈判⽂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
⼆、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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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
2.4.7.⽂响应⽂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
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谈判⽂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
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
,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
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开启
2.5.1.1.开启程序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
2.5.1.2.⽂解密响应⽂件★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
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件的供应商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
2.5.2.⽤⽤查询及使⽤信⽤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
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记录。
2.5.3.评审
详⻅谈判⽂件第五章。
2.5.4.成交通知书
⼀、采购⼈或者谈判⼩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
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
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
-第8⻚-
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
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谈判⽂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
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
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
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
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
⽇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
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
⼆、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
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2.6.5.⾏履⾏合同
⼀、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2.6.6.⽅履约验收⽅案
⼀、验收组织⽅式:
采购包1:⾃⾏验收
⼆、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
-第9⻚-
采购包1: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的全部⼯作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5⽇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
;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售后服务等涉及本项⽬建设质量的所有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①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双⽅
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由供应商承担,验收
期限相应顺延;②如验收合格,双⽅签署验收报告;③项⽬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续;验收不
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付采购资⾦,还可能上报本项⽬同级财政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政处罚;
⼗⼀、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政
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谈判⽂件相关要求进⾏验收;由采购⼈组织履约验收⼩组,开展项⽬验收⼯
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业标准、地⽅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竞争性谈判⽂件》、《响应⽂件》和双
⽅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履⾏合同、《竞争性谈判⽂件》和《响应⽂件》情况
,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
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甲⽅相关要求进⾏验收。
2.6.7.⾦⽀资⾦⽀付
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
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
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第10⻚-
(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
(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件;
(⼆)供应商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供应商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为
。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谈判⼩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未按照谈判⽂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
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
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
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第11⻚-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西昌市巴汝镇⼈⺠政府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
购需求外的谈判⽂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
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
联系⼈:尹⽼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凉⼭州西昌市巴汝镇⼤桥村1号
邮编:615000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王⽼师
联系电话:***
地址:西昌市胜利路南路⼆段1号
邮编:615000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谈判⽂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谈判⽂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件之⽇。对更正后的谈判⽂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
容,为发出谈判⽂件更正通知之⽇;如质疑内容为原谈判⽂件内容,为获取原谈判⽂件之⽇。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五、供应商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财政部⻔联系⽅式详⻅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
系⽅式。
⼋、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为之⼀的,
-第12⻚-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
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
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
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
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
进⾏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
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
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谈
判⼩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
⼾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
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
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
,采购⼈、代理机构、谈判⼩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第13⻚-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
-第14⻚-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30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300,000.00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额⾦(元)所属⾏业⾏是否涉及核⼼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A02370100消防设备钢锣⼦50.00(套)300,000.00⼯业是否否否否

是否适⽤本国产品标准:是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
1钢锣⼦50.00(套)300,000.00总价⽆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
充说明。
本项⽬涉及核⼼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1A02370100消防设备钢锣⼦钢锣⼦

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
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
可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
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第15⻚-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
息截图,否则作⽆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
本项⽬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
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钢锣⼦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钢锣⼦(含内胆及配件)技术参数要求1.形状为圆形,单个钢锣⼦⾼度≤1.5⽶,同时需满⾜单个容积≥30⽴⽅⽶;2.钢锣⼦本体板材采⽤Q235耐腐蚀热镀锌⼯艺,屈服235Mpa,钢材厚度≥3mm,热镀锌层:平均厚度≥85um,符合GB/T13912-2020要求。拼接接⼝处需采⽤双排螺丝固定。3.需标配适配产品的≥600g/m²的聚酯纤维PVC涂层双⾯防⽔⼑刮布内胆(加粗边绳且带防锈扣眼)。注:1.⾜⽬⽆以上技术参数为满⾜本项⽬的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效响应处理。2.⾏⾏以上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涉及的国家或⾏业标准,均以国家或⾏业最新颁布或执⾏的标准为准。⾏
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
1★售后服务要求1、防护栏要求:1.1在钢锣⼦上需使⽤能完整覆盖钢锣⼦⽔⾯积的尼⻰材质绳状防护⽹(绳粗不⼩于6mm,⽹空不⼩于10cm),在钢锣⼦注满⽔后完成绑定;1.2钢锣⼦周边设置栏⽹式防护栏,防护栏为⾦属材质,防护栏⼀般为拦⽹1.8-2⽶⾼(⽴柱⾼2.2⽶)*3⽶⻓每⽚,⼀般每个钢锣⼦需7-8⽚(结合实际情况能完整包围单个钢锣⼦即可),防护栏⽴柱埋深不低于40厘⽶且⽴柱孔内需浇筑混凝⼟饱满填充)。2、灌⽔(含安装和场平)2.1未灌⽔深度≤10cm(⽐如钢锣⼦本体⾼度1.5m,灌⽔平均深度不低于1.4m),2.2钢锣⼦安装位置需做好场平⼯作,安装后倾斜⾼度差≤5cm,地⾯需彻底清理⾄⽆碎⽯硬⼟等尖锐物质,⾃竣⼯交付后3⽉内如因内胆破损导致漏⽔,由成交供应商⾃费在5⽇内重新清理地⾯,更换内胆并重新完成灌⽔,2.3安装需⾃⾏配备所需⼯具(如胶把钳/扳⼿/绑扎铁丝等),如因安装不到位导致钢锣⼦本体/内胆等设施破损,由成交供应商在10⽇内⾃费更换破损的设施,质保期⾃验收合格后6个⽉。3、供应商需具有独⽴完整完成布设安装钢锣⼦的经验,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或验收资料)。4、每处点位完成后需保留能完整展⽰施⼯结束成果且带时间和经纬度的⽔印的图⽚若⼲张,并按点位分别单独建⽴⽂件夹保存,在全部点位安装结束后交由采购⼈存档。
2★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最⾼限价,最后报价是履⾏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产品设计、制作、包装、运输配送、安装、调试、场地平整、灌⽔、⼈⼯、保险、利润、税费等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采购⼈不再⽀付任何费⽤;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险由供应商⾃⾏承担。注:由于项⽬实施特殊情况,建议供应商现场实地考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报价,采购⼈不统⼀组织实地踏勘。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第16⻚-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内
2★交货地点钢锣⼦共计50个,分布在巴汝镇辖区内,每个点位安装个数由采购⼈负责在进场前提供。
3★⽀付⽅式分期付款
4★付款进度安排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40.00%2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57.00%3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年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3.00%
5★验收、交付标准和⽅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谈判⽂件相关要求进⾏验收。
6★包装⽅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保期⼀年,供应商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均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标准;2、所提供产品均为⽣产⼚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作;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的短少和损坏,如产⽣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期延误,采购⼈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向成交供应商索赔。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各项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件要求对其在本采购项⽬范围内所提供产品进⾏现场测试和试运⾏,确保各设备完整地通过验收。6、供应商将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安装等⼀切安全责任。因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法(1)甲⽅违约责任1)甲⽅⽆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10的违约⾦。2)甲⽅逾期⽀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货款外,应向⼄⽅偿付⽋款总额万分之5/天的违约⾦;逾期付款超过90个⼯作⽇的,⼄⽅有权终⽌合同。3)甲⽅偿付的违约⾦不⾜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按⼄⽅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付赔偿⾦给⼄⽅。(2)⼄⽅违约责任1)⼄⽅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向甲⽅⽀付中标⾦额的百分之10的违约⾦。2)⼄⽅因⾃⾝原因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货物外,应向甲⽅⽀付合同总额万分之5/天的违约⾦。因⼄⽅原因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有权解除合同,⼄⽅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款额向甲⽅偿付赔偿⾦,并须全额退还甲⽅已经付给⼄⽅的货款及其利息。3)⼄⽅货物经甲⽅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没有按时交货⽽违约。4)⼄⽅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没收查处的,⼄⽅除应向甲⽅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向甲⽅⽀付违约⾦并赔偿因此给甲⽅造成的⼀切损失。5)⼄⽅偿付的违约⾦不⾜以弥补甲⽅损失的,还应按甲⽅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付赔偿⾦给甲⽅。6)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投标⽂件、响应⽂件中提供的响应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致的,或者投标⽂件中响应的技术参数与宣传资料标注的参数不⼀致,或者投标⽂件中响应的技术参数与产品实际参数不⼀致的,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第(⼀)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处罚。

-第17⻚-
-第18⻚-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本项⽬涉及国家强制标准、企业资质、产品认证、⼈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在
新的替代标准实施之前⽣产的产品在符合原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其质保期结束前继续销售。在新标准实施之后⽣产的产
品应符合新标准要求。⼆、提⾼采购合同签订效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
⽇起30⽇内,按照采购⽂件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不
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三、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
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起2个⼯作⽇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指
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四、加快⽀付
采购资⾦。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资⾦⽀付的⽅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付资⾦的违约责任。五、特别说明:《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
第三⼗⼆条同⼀采购项⽬合同项下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串通,其投标(响应)⽆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件异常⼀致:(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件相互装;(4)不同
-第19⻚-
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5)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投标(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
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6)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
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谈判⼩组可以根据谈判⽂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
“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采购⽂件未做要求的内容
除以上内容外,谈判⼩组不得变动谈判⽂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
动相关内容。谈判⼩组对谈判⽂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组应及时以书⾯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
-第21⻚-
第五章评审办法
5.1.总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
⼆、评审⼯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组负责。谈判⼩组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四、本项⽬采取电⼦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作。谈判⼩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件
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谈判⼩组
成员在签署谈判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预或者操纵电⼦化采购活动
、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谈判⼩组
⼀、本项⽬谈判⼩组成员⼈数应为3⼈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采购预算⾦额达到公开招
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程,谈判⼩组成员⼈数应为5⼈以上单数。评审专家
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通
过随机⽅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评
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谈判⼩组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推
荐谈判⼩组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
三、谈判⼩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
符合规定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组,解封响应⽂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谈判⼩组应当履⾏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谈判⽂件;
(⼆)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件等是否满⾜谈判⽂件要求;
(三)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谈判报告并进⾏签署;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谈判中发现的违法⾏为;
(⼋)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件的响应⽂件按⽆效响应处理;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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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熟悉和理解谈判⽂件
谈判⼩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评审的情形
本谈判⽂件有下列情形之⼀的,谈判⼩组应当停⽌评审:
⼀、谈判⽂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的;
⼆、谈判⽂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谈判⽂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六、谈判⽂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谈判⼩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形
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组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
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组不应当停⽌评审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资格审查
⽹上开启完成后,由谈判⼩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审查并出
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5.3.3.1.⼀⼀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响应⽂件封⾯,投标(响应)函,具有独⽴承担⺠事责任能⼒的证明材料.docx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响应⽂件递交截⽌⽇⼀年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响应⽂件递交截⽌⽇不⾜⼀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商备案主管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投标函;}(加盖电⼦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
4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
7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投标(响应)函
8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电⼦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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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本采购包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提供《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企业⽣产且使⽤该中⼩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件规定的中⼩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提供的货物由中⼩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企业制造。)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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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5.3.4.符合性审查
谈判⼩组依据本谈判⽂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组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
本原则和谈判⽂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需要供应商进⾏承诺的实质性要求。⽆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时进⾏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查看。投标(响应)函
2需要供应商进⾏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本项⽬实质性审查以此处描述为准。1、采购⽂件中没有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响应的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根据系统给定的格式⽂件“投标(响应)函、实质性要求承诺、技术、服务、商务应答表”默认响应即可。2、采购⽂件如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则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或证明资料为准(如:“投标(响应)函、实质性要求承诺”中已经载明了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可以不⽤重复提供承诺)。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商务应答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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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
,谈判⼩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谈判⽂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效响应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
体原因。
5.3.5.谈判
⼀、谈判⼩组按照谈判⽂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组确定。
⼆、谈判⼩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轮或多轮的谈判。
三、谈判⼩组可以根据谈判⽂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
四、对谈判⽂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组。“
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件的⼀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否则⽆效。
六、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响应⽂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件的,谈判⼩组应当对其响应⽂件按⽆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
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过程中,谈判⼩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为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同级财政部⻔报
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件作⽆效处理的,应当作⽆效处理。
5.3.6.最后报价
采购包1:谈判结束后,谈判⼩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满⾜《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并发布终⽌公告。
⼀、谈判⼩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厅”进⾏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
⼆、供应商在未提⾼响应⽂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于对该项⽬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组将对其响
应⽂件作⽆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供应商未按谈判⼩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效响应,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
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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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且不⾼于最⾼限价。
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谈判⽂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
(⼀)报价中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但⼤写⾦额出现⽂字错误,导致⾦额⽆法判断的除外;
(⼆)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汇总⾦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后产⽣约束
⼒,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效响应处理。
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谈判⼩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
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
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65%的,即响应报价
4.谈判⼩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谈判⼩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
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件⼀并提交相
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谈判⼩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
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组应当将其作为⽆效响应处理。
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评审过程中,谈判⼩组认为谈判⽂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采
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对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件的效⼒,有效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
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谈判⼩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件。除供应商
已明确表⽰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及时响应谈判⼩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
四、谈判⼩组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权⼒。供应商的响应⽂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作⽆效响应处理。
5.3.8.⼩谈判⼩组复核
评审结束后,谈判⼩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评审意⻅,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
⽂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复核。
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
督⼈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
构应当根据情况书⾯建议谈判⼩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组⾃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
-第27⻚-
担独⽴评审责任。
⼆、谈判⼩组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
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谈判⼩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
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谈判⼩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
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谈判⼩组
未按照谈判⽂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报告项⽬同级财政部⻔。
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按供应商最后报价从低到⾼顺序排列,响应⽂件满⾜谈判⽂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且
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
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谈判⼩组根据谈判⽂件规定
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对最后报价进⾏评审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谈判⼩组按照随机抽取⽅式确定⼀名供应商参加评审,其他作⽆效响应处
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3.11.出具谈判报告
谈判⼩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期和地点,谈判⼩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谈判⽂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件响应谈判⽂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谈判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误后,谈判⼩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谈判报告签署前,谈判⼩组
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进⾏修改调整,并在谈判报告中进⾏记录。谈判报告签署后,评审意⻅⽣效,除符合政府采购
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改变评审结果。谈判⼩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谈判⼩组在谈判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件作⽆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件规定。持不同意⻅的谈判⼩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
上明确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同⽆意⻅。持不同意⻅的谈判⼩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件规定
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
理。
5.4.⽅评审⽅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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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件满⾜谈判⽂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序号评审内容适⽤情形⽤扣除⽐例⽐%(以“C1”⽰表⽰)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落实本国产品政策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20.0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
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投标⼈可同时享受落实⽀持中⼩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投标⼈原始报
价基础上计算,⽤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评审
-第29⻚-
采购包1:
价格评审条款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价格权重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1合计100.00%价格评审系数=(基准价∕评审价)×评审价格权重×100。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价。注:不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最后报价,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最后报价×(1-扣除⽐例)。报价表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5.5.⽌终⽌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式适⽤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但《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
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5.6.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授权谈判⼩组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成交结果,谈判⽂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5.7.⼩谈判⼩组义务
谈判⼩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
⼀、遵守评审⼯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谈判⽂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30⻚-
5.8.⼩⼯谈判⼩组成员⼯作纪律
谈判⼩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谈判⼩组成员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谈判⽂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31⻚-
第六章⽂响应⽂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件分册
详⻅附件:响应⽂件封⾯
详⻅附件:投标(响应)函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附件:服务应答表
详⻅附件:报价表
详⻅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能⼒的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详⻅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
详⻅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docx
-第32⻚-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采购项⽬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signTimePostil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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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说明⽤
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
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信息,⼀⽬
1.1.采购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采购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政府采购⽅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企业:☐是☐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本项⽬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内容:
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额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

涉及信息类产品:
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
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涉及采购新能源汽⻋:
序号采购品⽬名称⽬数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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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包:
序号分包⽅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

涉及采购进⼝产品: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额国别

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涉及绿⾊产品:
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期次⽀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是否预付款

⼆、货物要求,⼆
2.1.质量要求
2.1.1.⼄⽅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业标准履⾏;
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2.1.2.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的规定。
2.1.4.⼄⽅应向甲⽅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件,包括相应的中⽂技术⽂件,如:产品⽬录、图纸、操作⼿册、使⽤说明
、维护⼿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件应包装好随货物⼀同发运。
2.2.包装⽅式及运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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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2.3.1.⼄⽅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和保养
条件下,在其使⽤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
书⾯承诺(两者以较⻓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应尽快以书⾯形式通知⼄⽅。
2.3.3.⼄⽅收到通知后,应在XX⽇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甲⽅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形式追究⼄⽅的违约责任。
2.3.5.⼄⽅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险和费⽤将由⼄⽅承担,甲⽅根据合同约
定对⼄⽅⾏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4.其他要求
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说明:
3.2.⽀付⽅式
☐⼀次性⽀付☐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四、合同履⾏⾏
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
4.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4.3.分期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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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六、甲⽅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货物进⾏验收。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甲⽅未在约定
的期限内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
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的权利和义务⼄⽅
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
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
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
⼋、违约责任,⼋
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有权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
给甲⽅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
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2.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
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2.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
他补救⽅法,赔偿费的计算⽅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
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法为:XX。
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将项⽬转包、违法分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
九、争议解决⽅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
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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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
⼗、组成合同的⽂件,⼗⽂
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件
(4)采购⽂件
(5)有关技术⽂件,图纸
(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
⼗⼀、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额(元):
履约保证⾦收取⽐例:
履约保证⾦收取⽅式:
收款单位:
开⼾⾏:
银⾏账号:
退还⽅式: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付⽐例:XX。
11.2.不可抗⼒事件处理
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
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XX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
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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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权利瑕疵担保
⼄⽅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上述货物构成
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
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
的,⼄⽅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
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
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售后服务
除项⽬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须承担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具和辅助材料;
(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操作⼈员进⾏培训;
(5)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负有⾃⾏或者委托第三⼈
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
11.7.合同变更、中⽌与终⽌
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
、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7.2.合同的中⽌
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
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
11.7.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
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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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
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
11.7.3.合同的终⽌
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
11.7.3.2.任⼀⽅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有权终⽌合同,并追究违约⽅的违约责任。
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合同分包
⼄⽅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
⼄⽅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
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9.法律适⽤
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
条款。
⼗⼆、合同⽣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甲⽅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3.本合同⼀式XX份,⾃双⽅签章之⽇起⽣效。甲⽅持有XX份,⼄⽅持有XX份,项⽬同级财政部⻔备案XX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
甲⽅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
住所
开⼾银⾏
银⾏账号
⼄⽅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
住所
开⼾银⾏
银⾏账号

-第40⻚-
-第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
-第1⻚-
版本号:N513401202600027720261013001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钢锣子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6000277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月15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采购钢锣子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60002771.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钢锣子1.3.谈判项目简介1、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处置能力,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拟采购一批钢锣子蓄水为防火期做准备。2、本项目共计一个包。3、所属行业:工业。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谈判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巴汝镇大桥村1号邮编:615000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昌市胜利路南路二段1号邮编:615000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0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元整。 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④账户信息:账户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89 0768 1810 101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本谈判文件由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和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谈判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谈判报告等活动。2.3.谈判文件2.3.1.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谈判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包括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指标(技术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售后服务等涉及本项目建设质量的所有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①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②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③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谈判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巴汝镇大桥村1号邮编:615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西昌市胜利路南路二段1号邮编:615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谈判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谈判文件内容,为获取原谈判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370100 消防设备钢锣子50.00(套)30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钢锣子50.00(套)300,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370100 消防设备钢锣子钢锣子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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