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2026年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内江市 发布日期: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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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内江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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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
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省厅级平台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现将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简称“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拓展流域经济、推动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定位,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锚定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空间治理、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三大研究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智能决策支撑、流域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难题,开展原创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突出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智力支撑与实践路径建议。
二、项目管理
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项目管理和结题参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本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3.0万元,一般项目0.4万元,自筹项目无经费资助。结题成果形式包括成果要报、政策建言、论文、专著、研究报告。
       申报项目经相关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者为四川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列入各项目课题组的研究成员,须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未履行该程序的视为违规申报,不予受理。
(四)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向本实验室申报1个项目。
四、选题范围
 项目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度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以下核心领域细化研究题目:
1.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智能决策研究
2.长江上游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智能决策研究
3.长江上游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智能决策研究
4.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大数据整合与智能决策平台建设研究
5.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研究
6.长江上游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
7.长江上游绿色发展政策仿真与效果评估研究
8.长江上游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五、结题要求
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重点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年,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期限为一年。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一)具体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撰写2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篇和市厅级及以上被政府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的政策建言1份;
2.正式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版权页、扉页须标注项目资助信息及编号,无标注的不予认定);
3.CSSCI期刊论文1篇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中国科学院分区(2025版)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中国科学院分区三区(2025版)论文2篇。
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撰写1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1篇和县级及以上被政府部门采用或领导批示的政策建言1份;
2.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版权页、扉页须标注项目资助信息及编号,无标注的不予认定);
3.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中国科学院分区(2025版)三区论文1篇。
自筹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10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含成果摘要)1份;
2.提交1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
(二)所有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资助”及课题名称和编号,并将“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列为成果单位。成果与课题的相关性,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定确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直接结题:专著1部(内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被专报采用、获领导批示(内江师范学院须为参与单位)。
(四)所有研究报告须进行查重,重复率须低于10%。
六、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要求
申请者应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此次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请申报人登录“高校人文社科课题自主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arcode.cn)进行在线填报。申报人以“科研人员”身份注册并登录,在申报计划列表中选择“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进行填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附件与申报系统的要求进行填写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后,须在系统中导出申报书,并完善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页的签字、盖章,最终将已完成签字、盖章的PDF文件(替换未签章的空白页)提交至系统。项目立项前,除通过系统提交外,暂不接收纸质版和电子档版材料。
(二)受理时间
本年度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下载
课题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及课题申报公告(选题方向)可从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dlzy.njtc.edu.cn/shkxzdsys/)。所有申报材料须按模板填写,自行修改模板格式的视为无效申报。
七、联系方式
实验室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内江师范学院格致楼400室
邮政编码:641100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wuhan@njtc.edu.cn
联系人:***
八、其他事项
本实验室将在申报截止后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发布在实验室官网。
立项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申报书确定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接受实验室的中期检查和过程管理,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立项。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及内江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高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若国家或四川省出台新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微信号:NSdcxy2019
编辑:梁奉铃
初审:黄语欣 陈晓凤 吴汉
再审:罗杨洁
终审:黄平 蒋乾
*转载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据分析与绿色发展智能决策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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