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四川省嘉陵监狱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四川省嘉陵监狱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南充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嘉陵监狱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3287
二、项目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剑、赵映清、唐先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11143元(大写:壹万壹仟壹佰肆拾叁圆)。
2.服务费缴纳账户:①收款单位: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③银行账号:48190120000006497④行号:314673000019
3.联系邮箱:yaomuzhaobiao@163.com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1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二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N510001202600328720261023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
采购包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第1⻚-
注: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中的“3.2.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在“备注”列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报价表
项⽬编号:N5100012026003287
项⽬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采购包:1(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年⽉⽇
-第1⻚-
注: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中的“3.3.2.商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在“备注”列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版本号:N510001202600328720261023002
竞争性磋商⽂⽂件
(货物类)
采购项⽬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采购项⽬编号:N5100012026003287,⽬
四川省嘉陵监狱
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10⽉14⽇
-第1⻚-
第⼀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嘉陵监狱委托,拟对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采⽤竞争性磋
商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编号:N5100012026003287
1.2.⽬采购项⽬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1.3.⽬磋商项⽬简介
四川省嘉陵监狱拟采购档案室配套设备⼀套,包含电动密集架544.56㎥(含智能管理系统)、书⻋4个、书梯4个。
1.4.⽅邀请供应商⽅式
本项⽬以发布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向中⼩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
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
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
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
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
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第2⻚-
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
1.7.⽂⽅磋商⽂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
⼀、磋商⽂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磋商⽂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采购公告
⼆、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
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
1.9.⽤供应商信⽤融资
为助⼒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
进⼀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
台,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
款审批情况等。
1.10.⽅联系⽅式
采购⼈:⼈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号
邮编:637000
联系⼈:唐⽼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路⼆段151号
邮编:637000
联系⼈:陈⼥⼠
联系电话:***
-第3⻚-
-第4⻚-
第⼆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第5⻚-
2.2.总则
2.2.1.⽤适⽤范围
⼀、本磋商⽂件仅适⽤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
⼆、本磋商⽂件由四川省嘉陵监狱和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是四川省嘉陵监狱。
⼆、“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
五、“电⼦评审”是指磋商⼩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
动。
2.3.⽂磋商⽂件
2.3.1.⽂磋商⽂件的构成
磋商⽂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竞争性磋商邀请;
⼆、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评审办法;
六、响应⽂件格式;
-第6⻚-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2.3.2.⽂磋商⽂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少5⽇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5⽇
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
,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件,进⾏响应⽂件编制。
2.4.⽂响应⽂件
2.4.1.⽂⾔响应⽂件的语⾔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
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磋商⼩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
(⼆)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
⼆、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磋商⽂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项⽬均以⼈⺠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
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
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2.4.5.响应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
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磋商⽂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
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
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规定编制响应⽂件,磋商⽂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
⼆、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
⽂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
2.4.7.⽂响应⽂件的提交★
-第7⻚-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
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磋商⽂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
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
,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
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开启
2.5.1.1.开启程序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
2.5.1.2.⽂解密响应⽂件★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
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件的供应商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2.⽤⽤查询及使⽤信⽤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
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记录。
2.5.3.评审
详⻅磋商⽂件第五章。
2.5.4.成交通知书
⼀、采购⼈或者磋商⼩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
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
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
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
-第8⻚-
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
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磋商⽂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
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
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
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
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
⽇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
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
⼆、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
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2.6.5.⾏履⾏合同
⼀、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2.6.6.⽅履约验收⽅案
⼀、验收组织⽅式:
采购包1:⾃⾏验收
⼆、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
采购包1: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第9⻚-
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达到验收条件起2⽇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中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进⾏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中的商务要求进⾏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本项⽬采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验收,以采购⽂件、供应
商响应⽂件和双⽅签订的合同为验收依据。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因系统模版固化,履约验收时间及其他事项详⻅3.3.2商务条款中的“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2.6.7.⾦⽀资⾦⽀付
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法律制度的
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
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
(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件;
(⼆)供应商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供应商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第10⻚-
(七)供应商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为
。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未按照磋商⽂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
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
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
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嘉陵监狱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
外的磋商⽂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耀⽬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
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
联系⼈:唐⽼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2号
邮编:637000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第11⻚-
联系⼈: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路⼆段151号3楼
邮编:637000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件之⽇。对更正后的磋商⽂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
容,为发出磋商⽂件更正通知之⽇;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件之⽇。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五、供应商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财政部⻔联系⽅式详⻅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
系⽅式。
⼋、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为之⼀的,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
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第12⻚-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
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
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
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
进⾏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
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
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磋
商⼩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
⼾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
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
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组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
-第13⻚-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928,6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928,600.00
是否适⽤本国产品标准:是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
充说明。
本项⽬涉及核⼼产品:,⽬⼼
采购包1:
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
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
采购包1:
-第14⻚-
★(一)密集架规格
规格一:单列长46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一个单元管理共
计25列,每列5节,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330mm)。(详见下方中的A区)
规格二:单列长55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三个单元管理共
计25列,1-10列两侧带门为单独一个单元管理;11-17列两侧带门为单独
一个单元管理;18-25列两侧带门为单独一个单元管理;每列6节;其中1-
4列为财务凭证存放,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12层,每层净空不
小于140mm,5-23列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第15⻚-
于330mm;24-25列为实物档案存放,内部为通搁板分4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450mm)。(详见下方中的B区)
规格三:单列长55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一个单元管理共
计15列,每列6节,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330mm。)(详见下方中的C区)
规格四:单列长55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一个单元管理共
计3列,每列6节,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330mm。)(详见下方中的D区)
(二)密集架架体要求:
1、密集架整体性能符合《钢制书架第3部分:⼿动密集书架》(GB/
T13667.3-2013)、《钢制书架第4部分:电动密集书架》(GB/T13
667.4-2013)要求。密集架主要由导轨、驱动系统、架体(底盘、⽴柱
、挂板、搁板、挡书条、顶板、⻔框、⻔板及侧护板)等零部件组成。架
顶设有防尘装置,列与列之间装有≥25mm厚防撞密封装置,边列⻔板装
有防盗锁,边列前侧板装有总锁和制动装置,中列前侧板装有制动装置,
每个单元密集架闭合后可⽤总锁锁住,形成⼀个封闭的整体,各列移开后
可单独制动,整个架体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潮、防⽕、防盗和保密功能。
▲2、冷轧钢板及表⾯涂层质量要求:基材依据GB/T11253-2019《
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检验,其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
⻓率等⼒学性能检验合格;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
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等理化性能检验合格;耐腐
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
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
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
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
3、立柱: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厚度≥1.2mm,中列立柱正面宽度≥45mm
,立柱正面压加强筋,加强筋上压有纹路造型,侧面厚度≥36mm,两侧面
各压两条加强筋。边列立柱与门框合为一体,不压加强筋,确保外观光滑
平。
▲4、⽴柱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
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
⾦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构件
》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
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
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
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
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
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
5、搁板: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搁板整体折弯成型,板面
设置加强筋结构,提升整体承载强度与平整度。非底层搁板设置不少于八
条顶部加强筋、两侧各不少于两条侧向加强筋;搁板装配间隙40mm±5mm
,单张搁板均匀静态载重≥40kg。底层搁板装配拼接缝隙≤2mm,单张搁
板均匀静态载重≥40kg,整体平整不变形。
-第16⻚-
▲6、搁板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
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
⾦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构件
》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
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
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
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
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
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
能依据QB/T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
⻩⾊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
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7、挂板: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挂板板面设置菱形加强筋
结构,提升板材整体强度与抗变形能力;挂板两端设置自锁配合结构,可
与搁板定位孔精准咬合、自锁固定,有效提升整体架体装配稳定性与整体
牢固度。
▲8、挂板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
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
⾦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构件
》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
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
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
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
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
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
能依据QB/T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
⻩⾊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
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9、挡书条: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挡条经折弯成型,压制
三条加强筋;挡条与挂板配合位置设置防脱落倒扣结构。
▲10、挡书条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
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
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
构件》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
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
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
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
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
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
-第17⻚-
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
、⾦⻩⾊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
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
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1、边列门: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密集架边列要求配有
上下分体带锁内嵌式对开门,门扣手要求采用镀铬扣手,扣手规格130mm
×65mm(±2mm)(该尺寸为安装好后正面整个扣手机构最长和最宽处尺
寸),扣手板可以翻动,并在失去外力约束后自动回位。扣手板采用ABS
注塑成型,经镀铜、镀铬的电镀工艺,便于开关,扣手下方装明锁,要求
安全可靠;门板四角处冲压有加强花纹,增加门板强度。
▲12、防尘板采⽤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mm。基材及表⾯涂层质量
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
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
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
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
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
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
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
,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2《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
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
⿊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3、⻔板采⽤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基材及表⾯涂层质量
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涂层附着
⼒、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
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
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
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
⼄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
⾦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
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2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
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
,⿊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4、顶板采⽤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基材及表⾯涂层质量
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涂层附着
⼒、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
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
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
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
-第18⻚-
⼄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
⾦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
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
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
⼩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
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5、侧板: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侧板标签框:采用一次
冲压成型的标签框,标签框规格为120mm×80mm(±2mm);侧板设计:每
列前后侧板采用整体凹凸式一次成型侧板,侧板两侧采用圆弧造型。
16、底盘机关(含横、纵梁及轮架组合):采用热轧钢板,材料厚度≥
3.0mm,底盘净高度为140mm(±2㎜)。采用分段焊接后整体组装式,
纵梁上按节距冲有矩形槽,以供立柱插入后用螺栓拧固。底盘两端封头横
梁与纵梁牢固焊接,保证底盘架体不扭曲、错位和变形等。金属件外观性
电动能要求:喷涂层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光滑均匀,色泽一
密集致,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架(▲17、底盘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
1含智
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涂层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
能管
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
理系
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
统)
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
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
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
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
级。
(三)驱动系统要求:
1、轴承:P204#平面轴承,材质为轴承钢,精度≥P6级(E)。
2、精密链轮:材质45#。
3、链条:型号为428H#(具体参数为销轴直径Φ8.5mm,节距12.7
5mm)或节距12.75mm、销轴直径Φ8.5mm、最⼩破断载荷不低于20
kN的同等及以上档次产品。
▲4、链条质量要求:依据GB/T1804-2000《⼀般公差未注公差的
线性和⻆度尺⼨的公差》检验,销轴直径、节距检验合格;按GB/T101
1技术参数及要求,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
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
⾦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
级≥9级,外观评级≥9级;
5、传动管:要求为Φ25mm(±0.2mm)×壁厚2.5mm(±0.15mm)的钢
管。
6、承载轮轴:材质采⽤实芯圆钢,经⻋床精加⼯后镀锌处理,预防锈
腐。承载轮轴与传动管、轴承、滚轮的配合部位应按配合要求加⼯,轴体
未加⼯段直径应⼤于滚轮内径,起到限制滚轮脱轴、脱轨及承重的作⽤。
-第19⻚-
为便于安装和拆卸,承载轮轴与⻮轮、承载轮应采⽤可拆卸的轴向定位⽅
式,运⾏中不得出现脱轴、脱轨。
▲7、承载轮轴质量要求:依据《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检验
:化学成分(C、Si、Mn、P、S)检验合格;⼒学性能(屈服强度、抗
拉强度、断后伸⻓率、冲击试验)检验合格。按GB/T10125-2021《⼈
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
⼄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
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
观评级≥9级。
8、方向盘:配备多功能双幅圆形⽅向盘,可完成架体驱动、制动及锁
⽌,操作⼒应符合GB/T13667.3-2013的规定;操作机构应便于操作
,不得因功能集成⽽降低制动可靠性。
(四)导轨要求:
1、底座:采用热轧钢板,材料厚度≥3.0mm,底座轧制成开放矩形结构
。底座宽度为120(±2)mm。
2、轨芯为高20±1mm×宽20±1mm的实芯钢制作;轨芯与底座采用明暗
焊接方式进行焊接,以及轨道与轨道相连处采用公母焊接方式,焊接后经
表面抛光打磨处理,处理后表面光滑平整结实牢固无毛刺。
(五)防护装置要求:
1、防撞密封装置:采用≥25mm厚磁性防撞密封条达到密集架的防撞及
密封功能,为防止防撞密封条脱落,防撞密封条采用卡槽方式固定,卡槽
材质为PVC阻燃材料。
2、防尘: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厚度≥1mm。在架体顶部装有防尘板,合
拢后无空缝,功能达到防火、防尘、防盗、防光要求。
3、限位装置:导轨两端安装限位块,防止密集书架运行过程中脱轨。
(六)生产工艺要求:
1、钣金件质量:所有钣金件、机加件加工后应无毛刺、无裂纹及伤痕
;所有板材部件均不可焊拼接,要求一体成型;除底盘结构拼接外,其余
部件原材料严禁采用人为拼接方式生产部件。
2、表面处理:前处理⼯序,各部零件在涂覆前,必须进⾏脱脂、⽔洗
、除锈(酸洗或等效处理)、⽔洗、中和、表调、⽪膜(磷化或硅烷等等
效转化膜)、⽔洗、钝化等前处理⼯序,所⽤标准件及紧固件均需氧化或
镀锌处理。
3、喷塑要求: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一致,不应有流挂、起
粒、皱皮、露底、剥落、伤痕等缺陷;密集架各工件弯角、边角折弯处不
允许出现漏喷塑粉情况。
▲4、喷塑粉末涂料质量要求:依据HG/T2006-2022《热固性和热
塑性粉末涂料》检验:(1)附着⼒≤1级;铅笔硬度≥2H;(2)耐碱性
168h⽆异常;(3)耐冲击性(正向冲击)检测通过。
(七)智能管理系统要求:
1、固定列电动控制功能:固定列配置一体化触摸显示主机,显示屏≥1
-第20⻚-
架、系统设置、档案资料查询等操作;具备开架任务列表功能,支持多项
档案作业任务队列处理。
2、移动列电动控制功能:每列活动列配置≥8英寸真彩触摸控制液晶
屏;屏幕可显示区域列号、环境温湿度数值、架体运行状态、各类报警信
息;屏幕具备锁定/解锁、左移、右移、停止、通风、合架、档案查询、
参数设置操作按钮;电机运行速度等参数可在参数设置界面配置;触摸屏
支持滑动操作,可滑动选择架体移动方向。
3、电脑控制功能:可通过内网管理电脑远程完成架体移动、停止、通
风、合架、系统设置、档案资料查询录入等操作。
4、固定列一体机人脸识别及唤醒功能:固定列主机支持人脸识别登录
;可通过人体移动侦测实现屏保自动唤醒退出,支持操作过程图片抓拍留
存。
5、登入管理和权限保密功能:固定列支持密码、指纹、人脸、九宫格
多种登录方式;系统支持多账号分级权限管理,不同账号分配对应功能操
作权限。
6、图片抓拍功能:可配置操作痕迹图片抓拍,通过主机内置摄像头完
成抓拍,抓拍图片分辨率不低于640×480像素。
7、参数下发功能:固定列完成公共参数配置后可下发至全部移动列,
移动列无需单机重复配置公共参数。
8、温湿度显示及通风功能:架体配置温湿度采集探头,屏幕实时显示
温湿度数值;具备温湿度超限报警;通风模式支持逐列依次开启等距通道
,或依次开启过道进行通风作业。
9、统计功能:可查看本列密集架档案数据;支持架体左右侧档案信息
展示,显示每格档案在架数量、本列总容量、档案在架数、借出数;支持
点选单格查看该格档案明细与档案状态。
10、智控移动:架体运行具备缓启动、快速运行、低速合拢运动曲线控
制;运行界面可展示移动距离、电机工作电流数据。
11、硬件检测功能:活动列设置设备检测界面,支持灯光、电机、传感
器等主要硬件设备自检验收。
12、照明功能:移动列安装节能灯具,架体打开时照明灯自动点亮,无
人作业时超过30S,灯自动熄灭。
13、快速通道打开功能:支持相邻架体向两侧同时移动,快速开启作业
通道。
14、无人操作断电节能功能:可设置无人操作倒计时时长;无人操作计
时到期,移动列自动断电,固定列进入智能休眠状态。
-第21⻚-
-第22⻚-
-第23⻚-
-第24⻚-
原有库房
采购包1:-e-B区
一█一
一C
-第25⻚-激活Windo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第26⻚-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仅⽤于评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采购要求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供应商具备履约能⼒并提供实施⽅案和售后服务⽅
案。⼆、在本项⽬采购或者实施期间,国家或者⾏业主管部⻔有发布新标准或新规定的,按最新标准或规定执⾏。
-第27⻚-
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
本章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
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本章包含的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除以上内容外,磋商⼩组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相关内容。磋商⼩组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及时以书⾯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
-第28⻚-
第五章磋商办法
5.1.总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
⾏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评审⼯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组负责。磋商⼩组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四、本项⽬采取电⼦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作。磋商⼩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件
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
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磋商⼩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
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预或者操纵电⼦化采购活动
、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磋商⼩组
⼀、本项⽬磋商⼩组成员⼈数应为3⼈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
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评审专家中应当
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式难以确定合适的
评审专家的项⽬,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选定评审专家。
⼆、磋商⼩组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推
荐磋商⼩组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
三、磋商⼩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
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组,解封响应⽂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磋商⼩组应当履⾏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磋商⽂件;
(⼆)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件等是否满⾜磋商⽂件要求;
(三)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签署;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磋商中⾮法⼲预评审⼯作的⾏为;
(⼋)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响应⽂件按⽆效响应处理;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审程序
-第29⻚-
5.3.1.⽂熟悉和理解磋商⽂件
磋商⼩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评审的情形
本磋商⽂件有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停⽌评审:
⼀、磋商⽂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的;
⼆、磋商⽂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磋商⽂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六、磋商⽂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七、磋商⽂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磋商⼩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形
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组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
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不应当停⽌评审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资格审查
⽹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审查并出
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5.3.3.1.⼀⼀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第30⻚-
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第31⻚-
5.3.3.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5.3.4.符合性审查
磋商⼩组依据本磋商⽂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组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
本原则和磋商⽂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
采购包1:
响应⽂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
,磋商⼩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
-第32⻚-
体原因。
5.3.5.磋商
⼀、磋商⼩组按照磋商⽂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组确定。
⼆、磋商⼩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轮或多轮的磋商。
三、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
四、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组。“
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件的⼀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否则⽆效。
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磋商⼩组应当对其响应⽂件按⽆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
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同级财政部⻔报
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件作⽆效处理的,应当作⽆效处理。
5.3.6.最后报价
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
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
本次采购活动终⽌,并发布终⽌公告。
⼀、磋商⼩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厅”进⾏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
⼆、供应商在未提⾼响应⽂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于对该项⽬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组将对其响
应⽂件作⽆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供应商未按磋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效响应,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
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且不⾼于最⾼限价。
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
(⼀)报价中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但⼤写⾦额出现⽂字错误,导致⾦额⽆法判断的除外;
(⼆)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汇总⾦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后产⽣约束
⼒,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效响应处理。
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
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
-第33⻚-
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65%的,即响应报价
4.磋商⼩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磋商⼩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
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件⼀并提交相
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
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组应当将其作为⽆效响应处理。
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评审过程中,磋商⼩组认为磋商⽂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采
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对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影响响应⽂件的效⼒,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
相关澄清、说明⽂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及时响应磋商⼩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
四、磋商⼩组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权⼒。供应商的响应⽂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作⽆效响应处理。
5.3.8.⽐⽐较与评价
由磋商⼩组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本章评审办法及
标准部分。
5.3.9.⼩磋商⼩组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评审意⻅,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
的、响应⽂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复核。
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员
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
情况书⾯建议磋商⼩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组⾃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担独⽴评审
责任:
(⼀)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致的。
⼆、磋商⼩组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
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磋商⼩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
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
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第34⻚-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致、经磋商⼩组⼀致认定评
分畸⾼、畸低的情形外,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组未按照磋商⽂件规定的评
审标准进⾏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报告项⽬同级财政部⻔。
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属于政府
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当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的供应商为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的技术指标为:技术指标和配置,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
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的,由磋商⼩组根据磋商⽂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成
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的,按⼀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磋商
⼩组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
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3.12.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磋商⽇期和地点,磋商⼩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磋商⽂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件响应磋商⽂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误后,磋商⼩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组
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进⾏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效,除符合政府采购
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改变评审结果。磋商⼩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件作⽆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持不同意⻅的磋商⼩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
告上明确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同⽆意⻅。持不同意⻅的磋商⼩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件规
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
处理。
-第35⻚-
5.4.⽅评审⽅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审⽅法
-第36⻚-
-第37⻚-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第38⻚-
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
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供应商可同时享受落实⽀持中⼩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供应商原始报
价基础上计算,⽤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第39⻚-
5.5.⽌终⽌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式适⽤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
5.6.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作⽇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
⼆、采购⼈应当⾃收到磋商报告之⽇起5个⼯作⽇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
商。采购⼈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成交供应商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成交结果,磋商⽂件应当
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5.7.⼩磋商⼩组义务
磋商⼩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
⼀、遵守评审⼯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磋商⽂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磋商⼩组成员⼯作纪律
-第40⻚-
磋商⼩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组成员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41⻚-
第六章⽂响应⽂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件分册
详⻅附件:响应⽂件封⾯
详⻅附件:投标(响应)函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报价表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的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
详⻅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
详⻅附件:履约能⼒.docx
详⻅附件:实施⽅案.docx
详⻅附件:售后服务⽅案.docx
详⻅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第42⻚-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采购项⽬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signTimePostilSign
-第43⻚-
使⽤说明⽤
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
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信息,⼀⽬
1.1.采购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采购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政府采购⽅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企业:☐是☐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本项⽬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内容:
涉及信息类产品: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
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涉及采购新能源汽⻋:
-第44⻚-
合同分包:
涉及采购进⼝产品:
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涉及绿⾊产品:
⼆、货物要求,⼆
2.1.质量要求
2.1.1.⼄⽅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业标准履⾏;
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2.1.2.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的规定。
2.1.4.⼄⽅应向甲⽅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件,包括相应的中⽂技术⽂件,如:产品⽬录、图纸、操作⼿册、使⽤说明
、维护⼿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件应包装好随货物⼀同发运。
2.2.包装⽅式及运输⽅式
-第45⻚-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2.3.1.⼄⽅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和保养
条件下,在其使⽤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
书⾯承诺(两者以较⻓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应尽快以书⾯形式通知⼄⽅。
2.3.3.⼄⽅收到通知后,应在XX⽇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甲⽅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形式追究⼄⽅的违约责任。
2.3.5.⼄⽅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险和费⽤将由⼄⽅承担,甲⽅根据合同约
定对⼄⽅⾏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4.其他要求
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说明:
3.2.⽀付⽅式
☐⼀次性⽀付☐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四、合同履⾏⾏
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
4.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4.3.分期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第46⻚-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六、甲⽅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货物进⾏验收。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甲⽅未在约定
的期限内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
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的权利和义务⼄⽅
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
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
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
⼋、违约责任,⼋
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有权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
给甲⽅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
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2.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
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2.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
他补救⽅法,赔偿费的计算⽅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
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法为:XX。
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将项⽬转包、违法分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
九、争议解决⽅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
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法院起诉。
-第47⻚-
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
⼗、组成合同的⽂件,⼗⽂
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件
(4)采购⽂件
(5)有关技术⽂件,图纸
(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
⼗⼀、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额(元):
履约保证⾦收取⽐例:
履约保证⾦收取⽅式:
收款单位:
开⼾⾏:
银⾏账号:
退还⽅式: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付⽐例:XX。
11.2.不可抗⼒事件处理
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
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XX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
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
-第48⻚-
11.3.权利瑕疵担保
⼄⽅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上述货物构成
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
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
的,⼄⽅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
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
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售后服务
除项⽬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须承担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具和辅助材料;
(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操作⼈员进⾏培训;
(5)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负有⾃⾏或者委托第三⼈
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
11.7.合同变更、中⽌与终⽌
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
、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7.2.合同的中⽌
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
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
11.7.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
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
-第49⻚-
⼄⽅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
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
11.7.3.合同的终⽌
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
11.7.3.2.任⼀⽅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有权终⽌合同,并追究违约⽅的违约责任。
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合同分包
⼄⽅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
⼄⽅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
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9.法律适⽤
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
条款。
⼗⼆、合同⽣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甲⽅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3.本合同⼀式XX份,⾃双⽅签章之⽇起⽣效。甲⽅持有XX份,⼄⽅持有XX份,项⽬同级财政部⻔备案XX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
-第50⻚-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无需填
写。{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本公司(单位)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
比例达到80%以上,并对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盖章):
公司(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第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履约能力
格式自拟。
版本号:N510001202600328720261023002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3287四川省嘉陵监狱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月14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嘉陵监狱委托,拟对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32871.2.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1.3.磋商项目简介四川省嘉陵监狱拟采购档案室配套设备一套,包含电动密集架544.56㎥(含智能管理系统)、书车4个、书梯4个。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嘉陵监狱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二号邮编:637000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邮编:637000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928,6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
二、项目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复兴大道299号A栋613号 | 631,689.60元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049900 | A02049900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能管理系统) | 鑫宏捷 | 详见报价一览表 | 1(套) | 631,689.6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剑、赵映清、唐先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11143元(大写:壹万壹仟壹佰肆拾叁圆)。
2.服务费缴纳账户:①收款单位: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③银行账号:48190120000006497④行号:314673000019
3.联系邮箱:yaomuzhaobiao@163.com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1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二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N510001202600328720261023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四川鑫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
采购包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第1⻚-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中的“3.2.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在“备注”列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报价表
项⽬编号:N5100012026003287
项⽬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采购包:1(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产地 | 品牌 | 规格 | ⽣⽣产⼚⼚家 |
| 1 | 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能管理系统) | 1.00套 | ***元 | {供应商响应}元 | 总价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合计: |
| 报价包含:1.电动密集架(含智能管理系统),544.56㎥。2.书⻋4个。3.书梯4个。 | |||||||||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年⽉⽇
-第1⻚-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中的“3.3.2.商务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在“备注”列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版本号:N510001202600328720261023002
竞争性磋商⽂⽂件
(货物类)
采购项⽬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采购项⽬编号:N5100012026003287,⽬
四川省嘉陵监狱
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10⽉14⽇
-第1⻚-
第⼀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嘉陵监狱委托,拟对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采⽤竞争性磋
商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编号:N5100012026003287
1.2.⽬采购项⽬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
1.3.⽬磋商项⽬简介
四川省嘉陵监狱拟采购档案室配套设备⼀套,包含电动密集架544.56㎥(含智能管理系统)、书⻋4个、书梯4个。
1.4.⽅邀请供应商⽅式
本项⽬以发布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向中⼩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微企业,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视同中⼩企业。
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
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
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
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
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
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第2⻚-
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
1.7.⽂⽅磋商⽂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
⼀、磋商⽂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磋商⽂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采购公告
⼆、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
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
1.9.⽤供应商信⽤融资
为助⼒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
进⼀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
台,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
款审批情况等。
1.10.⽅联系⽅式
采购⼈:⼈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号
邮编:637000
联系⼈:唐⽼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路⼆段151号
邮编:637000
联系⼈:陈⼥⼠
联系电话:***
-第3⻚-
-第4⻚-
第⼆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及最⾼限价★ | 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928,6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 |
| 2 | 评审⽅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 |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
| 4 | 是否为特殊性质项⽬ | 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否采购包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否 |
| 5 | 投标(响应)保证⾦★ | 本项⽬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 |
| 6 | 履约保证⾦★ | 采购包1:不收取 |
| 7 | 响应有效期★ | 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不少于90天。响应⽂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 |
| 8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项⽬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11143.2元(⼤写:壹万壹仟壹佰肆拾叁圆贰⻆) |
| 9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 |
| 10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 采购包1:否 |
| 11 | 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 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 |
| 12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时间等⽅式依法进⾏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 |
| 13 | 报价/分值精确度 | 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 |
| 14 | 实质性要求 | 本磋商⽂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件中进⾏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效响应处理。 |
| 15 | 其他说明 | 本磋商⽂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第5⻚-
2.2.总则
2.2.1.⽤适⽤范围
⼀、本磋商⽂件仅适⽤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
⼆、本磋商⽂件由四川省嘉陵监狱和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是四川省嘉陵监狱。
⼆、“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
五、“电⼦评审”是指磋商⼩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
动。
2.3.⽂磋商⽂件
2.3.1.⽂磋商⽂件的构成
磋商⽂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竞争性磋商邀请;
⼆、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评审办法;
六、响应⽂件格式;
-第6⻚-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2.3.2.⽂磋商⽂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少5⽇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5⽇
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
,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件,进⾏响应⽂件编制。
2.4.⽂响应⽂件
2.4.1.⽂⾔响应⽂件的语⾔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
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磋商⼩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
(⼆)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
⼆、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磋商⽂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项⽬均以⼈⺠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
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
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2.4.5.响应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
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磋商⽂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
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
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规定编制响应⽂件,磋商⽂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
⼆、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
⽂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
2.4.7.⽂响应⽂件的提交★
-第7⻚-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
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磋商⽂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
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
,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
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开启
2.5.1.1.开启程序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
2.5.1.2.⽂解密响应⽂件★
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
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件的供应商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2.⽤⽤查询及使⽤信⽤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
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记录。
2.5.3.评审
详⻅磋商⽂件第五章。
2.5.4.成交通知书
⼀、采购⼈或者磋商⼩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
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
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
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
-第8⻚-
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
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磋商⽂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
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
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
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
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
⽇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
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
⼆、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
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2.6.5.⾏履⾏合同
⼀、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2.6.6.⽅履约验收⽅案
⼀、验收组织⽅式:
采购包1:⾃⾏验收
⼆、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
采购包1: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第9⻚-
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达到验收条件起2⽇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中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进⾏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中的商务要求进⾏验收
⼗⼀、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本项⽬采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验收,以采购⽂件、供应
商响应⽂件和双⽅签订的合同为验收依据。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因系统模版固化,履约验收时间及其他事项详⻅3.3.2商务条款中的“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2.6.7.⾦⽀资⾦⽀付
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法律制度的
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
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
(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件;
(⼆)供应商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供应商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第10⻚-
(七)供应商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为
。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未按照磋商⽂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
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
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
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嘉陵监狱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
外的磋商⽂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耀⽬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
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
联系⼈:唐⽼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2号
邮编:637000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第11⻚-
联系⼈: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路⼆段151号3楼
邮编:637000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件之⽇。对更正后的磋商⽂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
容,为发出磋商⽂件更正通知之⽇;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件之⽇。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五、供应商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财政部⻔联系⽅式详⻅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
系⽅式。
⼋、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为之⼀的,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
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第12⻚-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
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
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
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
进⾏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
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
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磋
商⼩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
⼾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
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
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组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
-第13⻚-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928,6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928,600.00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额⾦(元) | 所属⾏业⾏ | 是否涉及核⼼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1 | A02049900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能管理系统) | 1.00(套) | 928,600.00 | ⼯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是 |
是否适⽤本国产品标准:是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能管理系统) | 1.00(套) | 928,600.00 | 总价 | 报价包含:1.电动密集架(含智能管理系统),544.56㎥。2.书⻋4个。3.书梯4个。 |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
充说明。
本项⽬涉及核⼼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A02049900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能管理系统) | 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能管理系统) |
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
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第14⻚-
| 不涉及 | |||||||
| ★可提供本项⽬采 | 注:不涉国产产品⽬涉及强制购包1: | 及采购进⼝产品时,供进⾏响应。采购节能产品: | 应商不得 | 提供进⼝产 | 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 | ||
| 序号 | 采购品⽬⽬ | 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 不涉及 | |||||||
| ★的、处息截图本项⽬采 | 注:响应于有效期,否则作⽬涉及优先购包1: |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效响应处理。具体要采购节能产品: | 府采购品书的原件求详⻅第 | ⽬清单》中扫描件或“五章符合性 | 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审查表。 | ||
| 序号 | 采购品⽬⽬ | 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 不涉及 | |||||||
| 注效期之以享受本项⽬采 | :响应产内的节能优先采购⽬涉及优先购包1: | 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政策。具体要求详⻅第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品⽬描件或“五章规定 | 清单》中优全国认证认。 | 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 ||
| 序号 | 采购品⽬⽬ | 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 1 | A02049900其他图 | 书档案设 | 备 | 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能管理系统) | 电动密集架 | ||
| 注之内的以享受3.2.技采标 | :响应产环境标志优先采购术要求购包1:的名称: | 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政策。具体要求详⻅第档案室配套设备(含智 | 政府采购描件或“五章规定能管理系 | 品⽬清单》全国认证认。统) | 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 ||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条款 | |||||
★(一)密集架规格
规格一:单列长46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一个单元管理共
计25列,每列5节,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330mm)。(详见下方中的A区)
规格二:单列长55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三个单元管理共
计25列,1-10列两侧带门为单独一个单元管理;11-17列两侧带门为单独
一个单元管理;18-25列两侧带门为单独一个单元管理;每列6节;其中1-
4列为财务凭证存放,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12层,每层净空不
小于140mm,5-23列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第15⻚-
于330mm;24-25列为实物档案存放,内部为通搁板分4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450mm)。(详见下方中的B区)
规格三:单列长55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一个单元管理共
计15列,每列6节,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330mm。)(详见下方中的C区)
规格四:单列长5565mm×深600mm×高2550mm(±5mm)(一个单元管理共
计3列,每列6节,架体为双面存储结构,单面设置6层,每层净空不小
于330mm。)(详见下方中的D区)
(二)密集架架体要求:
1、密集架整体性能符合《钢制书架第3部分:⼿动密集书架》(GB/
T13667.3-2013)、《钢制书架第4部分:电动密集书架》(GB/T13
667.4-2013)要求。密集架主要由导轨、驱动系统、架体(底盘、⽴柱
、挂板、搁板、挡书条、顶板、⻔框、⻔板及侧护板)等零部件组成。架
顶设有防尘装置,列与列之间装有≥25mm厚防撞密封装置,边列⻔板装
有防盗锁,边列前侧板装有总锁和制动装置,中列前侧板装有制动装置,
每个单元密集架闭合后可⽤总锁锁住,形成⼀个封闭的整体,各列移开后
可单独制动,整个架体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潮、防⽕、防盗和保密功能。
▲2、冷轧钢板及表⾯涂层质量要求:基材依据GB/T11253-2019《
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检验,其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
⻓率等⼒学性能检验合格;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
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等理化性能检验合格;耐腐
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
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
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
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
3、立柱: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厚度≥1.2mm,中列立柱正面宽度≥45mm
,立柱正面压加强筋,加强筋上压有纹路造型,侧面厚度≥36mm,两侧面
各压两条加强筋。边列立柱与门框合为一体,不压加强筋,确保外观光滑
平。
▲4、⽴柱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
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
⾦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构件
》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
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
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
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
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
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
5、搁板: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搁板整体折弯成型,板面
设置加强筋结构,提升整体承载强度与平整度。非底层搁板设置不少于八
条顶部加强筋、两侧各不少于两条侧向加强筋;搁板装配间隙40mm±5mm
,单张搁板均匀静态载重≥40kg。底层搁板装配拼接缝隙≤2mm,单张搁
板均匀静态载重≥40kg,整体平整不变形。
-第16⻚-
▲6、搁板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
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
⾦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构件
》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
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
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
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
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
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
能依据QB/T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
⻩⾊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
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7、挂板: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挂板板面设置菱形加强筋
结构,提升板材整体强度与抗变形能力;挂板两端设置自锁配合结构,可
与搁板定位孔精准咬合、自锁固定,有效提升整体架体装配稳定性与整体
牢固度。
▲8、挂板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
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
⾦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构件
》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
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
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
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
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
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
能依据QB/T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
⻩⾊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
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9、挡书条: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挡条经折弯成型,压制
三条加强筋;挡条与挂板配合位置设置防脱落倒扣结构。
▲10、挡书条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
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
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依据QB/T4767-2014《家具⽤钢
构件》检验,安全性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
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
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
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
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
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
-第17⻚-
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
、⾦⻩⾊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
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
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1、边列门: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密集架边列要求配有
上下分体带锁内嵌式对开门,门扣手要求采用镀铬扣手,扣手规格130mm
×65mm(±2mm)(该尺寸为安装好后正面整个扣手机构最长和最宽处尺
寸),扣手板可以翻动,并在失去外力约束后自动回位。扣手板采用ABS
注塑成型,经镀铜、镀铬的电镀工艺,便于开关,扣手下方装明锁,要求
安全可靠;门板四角处冲压有加强花纹,增加门板强度。
▲12、防尘板采⽤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mm。基材及表⾯涂层质量
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附着⼒、
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
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
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
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
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
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
,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2《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于
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
⿊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3、⻔板采⽤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基材及表⾯涂层质量
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涂层附着
⼒、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
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
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
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
⼄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
⾦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
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2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
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验
,⿊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4、顶板采⽤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基材及表⾯涂层质量
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涂层附着
⼒、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
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
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
GB/T101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
-第18⻚-
⼄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
⾦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
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级;抗菌性能:依据QB/T4371-201
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检验,⼤肠杆菌、⾦⻩⾊葡萄球菌的抑菌率不
⼩于99%;耐霉菌性依据GB/T1741-2020《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检
验,⿊曲霉、⻩曲霉、桔⻘霉、绿⾊⽊霉、腊叶芽枝霉等实测值为0级。
15、侧板: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厚度≥1.0mm。侧板标签框:采用一次
冲压成型的标签框,标签框规格为120mm×80mm(±2mm);侧板设计:每
列前后侧板采用整体凹凸式一次成型侧板,侧板两侧采用圆弧造型。
16、底盘机关(含横、纵梁及轮架组合):采用热轧钢板,材料厚度≥
3.0mm,底盘净高度为140mm(±2㎜)。采用分段焊接后整体组装式,
纵梁上按节距冲有矩形槽,以供立柱插入后用螺栓拧固。底盘两端封头横
梁与纵梁牢固焊接,保证底盘架体不扭曲、错位和变形等。金属件外观性
电动能要求:喷涂层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涂层光滑均匀,色泽一
密集致,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架(▲17、底盘基材及表⾯涂层质量要求:依据GB/T3325-2024《⾦属
1含智
家具通⽤技术条件》检验,涂层附着⼒、冲击强度、硬度、耐盐浴、外观
能管
性能(⾦属件、可触及区域)检验合格;产品有害物质依据GB/T35607-
理系
2024《绿⾊产品评价家具》检验,铅、镉、铬、汞、锑、钡、硒实测值
统)
符合标准限量要求;耐腐蚀性能依据GB/T10125-2021《⼈造⽓氛腐蚀
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酸盐雾CA
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
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观评级≥9
级。
(三)驱动系统要求:
1、轴承:P204#平面轴承,材质为轴承钢,精度≥P6级(E)。
2、精密链轮:材质45#。
3、链条:型号为428H#(具体参数为销轴直径Φ8.5mm,节距12.7
5mm)或节距12.75mm、销轴直径Φ8.5mm、最⼩破断载荷不低于20
kN的同等及以上档次产品。
▲4、链条质量要求:依据GB/T1804-2000《⼀般公差未注公差的
线性和⻆度尺⼨的公差》检验,销轴直径、节距检验合格;按GB/T101
1技术参数及要求,25-2021《⼈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
ASS、铜加速⼄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
⾦属和其他⽆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
级≥9级,外观评级≥9级;
5、传动管:要求为Φ25mm(±0.2mm)×壁厚2.5mm(±0.15mm)的钢
管。
6、承载轮轴:材质采⽤实芯圆钢,经⻋床精加⼯后镀锌处理,预防锈
腐。承载轮轴与传动管、轴承、滚轮的配合部位应按配合要求加⼯,轴体
未加⼯段直径应⼤于滚轮内径,起到限制滚轮脱轴、脱轨及承重的作⽤。
-第19⻚-
为便于安装和拆卸,承载轮轴与⻮轮、承载轮应采⽤可拆卸的轴向定位⽅
式,运⾏中不得出现脱轴、脱轨。
▲7、承载轮轴质量要求:依据《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检验
:化学成分(C、Si、Mn、P、S)检验合格;⼒学性能(屈服强度、抗
拉强度、断后伸⻓率、冲击试验)检验合格。按GB/T10125-2021《⼈
造⽓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进⾏中性盐雾NSS、⼄酸盐雾AASS、铜加速
⼄酸盐雾CASS,试验后按GB/T6461-2002《⾦属基体上⾦属和其他⽆
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评定,保护评级≥9级,外
观评级≥9级。
8、方向盘:配备多功能双幅圆形⽅向盘,可完成架体驱动、制动及锁
⽌,操作⼒应符合GB/T13667.3-2013的规定;操作机构应便于操作
,不得因功能集成⽽降低制动可靠性。
(四)导轨要求:
1、底座:采用热轧钢板,材料厚度≥3.0mm,底座轧制成开放矩形结构
。底座宽度为120(±2)mm。
2、轨芯为高20±1mm×宽20±1mm的实芯钢制作;轨芯与底座采用明暗
焊接方式进行焊接,以及轨道与轨道相连处采用公母焊接方式,焊接后经
表面抛光打磨处理,处理后表面光滑平整结实牢固无毛刺。
(五)防护装置要求:
1、防撞密封装置:采用≥25mm厚磁性防撞密封条达到密集架的防撞及
密封功能,为防止防撞密封条脱落,防撞密封条采用卡槽方式固定,卡槽
材质为PVC阻燃材料。
2、防尘: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厚度≥1mm。在架体顶部装有防尘板,合
拢后无空缝,功能达到防火、防尘、防盗、防光要求。
3、限位装置:导轨两端安装限位块,防止密集书架运行过程中脱轨。
(六)生产工艺要求:
1、钣金件质量:所有钣金件、机加件加工后应无毛刺、无裂纹及伤痕
;所有板材部件均不可焊拼接,要求一体成型;除底盘结构拼接外,其余
部件原材料严禁采用人为拼接方式生产部件。
2、表面处理:前处理⼯序,各部零件在涂覆前,必须进⾏脱脂、⽔洗
、除锈(酸洗或等效处理)、⽔洗、中和、表调、⽪膜(磷化或硅烷等等
效转化膜)、⽔洗、钝化等前处理⼯序,所⽤标准件及紧固件均需氧化或
镀锌处理。
3、喷塑要求: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一致,不应有流挂、起
粒、皱皮、露底、剥落、伤痕等缺陷;密集架各工件弯角、边角折弯处不
允许出现漏喷塑粉情况。
▲4、喷塑粉末涂料质量要求:依据HG/T2006-2022《热固性和热
塑性粉末涂料》检验:(1)附着⼒≤1级;铅笔硬度≥2H;(2)耐碱性
168h⽆异常;(3)耐冲击性(正向冲击)检测通过。
(七)智能管理系统要求:
1、固定列电动控制功能:固定列配置一体化触摸显示主机,显示屏≥1
-第20⻚-
| 5英寸,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集成视频条码识别、超高频RFID刷卡、指纹识别功能。电动、手动模式控制架体运行时,固定列触摸屏以图形方式实时展示区域架体运行状态,图形显示状态须与架体实际运行状态保持一致;支持网页服务访问,移动端可实现架体控制、状态查询;系统参数设置权限仅限本机触摸屏或内网管理电脑,移动端不开放参数修改权限。可通过固定列触摸屏完成架体锁定/解锁、左移、右移、停止、通风、合 |
架、系统设置、档案资料查询等操作;具备开架任务列表功能,支持多项
档案作业任务队列处理。
2、移动列电动控制功能:每列活动列配置≥8英寸真彩触摸控制液晶
屏;屏幕可显示区域列号、环境温湿度数值、架体运行状态、各类报警信
息;屏幕具备锁定/解锁、左移、右移、停止、通风、合架、档案查询、
参数设置操作按钮;电机运行速度等参数可在参数设置界面配置;触摸屏
支持滑动操作,可滑动选择架体移动方向。
3、电脑控制功能:可通过内网管理电脑远程完成架体移动、停止、通
风、合架、系统设置、档案资料查询录入等操作。
4、固定列一体机人脸识别及唤醒功能:固定列主机支持人脸识别登录
;可通过人体移动侦测实现屏保自动唤醒退出,支持操作过程图片抓拍留
存。
5、登入管理和权限保密功能:固定列支持密码、指纹、人脸、九宫格
多种登录方式;系统支持多账号分级权限管理,不同账号分配对应功能操
作权限。
6、图片抓拍功能:可配置操作痕迹图片抓拍,通过主机内置摄像头完
成抓拍,抓拍图片分辨率不低于640×480像素。
7、参数下发功能:固定列完成公共参数配置后可下发至全部移动列,
移动列无需单机重复配置公共参数。
8、温湿度显示及通风功能:架体配置温湿度采集探头,屏幕实时显示
温湿度数值;具备温湿度超限报警;通风模式支持逐列依次开启等距通道
,或依次开启过道进行通风作业。
9、统计功能:可查看本列密集架档案数据;支持架体左右侧档案信息
展示,显示每格档案在架数量、本列总容量、档案在架数、借出数;支持
点选单格查看该格档案明细与档案状态。
10、智控移动:架体运行具备缓启动、快速运行、低速合拢运动曲线控
制;运行界面可展示移动距离、电机工作电流数据。
11、硬件检测功能:活动列设置设备检测界面,支持灯光、电机、传感
器等主要硬件设备自检验收。
12、照明功能:移动列安装节能灯具,架体打开时照明灯自动点亮,无
人作业时超过30S,灯自动熄灭。
13、快速通道打开功能:支持相邻架体向两侧同时移动,快速开启作业
通道。
14、无人操作断电节能功能:可设置无人操作倒计时时长;无人操作计
时到期,移动列自动断电,固定列进入智能休眠状态。
-第21⻚-
| 15、长距离非接触式到位检测功能:采用非接触磁感应位置检测传感器,传感器有效感应距离≥25mm,降低因架体运行精度不足导致到位异常故障。16、边列限位记忆保护功能:架体向边列移动触碰到边列到位电子开关自动停止;手摇或电动向外移动超出限定距离时,架体锁定、蜂鸣报警;报警状态下允许执行合架操作,禁止开架操作,防范架体脱轨。17、防反弹锁定功能:架体移动到位后立即锁定,防止架体反弹;全部列合拢到位后,末列移动列完成锁定。18、电机堵转保护功能:电机运行出现机械故障、过载发生堵转时,系统自动切断电机供电;故障排除后可恢复运行。19、运行超时保护功能:出现机械松脱、打滑造成电机长时间运行,系统具备运行超时紧急停止保护;移动列界面支持超时保护参数设置与运行 | |||||
| 时间调节。20、全通道红外保护功能:配置过道纵向对射红外、过道横向门禁红外多重安全保护;人员进入通道,架体立即停止运行;除无人断电、通道闭合场景,红外保护装置全程实时监控;不得采用人员通道计数方式作为主要安全保护手段。21、防挤压保护功能:具备阻力式防挤压保护,可识别架体运行反向阻力,≥20kg阻力区间可靠触发停机,阻力阈值支持参数可调;在红外、压力杆、急停失效场景下提供二次人身安全保护。22、漏电保护及规范布线:电力回路、操作回路分别配置专用断路器;发生漏电、过电流时电力回路立即切断。电缆采用线槽架空布线,无缠绕打结;过线机构采用坦克链,架体开到最大行程电缆无绷紧受力。23、绝缘电阻:电控装置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绝缘电阻常温条件下≥1MΩ(执行GB/T13667.4-2013)。24、泄漏电流:电控装置泄漏电流小于5mA(交流峰值)。25、抗电强度:交流220V电控装置,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承受有效值1.5kV试验电压、持续1min,无击穿、无飞弧现象。26、系统架构功能:软件采用B/S、C/S混合架构;局域网环境支持移动端访问查看、控制架体;支持B/S、C/S两种管理系统接入,可在设置界面切换接入版本。27、数据备份功能:支持数据库数据备份。28、多任务处理功能:可批量添加多项出入库任务下发到固定列一体机;固定列接收任务形成任务队列;人员到库房点击启动任务;单通道任务完成后可在移动列确认,多通道任务自动顺序执行直至全部任务完成。29、分区管理功能:系统支持库房分区管理。30、网络管理功能:接入局域网服务器;固定列主机局域网内支持移动端下发命令控制架体移动、停止,查看通道开合状态。 | |||||
| 2 | 书⻋ | 1、规格750mm×360mm×900mm(±5mm)2、表面处理:所有钢制零部件喷涂前须完成完整除油、除锈、表调、磷化、钝化前处理工艺,保证涂层附着力与防腐性能;表面采用塑粉亚光静电喷塑、高温塑化成型。3、板材采用冷轧钢板制作,裸板厚度≥1.2mm。4、框架采用≥25mm×25mm×1.5mm矩形钢管焊接制作,框架焊接牢固平整,无虚焊、毛刺。5、四角配置静音橡胶滚轮,滚轮受力结构牢固可靠,推行顺滑,具备防偏移功能。6、书车整体结构稳固,满载推行无晃动、无异响。7、材质喷涂防腐性能:(1)钢材符合对应国家材料标准;喷塑涂层性能符合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2)经不少于20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保护评级≥8级、外观评级≥8级,执行GB/T10125-2021、GB/T6461-2002。 | |||
| 3 | 书梯 | 1、规格400mm×640mm×1020mm(±5mm)2、表面处理:所有钢制零部件喷涂前须完成完整除油、除锈、表调、磷化、钝化前处理工艺,保证涂层附着力与防腐性能;表面采用塑粉亚光静电喷塑、高温塑化成型。3、梯步板采用冷轧钢板制作,裸板厚度≥1.2mm;踏步板面设置防滑结构,保障登高作业安全。4、框架采用≥25mm×25mm×1.5mm矩形钢管焊接制作,焊接牢固,无虚焊、毛刺,整体结构稳定可靠。5、底部四角配置静音橡胶滚轮,滚轮受力固定牢靠,移动顺滑。6、书梯整体结构强度满足档案库房登高作业使用,无变形、晃动。7、材质喷涂防腐性能:(1)钢材符合对应国家材料标准;喷塑涂层性能符合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2)经不少于20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保护评级≥8级、外观评级≥8级,执行GB/T10125-2021、GB/T6461-2002。 | |||
-第22⻚-
-第23⻚-
| 2 | 供货及安装要求 | 1.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供货设备、钢材构件、电气系统、智能设备、配套附件均为全新原厂正品,全新未使用、无翻新、无拼装、无贴牌、无残次品,符合本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货物制造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经发现偷换材质、以薄充厚、翻新拼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非因采购人原因,工期不予顺延。3.到货验收:货物到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开展到货验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同系列产品成品型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4.安装调试要求:①本档案室目前地面为水磨石地面,密集架轨道采用地面嵌入式安装,导轨顶面要求与完成地面平齐。轨道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开槽、找平、预埋件固定、收口修补及地面复原,开槽施工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结构、水电管线。导轨铺设后缝隙用同地面材质砂浆以及与地面同色地坪漆收边找平,完工后地面平整贯通;★②安装调试过程严格遵守监狱外来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门禁管理、保密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人员服从采购人管理。成交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所有保密信息承担永久保密责任,若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供应商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安装调试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风险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项目实施前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项目实施一切手续,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⑤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全部施工场地,确保安装后的场地满足采购人正常使用要求。⑥网络布线需布线至档案管理办公室。5.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成后须开展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后,方可向采购人申请完工验收。 | |
| 3 | ★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模式,包含设备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辅材、培训、验收、质保、售后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搁板、挂板、挡条、书车、书梯、紧固件、线缆、连接件等全部配套辅材均包含在总价内。 |
| 4 | ★ | 其他要求 | 1.项目竣工验收前,供应商须为采购方档案管理人员、运维人员开展现场实操培训,确保采购人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管理及维护该电动密集架系统。2.供应商响应前须充分预判各类风险,成交后不得以场地原因、尺寸原因、预估不足等任何理由申请加价、延期、增补费用等。3.本项目严禁转包、严禁违法分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施工全过程禁止拍摄、禁止外传库房任何信息,涉密责任终身追溯。5、为防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违法行为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性,维护所有供应商权益和杜绝项目履约风险,供应商须对本响应文件中所附检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5 | ⽰意图 | 注:示意图仅为向供应商列明各区域位置,供应商无需单独响应此示意图。 |
-第24⻚-
原有库房
采购包1:-e-B区
一█一
一C
-第25⻚-激活Windo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 |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起40个⽇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
| 2 | ★ | 交货地点 | 四川省嘉陵监狱 |
| 3 | ★ | ⽀付⽅式 | 分期付款 |
| 4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进度款付款条件:合同签订⽣效10个⼯作⽇内。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30.0%2、进度款付款条件:全部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60.0%3、尾款付款条件:系统试运⾏3个⽉后,采购⼈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验收申请后15个⼯作⽇进⾏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10.0% |
| 5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 ⼀、验收组织⽅式:⾃⾏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否;三、是否邀请专家: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否;六、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全部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2⽇内,采购⼈进⾏初步验收;系统试运⾏3个⽉后,运⾏稳定⽆故障、⽆卡顿、⽆异常报警,开展最终竣⼯验收。⼋、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中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进⾏验收;九、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中的商务要求进⾏验收;⼗、履约验收标准:本项⽬采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验收,以采购⽂件、供应商响应⽂件、双⽅签订的合同及国家现⾏标准为验收依据。⼗⼀、验收⼈员由采购⼈相关部⻔⼈员及成交供应商⼈员共同组成。项⽬验收不合格、试运⾏出现故障、参数不达标,成交供应商须⽆条件免费整改、更换、返⼯,所有费⽤⾃⾏承担,直⾄验收合格。 |
| 6 | ★ | 包装⽅式及运输 |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
| 7 | ★ |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 1.本项⽬整体整机质保期5年,⾃项⽬最终竣⼯验收合格之⽇起正式计算。质保范围包含全部架体钢结构、传动机构、轨道、摇⼿柄、电机、触摸屏、智能控制系统、传感器、安全保护装置、配套书⻋书梯等全部设备。质保期内⾮⼈为、⾮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故障,全部免费维修、免费更换原⼚全新配件,免收上⻔费、材料费、⼯时费。2.供应商提供7×24⼩时售后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电话响应;远程⽆法解决的,24⼩时内安排⼯程师到达现场处置。3.质保期内同⼀质量问题两次维修仍⽆法正常使⽤的,供应商须⽆条件整体更换对应设备,设备质保期重新起算。4.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每年不少于1次免费上⻔巡检、保养、调试,对架体、传动、电⽓、智能系统全⾯排查维护。5.质保期内若供应商拒不履⾏维保义务、响应滞后、拒绝维修,采购⼈可委托第三⽅维修,产⽣所有费⽤可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6.质保期满后,供应商提供终⾝成本价维保、原⼚配件供应、终⾝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拟)。 |
| 8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法 | 违约责任:①甲⼄双⽅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②如因⼄⽅⼯作⼈员在履⾏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本⾝的财产损失、由此⽽导致的甲⽅对任何第三⽅的法律责任等,⼄⽅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由甲⼄双⽅选择下列⽅式之⼀进⾏解决①诉讼—在执⾏本合同中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地⼈⺠法院诉讼解决。②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具有约束⼒。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 |
-第26⻚-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仅⽤于评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采购要求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供应商具备履约能⼒并提供实施⽅案和售后服务⽅
案。⼆、在本项⽬采购或者实施期间,国家或者⾏业主管部⻔有发布新标准或新规定的,按最新标准或规定执⾏。
-第27⻚-
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
本章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
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本章包含的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除以上内容外,磋商⼩组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相关内容。磋商⼩组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及时以书⾯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
-第28⻚-
第五章磋商办法
5.1.总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
⾏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评审⼯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组负责。磋商⼩组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四、本项⽬采取电⼦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作。磋商⼩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件
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
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磋商⼩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特
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预或者操纵电⼦化采购活动
、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磋商⼩组
⼀、本项⽬磋商⼩组成员⼈数应为3⼈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
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评审专家中应当
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式难以确定合适的
评审专家的项⽬,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选定评审专家。
⼆、磋商⼩组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推
荐磋商⼩组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
三、磋商⼩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
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组,解封响应⽂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磋商⼩组应当履⾏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磋商⽂件;
(⼆)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件等是否满⾜磋商⽂件要求;
(三)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签署;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磋商中⾮法⼲预评审⼯作的⾏为;
(⼋)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响应⽂件按⽆效响应处理;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审程序
-第29⻚-
5.3.1.⽂熟悉和理解磋商⽂件
磋商⼩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评审的情形
本磋商⽂件有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停⽌评审:
⼀、磋商⽂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的;
⼆、磋商⽂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磋商⽂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六、磋商⽂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七、磋商⽂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磋商⼩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形
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组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
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不应当停⽌评审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资格审查
⽹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审查并出
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5.3.3.1.⼀⼀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 1、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提供“统⼀社会信⽤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事业法⼈:提供“统⼀社会信⽤代码法⼈登记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件或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然⼈:提供“⾝份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原⾊电⼦件)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2、供应商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距递交响应⽂件截⽌⽇⼀年内开⼾银⾏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不满⼀年的供应商可以提供加盖⼯商备案主管部⻔印章的公司章程;⾃然⼈可提供距递交响应⽂件截⽌⽇⼀年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原⾊电⼦件) | 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 |
| 4 | 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 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 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7 | 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8 | 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 | 供应商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投标(响应)函 |
-第30⻚-
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本采购包属于专⻔⾯向中⼩企业采购。 | 提供《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企业⽣产且使⽤该中⼩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件规定的中⼩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企业扶持政策。 | 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
-第31⻚-
5.3.3.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 | |||
5.3.4.符合性审查
磋商⼩组依据本磋商⽂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组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
本原则和磋商⽂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需要供应商进⾏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 ⽆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时进⾏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查看。 | 投标(响应)函 |
| 2 | 响应⽂件封⾯ | 响应⽂件封⾯电⼦签章 | 响应⽂件封⾯ |
| 3 |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 | 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并进⾏电⼦签章 |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 |
| 4 | 商务要求应答 | 提供商务应答表并进⾏电⼦签章 | 商务应答表.docx,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 |
响应⽂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
,磋商⼩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
-第32⻚-
体原因。
5.3.5.磋商
⼀、磋商⼩组按照磋商⽂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组确定。
⼆、磋商⼩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轮或多轮的磋商。
三、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
四、对磋商⽂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组。“
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件的⼀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否则⽆效。
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件的,磋商⼩组应当对其响应⽂件按⽆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
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磋商⼩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同级财政部⻔报
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件作⽆效处理的,应当作⽆效处理。
5.3.6.最后报价
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
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
本次采购活动终⽌,并发布终⽌公告。
⼀、磋商⼩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厅”进⾏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
⼆、供应商在未提⾼响应⽂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于对该项⽬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组将对其响
应⽂件作⽆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供应商未按磋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效响应,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
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且不⾼于最⾼限价。
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
(⼀)报价中的⼤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但⼤写⾦额出现⽂字错误,导致⾦额⽆法判断的除外;
(⼆)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汇总⾦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后产⽣约束
⼒,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效响应处理。
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磋商⼩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
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
-第33⻚-
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65%的,即响应报价
4.磋商⼩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磋商⼩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
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件⼀并提交相
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
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组应当将其作为⽆效响应处理。
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评审过程中,磋商⼩组认为磋商⽂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采
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对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影响响应⽂件的效⼒,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
相关澄清、说明⽂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及时响应磋商⼩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
四、磋商⼩组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权⼒。供应商的响应⽂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作⽆效响应处理。
5.3.8.⽐⽐较与评价
由磋商⼩组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本章评审办法及
标准部分。
5.3.9.⼩磋商⼩组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评审意⻅,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
的、响应⽂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复核。
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员
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
情况书⾯建议磋商⼩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组⾃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担独⽴评审
责任:
(⼀)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致的。
⼆、磋商⼩组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
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磋商⼩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
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
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第34⻚-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致、经磋商⼩组⼀致认定评
分畸⾼、畸低的情形外,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组未按照磋商⽂件规定的评
审标准进⾏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报告项⽬同级财政部⻔。
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属于政府
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当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的供应商为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的技术指标为:技术指标和配置,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
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的,由磋商⼩组根据磋商⽂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成
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响应的,按⼀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磋商
⼩组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
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3.12.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磋商⽇期和地点,磋商⼩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磋商⽂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件响应磋商⽂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误后,磋商⼩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组
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进⾏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效,除符合政府采购
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改变评审结果。磋商⼩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件作⽆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件规定。持不同意⻅的磋商⼩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
告上明确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同⽆意⻅。持不同意⻅的磋商⼩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件规
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
处理。
-第35⻚-
5.4.⽅评审⽅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审⽅法
| 本次评审报价的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5.4.2.评审细采购包1 | 采⽤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组采⽤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的响应⽂件和最后报价进⾏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件满⾜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得分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法。则及标准: | ||||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 ||||
| 评审内容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技术指标和配置 | 供应商的报价产品完全满⾜采购⽂件“3.2.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41分。1、未标注“▲”和“★”的⼀般技术参数条款(共68项):每有⼀项负偏离扣0.25分,本项最多扣17分。2、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共12项):每有⼀项负偏离扣2分,本项最多扣24分。注:①得分保留⼩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②以单个数字序号为⼀项,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级数字序号为⼀项。③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参与评分。④标注“▲”重要技术参数条款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进⾏电⼦签章,如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参数要求视为负偏离。 | 41.0000 | 客观 | 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 | |
| 履约能⼒ | 1、供应商提供2023年1⽉1⽇以来类似本项⽬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并进⾏电⼦签章。2、供应商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包含电动密集架)的得3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 11.0000 | 客观 | 履约能⼒.docx | |
| 详细评审 | |||||
| 实施⽅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提供的项⽬实施⽅案进⾏评审,⽅案内容包括:①⼈员配置及职责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②安装调试⽅案、质量保障措施;③安全⽂明施⼯措施、应急⽅案。上述内容⻬全且符合本项⽬要求的得9分,每有⼀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处缺陷扣1.5分,每项最多扣3分,扣完为⽌。注:缺陷是指⾮专⻔针对本项⽬或不适⽤于项⽬特性的情形;套⽤其他项⽬⽅案;内容前后⽭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案内容交叉混乱;存在歧义;仅有标题或框架;内容过于简略缺乏具体说明阐述等任意⼀种情形。 | 9.0000 | 客观 | 实施⽅案.docx | |
| 售后服务⽅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提供的售后服务⽅案进⾏评审,⽅案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点;②售后服务⼈员专业能⼒、巡检计划(包含运维流程、定期巡检计划、巡检⽇志报告);③针对不同等级故障的应急预案、培训⽅案。上述内容⻬全且符合本项⽬要求的得9分,每有⼀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处缺陷扣1.5分,每项最多扣3分,扣完为⽌。注:缺陷是指⾮专⻔针对本项⽬或不适⽤于项⽬特性的情形;套⽤其他项⽬⽅案;内容前后⽭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符;⽅案内容交叉混乱;存在歧义;仅有标题或框架;内容过于简略缺乏具体说明阐述等任意⼀种情形。 | 9.0000 | 客观 | 售后服务⽅案.docx | |
| 价格评审 | 报价 | 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分值。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价。注:不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最后报价,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最后报价×(1-扣除⽐例)。 | 3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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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情形⽤ | 扣除⽐例⽐%(以“C1”⽰表⽰)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落实本国产品政策 | 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 | 20.00% |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第38⻚-
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
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供应商可同时享受落实⽀持中⼩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供应商原始报
价基础上计算,⽤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根据供应商响应的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确定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 | 履约能⼒.docx |
-第39⻚-
5.5.⽌终⽌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式适⽤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
5.6.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作⽇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
⼆、采购⼈应当⾃收到磋商报告之⽇起5个⼯作⽇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
商。采购⼈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成交供应商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成交结果,磋商⽂件应当
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5.7.⼩磋商⼩组义务
磋商⼩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
⼀、遵守评审⼯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磋商⽂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磋商⼩组成员⼯作纪律
-第40⻚-
磋商⼩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组成员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41⻚-
第六章⽂响应⽂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件分册
详⻅附件:响应⽂件封⾯
详⻅附件:投标(响应)函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报价表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的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docx
详⻅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
详⻅附件:履约能⼒.docx
详⻅附件:实施⽅案.docx
详⻅附件:售后服务⽅案.docx
详⻅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第42⻚-
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采购项⽬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signTimePostilSign
-第43⻚-
使⽤说明⽤
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
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信息,⼀⽬
1.1.采购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采购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政府采购⽅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企业:☐是☐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本项⽬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额 | 计量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信息类产品: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关键部件 | 品牌 | 型号 |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
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涉及采购新能源汽⻋: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数量 | ⾦⾦额 |
-第44⻚-
合同分包:
| 序号 | 分包⽅式⽅ | 分包主要内容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 |
涉及采购进⼝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额 | 国别 |
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绿⾊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期次 | ⽀付⾦额(元)⽀⾦ | 计划⽀付⽇期⽀⽇ | 收款⼈⼈ | ⽀付说明⽀ | 是否预付款 |
⼆、货物要求,⼆
2.1.质量要求
2.1.1.⼄⽅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业标准履⾏;
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2.1.2.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的规定。
2.1.4.⼄⽅应向甲⽅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件,包括相应的中⽂技术⽂件,如:产品⽬录、图纸、操作⼿册、使⽤说明
、维护⼿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件应包装好随货物⼀同发运。
2.2.包装⽅式及运输⽅式
-第45⻚-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2.3.1.⼄⽅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和保养
条件下,在其使⽤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
书⾯承诺(两者以较⻓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应尽快以书⾯形式通知⼄⽅。
2.3.3.⼄⽅收到通知后,应在XX⽇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甲⽅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形式追究⼄⽅的违约责任。
2.3.5.⼄⽅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险和费⽤将由⼄⽅承担,甲⽅根据合同约
定对⼄⽅⾏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4.其他要求
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说明:
3.2.⽀付⽅式
☐⼀次性⽀付☐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四、合同履⾏⾏
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
4.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4.3.分期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第46⻚-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六、甲⽅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货物进⾏验收。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甲⽅未在约定
的期限内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
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的权利和义务⼄⽅
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
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
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
⼋、违约责任,⼋
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有权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
给甲⽅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
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2.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
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2.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
他补救⽅法,赔偿费的计算⽅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
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法为:XX。
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将项⽬转包、违法分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
九、争议解决⽅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
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法院起诉。
-第47⻚-
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
⼗、组成合同的⽂件,⼗⽂
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件
(4)采购⽂件
(5)有关技术⽂件,图纸
(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
⼗⼀、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额(元):
履约保证⾦收取⽐例:
履约保证⾦收取⽅式:
收款单位:
开⼾⾏:
银⾏账号:
退还⽅式: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付⽐例:XX。
11.2.不可抗⼒事件处理
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
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XX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
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
-第48⻚-
11.3.权利瑕疵担保
⼄⽅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上述货物构成
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
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
的,⼄⽅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
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
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售后服务
除项⽬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须承担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具和辅助材料;
(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操作⼈员进⾏培训;
(5)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负有⾃⾏或者委托第三⼈
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
11.7.合同变更、中⽌与终⽌
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
、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7.2.合同的中⽌
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
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
11.7.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
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
-第49⻚-
⼄⽅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
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
11.7.3.合同的终⽌
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
11.7.3.2.任⼀⽅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有权终⽌合同,并追究违约⽅的违约责任。
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合同分包
⼄⽅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
⼄⽅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
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9.法律适⽤
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
条款。
⼗⼆、合同⽣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甲⽅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3.本合同⼀式XX份,⾃双⽅签章之⽇起⽣效。甲⽅持有XX份,⼄⽅持有XX份,项⽬同级财政部⻔备案XX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
| 甲⽅ | |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 | |
| 住所 | |
-第50⻚-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无需填
写。{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本公司(单位)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
比例达到80%以上,并对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盖章):
公司(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第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履约能力
格式自拟。
版本号:N510001202600328720261023002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3287四川省嘉陵监狱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月14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嘉陵监狱委托,拟对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32871.2.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室配套设备购置1.3.磋商项目简介四川省嘉陵监狱拟采购档案室配套设备一套,包含电动密集架544.56㎥(含智能管理系统)、书车4个、书梯4个。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嘉陵监狱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四段二号邮编:637000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邮编:637000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928,6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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