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绵阳市中医医院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绵阳市中医医院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397
二、项目名称: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弘易达盛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皇甫宜文(采购人代表)、江登丰(采购人代表)、彭正红、任春阳、宋庆云、邓跃年、肖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不?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2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①项目负责人:张敏、江兰;②项目组员:张诗语、王晓雪、张曦
电话:***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相关附件:
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N510701202600039720261012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弘易达盛科技有限公司).pdf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
注:1、投标人应把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并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栏应尽可能标注明确对应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处、页码),不得虚假应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投标(响应)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
形;
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
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
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
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
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十五、我单位承诺,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
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当前日期}
-第1⻚-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
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规定提供。
-第2⻚-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
采购包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第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响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第1⻚-
报价表
项⽬编号:N5107012026000397
项⽬名称: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胃肠镜系统(第⼆次)(⼆次)
采购包:1(合同包⼀)
投标⼈名称:
投标⼈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年⽉⽇
-第1⻚-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无需填
写。{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本公司(单位)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
比例达到80%以上,并对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盖章):
公司(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第1⻚-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响应
版本号:N510701202600039720261012001
招标⽂⽂件
(货物类)
采购项⽬名称:⻓⽬,⽬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胃肠镜系统(第⼆次)(⼆⼆次)
采购项⽬编号:N5107012026000397,⽬
绵阳市中医医院
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10⽉12⽇
-第1⻚-
第⼀章⼀投标邀请
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绵阳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
胃肠镜系统(第⼆次)(⼆次)采⽤公开招标⽅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为四川省绵
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编号:N5107012026000397
1.2.⽬采购项⽬名称:⻓⽬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胃肠镜系统(第⼆次)(⼆⼆次)
1.3.⽬招标项⽬简介
采购胃肠镜系统1套
1.4.⽅邀请供应商⽅式
本项⽬以招标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产⼚
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
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①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
疗器械⽣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
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
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
交投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件和电⼦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第2⻚-
⼆、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
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
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
1.7.⽂⽅招标⽂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
⼀、招标⽂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向投标⼈免费提供,
投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件。投标⼈成功获取招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件的
投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8.⽌⽅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式、地点
⼀、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详⻅采购公告。
⼆、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将收到已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采取⽹上开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标。
1.9.⽤供应商信⽤融资
为助⼒解决政府采购中标⼈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
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台,
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
批情况等。
1.10.⽅联系⽅式
采购⼈:⼈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邮编:621000
联系⼈:蒋⽼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邮编:621000
-第3⻚-
联系⼈:江⽼师
联系电话:***
-第4⻚-
第⼆章⼈⼆投标⼈须知
2.1.⼈投标⼈须知附表
-第5⻚-
2.2.总则
2.2.1.⽤适⽤范围
⼀、本招标⽂件仅适⽤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
⼆、本招标⽂件由绵阳市中医医院和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是绵阳市中医医院。
⼆、“投标⼈”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
司。
四、“⽹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件解密,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件等活动。
五、“电⼦评标”是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出
具评标报告等活动。
2.3.⽂招标⽂件
2.3.1.⽂招标⽂件的构成
招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2.3.2.⽂招标⽂件的澄清和修改
-第6⻚-
⼀、投标截⽌时间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件编制的,采购⼈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少15⽇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通知;不⾜15⽇的,采购
⼈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投标⼈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
,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件,进⾏投标⽂件编制。
2.4.⽂投标⽂件
2.4.1.⽂⾔投标⽂件的语⾔
⼀、投标⼈提交的投标⽂件以及投标⼈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投标⽂件中如附
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
外:
(⼀)投标⼈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
(⼆)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
⼆、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投标⼈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项⽬均以⼈⺠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投标⼈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
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投标⼈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
三、如使⽤投标⼈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2.4.5.投标报价★
⼀、投标⼈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
。投标⼈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招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
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不确认,其投标⽆效。
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
平均值×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
标报价×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
-第7⻚-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
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件⼀并提交
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
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处理。
2.4.6.⽂投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投标⼈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编制投标⽂件,招标⽂件第六章对投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编写。投标(响应)客⼾端提供部分投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
⽣成的投标⽂件,并对投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投标⼈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完成投标
⽂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
2.4.7.⽂投标⽂件的提交★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信息在投标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招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提交投标⽂件。投标⼈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件提交的各种因
素,确保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投标⼈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投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投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件;对投标⽂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投标⼈投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
2.5.1.1.开标程序
投标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件、公布开标结果。
2.5.1.2.⽂解密投标⽂件★
投标截⽌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符合招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
30分钟;投标⼈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投标⽂件的数字证书进⾏投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未
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投标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投标⽂件解密时间截⽌或者所有投标⼈投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
⼈名称、投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展⽰。
开标过程中,投标⼈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投标⼈完成投标⽂件解密后,⾃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投标⽂件的投标⼈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2.5.2.⽤⽤查询及使⽤信⽤记录
-第8⻚-
开标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在投标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
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招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招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采购⼈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和中标⼈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效情形的,将以
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放弃中标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放弃中标项⽬
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
⼀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采购⼈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中标⼈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
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采购⼈和中标⼈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招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的投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中标
⼈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中标⼈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
四、中标⼈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
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
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
⽇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
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严禁中标⼈将本项⽬合同转包。
-第9⻚-
⼆、中标⼈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2.6.5.⾏履⾏合同
⼀、采购⼈与中标⼈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2.6.6.⽅履约验收⽅案
⼀、验收组织⽅式:
采购包1:⾃⾏验收
⼆、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
采购包1: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之⽇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件、响应⽂件、合同执⾏。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件、响应⽂件、合同执⾏。
⼗⼀、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采购⼈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
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步做好政府采购项⽬履约验收⼯作的通知》
(绵财采〔2021〕15号)要求、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国家、⾏业标准等进⾏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
2.6.7.⾦⽀资⾦⽀付
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除采购⼈代表、评标现场组织⼈员外,采购⼈
-第10⻚-
的其他⼯作⼈员以及与评标⼯作⽆关的⼈员不得进⼊评标现场。
有关⼈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投标⼈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的投标⽂件异常⼀致;
(⼆)不同投标⼈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相互混装;
(四)不同投标⼈的投标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五)不同投标⼈编制或者提交投标⽂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
(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件;
(⼆)投标⼈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件;
(三)投标⼈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投标⼈中标;
(六)投标⼈之间商定部分投标⼈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七)投标⼈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的其他串通⾏为
。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
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进⾏协商谈判;
⼋、中标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招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
⼗三、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
投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效;中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之⼀的,认定中标⽆效。此外,将按照
规定追究投标⼈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投标⼈处以采购⾦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
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百⼆⼗三条规定,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或者其他
投标⼈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投标⼈与采购⼈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
公⺠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
-第11⻚-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投标⼈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四、与投标⼈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
投标⼈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投标⼈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投标⼈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对招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绵阳市中医医院负责答复;投标⼈对除采购需求
外的招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
⼯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
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
联系⼈:蒋⽼师
联系电话:***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邮编:621000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江⽼师
联系电话:0816-6079778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邮编:621000
三、投标⼈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认为招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件之⽇。对更正后的招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
容,为发出招标⽂件更正通知之⽇;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件之⽇。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五、投标⼈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投标⼈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第12⻚-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质疑不得超出招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投标⼈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财政部⻔联系⽅式详⻅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
系⽅式。
⼋、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
投标⼈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投标⼈有下列⾏为之⼀的,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
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
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
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
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
进⾏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
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
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
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
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
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第13⻚-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
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
,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
-第14⻚-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3,55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3,550,000.00
是否适⽤本国产品标准:是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注:投标⼈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
充说明。
本项⽬涉及核⼼产品:,⽬⼼
采购包1:
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
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
采购包1:
★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投标⼈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
可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
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第15⻚-
一、图像处理装置:1台
▲1、图像处理主机和光源主机为一体机,搭载≥5色LED。
▲2、可兼容所投品牌内窥镜包含十二指肠镜、胃肠镜、超声胃肠镜、超声支气管镜
、内窥镜用超声探头等。
3、具备快速实时冻结功能。
▲4、具备琥珀色窄带光成像功能。
5、具备4K高清输出功能(分辨率≥3840×2160)。
★6、特殊成像技术,至少具有窄带成像(NBI)、窄光谱成像(NSI)、双色光谱成
像(DSI)、窄带光成像(NEI)中的其中一种;
7、具备远端暗处亮度的调节功能。
8、具备结构、色调、亮度的联合强调功能。
二、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一):数量2根
9、按钮数量≥5个,可按需要将主机功能设置在任意一个按钮上,具备附送水功能;
▲10、视野角度(广角)≥140º;视野角度(长焦)≥90º;
-第16⻚-
22、先端部外径≤13.2mm,插入部外径≤12.8mm;钳管道直径≥3.7mm;
23、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24、插入部长度≥1300mm;
▲25、导光束数量≥3条
26、按钮数量≥5个,可按需要将主机功能设置在任意一个按钮上。
五、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二):数量1根
27、内镜自带独立前向射水通道;
28、内镜具备逐级渐硬技术;
29、视野角度≥140°;
30、景深:4-100mm;
31、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32、先端部外径≤13.2mm;插入部外径≤13.2mm;钳道内径≥3.7mm
33、插入部长度:≥1300mm;
六、其他
★34、配置清单
-第17⻚-
注:
1、实质性参数(★项参数),同时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包含首页及产品功能
页面)和能体现所投产品相关功能的实物界面显示照片,二者缺一不可且体现的信息
需一致。
2、重要参数(▲项参数),提供投标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或注册证及其附件或能够证明具备该功能的证书或所投产品实物照片或所投
产品铭牌照片或所投产品实物界面显示照片。提供产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
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有首页或目
录页或证明材料页等能体现被佐证产品的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能体现所投产品的名称
及规格型号,否则视为负偏离。彩页资料、产品技术白皮书不作为相关佐证资料。
3、配置清单仅需列出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和生产厂家,不需提供佐证
资料。
-第18⻚-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第19⻚-
3.4.其他要求
⽆
-第20⻚-
第四章资格审查
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件中投标⼈资格证明等进⾏审查
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第21⻚-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4.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第22⻚-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
三、评标⼯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法和评标标准进⾏独⽴评标。
四、本项⽬采取电⼦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应当按照本招标⽂
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
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电⼦签章的,投标⼈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
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预或者操纵电⼦化采购活动
、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本项⽬评标委员会成员⼈数应当为5⼈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
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
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审查、评价投标⽂件是否符合招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对投标⽂件进⾏⽐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对投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五)确定中标候选⼈名单,以及根据采购⼈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签署;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标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第23⻚-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件中采购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
审⽅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评标的情形
本招标⽂件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评标:
⼀、招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标⼯作⽆法进⾏的;
⼆、招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件规定的评标⽅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六、招标⽂件将投标⼈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
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
标⼈,并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评标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
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的投标⽂件进⾏符合性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招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
采购包1:
投标⽂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还存在未响应招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具体原因。
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
-第24⻚-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对投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件的效⼒,有效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件的
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件。除供
应商已明确表⽰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三、投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除招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三)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确认提交后产⽣
约束⼒,投标⼈不确认的,其投标⽆效。
四、对不同语⾔⽂本投标⽂件的解释发⽣异议的,以中⽂⽂本为准。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权⼒。投标⼈的投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接作⽆效投标处理。
5.3.5.⽐⽐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件进⾏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较和评
价。
5.3.6.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评审意⻅,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复核。
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代理机构应当根
据情况书⾯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担独
⽴评审责任: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畸低的。
⼆、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
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
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5.3.8.⼈确定中标候选⼈名单
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
-第25⻚-
⼀、若采⽤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
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
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
据招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中标候选⼈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家投标⼈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投标⼈),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
会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个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不作为中标候选⼈。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投
标⼈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
⼆、若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投标报价从低到⾼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
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
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中标
候选⼈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参加评标(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式确定⼀名投标⼈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效。
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投标⼈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
5.3.9.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期和地点;
⼆、投标⼈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效投标⼈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或者经采购⼈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的投标⼈为中标候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
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进⾏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效,除符合政府
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
,视同⽆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件作⽆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件规定。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
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同⽆意⻅。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件规定的,
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第26⻚-
5.4.⽅评标⽅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分办法
(⼀)若采⽤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的投标⽂件进⾏独⽴评标。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报价和最低报价。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法,保留⼩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若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的投标价格进⾏任何调整。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第27⻚-
-第28⻚-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第29⻚-
-第30⻚-
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
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投标⼈可同时享受落实⽀持中⼩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投标⼈原始报
价基础上计算,⽤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5.5.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或者对招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不⾜3家的(如本项⽬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经符合性审
-第31⻚-
查,提供核⼼产品品牌不⾜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不⾜3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三、投标⼈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不能⽀付的;
四、因重⼤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上公告。
5.6.定标
采购⼈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
⼀、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作⽇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
⼆、采购⼈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起5个⼯作⽇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未按评标
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为中
标⼈。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标⼈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招标⽂件应当随中
标结果同时公告。
5.7.评标委员会义务
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
⼀、遵守评审⼯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投标⼈⾏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招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评标委员会成员⼯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不得收受投标⼈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32⻚-
第六章⽂投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件分册
详⻅附件:投标⽂件封⾯
详⻅附件:投标(响应)函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报价表
详⻅附件: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进⾏响应.docx
详⻅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docx
详⻅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材料.docx
-第33⻚-
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本
采购项⽬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signTimePostilSign
-第34⻚-
使⽤说明⽤
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
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信息,⼀⽬
1.1.采购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采购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政府采购⽅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企业:☐是☐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本项⽬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内容:
涉及信息类产品: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
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涉及采购新能源汽⻋:
-第35⻚-
合同分包:
涉及采购进⼝产品:
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涉及绿⾊产品:
⼆、货物要求,⼆
2.1.质量要求
2.1.1.⼄⽅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业标准履⾏;
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2.1.2.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的规定。
2.1.4.⼄⽅应向甲⽅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件,包括相应的中⽂技术⽂件,如:产品⽬录、图纸、操作⼿册、使⽤说明
、维护⼿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件应包装好随货物⼀同发运。
2.2.包装⽅式及运输⽅式
-第36⻚-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2.3.1.⼄⽅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和保养
条件下,在其使⽤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
书⾯承诺(两者以较⻓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应尽快以书⾯形式通知⼄⽅。
2.3.3.⼄⽅收到通知后,应在XX⽇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甲⽅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形式追究⼄⽅的违约责任。
2.3.5.⼄⽅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险和费⽤将由⼄⽅承担,甲⽅根据合同约
定对⼄⽅⾏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4.其他要求
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说明:
3.2.⽀付⽅式
☐⼀次性⽀付☐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四、合同履⾏⾏
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
4.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4.3.分期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第37⻚-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六、甲⽅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货物进⾏验收。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甲⽅未在约定
的期限内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
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的权利和义务⼄⽅
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
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
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
⼋、违约责任,⼋
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有权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
给甲⽅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
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2.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
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2.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
他补救⽅法,赔偿费的计算⽅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
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法为:XX。
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将项⽬转包、违法分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
九、争议解决⽅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
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法院起诉。
-第38⻚-
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
⼗、组成合同的⽂件,⼗⽂
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件
(4)采购⽂件
(5)有关技术⽂件,图纸
(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
⼗⼀、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额(元):
履约保证⾦收取⽐例:
履约保证⾦收取⽅式:
收款单位:
开⼾⾏:
银⾏账号:
退还⽅式: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付⽐例:XX。
11.2.不可抗⼒事件处理
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
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XX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
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
-第39⻚-
11.3.权利瑕疵担保
⼄⽅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上述货物构成
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
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
的,⼄⽅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
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
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售后服务
除项⽬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须承担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具和辅助材料;
(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操作⼈员进⾏培训;
(5)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负有⾃⾏或者委托第三⼈
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
11.7.合同变更、中⽌与终⽌
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
、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7.2.合同的中⽌
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
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
11.7.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
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
-第40⻚-
⼄⽅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
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
11.7.3.合同的终⽌
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
11.7.3.2.任⼀⽅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有权终⽌合同,并追究违约⽅的违约责任。
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合同分包
⼄⽅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
⼄⽅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
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9.法律适⽤
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
条款。
⼗⼆、合同⽣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甲⽅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3.本合同⼀式XX份,⾃双⽅签章之⽇起⽣效。甲⽅持有XX份,⼄⽅持有XX份,项⽬同级财政部⻔备案XX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
-第41⻚-
-第42⻚-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版本号:N510701202600039720261012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397绵阳市中医医院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月1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绵阳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绵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3971.2.采购项目名称: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采购胃肠镜系统1套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绵阳市中医医院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邮编:621000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邮编:621000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55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不⾜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付清。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绵阳市中医医院和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绵阳市中医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一、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执行。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执行。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国家、行业标准等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绵阳市中医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邮编:621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816-6079778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邮编:621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
二、项目名称: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弘易达盛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2号1404室 | 3,538,000.00元 | 94.7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弘易达盛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320700 | A02320700 医用内窥镜 | 胃肠镜系统 | OLYMPUS等 | CV-1500-C等 | 1(套) | 3,53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皇甫宜文(采购人代表)、江登丰(采购人代表)、彭正红、任春阳、宋庆云、邓跃年、肖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不?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2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①项目负责人:张敏、江兰;②项目组员:张诗语、王晓雪、张曦
电话:***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相关附件:
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N510701202600039720261012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弘易达盛科技有限公司).pdf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
|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正/负/无偏离 | 备注 |
注:1、投标人应把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并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栏应尽可能标注明确对应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处、页码),不得虚假应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投标(响应)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
形;
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
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
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
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
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十五、我单位承诺,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
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当前日期}
-第1⻚-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
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规定提供。
-第2⻚-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
采购包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第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响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第1⻚-
报价表
项⽬编号:N5107012026000397
项⽬名称: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胃肠镜系统(第⼆次)(⼆次)
采购包:1(合同包⼀)
投标⼈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产地 | 品牌 | 规格 | ⽣产⼚⽣⼚家 |
| 1 | 胃肠镜系统 | 1.00套 | ***元 | {供应商响应}元 | 总价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 | {供应商响应}合计: |
| 备注:⽆ | |||||||||
投标⼈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年⽉⽇
-第1⻚-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无需填
写。{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无需填写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本公司(单位)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
比例达到80%以上,并对上述声明和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盖章):
公司(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第1⻚-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响应
版本号:N510701202600039720261012001
招标⽂⽂件
(货物类)
采购项⽬名称:⻓⽬,⽬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胃肠镜系统(第⼆次)(⼆⼆次)
采购项⽬编号:N5107012026000397,⽬
绵阳市中医医院
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10⽉12⽇
-第1⻚-
第⼀章⼀投标邀请
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绵阳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
胃肠镜系统(第⼆次)(⼆次)采⽤公开招标⽅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为四川省绵
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编号:N5107012026000397
1.2.⽬采购项⽬名称:⻓⽬超⻓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胃肠镜系统(第⼆次)(⼆⼆次)
1.3.⽬招标项⽬简介
采购胃肠镜系统1套
1.4.⽅邀请供应商⽅式
本项⽬以招标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产⼚
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
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①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
疗器械⽣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
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
,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
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
交投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件和电⼦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第2⻚-
⼆、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
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
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
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
1.7.⽂⽅招标⽂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
⼀、招标⽂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向投标⼈免费提供,
投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件。投标⼈成功获取招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件的
投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8.⽌⽅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式、地点
⼀、投标截⽌时间及开标时间:详⻅采购公告。
⼆、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将收到已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采取⽹上开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标。
1.9.⽤供应商信⽤融资
为助⼒解决政府采购中标⼈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
步提⾼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融服务平台,
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项⽬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
批情况等。
1.10.⽅联系⽅式
采购⼈:⼈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邮编:621000
联系⼈:蒋⽼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邮编:621000
-第3⻚-
联系⼈:江⽼师
联系电话:***
-第4⻚-
第⼆章⼈⼆投标⼈须知
2.1.⼈投标⼈须知附表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及最⾼限价★ | 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3,55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 |
| 2 | 评标⽅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 |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的⾝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
| 4 | 投标(响应)保证⾦★ | 本项⽬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 |
| 5 | 履约保证⾦★ | 采购包1:不收取 |
| 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件的截⽌之⽇起不少于90天。投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件按⽆效处理。 |
| 7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不⾜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付清。 |
| 8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 |
| 9 | 是否组织潜在投标⼈现场考察 | 采购包1:否 |
| 10 | 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 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 |
| 11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时间等⽅式依法进⾏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 |
| 12 | 报价/分值精确度 | 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 |
| 13 | 实质性要求 | 本招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件中进⾏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效投标处理。 |
| 14 | 其他说明 | 本招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
-第5⻚-
2.2.总则
2.2.1.⽤适⽤范围
⼀、本招标⽂件仅适⽤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
⼆、本招标⽂件由绵阳市中医医院和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是绵阳市中医医院。
⼆、“投标⼈”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
司。
四、“⽹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件解密,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件等活动。
五、“电⼦评标”是指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出
具评标报告等活动。
2.3.⽂招标⽂件
2.3.1.⽂招标⽂件的构成
招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
2.3.2.⽂招标⽂件的澄清和修改
-第6⻚-
⼀、投标截⽌时间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
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件编制的,采购⼈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少15⽇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件的投标⼈发送更正通知;不⾜15⽇的,采购
⼈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件的截⽌时间。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投标⼈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
,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件,进⾏投标⽂件编制。
2.4.⽂投标⽂件
2.4.1.⽂⾔投标⽂件的语⾔
⼀、投标⼈提交的投标⽂件以及投标⼈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投标⽂件中如附
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
外:
(⼀)投标⼈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
(⼆)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
⼆、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投标⼈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招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
本项⽬均以⼈⺠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投标⼈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
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投标⼈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
⼿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
三、如使⽤投标⼈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2.4.5.投标报价★
⼀、投标⼈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
。投标⼈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招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
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不确认,其投标⽆效。
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
平均值×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
标报价×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采购包)最⾼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
-第7⻚-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
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件⼀并提交
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
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效投标处理。
2.4.6.⽂投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投标⼈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编制投标⽂件,招标⽂件第六章对投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编写。投标(响应)客⼾端提供部分投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
⽣成的投标⽂件,并对投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投标⼈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完成投标
⽂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
2.4.7.⽂投标⽂件的提交★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件的回执单
。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信息在投标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招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提交投标⽂件。投标⼈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件提交的各种因
素,确保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投标⼈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投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投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截⽌时间前,投标⼈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件;对投标⽂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投标⼈投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
2.5.1.1.开标程序
投标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件、公布开标结果。
2.5.1.2.⽂解密投标⽂件★
投标截⽌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件的投标⼈符合招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
30分钟;投标⼈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投标⽂件的数字证书进⾏投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未
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投标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投标⽂件解密时间截⽌或者所有投标⼈投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
⼈名称、投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展⽰。
开标过程中,投标⼈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投标⼈完成投标⽂件解密后,⾃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投标⽂件的投标⼈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2.5.2.⽤⽤查询及使⽤信⽤记录
-第8⻚-
开标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在投标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
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记录。
2.5.3.资格审查
详⻅招标⽂件第四章。
2.5.4.评标
详⻅招标⽂件第五章。
2.5.5.中标通知书
⼀、采购⼈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和中标⼈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效情形的,将以
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放弃中标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放弃中标项⽬
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
⼀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采购⼈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中标⼈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
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采购⼈和中标⼈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招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的投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中标
⼈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中标⼈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
四、中标⼈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
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
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
⽇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
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严禁中标⼈将本项⽬合同转包。
-第9⻚-
⼆、中标⼈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
2.6.5.⾏履⾏合同
⼀、采购⼈与中标⼈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
2.6.6.⽅履约验收⽅案
⼀、验收组织⽅式:
采购包1:⾃⾏验收
⼆、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
采购包1: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之⽇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内,验收合同总⾦额的100%;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件、响应⽂件、合同执⾏。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件、响应⽂件、合同执⾏。
⼗⼀、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采购⼈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
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步做好政府采购项⽬履约验收⼯作的通知》
(绵财采〔2021〕15号)要求、采购⽂件、响应⽂件及合同、国家、⾏业标准等进⾏验收。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
2.6.7.⾦⽀资⾦⽀付
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除采购⼈代表、评标现场组织⼈员外,采购⼈
-第10⻚-
的其他⼯作⼈员以及与评标⼯作⽆关的⼈员不得进⼊评标现场。
有关⼈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投标⼈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的投标⽂件异常⼀致;
(⼆)不同投标⼈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相互混装;
(四)不同投标⼈的投标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
(五)不同投标⼈编制或者提交投标⽂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
(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件;
(⼆)投标⼈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件;
(三)投标⼈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投标⼈中标;
(六)投标⼈之间商定部分投标⼈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七)投标⼈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的其他串通⾏为
。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
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进⾏协商谈判;
⼋、中标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招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
⼗三、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
投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效;中标⼈有前述第⼆⾄七条情形之⼀的,认定中标⽆效。此外,将按照
规定追究投标⼈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投标⼈处以采购⾦额
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
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百⼆⼗三条规定,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或者其他
投标⼈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投标⼈与采购⼈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
公⺠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
-第11⻚-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投标⼈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四、与投标⼈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
投标⼈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投标⼈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投标⼈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对招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绵阳市中医医院负责答复;投标⼈对除采购需求
外的招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
⼯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
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
联系⼈:蒋⽼师
联系电话:***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邮编:621000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江⽼师
联系电话:0816-6079778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
邮编:621000
三、投标⼈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认为招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件之⽇。对更正后的招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
容,为发出招标⽂件更正通知之⽇;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件之⽇。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五、投标⼈通过书⾯形式线下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投标⼈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第12⻚-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质疑不得超出招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投标⼈对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作⽇内向同级财政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
财政部⻔联系⽅式详⻅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
系⽅式。
⼋、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由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员,由其⾏政主管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处理投诉事宜。
投标⼈在全国范围12个⽉内三次以上投诉查⽆实据的,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投标⼈有下列⾏为之⼀的,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列⼊不良⾏为记录名单,禁⽌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法证明其取得⽅式合法的,视为以⾮法⼿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
对、处置电⼦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件、编制投标响应⽂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
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
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
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
进⾏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
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故障排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采购活动的影响情
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
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
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
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的⽹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第13⻚-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法保证电⼦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电⼦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应急
处置预案进⾏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件、提交投标响应⽂件、解密投标响应⽂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
,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险。因故意⾏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等影响电⼦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法⼲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式进⾏。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式,不得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录像,形成书⾯评审记录上传⾄交易系统。
-第14⻚-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额(元):3,550,000.00
采购包最⾼限价(元):3,550,000.00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标的⾦额⾦(元) | 所属⾏业⾏ | 是否涉及核⼼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1 | A02320700医⽤内窥镜 | 胃肠镜系统 | 1.00(套) | 3,550,000.00 | ⼯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否适⽤本国产品标准:是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胃肠镜系统 | 1.00(套) | 3,550,000.00 | 总价 | ⽆ |
★注:投标⼈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产品,不能指向唯⼀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产品说明栏补
充说明。
本项⽬涉及核⼼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A02320700医⽤内窥镜 | 胃肠镜系统 | 胃肠镜系统 |
注:涉及核⼼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第五章。
本项⽬涉及采购进⼝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不涉及 | |||
★注:不涉及采购进⼝产品时,投标⼈不得提供进⼝产品进⾏响应;涉及采购进⼝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采购需求,也
可提供国产产品进⾏响应。
本项⽬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第15⻚-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 不涉及 | ||||||
| ★的、处息截图本项⽬⽬采 | 注:响应产于有效期之,否则作⽆涉及优先采购包1: | 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购节能产品: | 购品⽬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 |||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 不涉及 | ||||||
| 注效期之以享受本项⽬⽬采 | :响应产品内的节能产优先采购政涉及优先采购包1: |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购环境标志产品: | 品⽬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规定。 | |||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 不涉及 | ||||||
| 注之内的以享受3.2.技采标 | :响应产品环境标志产优先采购政术要求购包1:的名称:胃 |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策。具体要求详⻅第五章肠镜系统 | 采购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规定。 | |||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一、图像处理装置:1台
▲1、图像处理主机和光源主机为一体机,搭载≥5色LED。
▲2、可兼容所投品牌内窥镜包含十二指肠镜、胃肠镜、超声胃肠镜、超声支气管镜
、内窥镜用超声探头等。
3、具备快速实时冻结功能。
▲4、具备琥珀色窄带光成像功能。
5、具备4K高清输出功能(分辨率≥3840×2160)。
★6、特殊成像技术,至少具有窄带成像(NBI)、窄光谱成像(NSI)、双色光谱成
像(DSI)、窄带光成像(NEI)中的其中一种;
7、具备远端暗处亮度的调节功能。
8、具备结构、色调、亮度的联合强调功能。
二、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一):数量2根
9、按钮数量≥5个,可按需要将主机功能设置在任意一个按钮上,具备附送水功能;
▲10、视野角度(广角)≥140º;视野角度(长焦)≥90º;
-第16⻚-
| ▲11、景深距离:常规焦距3-100mm;近焦1.5-3mm且焦距范围内可转换;12、尖端部外径:≤9.9mm;插入部外径:≤9.6mm;钳子管道内径≥2.8mm;▲13、导光束:≥3条;14、弯曲部角度:向上≥210°;向下≥90°;向左≥100°;向右≥100°;三、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二):数量3根15、内镜自带独立前向射水通道;16、视野角度≥140°;17、景深:3-100mm;18、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20°,右≥120°;19、先端部外径≤10.8mm,插入部外径≤9.8mm;钳道内径≥2.8mm;四、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一):数量2根▲20、常规视野广角角度≥170º,长焦视野角度≥85º;▲21、直视视野方向,广角焦距景深5-100mm,长焦景深1.5-3mm; |
22、先端部外径≤13.2mm,插入部外径≤12.8mm;钳管道直径≥3.7mm;
23、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24、插入部长度≥1300mm;
▲25、导光束数量≥3条
26、按钮数量≥5个,可按需要将主机功能设置在任意一个按钮上。
五、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二):数量1根
27、内镜自带独立前向射水通道;
28、内镜具备逐级渐硬技术;
29、视野角度≥140°;
30、景深:4-100mm;
31、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32、先端部外径≤13.2mm;插入部外径≤13.2mm;钳道内径≥3.7mm
33、插入部长度:≥1300mm;
六、其他
★34、配置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图像处理装置 | 1 | 台 | |
| 2 |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一) | 2 | 根 | |
| 3 | 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二) | 3 | 根 | |
| 4 | 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一) | 2 | 根 | |
| 5 | 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二) | 1 | 根 | |
| 6 | 送水装置 | 1 | 台 |
-第17⻚-
| 7 | 送气装置 | 1 | 台 | |||||
| 8 | 配套台车 | 1 | 台 | 双臂台车,可同时安装至少2台32英寸4K显示器 | ||||
| 9 | 4K医用监视器 | 2 | 台 | 2台监视器为同品牌同型号,尺寸不小于32英寸 | ||||
| 10 | 图文工作站 | 1 | 套 | 图文工作站接入医院现有系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包含硬件和软件) | ||||
注:
1、实质性参数(★项参数),同时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包含首页及产品功能
页面)和能体现所投产品相关功能的实物界面显示照片,二者缺一不可且体现的信息
需一致。
2、重要参数(▲项参数),提供投标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或注册证及其附件或能够证明具备该功能的证书或所投产品实物照片或所投
产品铭牌照片或所投产品实物界面显示照片。提供产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
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有首页或目
录页或证明材料页等能体现被佐证产品的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能体现所投产品的名称
及规格型号,否则视为负偏离。彩页资料、产品技术白皮书不作为相关佐证资料。
3、配置清单仅需列出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和生产厂家,不需提供佐证
资料。
-第18⻚-
| 2 | ★ | 服务要求 | 1、整机原厂质保不少于5年(含第三方设备),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为全新的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在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若有虚假响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货物在送到使用单位之前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等现象,并且安装后能正常使用。4、投标人货到现场后,采购人不负责提供货物仓储地,由投标人负责货物保管工作。货到现场但未安装完全交付前造成的遗失、损坏等问题,由投标人承担。5、若遇配货包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短缺、差错、丢失、损坏等,投标人无条件调换、补缺。6、投标人按订货的品种、数量配货,送货到医院,并附详细的发货清单和签收单,以便验货核对。7、所有产品均须由投标人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8、投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9、生产日期至到货日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 |
| 3 | ★ | 售后服务要求 | 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并承担修理更换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单次维修时间超过10天或大修维修次数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设备(质保期重新计算),供应商不得推诿拒绝。2、故障处理时限:普通故障8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如在48小时内无法及时修复且影响采购人工作的,须提供备用设备。3、维修后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供用户备案。4、组织设备使用培训培训地点由采购人确定,培训对象为设备使用人员。培训效果要求:要求所涉及的关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方式方法。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1 | 其他要求 | 以下要求仅为评审依据,未完全满足仅按评审要求进行扣分,不影响供应商投标文件有效性:1、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网点情况及备品备件情况,②质保期内外维保服务方案,③安装调试方案,④应急预案。2、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 | |
|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起90⽇ |
| 2 | ★ | 交货地点 | 绵阳市中医医院 |
| 3 | ★ | ⽀付⽅式 | 分期付款 |
| 4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预付款付款条件:合同签订⽣效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7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40.0%2、进度款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在本年度11⽉底之前未能完成供货,则须在12⽉6⽇前出具针对本项⽬核⼼产品⽣产⼚商或总代的订货确认函(原件),或者出具本项⽬核⼼产品的订货合同(可以不含涉及商业秘密的价格)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开具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7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30.0%3、进度款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经清点⽆误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7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20.0%4、尾款付款条件: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库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10.0% |
| 5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 采购⼈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步做好政府采购项⽬履约验收⼯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招标⽂件、投标⽂件及合同、国家、⾏业标准等进⾏验收。 |
| 6 | ★ | 包装⽅式及运输 |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
| 7 | ★ |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 整机原⼚质保不少于5年(含第三⽅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起算。 |
| 8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法 | 合同履⾏过程中若发⽣争议,由双⽅协商解决,协商⼀致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形式,缔约过失责任按责任承担,若协商不成可向采购⼈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 | 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商⼾的,应提供⼯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核发的法⼈或者其他组织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②供应商属于银⾏、保险、⽯油⽯化、电⼒、电信等有⾏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机构营业执照或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③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④如为⾃然⼈的,提供《中华⼈⺠共和国居⺠⾝份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 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材料.docx,投标⽂件封⾯,投标(响应)函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投标⼈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4 | 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 投标⼈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 投标⼈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 投标⼈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7 | 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 | 投标⼈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 8 | 不属于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 投标⼈需在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投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电⼦签章。 | 投标(响应)函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第19⻚-
3.4.其他要求
⽆
-第20⻚-
第四章资格审查
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件中投标⼈资格证明等进⾏审查
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4.1.⼀⼀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第21⻚-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 | |||
4.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①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 ①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或有效的⽣产备案凭证;投标⼈为⾮⽣产⼚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 |
-第22⻚-
第五章评标办法
5.1.总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
三、评标⼯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法和评标标准进⾏独⽴评标。
四、本项⽬采取电⼦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应当按照本招标⽂
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
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
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电⼦签章的,投标⼈应按规定加盖电⼦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法在线签章的
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标过程应当独⽴、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法⼲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在监督⼈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预或者操纵电⼦化采购活动
、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及其⼯作⼈员、采购⼈监督⼈员违法⼲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评标委员会
⼀、本项⽬评标委员会成员⼈数应当为5⼈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并适应电⼦化采购评审的⼯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项⽬评审功能模块确认⾝份、签到、
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采购⼈代表可以使⽤采购⼈代表专⽤签章确认评审意⻅。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
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审查、评价投标⽂件是否符合招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三)对投标⽂件进⾏⽐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对投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五)确定中标候选⼈名单,以及根据采购⼈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签署;
(七)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标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招标⽂件
-第23⻚-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件进⾏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件中采购项⽬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
审⽅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评标的情形
本招标⽂件有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评标:
⼀、招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标⼯作⽆法进⾏的;
⼆、招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实⾏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件规定的评标⽅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六、招标⽂件将投标⼈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评审的情
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式和理由停⽌评标。
出现上述应当停⽌评标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停⽌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
标⼈,并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评标的,可以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
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的投标⽂件进⾏符合性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不⼀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招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下表:
采购包1: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需要投标⼈进⾏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 ⽆需投标⼈单独提供材料进⾏响应,只需投标⼈承诺严格遵守并执⾏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在提交投标⽂件时进⾏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查看。 | 投标(响应)函 |
| 2 |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 | 是否响应“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和标注“★”的条款。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docx |
| 3 | 报价 | 报价是否符合采购⽂件要求 | 报价表 |
投标⽂件满⾜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项未满⾜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还存在未响应招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具体原因。
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
-第24⻚-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书⾯解释。
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对投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应当书⾯进⾏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件的效⼒,有效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件的
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件。除供
应商已明确表⽰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三、投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除招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
(三)单价⾦额⼩数点或者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印章确认提交后产⽣
约束⼒,投标⼈不确认的,其投标⽆效。
四、对不同语⾔⽂本投标⽂件的解释发⽣异议的,以中⽂⽂本为准。
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未能及时响应的,⾃⾏承担不利后果。
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权⼒。投标⼈的投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接作⽆效投标处理。
5.3.5.⽐⽐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件进⾏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较和评
价。
5.3.6.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评审意⻅,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件被认定为⽆效的进⾏重点复核。
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作⼈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件对评审结果进⾏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代理机构应当根
据情况书⾯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建议,并承担独
⽴评审责任: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畸低的。
⼆、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
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建议的,应当书⾯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中⽌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报告采购
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5.3.8.⼈确定中标候选⼈名单
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
-第25⻚-
⼀、若采⽤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
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
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
据招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中标候选⼈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按投标⼈评审得分从⾼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家投标⼈计算(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投标⼈),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
会采取随机抽取⽅式确定⼀个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不作为中标候选⼈。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投
标⼈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
⼆、若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投标报价从低到⾼顺序排列,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
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
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式确定中标
候选⼈排名顺序。
如本项⽬的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参加评标(任意⼀个核⼼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式确定⼀名投标⼈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效。
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的投标⼈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
5.3.9.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期和地点;
⼆、投标⼈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效投标⼈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或者经采购⼈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
换等;
七、报价最⾼的投标⼈为中标候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
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进⾏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效,除符合政府
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擅⾃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或者未说明理由的
,视同⽆意⻅;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印章⼜未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件作⽆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件规定。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
不同意⻅及理由,否则视同⽆意⻅。持不同意⻅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件规定的,
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反映后,应当书⾯报告采购项⽬同级财政部⻔依法处理。
-第26⻚-
5.4.⽅评标⽅法、细则及标准
5.4.1.评分办法
(⼀)若采⽤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的投标⽂件进⾏独⽴评标。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报价和最低报价。
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法,保留⼩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若采⽤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件满⾜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的投标价格进⾏任何调整。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60.00分报价得分40.00分 | ||||
| 评审内容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技术参数 | 完全满⾜招标⽂件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得55分;1、带★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共2项)不参与评审,必须满⾜,否则视为⽆效投标;2、带“▲”的(共10项)为重要参数,有⼀项负偏离扣4.4分,最多扣44分;3、其他项(⾮▲项、⾮★项,共22项),有⼀项负偏离扣0.5分,最多扣11分。注:1、实质性参数(★项参数),同时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包含⾸⻚及产品功能⻚⾯)和能体现所投产品相关功能的实物界⾯显⽰照⽚,⼆者缺⼀不可且体现的信息需⼀致。2、重要参数(▲项参数),提供投标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注册证及其附件或能够证明具备该功能的证书或所投产品实物照⽚或所投产品铭牌照⽚或所投产品实物界⾯显⽰照⽚。提供产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家认证的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有⾸⻚或⽬录⻚或证明材料⻚等能体现被佐证产品的技术要求,证明材料能体现所投产品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否则视为负偏离。彩⻚资料、产品技术⽩⽪书不作为相关佐证资料。3、配置清单仅需列出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和⽣产⼚家,不需提供佐证资料。 | 55.0000 | 客观 |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进⾏响应.docx | |
| 详细评审 | |||||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2023年1⽉1⽇⾄投标截⽌⽇⽌(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0.25分,最多得1分。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1.0000 | 客观 |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进⾏响应.docx | |
| 售后服务⽅案 | 供应商编制的售后服务⽅案包含:①售后服务⽹点情况及备品备件情况,②质保期内外维保服务⽅案,③安装调试⽅案,④应急预案。以上内容满⾜采购需求得4分,每有⼀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有⼀处存在内容不⾜或缺陷扣0.5分,扣完为⽌。注:1.内容满⾜需求是指:①内容与项⽬服务需求吻合,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项⽬应急需求出发并提出专业应急服务建议或者解决⽅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业标准、⾏业惯例以及项⽬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①不⾜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不完整)、与对应单项的要求缺少重要节点(如仅有框架或标题、单项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重点);②缺陷具体是指:单项⽅案中出现套⽤其他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致现象或语⾔描述出现错误、内容涉及适⽤的规范及标准(⽅法)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等任意⼀种情形。 | 4.0000 | 主观 | 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进⾏响应.docx | |
| 价格分 | 合计 | 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分值。满⾜采购⽂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价。注:不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投标(响应)报价,涉及价格扣除的评审价=投标(响应)报价×(1-扣除⽐例)。 | 40.0000 | 客观 | 报价表 |
-第27⻚-
-第28⻚-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情形⽤ | 扣除⽐例⽐%(以“C1”⽰表⽰)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1 | 落实⽀持中⼩企业发展政策 |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10.00% | 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例满⾜《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 | 中⼩企业声明函,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
| 2 | 落实本国产品政策 | 本国产品标准适⽤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 | 20.00% |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第29⻚-
-第30⻚-
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
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投标⼈可同时享受落实⽀持中⼩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投标⼈原始报
价基础上计算,⽤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件格式⽂件⽂⽂ |
| ⽆ | |||
5.5.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或者对招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不⾜3家的(如本项⽬采购包涉及核⼼产品,经符合性审
-第31⻚-
查,提供核⼼产品品牌不⾜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不⾜3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
三、投标⼈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不能⽀付的;
四、因重⼤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上公告。
5.6.定标
采购⼈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
⼀、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作⽇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
⼆、采购⼈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起5个⼯作⽇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未按评标
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为中
标⼈。
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标⼈确定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招标⽂件应当随中
标结果同时公告。
5.7.评标委员会义务
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下列义务:
⼀、遵守评审⼯作纪律;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法和评审标准进⾏独⽴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投标⼈⾏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法⼲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招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时,停⽌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说明停⽌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评标委员会成员⼯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作纪律: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具或者相关电⼦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不可预⻅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意⻅,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不得拒绝对⾃⼰的评审意⻅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不得收受投标⼈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32⻚-
第六章⽂投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件分册
详⻅附件:投标⽂件封⾯
详⻅附件:投标(响应)函
详⻅附件:中⼩企业声明函
详⻅附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件
详⻅附件:报价表
详⻅附件: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要求进⾏响应.docx
详⻅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docx
详⻅附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响应表.docx
详⻅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详⻅附件: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证明材料.docx
-第33⻚-
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本
采购项⽬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signTimePostilSign
-第34⻚-
使⽤说明⽤
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
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信息,⼀⽬
1.1.采购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采购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政府采购⽅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企业:☐是☐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本项⽬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额 | 计量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信息类产品: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关键部件 | 品牌 | 型号 |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
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涉及采购新能源汽⻋: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数量 | ⾦⾦额 |
-第35⻚-
合同分包:
| 序号 | 分包⽅式⽅ | 分包主要内容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 |
涉及采购进⼝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额 | 国别 |
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涉及绿⾊产品: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期次 | ⽀付⾦额(元)⽀⾦ | 计划⽀付⽇期⽀⽇ | 收款⼈⼈ | ⽀付说明⽀ | 是否预付款 |
⼆、货物要求,⼆
2.1.质量要求
2.1.1.⼄⽅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业标准履⾏;
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
2.1.2.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的规定。
2.1.4.⼄⽅应向甲⽅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件,包括相应的中⽂技术⽂件,如:产品⽬录、图纸、操作⼿册、使⽤说明
、维护⼿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件应包装好随货物⼀同发运。
2.2.包装⽅式及运输⽅式
-第36⻚-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2.3.1.⼄⽅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和保养
条件下,在其使⽤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
书⾯承诺(两者以较⻓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应尽快以书⾯形式通知⼄⽅。
2.3.3.⼄⽅收到通知后,应在XX⽇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甲⽅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形式追究⼄⽅的违约责任。
2.3.5.⼄⽅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险和费⽤将由⼄⽅承担,甲⽅根据合同约
定对⼄⽅⾏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4.其他要求
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说明:
3.2.⽀付⽅式
☐⼀次性⽀付☐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四、合同履⾏⾏
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
4.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4.3.分期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
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第37⻚-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六、甲⽅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货物进⾏验收。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甲⽅未在约定
的期限内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
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的权利和义务⼄⽅
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
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
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
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
⼋、违约责任,⼋
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有权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
给甲⽅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
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2.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
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2.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
他补救⽅法,赔偿费的计算⽅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
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法为:XX。
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将项⽬转包、违法分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
九、争议解决⽅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
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法院起诉。
-第38⻚-
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
⼗、组成合同的⽂件,⼗⽂
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件
(4)采购⽂件
(5)有关技术⽂件,图纸
(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
⼗⼀、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额(元):
履约保证⾦收取⽐例:
履约保证⾦收取⽅式:
收款单位:
开⼾⾏:
银⾏账号:
退还⽅式: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逾期退还履约保证⾦的,⼄⽅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付⽐例:XX。
11.2.不可抗⼒事件处理
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
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XX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
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
-第39⻚-
11.3.权利瑕疵担保
⼄⽅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上述货物构成
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
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
的,⼄⽅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
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
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售后服务
除项⽬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须承担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具和辅助材料;
(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操作⼈员进⾏培训;
(5)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负有⾃⾏或者委托第三⼈
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
11.7.合同变更、中⽌与终⽌
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
、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7.2.合同的中⽌
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
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
11.7.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
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
-第40⻚-
⼄⽅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
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7.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
11.7.3.合同的终⽌
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
11.7.3.2.任⼀⽅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有权终⽌合同,并追究违约⽅的违约责任。
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合同分包
⼄⽅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
⼄⽅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
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9.法律适⽤
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
条款。
⼗⼆、合同⽣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甲⽅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3.本合同⼀式XX份,⾃双⽅签章之⽇起⽣效。甲⽅持有XX份,⼄⽅持有XX份,项⽬同级财政部⻔备案XX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
| 甲⽅ | |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 | |
| 住所 | |
| 开⼾银⾏ | |
| 银⾏账号 | |
| ⼄⽅ | |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 | |
| 住所 | |
| 开⼾银⾏ | |
| 银⾏账号 | |
-第41⻚-
-第42⻚-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版本号:N510701202600039720261012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397绵阳市中医医院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月1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绵阳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绵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3971.2.采购项目名称: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第二次)(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采购胃肠镜系统1套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描述: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产品及其配置清单要求中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绵阳市中医医院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邮编:621000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邮编:621000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55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不⾜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付清。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绵阳市中医医院和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绵阳市中医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一、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5%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执行。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执行。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要求、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国家、行业标准等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绵阳市中医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邮编:621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816-6079778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79-9号邮编:621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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