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修订技术服务工作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修订技术服务工作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修订技术服务工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修订技术服务工作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
现以面向市场发出询价的方式,确定本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欢迎各单位(公司)积极报价。
一、项目概况
按照“十五五”时期国家、四川省深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宜宾实际,
我局拟牵头
对照省级政策
要求
,
修订《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形成《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有效衔接国家、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引导奖励政策以及
长江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岷江流域跨市(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争取更多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政策支持,助力我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二、项目采购要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财资环〔
2025
〕
49
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财资环〔
2025
〕
5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发改振兴〔
2026
〕
697
号),以及新一轮四川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要求,结合宜宾市历年来实施横向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际,评估《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宜财发〔
2023
〕
16
号)实施经验、成效、问题
,
提炼
、
修订形成新一轮市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二)服务要求
保密要求:除采购人认可发布的信息外,供应商对其获知的所有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透露信息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成果形式和质量要求
(
1
)《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
2
)成果以电子档和纸质版形式提交,电子档
1
份,纸质版
5
份。
(
3
)成果须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
(四)项目报价
本项目所报价格包括完成《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的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知识产权归属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和处理方式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六)其它要求
本项目技术复杂、专业要求程度高,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
1
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具备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和各项政策,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认知方案;提供方案编制思路;提供项目进度安排方案;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报价须知
本次询价为确定该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
四、报价单位(公司)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生态环境领域编制经验和编制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相关要求
请符合相关资质条件并愿意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公司)参照以上基本情况介绍和要求,按以下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提交询价答复资料(见附件)。
时间:
2026
年
11
月
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00-18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
109
号)科财科
联系人:***
邮箱:
1455486399@qq.com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0831-2328870
现以面向市场发出询价的方式,确定本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欢迎各单位(公司)积极报价。
一、项目概况
按照“十五五”时期国家、四川省深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宜宾实际,
我局拟牵头
对照省级政策
要求
,
修订《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形成《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有效衔接国家、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引导奖励政策以及
长江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岷江流域跨市(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争取更多中、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政策支持,助力我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二、项目采购要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财资环〔
2025
〕
49
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财资环〔
2025
〕
5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发改振兴〔
2026
〕
697
号),以及新一轮四川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要求,结合宜宾市历年来实施横向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际,评估《宜宾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宜财发〔
2023
〕
16
号)实施经验、成效、问题
,
提炼
、
修订形成新一轮市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二)服务要求
保密要求:除采购人认可发布的信息外,供应商对其获知的所有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透露信息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成果形式和质量要求
(
1
)《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
(
2
)成果以电子档和纸质版形式提交,电子档
1
份,纸质版
5
份。
(
3
)成果须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
(四)项目报价
本项目所报价格包括完成《宜宾市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的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知识产权归属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和处理方式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六)其它要求
本项目技术复杂、专业要求程度高,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
1
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具备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和各项政策,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认知方案;提供方案编制思路;提供项目进度安排方案;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报价须知
本次询价为确定该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
四、报价单位(公司)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生态环境领域编制经验和编制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相关要求
请符合相关资质条件并愿意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公司)参照以上基本情况介绍和要求,按以下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提交询价答复资料(见附件)。
时间:
2026
年
11
月
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00-18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
109
号)科财科
联系人:***
邮箱:
1455486399@qq.com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0831-2328870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