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4-11-15

【招标公告】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市南溪区明安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4〕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南溪区明安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4〕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宜宾市南溪区范围内改造小区约49个;改造更新小区链接线及庭院管道113公里(含小区水泥路面拆除与恢复),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72公里,配套埋地阀108座;更换中-低压调压箱108台;用户端更换橡胶软管、引入球阀,加装燃气报警器及配套切断阀,自闭阀。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①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测绘、施工图设计,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并经审图机构合格后出具施工图;②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价段的设计服务;③完成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深化设计及专业工程设计等的全部内容;④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132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总投资不低于(含本数)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工程总投资不低于(含本数)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5 00:00 至 2024-11-20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6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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