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招标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招标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招标项目 已由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嘉华水泥总厂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内容:原除尘器部分拆除、清运;改造除尘器制作(含钢结构主体、控制柜、清灰系统、回灰系统、滤袋、骨架及钢结构基础等)及安装;进、出风道改造制作(δ≥6mm)及安装;进、出风管道改造制作(δ≥8mm)及安装;除尘器外部保温,材料供应(复合硅酸铝镁纤维毡δ≥100mm+外挂彩钢δ≥0.5mm)及施工;除尘器回灰系统制作及安装;除尘器控制线缆、桥架(控制柜至设备)材料供应及施工;清灰用压缩空气管线供应(接气口距设备≤20m)及施工;其他与除尘器系统改造相关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改造工程相关施工设计。
(4)工期要求:制作工期:15天,现场施工工期:15天(甲方停产时间≤3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3、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近3年,即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或成功获得资助项目的类似业绩(需提供项目明细及获得资助的详细情况);
3.4投标人须近三年无诉讼仲裁或已完结的诉讼仲裁情况,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名单。(以投标截 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如下:
(1)请投标人进入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https://c.cnbm.com.cn/)进行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并按以下顺序操作获取招标文件:前往工作台-我的应用-智能招采,搜索相应项目名称点击“进入项目”,在“招标文件领取”界面完善“01文件领取信息”后点击“网上支付”,支付方式选择银行转账的,应在银行转账页面“01标段(包)信息”查看标书费付款账号,投标人将标书费支付至该账号中,支付完成并查询到账后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标书费发票于开标后自动开具,投标人可登录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自行下载。下载方式如下:投标人登陆后,点击“前往工作台-我的应用-智能招采”,在项目列表界面右侧,点击“快捷入口-开票信息管理”,完善开票信息后,在“发票信息列表”中完成发票下载。
4.3 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缴纳至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投标人在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进入项目后,在保证金缴纳处进行付款,缴纳完成后可点击查询按钮以查询缴纳情况)
CA数字证书办理: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完成线上投标。CA可用于投标人登录、线上签章和投标文件加、解密。CA办理流程见https://es.c.cnbm.com.cn/app/BLzhinan.pdf。办理CA电子印章、申请材料填写、投标文件线上盖章以及电子印章相关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QQ 群:583220036,签章客服电话4006692011,技术人员手机号17626180511。
CA办理完成后,从平台门户网站点击进入“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系统。驱动下载完成后,点击CA登录(项目后续过程均登录“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系统完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9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https://c.cnbm.com.cn/)。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 服务费
7.1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依据,按照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30%差额累进收取,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收取,如中标金额为100万元以内,代理服务费即中标金额*1.5%*70%;如金额在100-500万元,以300万元中标额为例,代理服务费即100*1.5%*70%+(300-100)*1.10%*70%;依次类推。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如下:
7.2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会从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金额小于中标服务费金额,则须中标人补足中标服务费,付款账号同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子账号。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九峰路马鞍山 2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10-8112 1122
电 子 邮 件:cailiang@bnbmg.com.cn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招标项目 已由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水泥磨收尘器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嘉华水泥总厂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内容:原除尘器部分拆除、清运;改造除尘器制作(含钢结构主体、控制柜、清灰系统、回灰系统、滤袋、骨架及钢结构基础等)及安装;进、出风道改造制作(δ≥6mm)及安装;进、出风管道改造制作(δ≥8mm)及安装;除尘器外部保温,材料供应(复合硅酸铝镁纤维毡δ≥100mm+外挂彩钢δ≥0.5mm)及施工;除尘器回灰系统制作及安装;除尘器控制线缆、桥架(控制柜至设备)材料供应及施工;清灰用压缩空气管线供应(接气口距设备≤20m)及施工;其他与除尘器系统改造相关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改造工程相关施工设计。
(4)工期要求:制作工期:15天,现场施工工期:15天(甲方停产时间≤3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3、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近3年,即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或成功获得资助项目的类似业绩(需提供项目明细及获得资助的详细情况);
3.4投标人须近三年无诉讼仲裁或已完结的诉讼仲裁情况,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名单。(以投标截 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如下:
(1)请投标人进入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https://c.cnbm.com.cn/)进行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并按以下顺序操作获取招标文件:前往工作台-我的应用-智能招采,搜索相应项目名称点击“进入项目”,在“招标文件领取”界面完善“01文件领取信息”后点击“网上支付”,支付方式选择银行转账的,应在银行转账页面“01标段(包)信息”查看标书费付款账号,投标人将标书费支付至该账号中,支付完成并查询到账后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标书费发票于开标后自动开具,投标人可登录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自行下载。下载方式如下:投标人登陆后,点击“前往工作台-我的应用-智能招采”,在项目列表界面右侧,点击“快捷入口-开票信息管理”,完善开票信息后,在“发票信息列表”中完成发票下载。
4.3 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缴纳至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投标人在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进入项目后,在保证金缴纳处进行付款,缴纳完成后可点击查询按钮以查询缴纳情况)
CA数字证书办理: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完成线上投标。CA可用于投标人登录、线上签章和投标文件加、解密。CA办理流程见https://es.c.cnbm.com.cn/app/BLzhinan.pdf。办理CA电子印章、申请材料填写、投标文件线上盖章以及电子印章相关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QQ 群:583220036,签章客服电话4006692011,技术人员手机号17626180511。
CA办理完成后,从平台门户网站点击进入“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系统。驱动下载完成后,点击CA登录(项目后续过程均登录“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系统完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9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https://c.cnbm.com.cn/)。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 服务费
7.1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依据,按照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30%差额累进收取,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收取,如中标金额为100万元以内,代理服务费即中标金额*1.5%*70%;如金额在100-500万元,以300万元中标额为例,代理服务费即100*1.5%*70%+(300-100)*1.10%*70%;依次类推。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100以下 | 1.00% | 1.50% | 1.50% |
100-500 | 0.70% | 1.10% | 0.80% |
500-1000 | 0.55% | 0.80% | 0.45% |
1000-5000 | 0.35% | 0.50% | 0.25% |
5000-10000 | 0.20% | 0.25% | 0.1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说明: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
7.2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会从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金额小于中标服务费金额,则须中标人补足中标服务费,付款账号同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子账号。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九峰路马鞍山 2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材卓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10-8112 1122
电 子 邮 件:cailiang@bnbm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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