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四川新炉高速路有限责任司人力资源咨询项目比选

所属地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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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甘孜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咨询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咨询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355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08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比选人”)对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
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5年04月29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安心工程B区51号。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园区管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2.3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建设,编制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说明书、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形成年度与任期目标责任书建议。
(2)推进岗位体系建设,在上级公司批复的组织机构及编制基础上,细化部门岗位及编制设置,编写部门及岗位职责说明书,组织岗位价值评价评委团队,采用岗位价值评价工具,开展岗位价值评价现场宣贯培训和打分,以确定岗位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形成岗位价值分布图,为建立宽带工资体系和职位发展体系奠定基础。
(3)紧密遵循上级公司的政策导向,科学规划薪酬体系,构建以“岗位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为核心的薪酬制度。岗位基本工资依据明确的标准进行设定,而绩效工资则依据员工的考核成绩与实际工作表现来确定;遵循上级公司的政策规定,在上级公司批复的工资总额内,合理设定薪酬标准。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实现薪酬的灵活调整,即“业绩提升则薪酬增加,付出多则回报多”,从而确保薪酬体系既能在内部保持公平性,又能在外部保持竞争力。
(4)构建融合定性与定量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所有考核指标既具备可量化的明确标准,又包含可操作性的评价要素。绩效考核的结果需紧密贴合工作实际情况,执行过程严格公正,以此为依据合理拉大薪酬差距,确保激励效果与工作表现相匹配。
(5)员工现场宣贯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内容。
2.4服务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乙方提交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成果(除宣贯培训工作外),具体时间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调整。
2.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XL-RLZY。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1.2财务要求:
具有较好的财务能力,近3年连续不亏损(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人力资源类项目业绩。
3.1.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至少在1个人力资源类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职务。
3.1.5信誉要求:
①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②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③ 在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4 比选申请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的关联情形以及1.4.4项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11月28日0时0分至2025年12月3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比选文件费。
比选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比选申请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3)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4)比选人定于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以下情况比选人将不予受理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电子版)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比选申请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比选申请文件。若证明是比选申请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8. 比选申请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人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比选申请无效。
(1)本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前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XL-RLZY标段比选申请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2)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与中选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招 标 采 购 平 (https://zb.shudaojt.com)、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2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9.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9.4 投诉处理
本次比选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其他
本次比选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1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安心工程B区5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比选人: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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