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项目”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攀枝花市
发布日期:2025-12-10
【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项目”邀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攀枝花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
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项目”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BOCSCPZH-FW-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
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7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
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拟采购供应商1家,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日。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
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
事务中心驻点外包业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需具有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
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
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
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
围及处罚期内。
1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3.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
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
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
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
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
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
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5.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
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
无效。
16.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
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
在采购邀请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6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有效证明材料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68号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3楼财务运营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6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四楼小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6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四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
1.凡有意满足“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
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6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3楼财务运营部,持有效的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邀请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
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需具有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
服务的经营范围。(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屏)
(4)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5)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
范围及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
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函)
以上(2)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3)-(6)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
件。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发布《邀请公告》接受公司报名:
(1)如有效报名公司不足3家,本次邀请作废;
(2)投标截止时间止,被邀请单位(投标单位)当场应答少于3家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6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scpzck00@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何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何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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