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井研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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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井研县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井研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6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井研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郁闭度0.2以上)以及林地周边100米范围以内。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从事生产性用火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审查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各镇(街道)应当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临时劝导点,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违反有关规定的,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以及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公路、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通信设施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35千伏输电线路在7级及以上恶劣大风天气下,按实际情况停运避险。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源头防控、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督导检查、情况报告等措施。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保护重要设施,在条件具备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镇(街道)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县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户,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各镇(街道)要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照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井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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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6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井研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郁闭度0.2以上)以及林地周边100米范围以内。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从事生产性用火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审查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管理的前提下实施。各镇(街道)应当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临时劝导点,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违反有关规定的,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以及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公路、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通信设施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35千伏输电线路在7级及以上恶劣大风天气下,按实际情况停运避险。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源头防控、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督导检查、情况报告等措施。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保护重要设施,在条件具备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镇(街道)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县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户,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各镇(街道)要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照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井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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