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宾市民中心广场树木灯光亮化物料采购项目公开招选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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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合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宜宾市民中心广场树木灯光亮化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宜宾市民中心广场树木灯光亮化物料采购项目公开招选公告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选项目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6-01-06 00:00:00 宜宾市民中心广场树木灯光亮化物料采购项目可投 开标/截标时间 7 天 08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1-10 00:00:00 我要投标 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拟启动宜宾市民中心广场树木灯光亮化物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公开招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YFZCC-HCWZ-2026-001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民中心广场树木灯光亮化物料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宜宾市民中心广场树木灯光亮化物料采购项目,包含LED串灯、灯具变压器、电源线等,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第二节相关内容。 中选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清单参数进行制作、生产或备货、运输、安装、线路预埋等,所提供产品须满足招选人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三)包段划分及最高限价: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最高限价为:小写¥***.0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四)工期要求:总交货期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线路预埋、交付使用、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具体技术需求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提出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年(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含))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本次项目采购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6日00时00分。 (二)凡有意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10日00时00分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三)采购人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本项目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1月10日10时0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0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八、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ybqyygcgfwpt.com。 (一)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册时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二)异常情况处理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合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邮  编:644000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0楼   监督人:风控纪检部 电话:(0831) 595 6088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公告.pdf 立即下载 其他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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