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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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乐山市 | 采购单位 |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办公系统和学生云桌面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376
二、项目名称:云办公系统和学生云桌面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13-1号
被投诉人: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17楼12号
被投诉人: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358号
四、基本情况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云办公系统和学生云桌面设备采购项目(N511101202500037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0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终端支持VDI、IDV、TCI三种架构,指向特定品牌。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主机出厂预装超融合软件,构成不合理限制。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强制要求“文件授权”,歧视其他授权模式。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设定过高性能指标,构成技术指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24日
二、项目名称:云办公系统和学生云桌面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13-1号
被投诉人: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491号17楼12号
被投诉人: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358号
四、基本情况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云办公系统和学生云桌面设备采购项目(N511101202500037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0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终端支持VDI、IDV、TCI三种架构,指向特定品牌。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主机出厂预装超融合软件,构成不合理限制。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强制要求“文件授权”,歧视其他授权模式。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设定过高性能指标,构成技术指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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