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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
招标人: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
投标邀请函回执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1、总体说明7
2、投标保证金8
3、招标文件9
4、异议9
5、投标文件10
6、开标12
7、定标12
8、签订合同13
9、流标13
10、招标文件解释权13
第三章 招标需求14
1、招标内容14
2、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15
第四章 评审标准17
1、评审原则17
2、评标办法17
3、评标流程17
4、技术评审内容及评标标准17
5、商务价格评分内容及标准18
第五章 合同主条款及格式20
第六章投标文件等相关格式34
1、封面格式34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7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8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9
5、投 标 函40
6、投标函附录41
7、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42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3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及证明材料44
10、服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5
11、项目配置人员一览表46
12、公平竞争承诺书47
13、报价表(服务费用)48
14、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49
15、招标文件附件50
16、保密协议51
17、诚信合作协议57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我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对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诚邀大家参加!并请在《投标邀请函回执》上签字盖章发至我司。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
服务费:总预算费用限价:140万(含税)(基础服务费70万+变动服务费70万),支付按协议约定执行
项目执行时间: 2026年4月15日-2027年4月14日(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协议签订为准)
采购单位: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
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并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实缴资金>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②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③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市国资委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④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三、标书获取方式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14日于长虹智慧供应链平台下载。(网址:https://ecmp.changhong.com)。
四、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请密封后于2026年4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寄/送至长虹·美菱中国区空调营销事业部运营部-招标工作小组
***,投标书及策划方案可快递递交,以上时间为招标人签收截止时间。。
五、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招标文件发出日期:2026年3月24日
2、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4月14日18:00时(北京时间),以收到投标邀请函回执为准
3、开标日期:2026年4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4、评标日期:2026年4月15日
5、评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号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会议室
备注:以上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在符合国家及公司采招要求的前提下将会及时通知。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联系人及方式
商务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longhui.zhang@changhong.com
技术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228425517
邮箱: yunxia2.zhang@changhong.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号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热烈欢迎各位供应商朋友们参与投标!
长虹美菱中国区 招标工作小组 2023年3月20日
投标邀请函回执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贵公司于 2026年4月15日9:30 点开标的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的投标邀请函,拟参与投标,特发此函确认!
并○承诺参加 ○ 放弃本项目投标。(请在圆圈内勾选)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
(投标单位公章)
本回执请在 2026年4月14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商务联系人处。投标人报名以指定邮箱收到邀请函回执、保密协议盖章扫描件邮件为准。
注:投标人发邀请函回执确认报名后退出投标的,将纳入我司供应商诚信考核,后期原则上不得参与公司同类项目采购招标活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体说明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关于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招标项目的编制工作。
1.2 关于限价
总预算费用限价:140万(含税)(基础服务费70万+变动服务费70万),支付按协议约定执行。本次招标仅对固定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变动服务费用不纳入本次报价范围,变动服务需基于固定服务成果经我司需求方审核确认后另行开展,变动服务各项内容单价按照第三章招标需求中2.3.2变动服务项目中约定单价执行,费用按约定据实结算。
1.3 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1.4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5 关于投标费用
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1.6 联合体投标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禁止事项
1.7.1 投标人之间包含但不限于相互持有股份等利益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
1.7.2招标人、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企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7.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4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接触。
1.7.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8保密事项
1.8.1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1.8.2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片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1.9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招标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招标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2、投标保证金
2.1为了使本次招标工作有序进行,防止恶意竞价,根据行业惯例,凡请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30841411910008174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
银行行号:102659041416
(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在附言注明本项目名称,若因附言信息不全导致投标人保证金无法顺利退回时,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2 转账截止期为 2026年4月15日 9:30(北京时间),所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或转帐凭证(复印件盖章)必须装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书一并交与投标小组指定联系人。汇款后请妥善保存好汇款凭证,并在 4月15日9:30前(北京时间)发扫描件至招标小组商务联系人指定邮箱longhui.zhang@changhong.com,招标小组在核实汇款到账后方能确认投标有效性,同时作为后期退款的凭证。
2.3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2.3.1 与其他投标响应人有串标、围标、挂靠等行为的。
2.3.2 对投标人有行贿行为的。
2.3.3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3.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3.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3.6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4 投标保证金退还:
2.4.1 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招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延后)予按“原路返回”原则退至各投标单位,投标方保证金在招标单位停留期间不计利息。
2.4.2中标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按协议约定要求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格式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可用信函等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将书面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4天通知收到投标邀请的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 4天的,招标人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变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在招标信息公告网站同步公示。
3.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3.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招标网站公示。
4、异议
4.1 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质疑书原件(接受邮寄原件递交,邮寄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号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
***,快递员揽件视同递交异议函时间),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异议有效期为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
4.2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列入本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任。
4.3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5、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的编写
5.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5.1.3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1.4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并提供支持文件,含糊不清、不明确或伪造变更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本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标无效,禁止其三年内参加本集团内投标采购活动。
5.2. 投标文件的组成
5.2.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含:服务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及商务要求等;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
5.2.2 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5.2.3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
5.3.1 全部投标文件除特别注明外,投标文件应递交纸质文件;现场讲标方案电子文件(技术标)用U盘拷贝且需将U盘进行加密,与纸质标书一同密封后邮寄商务联系人,作为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条5.1款规定执行。(现场述标需使用投标文件中的U盘演示讲述)
5.3.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5.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标的物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中清楚地注明。
5.3.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予招标单位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3.5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5.3.6 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对于因标书标识不清、密封不严等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3.7 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方式的投标。(注:本次投标书可选择邮寄递交)
5.3.8 招标人将拒绝以下情况递交的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未进行盖章密封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无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偏离,投标书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⑤投标书严重错项、漏项,费用额超过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额度的。
⑥投标文件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
5.3.9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3.10 标书递交截止日期:最迟于2026年4月15日9:30前寄/送至长虹·美菱中国区空调营销事业部运营部-招标工作小组商务联系人
***处,以上时间为招标人签收截止时间。
5.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4.1 投标人在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5.4.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5.4.3 投标人发邀请函回执确认报名后退出投标的,将纳入我司供应商诚信考核,后期原则上不得参与公司各类采购招标活动。
6、开标
6.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每一投标人限派 3名以内代表参会。
6.2 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3 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出席开标会议,招标工作人员将在会议点名时进行检查核实: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6.4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6.5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6.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6.7 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7、定标
7.1 评标结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书前,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以及修正后的报价文件交由中标人承诺确认,在其确认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书后应立即提供盖章回执文件给招标人。
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若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时,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全部放弃中标时,将重新招标。
7.4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签订合同
8.1 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内容比其他投标文件异常,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做出书面保证。
8.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遵守招标单位法务审核拟定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中标人如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扣除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暂停其参加本集团投标资格 2 年。
8.3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内约定的不明或有遗漏的条款进行补充或增加,补充或增加的条款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4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5本次招标方案需按我公司要求时间进行设计及提交,不得延误。若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按我公司索赔程序进行索赔。
9、流标
出现下列情况出现将作流标处理:
①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②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③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限价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
10、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章 招标需求
1、招标内容
1.1项目背景:
长虹空调基于“高增长”目标,围绕“川内市场持续深耕,川外市场稳步拓展”的思路,希望从“品牌、产品、推广、研发、渠道”等关键节点系统发力。通过在聚焦中发展,在发展中聚焦,争取用较短时间,稳步从区域回归至全国。通过第三方视角,为长虹空调提供产品战略咨询服务,包括产品战略、形象产品DTC 打法、主导新品charter 制作及协助产品落地。
1.2 我司需求
对家电行业有较为全面的认识,有为两家以上家电公司提供过产品战略服务的经验,服务案例及质量将作为评审重要依据。
1.3合作内容
1.3.1合作对象
长虹空调(国内)营销事业部产品策划部
1.3.2合作时间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3.3服务内容
| 采购内容 | 具体内容 | 规格型号 | 价格(人民币) |
| 基础服务项目 | 1、产品战略 2、形象产品的新打法 3、新品外观评审 | 报告 | 70万 |
| 变动服务项目 | 1、2个主导新品charter制作 2、选择性参与新品包装策划(非主导的charter新品) 3、主导策划的charter产品上市一年的激励分享 | 报告及主导charter新品达标销量 | 70万 |
| 合计: | 140万(含税) |
(1)基础服务项目(费用:报价不高于70万元)
| 服务内容 | 阶段 | 采购内容 | 交付内容 | 实施时间 | 地点 |
| 基础服务项目 | 产品 战略 | 1、对长虹空调新品存在的问题(产品、市场、营销等)进行分类及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2、通过空调相关维度(行业、市场、用户需求洞察、竞品、技术发展路线及应用性技术研究等维度)对长虹空调产品布局进行深度分析,输出新年度产品阵列矩阵及产品创新机会点,包括线上线下一体化组合策略等内容 3、产品系列命名+ SLOGAN创意+核心卖点包装 |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26年7月》 | 2026年7月 | 绵阳 |
|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27年2月》 | 2027年2月 |
| 参与组织的针对产品线阵列、技术方向、功能概念、长虹空调新品发布会策划等核心会议讨论,给出专业意见 | 会议 | 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根据空调事业部需求不定期展开 | 绵阳/线上 |
| 形象产品的新打法 | 除常规打法外,寻找一些新的打法,直达用户和客户(比如:新营销策略/新市场推广宣传/新渠道操作方式) | 《形象产品的新打法报告》 | 签订合同6个月之内 | 绵阳 |
| 新品外观评审 | 站在用户角度对≥2个新品外观提出评审意见 | 《XX新品外观评审建议报告》 | 合同有效期内 | 绵阳 |
备注:报告以PPT交付。
(2) 变动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阶段 | 采购内容 | 交付内容 | 实施时间 | 地点 |
| 变动服务项目 | 2个重点IPD新品charter策划 | 基于《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输出的机会点,输出完整的charter(产品定义+包装推广等内容) | 按照长虹空调提供的报告框架提供charter报告 | 合同有效期内 | 绵阳 |
| 选择性参与非主导charter产品的其余长虹空调新品包装策划 | 小名+SLOGAN | 《XX产品包装方案》 | 合同有效期内 | 绵阳/线上 |
| 激励分享 | 主导策划的charter产品上市一年的激励分享 | 新品实际销量 | 新品上市一年之内 | 绵阳 |
2、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2.1支付方式
现汇支付。
2.2付款周期
| 第一阶段付款 | 合同签订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服务项目费用金额的20%。 |
| 第二阶段付款 | 《形象产品的新打法报告》及2次《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交付后,根据报告输出内容实际评审结果,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服务项目费用金额的60%中实际结算的金额。 |
| 第三阶段付款 | 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外观评审完成的情况,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服务项目费用金额的20%中实际结算的金额。根据主导的新品charter方案实际评审结果及参与的长虹空调新品包装策划(非主导charter产品)采纳情况,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变动服务项目费用中实际结算的金额。 |
| 第四阶段付款 | 主导charter新品上市一年后,根据实际的年度结算数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变动服务项目中实际结算的金额。 |
注:以上费用金额含税。
2.3验收标准
2.3.1基础服务项目
| 条件 | 考核标准 | 备注 |
|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26年7月》 | 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100分值),低于80分按照实际合同进行考核 | |
|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27年2月》 |
| 《形象产品的新打法报告》 | 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100分值),低于80分按照实际合同进行考核 | |
| 《XX新品外观评审建议报告》 | ≥2个重点新品 | 少1个按1万元/个产进行考核 |
2.3.2变动服务项目
| 条件 | 考核标准 | 备注 |
| IPD新品charter策划 | 1、2个IPD新品 2、报告在长虹空调IPMT会议评审通过即为合格。 | 1、基于《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输出的机会点 2、15万/个charter报告 3、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 长虹空调新品包装策划(小名+SLOGAN) | 是否被采纳应用 | 1、选择性参与 2、非主导的charter产品 3、小名1万/个,SLOGAN1万/个,小名+SLOGAN一起被采纳3万/同1产品 4、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 主导策划的charter产品年度实际销量(大型工程除外) | 1、2699-2999挂机达标销量≥50000套(超过提成5元/套) 2、3000-3499挂机达标销量≥15000套(超过提成10元/套) 3、3500+元挂机达标销量≥10000套(超过提成20元/套) 4、6000-6999元柜机达标销量≥20000套(超过提成10元/套) 5、7000-7999元柜机达标销量≥10000套(超过提成20元/套) 6、8000+元柜机达标销量≥500套(超过提成30元/套) | 1、结算数据。超过达标数量后,超额数据进行提成 2、派生机型根据合同约定情况计入销量 3、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第四章 评审标准
1、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评标办法
2.1综合评分法
2.2评比轮次:■一次 □多次
2.3是否公开唱标:■是□否
2.4评委超过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2.5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流程
3.1 现场拆封投标资料,监督人员对投标方代表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3.2 投标方针对项目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现场阐述,述标方式:线下。限时30分钟内。须使用开标拆封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及U盘(需将U盘进行加密)进行演示讲述。
3.3 评委针对投标内容进行提问,限时10分钟。评委提问期间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主观性点评,以免对其他评委的评分造成影响;
3.4 评委根据投标方对各考评项的阐述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
3.5 中标规则:
中标候选资格按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得分的第一名成为中标供应商,得分排名第二的纳入备用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时启用备用供应商,价格按投标供应商报价执行。
3.6 评标中,当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后再次评分。如有特殊情况或临时突发情况将由评标小组现场讨论确定。
3.7 如有特殊情况或临时突发情况将由评标小组现场讨论确定。
3.8 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技术评审内容及评标标准
| 序号 | 权重 | 板块 | 分项考评标准 |
| 1 | 15% | 供方实力 | 过往案例 (15分) | 近5年家电品类项目案例(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后倒退5年,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落款时间判定。 <分值15分,无证明得0分>证明材料需在标书展示。 每一个3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 2 | 70% | 方案思路 | 思路符合性 (30分) | 展示方案思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方需求 <分值30分> 展示方案思路与招标方实际需求完全吻合,非常好,21-30分 展示方案思路与招标方实际需求基本吻合,较好,11-20分 展示方案思路与招标方实际需求有一定出入,一般,0-10分 |
| 思路完整性 (20分) | 展示方案是否有完整的执行方法、执行内容、推进规划及输出内容纲要 <分值20分> 展示方案有完整的执行方法及内容等,非常好,15-20分 展示方案有较完整的执行方法及内容等,较好,8-14分 展示方案没有完整的执行方法及内容等,一般,0-7分 |
| 思路创新性 (20分) | 展示方案内容是否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能否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式 <分值20分> 展示方案思路非常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提供了新的视觉和思考方式,非常好,15-20分 展示方案思路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部分提供了新的视觉和思考方式,较好,8-14分 展示方案思路新颖性和独特性一般,没有提供新的视觉和思考方式,一般,0-7分 |
| 3 | 15% | 方案执行 | 可行性 (15分) | 展示方案内容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实现项目目标 <分值15分> 展示方案内容非常具有可行性,能落地,后期能有效解决问题,非常好,11-15分 展示方案内容具有可行性,较能落地,后期较能有效解决问题,较好,6-10分 展示方案内容可行性较差,落地性弱,后期不能完全有效解决问题,一般,0-5分 |
| 合计 | 100分 | |
5、商务价格评分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考评项 | 限价(含税) | 评比要素 | 分值 |
| 1 | 基础服务费 | 70万 | 1、价格得分=100-│(Pn-P)│ /P×100 *M (Pn-供应商报价,报价文件中附表1的供应商报价;P-基准价;M-扣分系数); 2、项目报价评审采用中间价法计算,评审文件规定限价为含税总价,价格得分评审时换算成无税价计算; 3、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P1作为评审基准报价P。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为满分10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统一按评分公式计算; 4、投标人有效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1%时M=1;低于基准价的,每低于1%时M=0.5,扣完为止。 | 100 |
注: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一切费用和税金。本次招标仅对固定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变动服务费用不纳入本次报价范围,变动服务需基于固定服务成果经我司需求方审核确认后另行开展,变动服务各项内容单价按照第三章招标需求中2.3.2变动服务项目中约定单价执行,费用按约定据实结算。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按废标处理。
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投标文件报价超出项目基础服务费总限价(含税70万)
6、总得分=技术评审得分*70%+商务价格得分*30%
7、本次中标供应商对于我司提出的服务内容需求,需按我公司要求执行并按时完成,不得延误。若影响进度,应按我公司索赔程序索赔,如果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公司将进行相关追责。
8、开标会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于长虹供应商信息平台公示三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转为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则为落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9、长虹智慧供应链平台下载。(网址:https://ecmp.changhong.com)。
10、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担法律责任。
11、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主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长虹空调策划推广咨询服务
合同
甲 方: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乙 方:
服务范围:长虹空调产品
合同签订地:绵阳市
时间: 2026 年 4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长虹空调提供产品战略咨询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服务期限
咨询服务项目自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服务内容
此次战略咨询服务分两个版块:1.固定服务项目;2.变动服务项目。
固定服务项目
第三方视角,为长虹空调提供产品战略咨询服务。
| 需求 内容 | 要求明细 | 成果输出 | 完成时间 |
| 产品 战略 | 新品上市诊断(问题梳理及策略建议)+各方调研+产品机会点分析与策略落地(2次核心市场实地走访) | 对长虹空调新品存在的问题(产品、市场、营销等)进行分类及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7月》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2月》 | 1、2026年7月底(第1次) 2、2027年2月底(第2次) |
| 通过空调相关维度(行业、市场、用户需求洞察、竞品、技术发展路线及应用性技术研究等维度)对长虹空调产品布局进行深度分析,输出新年度产品阵列矩阵及产品创新机会点,包括线上线下一体化组合策略等内容 |
| 精爆品包装及市场推广 | 产品系列命名+ SLOGAN创意+核心卖点包装 |
| 会议研讨 | 参与组织的针对产品线阵列、技术方向、功能概念、长虹空调新品发布会策划等核心会议讨论,给出专业意见 | 战略研讨 (现场或线上) | 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根据空调事业部需求不定期展开 |
| 形象产品的新打法 | 形象产品的新打法 | 除常规打法外,寻找一些新的打法,直达用户和客户(比如:新营销策略/新市场推广宣传/新渠道操作方式) | 《形象产品的DTC打法报告》 | 签订合同6个月之内 |
| 新品外观评审 | 站在用户角度提出外观的评审意见 | 评审甲方≥2个重点IPD项目从手板-产品实物的外观 | ≥2个重点新品《XX新品外观评审建议报告》 | 根据合同服务期限内的项目不定期展开 |
变动服务项目
2.1 参与内容
| 需求 内容 | 需求明细 | 成果输出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2个重点IPD新品charter策划 | 基于《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输出的机会点,主导输出完整的charter(产品定义+包装推广等内容)及深度参与协助产品落地 | 《XX新品charter报告》 | 合同期内,根据实际IPD项目开展情况完成 | 1、15万/个charter,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结算 2、总金额不超过30万 |
| 长虹空调新品包装策划 | 小名+SLOGAN | 《XX产品包装方案》 | 合同期内,根据实际项目开展情况完成 | 1、选择性参与 2、非主导的charter产品 3、小名1万/个,SLOGAN1万/个,小名+SLOGAN一起被采纳3万/同1产品 4、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在固定服务项目之外,乙方可参与甲方年度IPD新产品charter策划(完整的产品定义,被采纳后需要共同推进产品落地);参与新品推广包装策划(小名+slogan),若方案被采纳,则乙方获得相应的服务费用。
2.2 主导策划的charter产品上市一年的激励分享
| 产品分类 | 价格 | 达标数量 | 提成金额 | 备注 |
| 挂机 | 2699-2999 | 50000 | 5元/套 | 1、结算数据。超过达标数量后,超额数据进行提成 2、派生机型根据合同约定情况计入销量 3、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 3000-3499 | 15000 | 10元/套 |
| ≥3500 | 10000 | 20元/套 |
| 柜机 | 6000-6999 | 20000 | 10元/套 |
| 7000-7999 | 10000 | 20元/套 |
| 8000+ | 500 | 30元/套 |
第四条:合作方式
项目咨询服务方式,由双方组成项目组完成执行。详细项目安排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详细工作计划为准。成果交付方式为:以PPT报告交付,同时交付报告需要打印纸质报告并盖章。
第五条:合同的履行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甲方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工作计划和最终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详细工作计划和甲方要求,适时提供策划方案,经甲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策划方案的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步的实施过程中。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乙方必须的工作时间前提下,可对工作计划或策划方案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具体工作进度明细表
| 类别 | 项目提交内容 | 报告截止提交时间 |
| 固定服务 |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2月》 | 2027年2月底 |
| 《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2月》 | 2026年7月底 |
| 《形象产品的DTC打法报告》 | 签订合同6个月之内 |
| 《XX新品外观评审建议报告》 | 根据项目不定期展开 |
| 变动服务 | 《XX新品charter报告》 | 合同期内,根据实际项目开展情况完成 |
以上主体报告内容必须经过甲方评审同意后才能继续推进,除以上主体内容外,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产品的上市推广策略给出一定的建议。此部分为乙方的附赠输出,不作为甲方的考核内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专业策划或设计稿件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甲方向乙方下达工作任务或修改意见时,需给乙方留出必须的合理的工作时间。乙方提供的所有策划案及设计作品需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合同期限内,乙方自理发生的差旅费用。
第六条:服务收费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合同:
固定服务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含税,6%增值税专用发票)70万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660377.36元,税额39622.64元。补充服务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含税, 6%增值税专用发票)基准总额70万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660377.36元,税额39622.64元。超额按照规则核算。服务费用按照双方商定的付款条件执行。支付方式:现汇/电汇支付。
第七条:付款方式
固定服务项目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务项目服务费金额的20%,人民币14万元整。
(2)《形象产品的新打法报告》及2次《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交付后,根据报告输出内容实际评审结果,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固定服务项目费用金额的60%中实际结算的金额。
(3)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外观评审完成的情况,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务项目费用金额的20%中实际结算的金额。
上述每一个阶段甲方付费前,乙方均需先提前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再进行付款。若由于乙方提供的发票有误导致甲方付款失败的,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变动服务项目付款
(1)服务期结束后,根据主导的新品charter方案实际评审结果及参与的长虹空调新品包装策划(非主导charter产品)采纳情况,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变动服务项目费用中实际结算的金额。
(2)主导charter新品上市一年后,根据实际的年度结算数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变动服务项目中实际结算的金额。开户行及发票:
(1)乙方项目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以上账户为乙方唯一指定的汇款帐号,帐号如有变动,乙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签收。如因乙方提供的账号有误导致汇款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开具广告咨询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名头为:
开户名称: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税号: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第八条:项目成果评审:
固定服务项目成果评审内容
| 序号 | 报告名称 |
| 1 | 第1次《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 |
| 2 | 第2次《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 |
| 3 | 《形象产品的新打法报告》 |
固定服务项目成果评审规则
(1)每次《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报告提交后,由空调公司SPT团队中策划、营销、市场、研发、质量专家进行评分。评审规则如下:
| 考核维度 | 考评标准 |
| 行业发展态势分析 (10分) | 9–10 分:趋势判断精准、扎实、洞察深刻,有前瞻性 7–8 分:分析全面、逻辑清晰,具备较高参考价值 5–6 分:内容基本完整,深度一般 0–4 分:内容空洞、与实际偏差较大 |
| 现有产品问题分类与诊断 (10分) | 9–10 分:问题精准、清晰、分类科学,直击痛点 7–8 分:问题识别较全面,诊断有针对性 5–6 分:有问题罗列,但系统性不足 0–4 分:问题不准、不聚焦,偏离实际 |
| 年度产品阵列 / 矩阵合理性 (20分) | 18–20 分:矩阵结构清晰、价格带 / 渠道覆盖完整、可直接落地 14–17 分: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可优化 10–13 分:有框架,但逻辑一般 0–9 分:不成体系,不匹配 |
| 技术及创新机会点 (30分) | 27–30 分:技术点清晰、创新差异化强、竞争力突出 22–26 分:技术可行、创新明确,具备落地条件 16–21 分:有一定思路,但创新不足、同质化明显 0–15 分:无有效创新,不具备应用价值 |
| 产品系列命名 & SLOGAN (15分) | 13–15 分:贴合品牌、易记易传播、可直接用于推广 10–12 分:合格规范、符合产品定位 7–9 分:中规中矩、无亮点、不易传播 0–6 分:违和、不合适,不利于市场推广 |
| 核心卖点提炼与包装 (15分) | 13–15 分:卖点精准、有冲击力、支撑充分 10–12 分:卖点清晰、逻辑合理、能支撑销售 7–9 分:卖点平淡、同质化、说服力弱 0–6 分:卖点不成立、无支撑、不具备价值 |
| 最终得分=(评审人1得分+评审人2得分+评审人……得分+评审人N得分)/N |
结算规则:
| 报告分值 | 结算金额 |
| 80-100分 | 100% |
| 60-79分 | 70% |
| <60分 | 50% |
(2)《形象产品的新打法报告》报告提交后,由空调公司SPT团队中策划、营销、市场专家进行评分。评审规则如下:
| 考核维度 | 考评标准 |
| 打法创新性(30分) | 26–30 分:打法新颖、有突破性,区别传统空调营销 21–25 分:有一定新意,不是老套路 16–20 分:思路常规,亮点不足 0–15 分:无创新,完全照搬旧模式 |
| 用户直达有效性(30分) | 26–30 分:精准触达用户,吸引力强,易传播转化 21–25 分:能触达用户,效果尚可 16–20 分:触达一般,吸引力弱 0–15 分:无法打动用户 |
| 可操作性 (30分) | 26–30 分:执行清晰,成本可控,可直接落地 21–25 分:方案可行,能落地执行 16–20 分:思路一般,落地难度较大 0–15 分:不切实际,无法执行 |
| 报告完整性与逻辑性 (10分) | 9–10 分:结构清晰、重点突出、逻辑严谨 7–8 分:内容完整,逻辑正常 5–6 分:内容不全,逻辑一般 0–4 分:混乱不完整 |
| 最终得分=(评审人1得分+评审人2得分+评审人……得分+评审人N得分)/N |
结算规则:
| 报告分值 | 结算金额 |
| 80-100分 | 100% |
| 60-79分 | 70% |
| <60分 | 50% |
(3)参与新品外观评审的考核
| 条件 | 考核金额/含税 | 备注 |
| ≥2个IPD新品外观评审意见 | 1万元/个产品 | 至少完成2个IPD新品评审,少1个按1万元/个产进行考核 |
(4)空调SPT团队专家构成介绍
| 序号 | 角色 | 部门及职务 |
| 1 | 市场(线下) | 空调营销事业部流量与用户运营部部长 |
| 2 | 市场(线上) | 空调营销事业部电商部总经理 |
| 3 | 营销 | 空调营销事业部营销部部长 |
| 4 | 技术/(产品规划/营销) | 空调公司营销资深经理/首席研究员 |
| 5 | 技术(基础研究/平台) | 基础研究所所长 |
| 6 | 技术(硬件/软件) | 智能公司技术部部长 |
| 7 | 技术(产品/挂机结构) | 产品开发部副部长 |
| 8 | 质量 | 质量部部长 |
变动服务项目成果评审规则基于《长虹空调产品战略及布局策略报告》输出的机会点被甲方采纳后,参与年度IPD新产品charter策划(完整的产品定义,被采纳后需要共同推进产品落地),报告在甲方IPMT会议评审通过即为合格。参与新品推广包装策划(小名+slogan),创意报告被甲方采纳应用即为合格。参与的新产品销量达标评审
| 产品分类 | 价格 | 达标数量 | 提成金额 | 备注 |
| 挂机 | 2699-2999 | 50000 | 5元/套 | 1、结算数据。超过达标数量后,超额数据进行提成 2、派生机型根据合同约定情况计入销量 3、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 3000-3499 | 15000 | 10元/套 |
| ≥3500 | 10000 | 20元/套 |
| 柜机 | 6000-6999 | 20000 | 10元/套 |
| 7000-7999 | 10000 | 20元/套 |
| 8000+ | 500 | 30元/套 |
第九条: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获得咨询服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协助以及必要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委托的任务。涉及第三方工作,特别是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乙方所有创意和设计均需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创意及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进行修改。乙方所有创意及设计,版权即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不符合广告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广告创意的设计制作及其他传播活动。甲方有权自由使用归属甲方的创意及设计,不用再另付其它费用。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确定甲方常用媒体数据库。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对乙方发送给甲方的工作确认邮件,甲方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做出书面回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支付 叁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合作停止时,若未出现合约中乙方义务未履行或超时处理,甲方按财务流程,不早于3个月向乙方无息返还所交纳的保证金。如出现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有义务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乙方交付的PPT,需要打印纸质文件并加盖乙方公章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并明确告知甲方项目组成员名单,具体分工和联系方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有权利依照本合同按时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乙方应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创意或计划更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有关资料及信息。乙方可将为甲方创意及设计的作品收入乙方作品集以及在乙方官方互联网媒介中进行展示,并可以非赢利目的将作品供学术研讨和广告参赛及教学用,但该些使用应以甲方在先使用为前提;未经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尚未确认的创意及设计向第三方披露,或将已经归属甲方的创意及设计交与第三方使用。乙方必须亲自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但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工作人员所提出的合作项目之外的个人工作要求或公司工作要求。甲方已经与乙方确认的事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自行选定第三方制作供应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密切配合其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应尽量保持对甲方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如有变动,应及时将相关变动情况告知甲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乙方有义务从专业角度出发,为甲方提供专业性意见;实际处理方式以甲乙双方沟通结果为准,结果确认以邮件为准;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与同品类主流品牌进行相同内容合作。
第十条:版权及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乙方提供的所有创意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创意均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权利,乙方需退还甲方前期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披露外,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资料应用于除与本协议外的任何其他项目,不能进行任何以付费或免费的方式授权、转让、或与第三人分享上述资料或信息。除甲方书面同意提前免除乙方保密义务外,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收到前述保密信息时起至该保密信息被甲方披露为公知信息时为止,但乙方应有权按政府机关要求对其披露的除外。若乙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期满之后,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造成甲方信息泄密,乙方应支付甲方1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主张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乙方未经甲方签字认可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因此产生的费用与甲方无关并支付甲方20万元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乙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包括行业调查分析以及战略卡位设计的PPT报告,以及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中各时间节点需要交付的成果)的,每延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逾期违约金,延迟五日以上(含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回前期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按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若仍无法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需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若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重新提供。重新提供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回前期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甲方责任如因甲方确认工作沟通邮件不及时,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推进并开展工作的,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给乙方,而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乙方有权暂停一切服务,并从甲方逾期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作为违约金,滞纳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日万分之一)计算;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就乙方实际工作量进行协商,确定相应结算支付金额;除此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商修改合同,且乙方应提前30天向对方书面提出修改要求,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修改,并按照修改后的协议进行实施。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并沟通,在支付完已经实际发生的合同款项后,本合同即时终止。合作期间,如一方有明显或故意违反合同、违约,则另一方可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在此7日内,除通知方明确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被通知方无需继续履行合同;被通知方自行在此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的,通知方有权不予以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相互谅解及透明沟通有关事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工作纷争。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因水灾、火灾、地震等或其它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当事方有责任及时以文字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协助对方处理还相关事项,结清相关已发生服务费用,待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以备存查。本合同业务由双方诚信遵守和维护,对非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处罚,首先由双方本着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着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备注:1、本协议其他未尽约定内容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相修订,报经我司法务审核后按我司协议文本内容签署。
2、中标供应商按长虹集团统一要求签订《保密协议》、《诚信合作协议》。
第六章投标文件等相关格式
1、封面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档案袋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投标文件应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项目名称: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
收件人名称: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即开标时间)
项目名称: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
投标文件
投标人:
投标人代表:
联 系 电 话:
投 标 日 期:
(投标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目录表 |
| 序号 | 内容 | 是否提交 | 页码范围 |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2) | | |
| 2 |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3) | | |
| 4 |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4) | | |
| 5 | 投标函(格式 5) | | |
| 6 | 投标函附录(格式6) | | |
| 7 |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8 |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的承诺书(格式7) | | |
| 9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8) | | |
| 10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9) | | |
| 11 | 服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5年) | | |
| 12 | 项目配置人员一览表(格式10) | | |
| 13 | 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11) | | |
| 14 | 报价表 | | |
| 15 | 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 | | |
| 16 | 保密协议 | | |
| 17 | 诚信合作协议 | | |
备注:
(1) 以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有效、完整地提供,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复印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编写页码,页码应连续。本招标文件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单位简介
文字描述:(包含单不仅限于对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图片描述:包含单不仅限于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服务项目、经营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投标人基本情况。
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 个的,填写前 10 名,不足 10 个全部填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单位名称: | | | | | | |
| 地 | 址: | | | | | |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 | |
| 系 | | | | | | | | 的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四川长虹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的投标,代理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签署一切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5、投 标 函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招标文件,并已完全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参加投标。
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愿意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投标价格(服务费)为:(币种:人命币)
无税总价: 元 大写: 元
含税总价: 元 大写: 元
税率: %
2.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数据或信息。若贵方要求我方另外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我方将按要求予以提供并保证其为真实的、准确的。
3.我方如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于约定时间前完成项目,交付贵方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有效期终止日为止。
5.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保证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6.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正式联系信息为: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名称:
保证金汇款开户行名称:
保证金汇款账号:
保证金汇款银行行号:
投标日期:
(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函附录
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愿响应你方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招标需求中规定的服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我方为本次投标所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投标人:(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7、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承 诺 书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依法依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我单位的行为合法、规范。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KTYXSYB2026-CPCHB0209 的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及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KTYXSYB2026-CPCHB0209 的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具有良好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注:本声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年内任意 1 个月企业纳税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年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材料需清晰可辨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服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
本单位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单位:万元)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可做脱敏处理)
投标人:(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11、项目配置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TYXSYB2026-CPCHB0209
| 序号 | 项目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从业经验年限 | 承担工作内容 | 备注 |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备注: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人员需求不低于5人,项目总负责人从业经验不低于8年。未按以上要求提供项目人员名单的按废标处理
2、若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按照以上表格中的人员经我司确认后配置。
投标人:(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12、公平竞争承诺书
致: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接受贵司邀请,积极参加的投标/议标。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维护良好管理秩序,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司郑重承诺:
1、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标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2、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3、保证不私下接触贵司负责招投标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
4、保证不对贵司负责招投标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进行宴请、招待,或赠送及承诺赠送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6、保证采取内部约束措施,禁止具体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私自实施前述各项禁止性行为,并对其违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7、如出现违反上述各项承诺情况,自愿接受贵司取消投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并对贵司因此所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8、如贵司负责招投标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的,保证立即向贵司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13、报价表(服务费用)
详见《附件1: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报价表》
14、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
如有,请说明诉讼原因,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诉讼果。如无,请按以下格式填写:
致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无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人:(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15、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1:《长虹空调2026年策划推广咨询服务项目报价表》
16、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此附件需每页盖章,并单独此附件再加盖骑缝章)
编号:20 -CH-BMXY-
签订地点:四川绵阳高新区
甲方(需方):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照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6823699713
联系人:
***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号
联系电话:0816-2415757
电子邮箱:longhui.zhang@changhong.com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在下列条款中,如无特殊声明,以“甲方(需方)”指代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以“乙方(供方)”指代 。
鉴于双方已经建立或正在寻求建立某种合作关系,一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透露保密信息,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本协议条款适用于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甲方关联公司系指甲方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甲方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包含合同(或订单等)】并将严格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所称“提供方”是指根据协议向协议相对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是指接收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2.1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2.1.1提供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及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方法及结果、技术、计划(包括研制计划、生产计划等)、数据、工艺、配方、发明(不论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样品、设计图纸(含草图)、计算机软件、产品设计以及制造诀窍、产品鉴定文件、研究主题、试验记录、试验结果等;
2.1.2提供方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未公开发布的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产销计划、产销策略、营销政策、价格政策、成本与获利状况、投资方案、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供货商资料、人事档案、通讯方式、对外交流函件等资料;
2.1.3接收方在与提供方合作过程中形成有关研发、经营管理的信息、资料等;
2.1.3提供方有关诉讼、诉讼策略、诉讼方案、和解等资料及信息;
2.1.5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双方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机密资料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的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关的资料;
2.1.6提供方于本协议生效之前向接收方透露的上述保密信息;
2.1.7接收方从其他渠道获取的提供方保密信息,以及任何包含提供方信息的第三方保密信息;
2.1.8直接和间接反映上述信息的任何技术材料、分析、评估、调研、建议、协议、报告及其他文件;
2.1.9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从甲方直接或间接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处获得和知晓的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书面、口头、电子或物件等方式存储的对客户具有保密价值,或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版、编程规范、开发流程、质量准、合同条款等;
2.1.10提供方的其他保密信息。
2.2 保密信息披露的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形式。
2.2.1 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手册、软件代码、图纸、电子邮件等形式;
2.2.2 以会谈、电话等口头方式披露保密信息的,应在披露行为发生的同时申明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披露行为发生的1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
2.3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2.3.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收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获得的信息;
2.3.2提供方书面授权明确同意对外披露的信息;
2.3.3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及不违反与他人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和透露的限制;
2.3.3由接收方毋需依靠提供方的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掌握的保密信息;
2.3.5根据有关司法、行政及权力机关命令而被强制披露的信息。
对于上述不属于保密信息范围的提供方信息,接收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最小损害、最小必要性为原则予以披露,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提供方信息遭受误解或歪曲,并在披露前通知提供方。
3.接收方同意只在本协议所述合作关系目的范围内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承诺:
3.1应采取足够、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3.2如因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下游承包商/供应商、顾问)披露提供方的保密信息,须事先得到提供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3只能在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情况下向其雇员提供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提供范围仅限于与协议所述业务有关的雇员,提供程度仅限于可执行本合作项目之目的,接收方保证其所有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遵守保密义务;
3.3不得直接或间接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掌握提供方保密信息的雇员离开提供方;
3.5不得为他人泄露、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取得提供方保密信息提供任何条件;
3.6不得于合作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除非获得提供方事先书面许可;
3.7如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接收方应按照提供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提供方或销毁,不能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
3.接收方同意:
3.1 接收方所有雇员(包括与接收方建立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的人员以及离职人员)均遵守本协议。接收方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包括司法程序)防止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如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的(即使是上述人员的个人行为),视为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由接收方承担违约责任;
3.2 接收方因合作需要,需向其代理商、下游承包商/供应商、顾问等第三方披露提供方的保密信息的,应得到提供方书面同意。接收方同时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要求上述第三方保守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如上述第三方侵犯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视为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由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3 接收方雇员、与接收方合作的第三方的保密义务不因离职或与接收方的合同解除、终止而终止,若接收方相关雇员离职后或其合作的第三方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违反保密义务,视为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由接收方承担违约责任。
5.强制披露
5.1 如果接收方根据适用的法律程序或行政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收方:
5.1.1事先以书面方式通知该保密信息的提供方,由提供方判断是否属法律法规强制性披露要求,并确定披露范围;
5.1.2若确属法律法规强制披露要求,接收方应尽最大努力建议执法部门与提供方联系,由提供方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5.1.3若接收方被强制要求直接向执法部门披露,接收方应立即通知提供方并提供相关保密信息的副本,并提供经接收方法律顾问确认所披露信息属于强制披露范围的书面确认函,除非法律法规禁止;
5.1.3在任何情况下,接收方接到强制披露要求后,均应立即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寻求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1.5从要求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司法或行政机构处获得书面的担保或确认,以确保该司法或行政机构对该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采取法律要求的最高级别的保护,并在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所允许的最小范围内披露该保密信息;
5.1.6若乙方被强制要求披露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同时通知甲方及甲方客户,以便甲方及甲方客户寻求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1.7不得于日常生产经营外不合理地创设条件以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披露要求,否则视为违反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
5.2 甲方在融资业务中为满足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披露采购协议、订单及收付款凭据等,不构成对本协议中保密义务的违反,且无需事前取得乙方同意。
6.限制宣传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媒体、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报纸、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杂志等发布与另一方的任何合作信息。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合作金额、合作项目、客户信息,双方正在或即将进行某种磋商、或缔结某种合作关系的可能性;或双方即将缔结、已缔结、或已终止某种合作关系的事实等。
7.保密信息的返还或销毁
7.1 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时或在提供方以书面方式要求时,接收方应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提供方相关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及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提供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的书面确认。但当存在以下情形时,接收方在获取提供方的事先同意后,可以不予返还,但应当继续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即:当提供方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时:
7.1.1该保密信息因其特殊性质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但应当予以销毁;
7.1.2该保密信息已经在提供方同意的前提下被销毁且不具有返还可能性;
7.1.3接收方根据法律规定需继续保留保密信息的复印件、复制品。
7.2 对于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时或在甲方客户以书面方式要求时,乙方应立即返还或根据甲方客户要求销毁所有根据本协议所取得的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客户签署的已经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的书面确认。
8.所有权
8.1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提供方所有。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明示或暗示的转让或许可,接收方也不能在合作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8.2若保密信息为甲方客户提供,则甲方客户为保密信息所有人。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甲方客户对保密信息明示或暗示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不得在合作目的之外,或超出甲方客户以书面方式做出的许可范围使用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
9.瑕疵免责
9.1除双方另有约定,提供方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权、版权或其它权利,亦不保证保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提供方不承担任何接收方使用或不能使用该等保密信息所造成的损害责任。
9.2对于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向乙方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使用或不能使用该等保密信息所造成的损失。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认,根据保密信息的特性,仅仅在金钱上的赔偿将无法满足任何违反本协议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更有效地保护各方利益,双方同意并认可当出现任何针对提供方的违约或预示违约行为时,在法律或公平原则所提供的权利救济之外,提供方有权:
10.1在不提供任何实际损害证明的前提下,获得针对任何预示违约行为或实际违约行为的禁令,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接收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接收方须尽一切努力尽快消除泄密事件对提供方造成的不利影响或在提供方的要求下配合提供方积极止损。若接收方夸大或错误宣传双方合作信息,接收方应根据提供方要求及时澄清并纠正;
10.2要求接收方赔偿提供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和其他相应违约赔偿;
10.3若因此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在内的第三方对提供方的索赔,接收方应为提供方抗辩,对提供方进行保护,并赔偿提供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协议期限及终止
11.1 期限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合作期限内,若任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本协议即为终止。
11.2 终止的效力
即使本协议无效、期满或被终止,或双方的合作关系被终止,接收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应持续有效,直至该等保密信息经过合法途径处于公共领域而无需保密为止。
12.双方在此明确:
12.1提供方并未因此协议之签订而授予接收方任何其所拥有的专利、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12.2此协议不得解释为“双方具有合伙或代理关系”;
12.3依据本协议,任一当事人并无采购、销售、授权、转移或为其他处分任何技术、服务或产品之权利或义务;
12.3本协议是双方间就相关主题的完整理解,除非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订,且由双方签署,否则此类变更或修订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12.5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当被视作无效,但是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对于被裁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以双方重新协商确认的有效的、合法的、可执行的,且与原条款意思最为接近的条款进行替代。
1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3.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除当面送达并由接收方签收的外,均按协议首页所列明的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送达。以信件或快递等邮寄形式发出的通知,自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信息形式发出的通知,发出之时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信息所发送的通知等文件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首页所列明的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的适用范围同样包括在本协议争议进入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除非对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或执行部门另行提供确定了新的送达方式。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7、诚信合作协议
诚信合作协议(此附件需每页盖章,并单独此附件再加盖骑缝章)
编号:20 -CH-CXHZ-
签订地点:四川绵阳高新区
甲方(需方):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照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6823699713
联系人:
***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号
联系电话:0816-2415757
电子邮箱:longhui.zhang@changhong.com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在下列条款中,如无特殊声明,以“甲方(需方)”指代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以“乙方(供方)”指代 。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良好发展,共同维护双方供销体系,为双方营造良好的公平合作氛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规范双方在购销合作中违约失信、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惩戒,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本协议条款适用于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甲方关联公司系指甲方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甲方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或订单等)】并将严格履行本协议。
2.反商业贿赂
2.1条款
2.1.1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合作的利益及甲方不对外公开的任何资料等,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
2.1.2本协议甲乙双方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外,坚决禁止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2.1.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及其配偶、亲朋好友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娱乐票券、会员卡、回扣、回佣、补贴费、感谢费、由乙方付款的旅行、置业、就业就学等;物品及馈赠品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礼品、样品或其他贵重商品等。
2.1.4甲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
2.1.5甲方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员工的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提供便利、为甲方员工配偶及亲朋好友介绍经营业务活动。
2.1.6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2.2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以上反商业贿赂条款,向甲方任何员工行贿,经核实,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因贿赂行为而取得的不当利益,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做出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行贿金额的20倍,不足50万元(人民币)按50万元(人民币)赔偿。赔偿金额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时甲方有权从其对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3.诚信合作
3.1条款
3.1.1乙方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3.1.2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1.3乙方不得与采购人员、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业务部门恶意串通;
3.1.4乙方不得向甲方、采购业务部门及评标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1.5乙方不得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员进行违规协商谈判;
3.1.6乙方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甲方签订购销合同;
3.1.7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购销合同;
3.1.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购销合同转包;
3.1.9乙方不得使用伪劣材料、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偷工减料或偷换合同内约定材料品牌及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1.10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购销合同;
3.1.11乙方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1.12乙方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3.1.1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1.14乙方不得拒绝提供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需要的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3.1.15乙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寻衅滋事。
3.1.16乙方不得与我司在职人员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发生物资采购、服务、工程等任何经济交易行为。
3.1.17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前已完整知晓并确认甲方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名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失信、质量不达标、商业贿赂、安全事故等被列入的主体)。
(2)乙方及乙方的关联方(定义见本条第3款)均未被列入上述黑名单;
(3)本条款所称“关联方”,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6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a) 直接或间接持有乙方50%以上股份、股权或表决权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b) 乙方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股份、股权或表决权的主体; c) 与乙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主体; d) 乙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e) 乙方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主体。
3.1.18乙方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乙方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乙方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相同的IP地址或MAC地址进行招标报价或竞价等报价行为;乙方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时委托同一人投标等。
3.2违约责任
乙方在投标、供货及履约等过程业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诚信合作要求。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将乙方及其关联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甲方公开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予以公示。乙方已知悉甲方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公开范围以及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的后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的,甲方还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本协议以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协议,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不限于要求乙方承担如下一项或多项。
3.2.1入围招投标阶段: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成交无效,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2.2合同履约阶段:处以合同采购金额5‰的扣款或赔偿,并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2.3合同维保阶段: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如不退还质保、履约款等);
3.2.4对于恶意串通,处以1万元(人民币)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违约金,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5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的赔偿、更换供应商造成的成本增加及政府部门罚款等。
对于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或直接从应付账款中扣款;若应付账款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乙方退回账款。账款无法弥补甲方公司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赔偿差额。
4.人员管理
4.1.1 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关联方(关联方的界定见本协议3.1.17条第(3)条)在合作期限内及合作终止后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实施下列行为:
(1)雇用、聘用甲方在职、离职、退休2年内的核心关键人员;
(2)以提供咨询服务、项目合作、兼职等任何名义,变相要求甲方核心关键人员为乙方或乙方关联方提供劳动/劳务服务;
(3)引诱、怂恿甲方核心关键人员离职,或为其离职提供任何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离职方案建议、承诺岗位及薪酬等);
(4)向第三方推荐、介绍甲方核心关键人员任职,导致该等人员离职的。
4.1.2核心关键人员明确定义
(1)担任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负责人、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等。
(2)掌握甲方核心技术秘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负责人、核心技术方案设计人员、关键技术参数保管人员等。
(3)掌握甲方核心经营秘密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源管理负责人、核心业务销售骨干、重要项目负责人、财务核心数据管理人员等。
(4)其他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
4.2若乙方因业务发展确需招聘人员,且意向人员为甲方核心关键人员的,应首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书面文件邮件发送至CGJC@CHANGHONG.COM(长虹采购监察邮箱)),经甲方出具明确的书面许可文件后,乙方可开展后续招聘流程。甲方的书面同意应明确许可范围及期限,未经许可的招聘行为均视为擅自雇用。
4.3违约责任
4.3.1.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擅自实施雇用或变相雇用甲方核心关键人员的行为,即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商业泄密损失、核心人员离职导致的业务损失、项目延误损失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乙方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两者取高)年度合同总额的10%或者50万人民币(两者取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4.3.2.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甲方有权单方下调乙方的供货比例或单方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若甲方向乙方发送单方终止合作通知书,则双方合作关系自通知送达之日起即为终止。如甲方将乙方并纳入甲方黑名单管理,乙方对此不得持有异议。
5.协助与申述
5.1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
5.2甲方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接受乙方投诉或申述:
5.2.1邮件方式
电子邮件:CHJW@CHANGHONG.COM (长虹纪委邮箱)、CGJC@CHANGHONG.COM(长虹采购监察邮箱)
5.2.2书面信函方式
书面信函邮寄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件人:纪委办公室、供应链管理中心资源管理组
5.3.3甲方供应链管理系统方式
6.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合作期限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若任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本协议即为终止。
7.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8.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除当面送达并由接收方签收的外,均按协议首页所列明的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送达。以信件或快递等邮寄形式发出的通知,自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信息形式发出的通知,发出之时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信息所发送的通知等文件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首页所列明的授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的适用范围同样包括在本协议争议进入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除非对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或执行部门另行提供确定了新的送达方式。
(以下无正文,供各方签署)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