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集纠治征订教辅、购买校服乱象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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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攀枝花市 | 采购单位 |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管理工作规范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坚决纠治征订教辅、购买校服乱象,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和受理内容
(一)纠治征订教辅乱象
1.管理责任方面。存在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备等情形。包括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不明确,选用、推荐、代购、备案、审核等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未具体细化落实等;市、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履职不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部署、检查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调查核实处理不彻底等。
2.利用征订谋利方面。存在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谋利等问题。包括利用评议、选用、推荐、征订、代购、免费提供等,从中赚取差价,收取“回扣”“手续费”“让利款”、礼品礼金、贿赂以及接受请托、宴请等;克扣、截留、挪用学生缴纳的教辅材料代购款,或私设“小金库”隐匿相关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等。
3.评议管理方面。存在不具备评议权而越权组织开展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情形。
4.选用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情形。包括未按照选用权限组织开展选用、未从省级评议推荐目录中进行选用、未严格按照教材选用的程序公平公正组织开展选用等。
5.推荐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推荐教辅材料或违规推荐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推荐教辅材料;在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推荐、一个学科一个版本一个类别推荐1套以上教辅材料以及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家长推荐教辅材料等。
6.征订管理方面。存在违背中小学教辅材料购买与使用自愿原则,不直接收取费用,但强迫或变相强迫中小学校、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为理由要求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以家委会等名义要求订购指定教辅材料;通过家委会、家长群等组织统一征订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强迫、诱导、暗示中小学校、学生或家长在指定的经销商、书店等订购教辅材料、购买指定教辅材料,或协助第三方推送征订信息、链接等。
7.代购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代购教辅材料或违规代购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直接组织代购教辅材料;违背中小学教辅材料购买与使用自愿原则,学生未申请学校代购而强制统一代购;统一代购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对自愿申请代购的学生,未履行代购责任,直接由第三方收取费用;未对代收费情况进行公示,未按学期据实结算代收费用,未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支清单,未及时将代收费用全部转交给提供服务单位等。
8.免费提供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免费提供教辅材料或违规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教辅材料免费提供工作;免费提供未经审核的教辅材料;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开展免费提供工作。
9.采购管理方面。存在违规采购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从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处统一征订、代购、采购教辅材料;统一征订、代购、采购侵权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教辅材料。
10.商业宣传推销方面。存在相关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相关单位或个人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变相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以及校园书店销售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等。
11.其他方面。存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以及其他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学校代收费政策的情形。
(二)纠治购买校服乱象
1.严格执行校服相关政策制度。重点整治代收费、“黑名单”、留样封存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负面清单》《四川校服管理工作“十不准”》等规定,完善校服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健全校服采购管理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全面、精准掌握校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选购备案、代收费、“黑名单”等相关制度执行到位、落地落实。推动各地实行“双送检”制度。
2.规范校服选用程序。重点整治违规决策、招标不透明、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学校要遵守“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征求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建校服选购组织,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校服采购合同要明确质量标准、检测要求、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不得委托家委会代签,不得自动续签或者存在“阴阳合间”。对自愿购买校服的学生,学校应履行代购责任,不得委托家委会收取校服费用,也不得由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校服费用。
3.严禁利用购买校服谋利。各地各校不得出现赚差价、收取回扣、利益输送、分红等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不得存在截留、挪用或挤占校服经费等情况。不得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不得指定供应商、划定品牌、设立入围名录、“捆绑销售”。
4.加强校服质量监管。重点整治质量要求未纳入采购合同核心条款、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校服、以次充好等问题。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加强验收管理,要求供货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检报告,建立验收台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鼓励各地通过数字化平台建立校服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
5.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重点整治违反“自愿购买”原则等问题。不得以校园活动、“班服”等为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建立健全校服补购、退换售后渠道,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校服免费或减免政策。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
(二)通讯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2号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717室,邮编:617000。
(三)举报二维码
三、举报须知
(一)实名优先:实名举报留有效联系方式,优先核查并反馈结果(严格保密信息)。
(二)证据要求:提供具体线索(时间、地点、人员、凭证等)。
(三)禁止诬告:对恶意诽谤、虚假举报依法追责。
(四)处理时限:一般问题15个工作日内初步反馈,复杂案件不超过30日。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30日
一、举报和受理内容
(一)纠治征订教辅乱象
1.管理责任方面。存在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备等情形。包括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不明确,选用、推荐、代购、备案、审核等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未具体细化落实等;市、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履职不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部署、检查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调查核实处理不彻底等。
2.利用征订谋利方面。存在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谋利等问题。包括利用评议、选用、推荐、征订、代购、免费提供等,从中赚取差价,收取“回扣”“手续费”“让利款”、礼品礼金、贿赂以及接受请托、宴请等;克扣、截留、挪用学生缴纳的教辅材料代购款,或私设“小金库”隐匿相关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等。
3.评议管理方面。存在不具备评议权而越权组织开展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情形。
4.选用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情形。包括未按照选用权限组织开展选用、未从省级评议推荐目录中进行选用、未严格按照教材选用的程序公平公正组织开展选用等。
5.推荐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推荐教辅材料或违规推荐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直接向学生或家长推荐教辅材料;在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推荐、一个学科一个版本一个类别推荐1套以上教辅材料以及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家长推荐教辅材料等。
6.征订管理方面。存在违背中小学教辅材料购买与使用自愿原则,不直接收取费用,但强迫或变相强迫中小学校、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为理由要求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以家委会等名义要求订购指定教辅材料;通过家委会、家长群等组织统一征订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强迫、诱导、暗示中小学校、学生或家长在指定的经销商、书店等订购教辅材料、购买指定教辅材料,或协助第三方推送征订信息、链接等。
7.代购管理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代购教辅材料或违规代购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直接组织代购教辅材料;违背中小学教辅材料购买与使用自愿原则,学生未申请学校代购而强制统一代购;统一代购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对自愿申请代购的学生,未履行代购责任,直接由第三方收取费用;未对代收费情况进行公示,未按学期据实结算代收费用,未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支清单,未及时将代收费用全部转交给提供服务单位等。
8.免费提供方面。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免费提供教辅材料或违规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教辅材料免费提供工作;免费提供未经审核的教辅材料;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开展免费提供工作。
9.采购管理方面。存在违规采购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从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处统一征订、代购、采购教辅材料;统一征订、代购、采购侵权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教辅材料。
10.商业宣传推销方面。存在相关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形。包括相关单位或个人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变相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以及校园书店销售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等。
11.其他方面。存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以及其他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学校代收费政策的情形。
(二)纠治购买校服乱象
1.严格执行校服相关政策制度。重点整治代收费、“黑名单”、留样封存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负面清单》《四川校服管理工作“十不准”》等规定,完善校服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健全校服采购管理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全面、精准掌握校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选购备案、代收费、“黑名单”等相关制度执行到位、落地落实。推动各地实行“双送检”制度。
2.规范校服选用程序。重点整治违规决策、招标不透明、采购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学校要遵守“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征求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建校服选购组织,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校服采购合同要明确质量标准、检测要求、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不得委托家委会代签,不得自动续签或者存在“阴阳合间”。对自愿购买校服的学生,学校应履行代购责任,不得委托家委会收取校服费用,也不得由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校服费用。
3.严禁利用购买校服谋利。各地各校不得出现赚差价、收取回扣、利益输送、分红等利用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不得存在截留、挪用或挤占校服经费等情况。不得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不得指定供应商、划定品牌、设立入围名录、“捆绑销售”。
4.加强校服质量监管。重点整治质量要求未纳入采购合同核心条款、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校服、以次充好等问题。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加强验收管理,要求供货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检报告,建立验收台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鼓励各地通过数字化平台建立校服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
5.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重点整治违反“自愿购买”原则等问题。不得以校园活动、“班服”等为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建立健全校服补购、退换售后渠道,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校服免费或减免政策。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
(二)通讯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2号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717室,邮编:617000。
(三)举报二维码
三、举报须知
(一)实名优先:实名举报留有效联系方式,优先核查并反馈结果(严格保密信息)。
(二)证据要求:提供具体线索(时间、地点、人员、凭证等)。
(三)禁止诬告:对恶意诽谤、虚假举报依法追责。
(四)处理时限:一般问题15个工作日内初步反馈,复杂案件不超过30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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