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九发行批(2020)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九发行批(2020)1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郭元乡抹地村段、郭元乡回龙村段、郭元乡回龙村下游段、郭元乡青龙村段。
2.2建设规模:
一、生态护岸工程
生态护岸包含格宾石笼生态护岸、仰斜式混凝土护岸、阶梯式格宾石笼护岸、重力式混凝土挡墙护岸4种结构形式。
(1)拟建设格宾石笼生态护岸614.3m,其中底部为C30混凝土护脚,护脚顶部设施鱼巢式护坡一层,上部为格宾石笼。
(2)拟建设仰斜式混凝土护岸384.3m,采用C30混凝土作为护岸主体,底部大块石回填护脚。
(3)拟建设阶梯式格宾石笼护岸62.5m,护岸底部采用C30混凝土护脚,第一段护岸采用鱼巢式护坡+格宾石笼,第二段护岸采用空心六角砖护坡+椰壳丝种植毯护岸。
(4)拟建设重力式混凝土挡墙护岸10m,采用C30混凝土作为护岸主体,底部大块石回填护脚。
二、生态缓冲带工程
生态缓冲带主要建设于护岸之上,主要种植植物包含灌木、草本植物。共整理绿化用地16795㎡。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交易服务”“登录”—“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九寨沟县南坪镇九寨大道289号
邮 编: 6234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 4 月 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九发行批(2020)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九发行批(2020)1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郭元乡抹地村段、郭元乡回龙村段、郭元乡回龙村下游段、郭元乡青龙村段。
2.2建设规模:
一、生态护岸工程
生态护岸包含格宾石笼生态护岸、仰斜式混凝土护岸、阶梯式格宾石笼护岸、重力式混凝土挡墙护岸4种结构形式。
(1)拟建设格宾石笼生态护岸614.3m,其中底部为C30混凝土护脚,护脚顶部设施鱼巢式护坡一层,上部为格宾石笼。
(2)拟建设仰斜式混凝土护岸384.3m,采用C30混凝土作为护岸主体,底部大块石回填护脚。
(3)拟建设阶梯式格宾石笼护岸62.5m,护岸底部采用C30混凝土护脚,第一段护岸采用鱼巢式护坡+格宾石笼,第二段护岸采用空心六角砖护坡+椰壳丝种植毯护岸。
(4)拟建设重力式混凝土挡墙护岸10m,采用C30混凝土作为护岸主体,底部大块石回填护脚。
二、生态缓冲带工程
生态缓冲带主要建设于护岸之上,主要种植植物包含灌木、草本植物。共整理绿化用地16795㎡。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交易服务”“登录”—“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九寨沟县南坪镇九寨大道289号
邮 编: 6234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 4 月 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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