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选聘“惠抵贷”代偿项目追偿法律服务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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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惠抵贷代偿项目追偿法律服务代理机构选聘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选聘“惠抵贷”代偿项目追偿法律服务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名称
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惠抵贷”代偿项目选聘追偿法律服务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二、项目简介
近期国经普惠公司审议同意对一批“惠抵贷”项目进行代偿,现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国经普惠公司审议同意代偿的“惠抵贷”项目的追偿事宜。
三、比选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二)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五)在以往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1.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恶意串通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4.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
5.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失;
6.被行业进行禁入限制;
7.由被行业进行禁入限制人员担任负责人。
(六)符合采购回避原则:
1.供应商不得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单位。
2.供应商原则上与采购事项涉及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过往或当下的利益或经济纠纷等情况。
3.供应商原则上与公司的市场化竞争对手、法律诉讼对手等对立立场的他方不存在与采购相关的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过往或当下的合作关系。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选。
四、服务内容
(一)整体证据材料,对执行申请等所有材料分析、拟写、修订;
(二)代理公司参与申请执行等全流程(含执行异议程序);
(三)为实现追偿目的对债务人进行财产调查或发起其他衍生诉讼;
(四)汇总整理并及时向公司移交送达回执、裁定等法律文书原件;
(五)根据公司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与追偿相关的服务。
五、信息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scnydb.scgzjy.com)及四川国经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scgzjy.tfygcgfw.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报名及比选资料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4月28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不含节假日),获取比选资料。
(一)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7948376@qq.com完成报名。
(二)注意事项
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的电子文档将发送到报名材料中的电子邮箱。
七、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前,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二)比选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
(三)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59号联合广场2单元14层);
(四)比选文件包括正本1套,副本2套;
(五)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八、比选费用
参选人应自行承担其比选文件制作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我公司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59号联合广场2单元14层
联系人:***,***
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2日
关于选聘“惠抵贷”代偿项目追偿法律服务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名称
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惠抵贷”代偿项目选聘追偿法律服务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二、项目简介
近期国经普惠公司审议同意对一批“惠抵贷”项目进行代偿,现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国经普惠公司审议同意代偿的“惠抵贷”项目的追偿事宜。
三、比选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二)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五)在以往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1.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恶意串通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4.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
5.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失;
6.被行业进行禁入限制;
7.由被行业进行禁入限制人员担任负责人。
(六)符合采购回避原则:
1.供应商不得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单位。
2.供应商原则上与采购事项涉及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过往或当下的利益或经济纠纷等情况。
3.供应商原则上与公司的市场化竞争对手、法律诉讼对手等对立立场的他方不存在与采购相关的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过往或当下的合作关系。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选。
四、服务内容
(一)整体证据材料,对执行申请等所有材料分析、拟写、修订;
(二)代理公司参与申请执行等全流程(含执行异议程序);
(三)为实现追偿目的对债务人进行财产调查或发起其他衍生诉讼;
(四)汇总整理并及时向公司移交送达回执、裁定等法律文书原件;
(五)根据公司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与追偿相关的服务。
五、信息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scnydb.scgzjy.com)及四川国经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scgzjy.tfygcgfw.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报名及比选资料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4月28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不含节假日),获取比选资料。
(一)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7948376@qq.com完成报名。
(二)注意事项
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的电子文档将发送到报名材料中的电子邮箱。
七、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前,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二)比选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
(三)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59号联合广场2单元14层);
(四)比选文件包括正本1套,副本2套;
(五)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八、比选费用
参选人应自行承担其比选文件制作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我公司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59号联合广场2单元14层
联系人:***,***
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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