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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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甘孜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N5133252026000093-2-1
二、合同名称: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93
四、项目名称: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
地址:雅江县祝桑乡奔达村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毅锦街3号绵阳西部现代物流城4区上6栋1-2层4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1,488,07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捌仟零柒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11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真达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采购合同(1).pdf
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29日
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四川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雅江县祝桑乡
签订时间:226.9.2
使用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
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
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93
1.3.采购计划编号:
99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7h~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V
是口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
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否
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
企业评审优惠:M是口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口是M否
1
+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
是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
否
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
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目内容:
号:JZY-B261
2
二、货物要求
2.1.质量要求
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
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4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
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
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
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
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
取得认证证书。
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
生的规定。
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
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
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
运。
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
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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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
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
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
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
有效。
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
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0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
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
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4.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6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金额为¥***.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
捌仟零柒拾柒元整)
其他情况说明:
3.2.支付方式
口一次性支付M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四、合同履行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60日内
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液化气灶”的安装及调试除外)
4.2.交货地点:雅江县祝桑乡
4.3.分期履行要求:
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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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
否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
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
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
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
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戶,不得
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
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
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
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
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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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八、违约责任
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
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
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
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
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
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
务。
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
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
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部分价款
的1‰计取误期赔偿费,不足1天按1天计算,误期赔偿费累计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赔偿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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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
,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
息,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部分价款的1‰(千分之一)计取
误期赔偿费,不足1天按1天计算;误期赔偿费累计最高不超过合
同总金额5%。
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支付甲方合同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损失,承包人继续赔偿实际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
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
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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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
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
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十一、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收款单位:
开戶行:上
银行账号:
退还方式:
11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
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
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
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
能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
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
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
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3.权利瑕疵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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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
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
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
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
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
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
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
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
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售后服务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
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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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
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
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
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
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
收的义务。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
另行支付。
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
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
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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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合同的中止
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
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
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
及时告知甲方。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
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
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
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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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
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1.7.3.合同的终止
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11.7.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
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合同分包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
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
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
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9.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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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
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
关条款。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
两份,乙方持有两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两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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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汉
18
中标(成交)通知书
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93
四川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县权乡人民政府于2026年09月01日就直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次)(项目编
号:513325202600009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果
购合同
标凯招标在限公司
F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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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名称: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93
四、项目名称: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
地址:雅江县祝桑乡奔达村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毅锦街3号绵阳西部现代物流城4区上6栋1-2层4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藏式实木彩绘雕花桌 | 19(张) | ¥1,980.00 | ¥37,620.00 | 规格:1200mm×600mm×450mm;型号:1200mm×600mm×450mm |
| 2 | 酥油分离机 | 1(台) | ¥3,960.00 | ¥3,960.00 | 规格:730×400mm;型号:55L |
| 3 | 电饭煲 | 1(项) | ¥990.00 | ¥990.00 | 规格:8L;型号:SY-80YC17 |
| 4 | 大型农特产品体验馆观景舱 | 1(套) | ¥311,850.00 | ¥311,850.00 | 规格:12m×5m×3.33m;型号:12m×5m×3.33m |
| 5 | 钢炉 | 2(台) | ¥2,970.00 | ¥5,940.00 | 规格:1500mm×500mm×800mm;型号:1500mm×500mm×800mm |
| 6 | 无烟烧烤架 | 2(台) | ¥4,455.00 | ¥8,910.00 | 规格:1500mm×600mm×850mm;型号:1500mm×600mm×850mm |
| 7 | 钢楼梯 | 25(米) | ¥792.00 | ¥19,800.00 | 规格:宽度1.5m,踏步高度18cm,踏步宽度25cm,扶手高0.9m;型号:宽度1.5m,踏步高度18cm,踏步宽度25cm,扶手高0.9m |
| 8 | 隔油池 | 1(台) | ¥6,613.00 | ¥6,613.00 | 规格:1.5×0.6×0.6m;型号:MT-YS-5T |
| 9 | 货架 | 3(组) | ¥1,980.00 | ¥5,940.00 | 规格:1500mm×500mm×1800mm;型号:四层货架 |
| 10 | 藏床 | 38(张) | ¥2,970.00 | ¥112,860.00 | 规格:长2000mm×1800mm×450mm;型号:长2000mm×1800mm×450mm |
| 11 | 高原炒锅 | 2(台) | ¥792.00 | ¥1,584.00 | 规格:铸铁,锅体厚度3mm锅口直径60cm,深度15cm;型号:KGD-C32T |
| 12 | 双星不锈钢水池 | 1(组) | ¥1,980.00 | ¥1,980.00 | 规格:1200mm×600mm×800mm;型号:1200mm×600mm×800mm(水龙头:规格:AD4141CP;型号:AD4141CP) |
| 13 | 观景舱(A) | 1(项) | ¥155,925.00 | ¥155,925.00 | 规格:6m×5m×3.33m;型号:6m×5m×3.33m |
| 14 | 抽油烟机 | 1(台) | ¥4,950.00 | ¥4,950.00 | 规格:长896mm×宽360mm×高790mm;型号:CXW-200-ECG415 |
| 15 | 双开门冰箱 | 1(台) | ¥5,940.00 | ¥5,940.00 | 规格:556L;型号:BCD-556WVS1HPC |
| 16 | 平台防护栏杆 | 44(米) | ¥349.00 | ¥15,356.00 | 规格:高度1.2m,栏杆间距11cm,横杆间距30cm;型号:高度1.2m,栏杆间距11cm,横杆间距30cm |
| 17 | 藏式壁柜 | 10(米) | ¥2,970.00 | ¥29,700.00 | 规格:每米柜体高度1800mm,深度400mm,宽度按现场尺寸分段制作安装;型号:每米柜体高度1800mm,深度400mm,宽度按现场尺寸分段制作安装 |
| 18 | 装配式DIY加工房 | 1(套) | ¥103,950.00 | ¥103,950.00 | 规格:4m×5m×3.33m;型号:4m×5m×3.33m |
| 19 | 钢平台主体 | 224(平方米) | ¥379.00 | ¥84,896.00 | 规格:高2米;型号:高2米 |
| 20 | 液化气灶 | 1(台) | ¥3,465.00 | ¥3,465.00 | 规格:630mm×350mm,灶具面板的圆角半径R30mm;型号:JZY-B261 |
| 21 | 开水器 | 1(项) | ¥990.00 | ¥990.00 | 规格:30L;型号:ZK-30 |
| 22 | 糌粑电动研磨机 | 2(台) | ¥4,950.00 | ¥9,900.00 | 规格:480×460×1035mm;型号:FS200L |
| 23 | 高原高压锅 | 4(个) | ¥297.00 | ¥1,188.00 | 规格:10L;型号:304蒸格款户外高压锅 |
| 24 | 钢立柱 | 60(个) | ¥2,297.00 | ¥137,820.00 | 规格:高2米;型号:高2米 |
| 25 | 钢立柱独立基础 | 60(个) | ¥1,999.00 | ¥119,940.00 | 规格:0.8m×0.8m×1.0m;型号:0.8m×0.8m×1.0m |
| 26 | 嵌入式双头电磁猛火灶 | 2(组) | ¥2,970.00 | ¥5,940.00 | 规格:单头额定功率3.5kW;型号:MC-E35D2 |
| 27 | 整体橱柜操作台 | 1(组) | ¥3,960.00 | ¥3,960.00 | 规格:3000mm×800mm×850mm后侧设置高度50mm挡水条;型号:3000mm×800mm×850mm后侧设置高度50mm挡水条 |
| 28 | 冰柜 | 2(台) | ¥5,445.00 | ¥10,890.00 | 规格:300L;型号:DS-1200 |
| 29 | 观景舱(B) | 1(套) | ¥155,925.00 | ¥155,925.00 | 规格:6m×5m×3.33m;型号:6m×5m×3.33m |
| 30 | 产品展销机 | 1(台) | ¥7,920.00 | ¥7,920.00 | 规格:55英寸;型号:LV400D |
| 31 | 装配式厨房 | 1(套) | ¥103,950.00 | ¥103,950.00 | 规格:4m×5m×3.33m;型号:4m×5m×3.33m |
| 32 | 奶渣晒垫 | 5(张) | ¥1,485.00 | ¥7,425.00 | 规格:单张有效使用面积10㎡,边缘加固处理,四角或边缘便于固定;型号:2m×5m |
合同金额: 1,488,07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捌仟零柒拾柒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11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真达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采购合同(1).pdf
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29日
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四川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雅江县祝桑乡
签订时间:226.9.2
使用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
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
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真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93
1.3.采购计划编号:
99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7h~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V
是口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
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否
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
企业评审优惠:M是口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口是M否
1
+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
是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
否
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
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目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计量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1 | 装配式DIY加工房 | 103950.00 | 1 | 103950.00 | 套 | 归宿 | 规格:4m×5m×3.33m;型号:4m×5m×3.33m |
| 2 | 产品展销机 | 7920.00 | 1 | 7920.00 | 台 | 本狮 | 规格:55英寸;型号:LV400D |
| 3 | 糌粑电动研磨机 | 4950.00 | 2 | 9900.00 | 台 | 赛立得 | 规格:480×460×1035mm;型号:FS200L |
| 4 | 酥油分离机 | 3960.00 | 1 | 3960.00 | 台 | 海奔 | 规格:730×400mm;型号:55L |
| 5 | 奶渣晒垫 | 1485.00 | 5 | 7425.00 | 张 | 佰牧 | 规格:单张有效使用面积10m,边缘加固处理,四角或边缘便于固定;型号:2mX5m |
| 6 | 装配式厨房 | 103950.00 | 1 | 103950.00 | 套 | 归宿 | 规格:4m×5m×3.33m;型号:4m×5m×3.33m |
| 7 | 钢炉 | 2970.00 | 2 | 5940.00 | 台 | 火焰山 | 规格:1500mm×500mmX1800mm;型号:1500mmX500mm×800mm |
| 8 | 高原炒锅 | 792.00 | 2 | 1584.00 | 台 | 康巴赫 | 规格:铸铁,锅体厚度3mm锅口直径60cm,深度15cm;型号:KGD-C32T |
| 9 | 液化气灶 | 3465.00 | 1 | 3465.00 | 台 | 长虹 | 规格:630mm×350mm,灶具面板的圆角半径R30mm;型号:JZY-B261 |
号:JZY-B261
2
| 10 | 高原高压锅 | 297.00 | 4 | 1188.00 | 个 | 双喜 | 规格:10L;型号:304蒸格款户外高压锅 |
| 11 | 货架 | 1980.00 | 3 | 5940.00 | 组 | 八方 | 规格:1500mm×500mmX1800mm;型号:四层货架 |
| 12 | 抽油烟机 | 4950.00 | 1 | 4950.00 | 台 | 前锋 | 规格:长896mm×宽360mm×高790mm;型号:CXW-200-ECG415 |
| 13 | 双开门冰箱 | 5940.00 | 1 | 5940.00 | 台 | 容声冰箱 | 规格:556L;型号:BCD-556WVS1HPC |
| 14 | 隔油池 | 6613.00 | 1 | 6613.00 | 台 | 麦特环创 | 规格:1.5×0.6×0.6m;型号:MT-YS-5T |
| 15 | 整体橱柜操作台 | 3960.00 | 1 | 3960.00 | 组 | 中盛 | 规格:3000mm×800mmX850mm后侧设置高度50mm挡水条;型号:3000mm×800mm×850mm后侧设置高度50mm挡水条 |
| 16 | 双星不锈钢水池 | 1980.00 | 1 | 1980.00 | 组 | 八方 | 规格:1200mm×600mmX800mm;型号:1200mmX600mm×800mm(水龙头:规格:AD4141CP;型号:AD4141CP) |
| 17 | 嵌入式双头电磁猛火灶 | 2970.00 | 2 | 5940.00 | 组 | 美的 | 规格:单头额定功率3.5kW型号:MC-E35D2 |
| 18 | 电饭煲 | 990.00 | 1 | 990.00 | 项 | 苏泊尔 | 规格:8L:型号:SY-80YC17 |
| 19 | 开水器 | 990.00 | 1 | 990.00 | 项 | 泳邦 | 规格:30L;型号:ZK-30 |
| 20 | 大型农特产品体验馆观景舱 | 311850.00 | 1 | 1311850.00 | 套 | 归宿 | 规格:12m×5m×3.33m;型号:12m×5m×3.33m |
| 21 | 观景舱(A) | 155925.00 | 1 | 155925.00 | 项 | 归宿 | 规格:6m×5m×3.33m;型号:6m×5m×3.33m |
| 22 | 观景舱(B) | 155925.00 | 1 | 155925.00 | 套 | 归宿 | 规格:6m×5m×3.33m;型号:6m×5m×3.33m |
| 23 | 无烟烧烤架 | 4455.00 | 2 | 8910.00 | 台 | 铭瑞特 | 规格:1500mm×600mm×850mm;型号:1500mmX600mm×850mm |
| 24 | 藏床 | 2970.00 | 38 | 112860.00 | 张 | 藏嘉仁 | 规格:长2000mm×1800mm |
| 24 | 藏床 | 2970.00 | 38 | 112860.00 | 张 | 藏嘉仁 | ×450mm;型号:长2000mm×1800mm×450mm |
| 25 | 藏式实木彩绘雕花桌 | 1980.00 | 19 | 37620.00 | 张 | 藏嘉仁 | 规格:1200mmX600mm×4510mm;型号:1200mm×600mm×450mm |
| 26 | 藏式壁柜 | 2970.00 | 10 | 29700.00 | 米 | 藏嘉仁 | 规格:每米柜体高度1800mm,深度400mm,宽度按现场尺寸分段制作安装;型号:每米柜体高度1800mm,深度400mm,宽度按现场尺寸分段制作安装 |
| 27 | 冰柜 | 5445.00 | 2 | 10890.00 | 台 | 西岭雪 | 规格:300L;型号:DS-1200 |
| 28 | 钢立柱独立基础 | 1999.00 | 60 | 119940.00 | 个 | 归宿 | 规格:0.8m×0.8m×1.0m;型号:0.8m×0.8m×1.0m |
| 29 | 钢立柱 | 2297.00 | 60 | 137820.00 | 个 | 归宿 | 规格:高2米;型号:高2米 |
| 30 | 钢平台主体 | 379.00 | 224 | 84896.00 | 平方米 | 归宿 | 规格:高2米;型号:高2米 |
| 31 | 平台防护栏杆 | 349.00 | 44 | 15356.00 | 米 | 归宿 | 规格:高度1.2m,栏杆间距11cm,横杆间距30cm;型号高度1.2m,栏杆间距11cm横杆间距30cm |
| 32 | 钢楼梯 | 792.00 | 25 | 19800.00 | 米 | 归宿 | 规格:宽度1.5m,踏步高度18cm,踏步宽度25cm,扶手高0.9m;型号:宽度1.5m,踏步高度18cm,踏步宽度25cm,扶手高0.9m |
二、货物要求
2.1.质量要求
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
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4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
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
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
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
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
取得认证证书。
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
生的规定。
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
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
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
运。
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
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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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
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
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
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
有效。
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
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0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
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
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4.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6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金额为¥***.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
捌仟零柒拾柒元整)
其他情况说明:
3.2.支付方式
口一次性支付M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是否预付款 |
| 1 | 595230.80 | 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 | 四川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总金额的40% | 是 |
| 2 | 892846.20 | 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 | 四川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总金额的60% | 否 |
四、合同履行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60日内
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液化气灶”的安装及调试除外)
4.2.交货地点:雅江县祝桑乡
4.3.分期履行要求:
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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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
否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
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
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
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
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戶,不得
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
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
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
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
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
8
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八、违约责任
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
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
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
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
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
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
务。
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
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
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部分价款
的1‰计取误期赔偿费,不足1天按1天计算,误期赔偿费累计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赔偿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
9
合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
,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
息,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部分价款的1‰(千分之一)计取
误期赔偿费,不足1天按1天计算;误期赔偿费累计最高不超过合
同总金额5%。
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支付甲方合同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损失,承包人继续赔偿实际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
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
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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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
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
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十一、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收款单位:
开戶行:上
银行账号:
退还方式:
11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
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
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
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
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
能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
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
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
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3.权利瑕疵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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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
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
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
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
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
,乙方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
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
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
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
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售后服务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
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
13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
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
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
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
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
收的义务。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
另行支付。
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
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
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7.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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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合同的中止
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
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
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
及时告知甲方。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
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
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
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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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
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1.7.3.合同的终止
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11.7.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
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合同分包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
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
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
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9.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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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
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
关条款。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
两份,乙方持有两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两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7
E
汉
| 甲方 | |
| 单位名称 | 雅江县祝桑乡人民政府(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 0 |
| 住所 | W |
| 开戶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乙方 | |
| 单位名称 | 四川汕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 22 |
| 住所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毅锦街3号 |
| 开戶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东街分理处 |
| 银行账号 | 2224530104000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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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通知书
项目编号:N5133252026000093
四川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县权乡人民政府于2026年09月01日就直达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次)(项目编
号:513325202600009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果
购合同
| 中标(成交)合同包号 | 合同包1 |
| 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 | 合同包一 |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1,488,077.00(元) |
标凯招标在限公司
F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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