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心理中心专业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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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心理中心专业化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心理中心专业化建设
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
我单位拟对心理中心专业化建设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心理中心专业化建设   DYZG〔2025〕 12 号
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3.预算金额:4.94万元
4.最高限价:4.94万元
5.中选数量:1名供应商
二、项目简介
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提供心理中心专业化建设。心理中心专业化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比选人要求。本项目共1个包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自行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评审小组结合申请书方案文本和总报价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成员采用合理低价法(不能恶意竞价,不能低于市场成本价)确定满足采购人基本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作为中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下,评审小组对各申请人的服务方案部分再行投票,按其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作为中选供应商。
四、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四川省大邑县晋原镇锦屏大道11号。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比选申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2:00时(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于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的响应文件。封套上应注明“在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不得拆封”的字样。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大邑县晋原镇锦屏大道11号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21日13:00时
四川省大邑县晋原镇锦屏大道11号。
八、本比选邀请由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
地  址:四川省大邑县晋原镇锦屏大道1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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